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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汇总两篇】

发布于2024-07-04 09:03,全文约 9479 字

篇1: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计划

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7号)和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33号)精神,努力提高我县公民的科学素质,实现建设创新型郫县的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县党政领导重视、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组织网络、阵地设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能力不断完善和增强;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公民提高自身素质的机会和途径明显增多,全县公民科学素质有所提高。到20xx年,全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网络、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

二、工作内容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的四大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和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要求,主要开展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团县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县妇联、县科技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环保局。

工作内容:以普及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组织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科学教育体系,提高科学教育水平。加强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教育实验室、中小学图书室。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里生理健康、安全防范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x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发挥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区科普宣传中对成年人的独特影响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与未成年人开展面对面的科普活动。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县农发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文广局、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县环保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工作内容:以促进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致富能力为重点,组织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支持农技协等专合组织及科普示范基地开展科技教育;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广科普站、栏、员建设;开展富有特色的重点科普宣传活动;在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广播站、图书室、中小学校、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等基层公共设施建设中增加和完善科普信息和传播功能;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重视农民群体中女性劳动者科学素养的提高,开展适合女性农业劳动者特点的科普活动。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事局、县文广局、县环保局。

工作内容:以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组织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将城市社区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发展总体规划,通过设立社区科普活动场所,举办科普讲座、展览、培训、竞赛等多种活动,满足社区居民的科普需求。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加强对城镇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科技局。

工作内容: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为重点,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领导干部、公务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必备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及题库中列入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适时举办科普讲座、科普报告会等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各种社会科普活动。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科技局。

工作内容:加强科学教育师资力量,促进科技界与教育界的合作,动员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作为科学教育的“志愿者”积极参加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行动中去,积极发展专业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加强科学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部门:县科协、县科技局。

责任部门: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县农发局。

工作内容:有效整合现有科普资源,充分发挥县内科技类展馆、图书馆等的科技教育功能,探索各类科普资源有效服务公众的模式,拓宽公共科普资源的传播渠道,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发挥互联网科普传播优势作用,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受众面广的优势,加大科技知识的宣传。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文广局、县科技局、新《郫县》内刊社、县电视台、县信息化办。

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增加电视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新郫县内刊科技专栏的数量和版面、各类科技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建设好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电视、广播和报刊科技专栏,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单位:县科协、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农发局、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县环保局。

工作内容: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具有本单位特色的专题科技场馆,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在城乡社区建设和完善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远程科普教育终端等基层科普设施。

(九)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

牵头单位:县科协、县科技局。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农发局、县水务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文广局、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县环保局。

工作内容:研究制定我县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与措施。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科普工作队伍和科普产品创作队伍。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大学生、传媒工作者及离退休科技人员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其特长优势。?

三、工作要求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务求实效。各牵头部门要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指导和组织工作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各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创新方式方法。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关注公众科学需求,按照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要求,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通过召开会议、专家讲课、办班辅导、舆论宣传等多种渠道和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组织和引导公众迅速投入到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来,全面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纲要》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并围绕主题开展工作,做到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立足校内外、社区、企业、乡村以及机关等科普宣传教育这个重点,搞好科普资源整合,推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科技传播主渠道的作用,为贯彻实施《纲要》提供良好舆论导向。

(三)强化队伍建设。注重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各类学校科学课教师、科技传播媒介采编人员等科普设施辅导员等专职队伍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以及离退休科技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四)落实经费保障。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从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承担的实施任务,按照国家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要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五)健全完善机制。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在全县的实施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协)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县领导小组作出的工作部署。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分工,发挥优势,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加大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的考核力度,并逐步建立起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监测评估体系和督促检查、奖惩考核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篇2: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陕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77号)、《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宝鸡市贯彻实施方案(20xx-20xx-20xx年)》(宝政发〔20xx〕52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大众创业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驱动。

(二)主要目标:到20xx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基础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大幅度提高,公众科学素养比例达到或超过10%,力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我市“十三五”科学素质行动的重点任务是继续抓好“四大重点行动”和“六项工程”,以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发挥科技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教育功能,丰富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青少年参与各类科普活动。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积极开展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进校园、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开展科普中国V视快递播放,推动实现科技教育活动在所有中小学全覆盖。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牵手关爱行动”、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

