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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通报(经典3篇)

发布于2024-07-04 06:56,全文约 3511 字

篇1:安全质量检查通报

消防安全检查通报

二0xx年xx月xx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根据宾馆安全委员会的紧急安排先后对经营区域的一、二、三号楼内房务部、餐饮部的消防设施,厨房、仓库、工作间、布草间、办公室以及相关的配电设施和部门区域每日检查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一、二号楼餐饮、客房区(1) 1、2号楼部分疏散标示和安全出口不亮。(未修复原因:零配件买不到,整体购买型号、尺寸不合适无法安装,只能到厂家订做)。(2) 二号楼房务的布草间、工作间、消防设施检查情况较好,巡查记录填写正常。(3) 二号楼冷库后电线胶布裂开,物品杂物堆放混乱,有易燃物堵塞现象,需部门紧急整改。(4) 二号楼三层仓库的灭火器过期需更换。(5) 二号楼餐饮二月份未做每日安全巡查记录。(经询问答复说:记事本用完了,事后忘了)(6) 二号楼酒水库没有关于仓库的管理规定,酒垛间距过窄;工程库物品堆放较乱,应整理归类摆放;食品库垛与垛之间,垛与顶之间的距离较为合理,物品摆放有序。

2、三号楼餐饮区(1) 验货组的灭火器一具欠压,应更换。(2) 二层厨房电源盒没有防护罩,调料库配电箱内线路乱,应报工程维修。(3) 二层布草间电源盒没有防护罩,二月六日至十二日、十四日至二十日没有每日巡查记录。(4) 三层十六日至十八日没有每日巡查记录,酒水库没有灭火器。(5) 三号会议室使用电热水杯需加强安全意识,应收缴禁用;国际会议中心音响室内的台布、废纸随意丢在地上,应清理注意防火安全。(6) 餐饮楼层包间物品摆放有序,做的较好;厨房的每日检查比较到位,填写的认真仔细。(7) 房务部的废旧报纸及杂物堆放时间过长过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需紧急整改。(8) 网络中心电源盒没有防护罩,需上报工程紧急整改。3、三号楼客房区(1) 三号楼安全通道防火门的闭门器部分不能使用需更换。(2) 六层西配电间内堆有垃圾袋和折叠椅需清理归类。(3) 三层西配电间内存放杂物较多,多属易燃物、纸盒和朔料袋,应急柜上有旧灯管,需清理归类存放。(4) 三层商场、一层、六层女卫仓库没有灭火器需配置。(5) 客房的每日检查、抹尘做的较好,也比较认真。4、四号楼宿舍区域(1) 319房住宿员工使用电热锅做方便面,应禁止使用,安全部负责收缴(已经多次发现此类现象并没收其用具,但没有严格的处罚)。(2) 三层杂物间堆积大量的纸箱和废饮料瓶,需紧急整改。。(3) 很多房间的电视机架上堆放着化妆品和纸盒、朔料袋遮挡住电视的散热口,易整改。(4) 306房间在灯架上挂晾衣服,还有的将湿拖布架在灭火器上控水。(5) 大部分房间室内人员多、家具密度大,床下与柜缝间填满了杂物和废品,应提出要求归类整理。(6) 二层男宿舍有卧床抽烟和随手丢烟头的现象。(7) 床头接有插座,室内无人电视开着的现象。(8) 一层制服间外仓库的空调开着,问制服间员工,没有热风为什么还开着?回答说:不知道开关在哪里,一直都是开着的,这也不是我们管的。(说明这个仓库经常处于失控状态)(9) 员工餐厅厨房的电源线紧绷,接口处老化需报工程整改。(10) 电源线从门下穿过接到外面充电动车,线已经老化有裂口,应撤除。(11)员工餐厅厨房抽油烟罩上油渍过多易燃,应及早清理或清洗。(12)小卖部物品多已经将冰箱的散热口堵塞,有安全隐患。

安全部

20xx年xx月xx日

篇2:安全质量检查通报

各代理公司:

20xx年8月24日,货站事业部检查组对上海乐欣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简称乐欣公司)租赁的物流中心仓库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库内存在电瓶车充电、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饭煲和电冰箱等电器设备及设置床铺住宿等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乐欣公司立即进行整改。9月13日,货站事业部检查组对前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乐欣公司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安全隐患依旧存在。

