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土地确权工作方案范文(实用七篇)

发布于2024-07-04 15:45,全文约 17516 字

篇1:土地确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探索建立符合“长久不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滕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开展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农村土地二轮土地延包的规范和完善,不是重新调整原有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坚决杜绝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户的承包地。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通过对现有土地进行实际测量,把实际测量的面积如实记录在登记簿和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上。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地被征占导致面积减少的、因分户及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或合并的、经营权转让或互换的、承包地灭失以及全户消亡等情形,在这次确权登记时直接变更或注销。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四签两不准”和“四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签字,并加盖当事人手印;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确权登记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上榜公示),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五)坚持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块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三、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滕发[20xx]1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力争年内完成40%涉农村居”的要求,采取统一规划、分批实施、逐批验收的方式,确保2年内完成全镇所有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20xx完成30个村(居),约8000户;20xx年完成42个村(居),约14000户。

(一)开展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以村组为单位,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利用国土二调资料,在逐户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对所有承包农户重新颁发新的经营权证书。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注销登记。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对承包地因被征用、占用等面积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在这次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应实事求是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或注销登记。

(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土地清查、集体土地发包、档案管理、经营权登记等各项工作制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实行常态化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经济基础和群众思想基础好的村,也可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四、工作步骤

各村(居)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进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逐步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一)摸清承包底数,编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各村要成立实施小组,逐组逐户收集二轮承包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经营权证书和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借助国土二调资料或航天航空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二)入户权属调查,核实登记资料。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由村(居)实施小组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镇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实地测量地块,形成地籍草图。根据基础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专业测绘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图。

(四)进行公示确认,形成电子数据。由村(居)实施小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两次公示期均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居)将地籍图报镇经管站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录入,形成电子数据上报市农业经营管理局。

(五)建立登记簿,妥善保管登记资料。登记资料报市经管局后,市里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登记簿采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保存,电子文档定期备份,防止登记资料遗失破坏。

(六)颁发经营权证书,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里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市政府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收回原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统一进行销毁。

(七)开展检查验收,完善管理制度。每批任务结束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村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完成登记任务的村(居)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管理制度,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0日)。

1、成立机构。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抽调具体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也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施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实施。

2、宣传动员。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动员会,对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居)也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让每一位农民都了解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3、开展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确工作任务。

4、建立系统。通过政府采购进行项目招标,建立起完善的登记管理系统,为全面开展登记工作做好准备。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各村(居)对二轮土地延包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清查整理。一是要摸清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二是要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提前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

(三)清查核实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1、实施清查。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对农户在承包土地面积、四至等有异议的,组织村(居)人员实地测量,确认农户实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等。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经营权证记载情况,彻底查实与实测结果的差别,制作村组土地承包实际情况表。

2、绘制空间位置图。以国土资源部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绘制农户承包地空间位置图,做到位置明确详细、群众认可。

3、建立健全登记簿。对农户承包地块清查、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入户核查农户土地承包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最终确认每一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4、组织颁证。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市政府逐步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

对登记工作的检查分两个年度进行,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总结登记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对验收不合格、任务没有完成的村(居),重新进行登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里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主要负责组织做好起草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拟定操作规程、筹备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具体业务指导等工作;镇财政所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经费保障工作;镇国土资源所要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镇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法制服务;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业务培训,落实工作经费。对村(居)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确权登记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使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镇财政列入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人员培训、相关设备的购置等。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2:土地确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做好我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办公室、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等部门的通知》(贵办发【20xx】17号)、《贵池区秋江街道办事处的通知》(秋办字【20xx】81号)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今年,贵池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铺开,到20xx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实现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按实际测量面积确权登记颁证。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妥善化解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后遗症,保持农村和谐稳定。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依法规范。严格按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确权登记颁证。

(三)民主协商。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确权登记颁证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动。

(四)分工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村党总支、村委会统筹安排,各村民组密切配合,共同落实,确保确权颁证任务顺利完成。