市教育局、团市委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实用技术、信息技能、农业电商、知识产权等培训。以“科技之春”、“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为载体,面向农民传播现代农业新技术、新理念。完善农村科普“站、栏、员、网”建设,精心组织科普示范县(区)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陕西省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大科普(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科普带头人、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养。组织开展新型农民创业项目开发、银会合作、小额贷款服务,帮助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升农村科普的服务能力。推进农村科普精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实施科普助力精准扶贫,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科普和心理辅导,有效解决农村“三留守”人群科学素质提升缓慢问题。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实施科普中国乡村e站建设,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素质。

市农业局、市科协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深入推进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开展“讲理想、比贡献”“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科技服务活动。围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岗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成长提高。把各类科技培训与开展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继续实施打造“宝鸡技工”品牌活动、人人技能工程、职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等,培养造就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积极开展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维权知识培训及面向失业人员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增强其就业、工作、职业转换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助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宜居。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20xx-20xx年宝鸡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公务员教育培训“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作出整体部署和安排。各级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县镇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国有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在公务员选拔录用、考核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考查。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到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研院所实地参观学习,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参与各类科普活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科学素质。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成一支优秀科学教师队伍。加强教师科学素质能力培训,实施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推动所有中小学配备科学教师或科技辅导员。重点加强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逐步加大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农村中学科技馆、少年科普馆、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多媒体等科普资源。继续开展城乡学校“一帮一”结对子活动,提高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市教育局、人社局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普六进活动(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充分发挥科普宣传员、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指导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继续开展文明社区、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到20xx年,在市区所有的建成社区建立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栏),搭建城区科普资源共享平台,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推动社区科普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电视、电教等新兴传媒功能,开展科普中国V视快递播放,推动建设科普中国社区e站、社区科普体验馆、社区科技馆。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陕西省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益民惠民,推动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

市民政局、市科协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以科普信息化为核心,推动实现科普理念和科普内容、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行和运营机制等服务模式的全面创新。县区以上科协组织都要开通运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针对性、权威性较强的科普内容。实施科普创作繁荣。支持广大科技人员以及从事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策划、制作、出版科普图书、科普动漫等作品。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产品和创新科普作品的奖励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引导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实施科普传播协助工程,推动县级以上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办科普频道(栏目),市级报刊开设或增加科普专栏版面。

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文广局、市科协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宝鸡日报社、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宝鸡新科技馆建设,建成以科技馆、青少中心、博物馆为主体的科普资源展教中心。争取到20xx年,一半左右的县区建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科技场馆,充实基层科普资源。培育发展社区益民服务站和农村科普惠农服务站,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的数量和比例,丰富科普教育内容。继续抓好农村“三个一工程”(科普服务站、科普宣传栏、科普信息员)建设,巩固农村科普阵地。开展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鼓励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开放日活动,保证每年不少于60天(含节假日)的开放时间。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科普产业市场,争取金融、财政有关政策支持,探索建设科普众创空间,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资源的转化,有效支撑全市科普事业发展。推动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科普场馆、科普企业从事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发推广,增强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原始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科普资源,不断丰富科普产品,切实提高科普产品品质。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力度。

市科技局、市科协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文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发挥农村科普大学、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科普讲师团、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惠农服务站、党员远程教育、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人才协会和农村实用人才的优势,采取理论培训、田间示范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提高农民的技术等级。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建立专职、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职业高校、高等院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小学教师、社区科普大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街道科普宣传员全覆盖。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我市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我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计划,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查,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切实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为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各县区要及时制定本县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定期评估督查,全面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县区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工作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每年年底向市政府报告本年度《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

(二)完善保障条件。各县区政府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逐年增加,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切实经费保障。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任务,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所需经费。

(三)做好监测评估。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每两年进行一次公众科学素养抽样调查工作的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建立我市公众科学素质数据库,监测我市公众科学素质变化情况,科学分析存在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建议,切实推进我市公众科学素质建设。

(四)严格检查评比。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年对县区和市级成员单位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结合公众科学素养调查结果进行评比,由市政府对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最大限度调动成员单位和县区开展科学素质行动的积极性,在全市范围内掀起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热潮,推动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四、科学统筹进度

20xx年启动期:推动制定我市“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发挥各牵头部门具体协调作用。

20xx—20xx年推进期: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及时监测评估,确保任务目标的完成。

20xx年总结评估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对“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