乐欣公司仓库安全隐患问题,暴露出该公司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日常安全管理松懈,隐患整改迟缓,严重影响库区安全。为此,根据双方签署的安全协议,货站事业部对乐欣公司做出以下处罚:

约谈乐欣公司负责人,进行警示性谈话。

责令乐欣公司做出书面整改报告,限令5日内完成整改。

对乐欣公司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望各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库区安全管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共创平安库区。

货站事业部

年9月14日

篇3:安全质量检查通报

各信用社、营业部(分社):

根据省联社《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五一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甘信联发[20xx]116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20xx年安全保卫工作安排意见和工作要点及联社年初安全保卫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财产的绝对安全,促进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一、组织领导

联社成立了以理事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经理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安全保卫部、稽核审计部人员为组员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小组。于20xx年4月24日至26日,利用3个工作日,对全县25个网点及部分便民服务点就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网点检查面达到100%,便民服务点检查面达到30%,现将此次检查和稽核审计中心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二、基本现况

经检查大部分信用社对安全保卫工作比较重视,通过年初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每日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和便民点的管理员、联防单位、员工鉴定了联防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内控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员工的安防意识、整体防范水平有所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项安全防范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防意识不强,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教育,内控制度未落实到位,各类登记簿记载不规范,警惕性不高,存在安全隐患。

(一)安防教育学习不到位、员工安防意识较差。存在未向检查人员索要证件,主要有城关、寺子、李店、常河、马营等信用社;防尾随联运门操作不规范,未起到防尾随作用的吉川信用社、西关分社等。

(二)各类登记簿记载不规范、每日安全检查无记录、社主任安全检查次数不够,存在提前登记和登记不及时,主要有北城、李店、襄南、常河等信用社及北街、城关分社。

(三)常河、马营、榜罗三家信用社ATM机巡查不规范、无巡查打印凭条。

(四)部分网点未坚持“四双、五同”制度,营业期间存在单人临柜、擅自离岗。有寺子、山2家信用社;什川信用社未执行双男同室值班守库制度,存在一人守库;城关信用社部分柜员离柜时,操作界面未退出,尾箱未上锁;城关信用社、西郊分社部分柜员请假时未办理尾箱清空移交登记,存在责任不清的问题;寺子、榜罗信用社未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存在一人保管钥匙和出入库钥匙未及时分管的现象。

(五)安全保卫部武装押运人员操作不规范、警戒不到位;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未严格执行24小时坐班值守制度;运钞车辆执行任务时未停靠在有效监控视频范围之内,存在安全隐患。

四、处理决定

针对上述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经联社党委研究决定,按照省联社《关于员工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经济处罚暂行办法》(甘信联发【20xx】319号)文件精神,对以下网点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一)对安防教育学习不到位、员工安防意识较差、未向检查人员索要证件(三证一陪同)、ATM机巡查不规范、部分社主任对便民服务点安全检查次数不够、各项登记簿登记不规范,有超前登记和登记不及时的城关、寺子、李店、常河、马营、榜罗、北城、襄南等信用社及北街分社、城关分社提出通报批评,要求制定措施,立即整改。

(二)经现场调阅4月14日、15日早上8:20监控录像发现押运人员操作不规范、警戒不到位,运钞车未停靠到有效监控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给责任人经济处罚各200元;经检查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未执行24小时坐班值守制度的责任人经济处罚各200元。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四双、五同”制度落实不到位,操作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1、未严格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存在一人保管金库钥匙和出入库钥匙未拔的寺子信用社、榜罗信用社责任人经济处罚各300元,给予管理不到位的社主任经济处罚各200元;营业期间存在单人临柜的山信用社责任人经济处罚300元;经调阅4月3日8时20分监控录像,北城信用社金库钥匙未分管,一人出入库,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各300元,给予管理不到位的社主任经济处罚200元。

2、什川信用社未执行双男同室值班守库制度,存在单人值班守库现象,给予管理不到位的社主任经济处罚300元。

3、对城关信用社个别柜员离柜时,操作界面未退出,尾箱未及时上锁的,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