三、主要内容

(一)清理核实土地承包档案。要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合同、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准确界定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勘测,准确界定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坚持以确地为主,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动。对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要按照规定程序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根据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后的承包合同,以承包农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的原则明确每块承包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利归属,区、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进一步充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等内容。推广应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承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及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

(五)进行公示并集中颁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现有的承包地实际测量面积、权属登记情况在当地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并经承包人签字确认后,以街道为单位报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经区政府依法批准予以确认。由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填写区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集中颁证。

(六)规范登记档案管理。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由村民委员会和街道、区两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办和登记机关分别进行分级管理、分类归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区档案馆。

四、操作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本步骤包括: 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培训人员→调查摸底→农户申请→制作调查工作底图→现场调查指界→问题修补→制作宗地图及相关资料→农户确认→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建立登记薄→颁发证书→建立数据库→资料归档→成果验收。

(一)成立组织

成立由村党总支、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和村民小组农民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动员

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营造舆论氛围;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宣传发动;发放致农民的一封信,把政策交给群众,奠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

(三)培训人员

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队伍,培训内容重点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和实务操作知识。

(四)调查摸底

以村民组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帐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做好完善工作;对二轮承包遗留问题,要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同时,要根据情形,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奠定基础。

(五)农户申请

由村组织发放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表,由承包户(户主)进行填写。要保证同一户承包申请的唯一性,申请表所填写家庭户籍信息必须要与户口薄、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申请表由街道、村工作小组根据二轮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进行审核,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并形成小组汇总表,按规定的时间报街道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六)制作调查工作底图

采用全省统一的测量调查方法,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航空摄影资料为基础,由专业技术队伍采集农村土地承包地块图斑,把经解译纠偏后的航空影像图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底图,形成村民小组地块图,提供给街道、村和村民小组,供农户现场指界。

(七)现场调查指界

由街道、村工作小组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申请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所指认地块的承包户姓名要与承包户填写的申请书姓名相一致。现场指界后,由工作人员标注上图,并由承包户或其委托人、村、组负责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

(八)问题修补

在现场指界的过程中,发现现状与解译的调查工作底图不符;或街道、村工作小组对各村民小组地块图及指认结果进行审核,发现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的,要依托专业队伍如实进行野外作业修补测,运用GPS、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修测完善,最终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村民小组地块图。

(九)制作宗地图

由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专业队伍根据修测完善后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制作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成果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档案。

篇3:625土地日宣传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夯实公司发展基础,提升公司客户服务品牌,提高客户忠诚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

(二)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广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行业公信力,更广范围激发保险需求。

(三)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增强保险行业竞争力。提高保险意识,主动应对来自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的市场竞争,更好地发挥保险核心竞争力。

二、组织安排

(一)“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根据中国保监会统一部署开展。云南省内活动由云南保监局主办、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协办。分公司及各州市县机构为主要参与单位。

(二)为确保“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的有效开展,分公司成立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荣灿

副组长:袁淑鹂、汤云、杨林

成员:潘俊、胡继雄、李孟坪、刘刚、陆玲、黄家锐、叶凌、杨学辉、丁媛、张微、郝云亮、陈世康、黄欣杰。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李孟坪负责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做好与保险监管部门工作联系。各机构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活动日常组织协调联系人,接受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三、活动主题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主题是“保险,让生活更美好”,20xx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围绕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成效开展宣传。

(一)充分展现保险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集中反映近年来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成效,向社会公众展现保险业勇担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广泛宣传保险风险管理的行业特性、保险业的历史和文化,以及“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核心价值理念,树立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针对市场上有关保险业的热点问题和公众认识误区,有针对性地向公众普及保险知识,进行风险提示,提升大众保险意识,提高保险服务资源使用效率。

(三)宣传日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由分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下发各机构使用。

四、活动安排和责任人

(一)6月19日,各机构通过邮箱上报活动方案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责任人:李孟坪,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二)7月7日,分公司通过晨会进行动员,各机构也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动员,落实责任,组织所辖县级机构做好活动开展前的各项工作(责任人:李孟坪,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三)“7.8”活动日当日开展以下活动:

