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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汇编五篇

发布于2023-12-04 08:17,全文约 2049 字

篇1: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

编号:

被通知人:

所属部门:

因下列第____项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从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4、单位依法进行裁员;

5、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6、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9、因员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

10、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劳动合同到期;

12、员工已达退休年龄。

13、其它:

您可领取经济补偿金:____元,其它费用:____元

请您于前述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前述1至4项、11项原因解除或终止时,需提前30日通知员工;

本通知一式两份,单位与被通知人各留一份。

签收栏: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内容已知悉。

签收人:

年 月 日

篇2: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刘晓荣:

根据你本人申请,我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相关条款,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并下达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通过各种方式未能联系到你本人及家属,现通过公告向你送达《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请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行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如按期未到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

年7月8日

篇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同志:

你与____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你______________________,严重违反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 公司员工奖惩暂行办法》奖惩制度第__款第__条的规定,决定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请你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一周内到公司行政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鉴于:1、 年 月 日,你与本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至 年 _____月 日届满,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2、在你入职之初以及任职期间,公司已经向你公示了全部规章制度,你有义务并已承诺严格遵照执行。

关于解除事由: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具体为如下情形之一:□试用期转正评估不合格;□存在欺骗行为,未向公司如实陈述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与第三方存在劳动/劳务关系;或对第三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等;□存在欺骗行为,未如实向公司陈述个人学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未按公司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或未按公司要求提供离职证明;□试用期内连续或者累计请假超过 个工作日(含)的;□试用期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出现其他情形,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可以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的决定:自 年 月 日起,公司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离职提示:1、请你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物品、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关系、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等。2、如果你的人事档案存放于公司或公司在中介的集体户,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你的人事档案接收单位以及办理档案转移所需的相关信息。否则,公司将依法将其转至你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经办机构,你应于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60日内到该处办理失业登记,逾期未到导致的相关责任由你本人承担。2 3、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后,你无权再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对外发表任何言论、实施任何行为。否则,公司保留向你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4、请注意,公司规章制度及/或与你签署的法律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并不因本决定而失效,如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商誉的义务等。因此,你应当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北京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盖章)

篇5: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六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孙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孙,男, x年6月出生,汉族,xx省xx市人,文化程度大专,毕业于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工民建专业,x年8月参加工作,原六分公司员工。

主要错误事实:该同志自x年9月至今,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分公司曾多次联系本人,集团公司于 x年6月30日在xx日报登报通知,但该同志既不回单位上班,也不回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和缴纳保险。累计旷工达240天。

鉴于孙上述错误事实,为严肃企业劳动纪律,教育广大员工引以为戒,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之规定,经公司研究,给予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x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