1.云南保监局启动云南人民广播电台FM101.7频率、春城晚报财富周刊云南保监局署名专栏、“信息导”移动互联网宣传门户、保险监管政策学习微信公众平台、消费者教育短信平台等五个平台开展保险公众宣传活动。

2.外媒宣传:活动日当天,分公司在当地主流报媒对公众宣传日活动予以正面宣传报道。内部宣传:通过总部《大地简讯》及分公司《云南大地简讯》、《云南大地快讯》、分公司微信群、分公司短讯平台、分公司对外门户网站(网址:)等渠道,采取形式多样方式开展公众宣传。各机构也要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站进行对外宣传,扩大大地保险公司公众宣传面(责任人:李孟坪、丁媛、左巍,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3.职场宣传:分公司及各级机构,要充分利用营业场所悬挂“保险,让生活更美好”横幅,利用门头LED显示屏滚动播放“7月8日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条幅,张贴统一发放宣传海报,在公司职场内外主动向公众和客户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及折页由分公司负责发送给各机构。(责任人:李孟坪、左巍,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4.分公司客户服务体验活动:邀请分公司大客户,体验客户服务平台、理赔流程、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情况。让客户“零距离”感受大地保险公司的服务品质,增进客户对公司服务品牌的理解和信任,树立保险行业和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责任人:胡继雄、黄欣杰)。

5.配合云南保监局开展保险运营和服务体验活动。云南保监局邀请社会监督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参观昆明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了解体验轻微交通事故保险案件处理情况,增进公众对保险公司的了解和对保险业务的理解,让公众切身体验到保险“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人性化的服务举措,提升行业形象(责任人:胡继雄、黄欣杰)。

6.各机构要在“7.8”活动日当天,组织开展保险进学校公众宣传活动。每个机构至少要安排到一家中小学向师生宣传保险知识,宣传公司有关学平险承保理赔方面的基本常识,借机加强公司与校方长期业务合作的关系(责任人: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四)活动日当日,分公司将对各机构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各机构要加强对所辖县级机构和其他渠道网点宣传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确保公众宣传活动全覆盖。宣传活动须严格遵循公益性等基本要求(责任人:李孟坪,各机构联系人)。

五、活动要求

各机构要确保活动开展过程中安全、有序、平稳进行,注意维护好活动秩序,应急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不出问题。

活动结束后,各机构要认真进行总结,认真统计相关数据,并在活动总结中具体体现。及时上报宣传信息稿件,每机构至少上报1条宣传信息,至少在当地报媒或网站刊登1条宣传信息,随时报送相关图片资料。于20xx年7月9日前邮件向分公司联系人报送电子版活动情况总结。

篇4:25全国土地日宣传方案_工作方案_网

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方案

今年6月25日是第十九个全国“土地日”,为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十九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宣传主题,精心组织,积极创新,富有特色,讲求实效,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了解土地管理法制建设的重大意义、发展轨迹和成果,使“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依法管理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日”宣传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6.25”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长林同志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建新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广钊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系统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土地日”宣传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三、方法步骤

宣传活动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学习准备(6月19日-6月24日)

认真学习。紧紧围绕“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宣传主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国发[]31号和国发[]3号文件精神,学习国土资源部及省厅的配套文件以及其他土地新政,以促进各级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高法制观念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了强化学习效果,市局统一编制“‘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政策法规测试题”一套,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中进行测试,各局复印试卷,自行组织,月底前交至市局办公室法规科。

认真准备。为将此次宣传活动切实落到实处,各县(市)局在总结往年“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扎实地做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准备工作。要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印制宣传材料、宣传标语,布置宣传栏,力求形式有创新,富有特色,讲求实效。

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格局。一是做好报刊宣传,在《廊坊日报》开辟国土法律知识问答专栏;二是做好电视宣传,6月23日至27日,每天在市电视台廊坊新闻节目前后,插播土地日宣传主题的字幕广告;三是做好网络宣传,在市局门户网站建立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网页链接。

(二)上街宣传(6月25日)

6月25日上午9:00―11:00为统一上街宣传日。

市局和各直属分局在市区时代广场新华路西侧。各县(市)局、廊坊开发区土地局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宣传点。上街宣传横幅、资料、设备等自行准备。

在《廊坊日报》上刊登王爱民市长署名文章。(署名文章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起草)

在廊坊电视台播出市人大副主任杨国林同志的电视讲话。(讲话稿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起草)

(三)活动总结(6月26日至6月30日)

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分别对开展“6.25”宣传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情况报告于6月底前报市局办公室。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5: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_工作方案_网

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

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自年3月31日至年10月30日为时七个月,对市近年来特别是年以来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例行督察。为做好各项迎接督察准备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府厅发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为契机,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健全制度,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南京督察局对的土地例行督察,发现并纠正我区年以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准确客观评估土地利用和管理绩效,促进我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全面掌握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土地调控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执行情况;二是重点审查土地供应和利用行为;三是全面审核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果,督促违法用地行为的整改;四是促进双保行动深入开展。

三、时间和内容

(一)迎接督察时间

迎接督察时间为年3月31日—年10月31日,其中驻市督察时间为年4月17日—年5月25日。

(二)迎接督察准备内容

主要有六项准备内容:

1、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年度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2、土地调控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对—年项目用地情况,重点是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3、土地审批情况。—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的审批情况、规划调整情况、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土地征收情况、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

4、土地利用情况。—年土地批而未用、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土地出让制度执行情况和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

5、土地执法监管情况。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变化图斑自查情况、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及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6、“双保行动”开展情况。“双保行动”中的好经验与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迎接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周智安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强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黄细华,国土分局局长李菊国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监察局、区农办、地税局、国土资源分局、行政执法分局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由李菊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土地例行督察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分工

在区迎接土地例行督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的要求,形成以国土分局为主,相关部门通力配合的责任机制。国土分局全面负责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接待工作,并汇总上报我区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

五、工作步骤

迎接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年4月9日至4月16日)

1、前期准备

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全区迎接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并向各单位下发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土地例行督察相关资料及表格。

2、材料准备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照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的要求,及时整理各类文件文档、卷宗台帐、数据表格、图件等资料,必须确保资料齐全、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具体准备好以下资料:

(1)文件及文档资料:

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和统计年鉴,年耕地保护目标制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及表格,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文件现行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年国土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土地执法监管方面的文件与资料。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6:625土地日宣传方案

一、 微信公众平台的重要性:

1,微信成本低廉,传统的营销推广成本高,而在微信而言本身使用是免费的,而且使用过程中只会收取低廉的流量费用,那么通过微信开展微信推广与营销活动的成本自然非常低的,雨伞微信运营方案。

2,大势所趋,在移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任何企业都不能忽视互联网的魅力,特别是手机客户端,所以,目前利用微信公众平台这个最大的自媒体平台来进行公司的品牌推广是最合适的。

3,微信推广与营销的方式是多元化的,相对较为单一的传统推广方式,微信则更加多样化,多元化。微信公众平台支持文字,支持视频,以及混合文本编辑,能推送漂亮的图文信息,尤其是视频传输,可以拉近和用户的距离,让推广活动变得更生动,更有趣,更有利于营销活动的开展。

4,微信推广方式人性化。微信推广是亲民而不扰民,用户可以许可式选择和接受,微信公众平台的内容推送即可主动推送,也可以把接收信息的权利交给用户,让用户之间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比如回复关键词就可以看到相关的内容,使得营销的过程更加的人性化。

5,营销信息到达率高,由于每一条信息都是以推送通知的形式发送,你的平台所发布的每一条信息都会送到你的用户手机上面,到达率可以到达100%。

二、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策略:

2, 音乐微信场景是目前微信推广的过程,一个亮点,它可以不依附微信公众平台,也可以穿插在微信公众平台文章内最下面的阅读原文里面,优美的文字、精美的图片、震撼的音乐三者完美结合,制作出来的微信内容,发至朋友圈后,点击率是非常高的,规划方案《雨伞微信运营方案》。

3, 利用微信第三方制作平台,为企业公众平台增加多样化的内容,表现在微官网、幸运大转盘、刮刮卡等等生动的微信展示活动方面,可根据企业情况,个性制作,满足企业推广过程的个性需求。

4, 互动吧微信报名是一种当前使用比较多的微信报名方式,可以通过制作图文结合的通知类活动,让更多的微信用户参与,不仅能推广品牌,更能增加活动的精彩度,微信用户看到微信报名活动之后,如果有意愿参与活动,可以填写姓名+手机号,这样的话,企业就可以轻松获取潜在客户的重要资料。

三、 微信公众平台效果分析:

1, 有利于企业品牌快速传播,由于微信用户的数量非常大,运营好企业的公众平台,也就是在自媒体广告端打开缺口,互联网的传播速度非常快,能短时间内让更多的客户关注企业的品牌。

2,有利于筛选客户,达成业务,公众平台消息推送出去时,每位微信用户都有机会关注,这便是微信最大的好处。而在关注我们的用户当中,肯定会有一部分的用户成为企业的忠实粉丝,最终转化为购买力。

3, 有利于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及时沟通,为企业的服务保驾护航,更有利于实现O2O互联网线上线下的完美结合。让企业在网上推广与客户实际体验相结合。稳定老客户、拉近新客户的距离。

4,微信公众平台粉丝数量随着运营的逐步深入,会越来越多。目前在中国,比较牛的微信公众号的粉丝数高达数千万,非常庞大的客户群体,对一个企业而言,如果能达到100万粉丝数量,可以想象一下,企业的客户根本不用愁。

篇7:土地经营权与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范文_工作方案_网

土地经营权与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市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精神,被授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被授权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上述各试点县(市、区)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⒈“两权”试点工作基础条件完备。各试点县(市、区)涉及“两权”确权、登记、颁证、流转、价值评估、交易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登记率达到100%,农民住房及所占宅基地确权颁证登记率达到80%以上;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全面挂牌运作,所辖95%以上的乡镇建成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站。

⒉“两权”抵押贷款风险缓释补偿机制健全。各试点县(市、区)政府承诺的“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足额到位,利息补贴、利用政府性担保公司、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担保和加快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等配套措施积极跟进、保障有力,增信作用明显。

⒊“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序发展。各试点县(市、区)“两权”抵押贷款有序推进,贷款年增长率不低于一般涉农贷款年增长率,贷款不良率不高于一般涉农贷款不良率。

(二)基本原则。

⒈依法有序。坚持于法有据,遵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发〔20xx〕45号文件要求,先限定在批准范围内开展,待试点积累经验后再稳步推广。

⒉自主自愿。尊重农民意愿,自主申请,自愿抵押,抵押仅限于流转期内的收益。金融机构在财务可持续基础上,自主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

⒊稳妥推进。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政府之间的关系,慎重稳妥推进“两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工作。

⒋风险可控。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完善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平台搭建、风险补偿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等配套政策,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平稳实施。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完善基础。主要完成工作机制及工作专班的组建、试点方案和基础性制度的制定、“两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20xx年3月底前,各试点县(市、区)要完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报省试点工作小组备案;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完成“两权”抵押贷款信贷管理办法与操作流程的制定,并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备案。各试点县(市、区)要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落实工作资金,力争20xx年底完成“两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xx年6月末,省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对第一阶段工作组织检查验收。

(二)全面实施。主要完成“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和相关保险产品的发展、“两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风险缓释补偿机制建设和激励措施落实等工作。20xx年底前,各试点县(市、区)要完成“两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风险缓释补偿机制,所需配套资金归集到位,同时落实财税、金融监管等激励措施。试点期间,省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地试点工作不定期地开展巡回指导和督查,并召开1-2次推进会,部署下一步推进措施。

(三)总结验收。主要完成“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现场评估验收、总结汇报等工作。20xx年1月上旬,各试点县(市、区)要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人行武汉分行。省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各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情况开展现场评估验收和全面总结,并于20xx年1月底前报国家“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指导小组。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两权”基础制度,加快推进“两权”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两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搭建农村“两权”登记管理服务平台。各试点县(市、区)要制订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民住房及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快相关权属的确认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登记、颁证。要建立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农村“两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管理服务平台,并以县级数据库为基础建立省统一的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民住房及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登记管理业务系统。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两权”流转交易管理制度,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各试点县(市、区)要制订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两权”流转交易的条件、流程等,制订统一规范的流转交易格式合同文本,指导流转交易合同签订,规范流转交易行为。按照《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县级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为农村“两权”流转交易提供综合性服务。三是健全农村“两权”价值交易评估制度,建立农村产权价值交易配套评估体系。各试点县(市、区)要制订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指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组建专业性强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构,规范化开展农村产权价值评估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农村“两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平台。各试点县(市、区)要重点引导乡镇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站,及时收集、发布村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并与县级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对接。(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法制办,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规范与创新并重,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一是制订“两权”抵押贷款相关信贷管理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产品设计、抵押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等业务要点。二是创新信贷产品与服务模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简化贷款管理流程,优化信贷服务模式,适当提高“两权”抵押贷款风险容忍度,扎实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三是加大“两权”抵押贷款营销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两权”抵押贷款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强与政府部门以及保险、担保等机构的协作,落实“两权”抵押融资功能,切实满足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四是强化风险管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贷前审查、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严格授信准入审查,监督“两权”抵押贷款用途,确保信贷资金用于农业生产与服务。建立有效的风险转移和分散机制,及时处置风险资产。(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等)

(三)构建“两权”抵押贷款风险缓释补偿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一是建立健全“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各试点县(市、区)要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建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基金规模与“两权”抵押贷款需求和业务发展水平相匹配。承担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等其他改革试点任务的县(市、区),要发挥改革叠加优势,统筹使用相关涉农风险补偿基金,壮大基金规模,增强风险补偿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两权”抵押贷款保险保障机制。各保险机构要大力发展涉农保险特别是“两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监部门要积极推进农村保险市场建设,鼓励经办公司创新开发“两权”抵押贷款的保险产品。三是建立健全“两权”抵押贷款担保增信机制。各试点县(市、区)要大力发展政府出资、以涉农担保业务为主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通过银担合作方式发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四是建立“两权”抵押贷款专项政策支持激励机制。人民银行要建立“两权”抵押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对“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较快的县(市、区)在支农再贷款规模分配上给予倾斜。银监部门要研究差异化监管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本充足率、贷款分类等方面的计算规则和激励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税务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对“两权”抵押贷款损失准备金给予税前扣除、贷款损失在冲减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部分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武汉分行、银监局、保监局,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方法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县(市、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要积极争取当地农业农村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试点情况,及时解决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试点县(市、区)政府对试点工作负主体责任。人民银行分支行作为牵头单位,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试点,保证试点平稳运行。试点县(市、区)政府要保障农民住房所有权测量和权属调查经费;农业、国土、住建、林业等部门要在“两权”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和抵押物处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财政、税务、发改、人民银行、银监和保监等部门要在财税、风险分担、监管、保险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统筹协调安排。各试点县(市、区)要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在政策层面与省“四化同步”试点、县域金融工程、新型城镇化、“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统筹安排;在工作层面与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的实施同步推进;在操作层面与土地综合整治、农村综合产权确权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协调配合。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试点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制度,定期上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巡回检查监督,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试点工作后期,各试点县(市、区)要及时总结经验,评估试点成效。验收工作由省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县(市、区)自查、市级核查的基础上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