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的整改报告【优秀3篇】
发布于2024-07-04 15:30,全文约 6851 字
篇1:党建工作整改落实报告_其他整改_网
党建工作整改落实报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第六督查组统一安排,现将我厅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采取的主要措施
今年初,按照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我厅在认真总结前一段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基础上,以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明确了厅主要领导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厅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实行抓业务与抓整改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明确机关党委为整改落实工作牵头部门,分管厅长和厅机关党委负责人具体抓整改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厅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局)、本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配合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厅党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同时,依据自治区党委“两方案一计划”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计划》,把自治区党委明确由我厅牵头负责的清理规范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和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两项重点工作作为整改落实的重点任务,列入民政厅对机关处室、各盟市民政局的年度工作考核和重点评估内容之中,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进一步加大了整改落实的工作力度。
(二)精心组织学习,建立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开展了7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及时传达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整改落实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把握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相关要求,结合民政厅实际,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的“3项制度”。
一是建立了分析研究制度,厅党组根据厅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每季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末分析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工作措施。
二是建立了督查检查制度,厅领导结合检查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工作例会、深入直属单位等形式,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建立了定期公开制度,坚持开门搞整改,定期召开基层民政干部、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请他们评价整改效果,把整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借助媒体作用,利用“行风热线”等平台,营造整改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督查调研,同步进行整改。
为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厅主要领导与机关9个业务处室、12个直属单位逐个研究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措施,制定了《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厅党组统一部署,3名厅党组成员带队深入5个盟市的11个旗县(市、区),在检查督导民政重点工作的同时,指导盟市、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上下联动查找全区民政系统在“四风”和重点工作推进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上率下抓好民政系统的同步整改。把整改落实与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民政改革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相结合,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初步成效
(一)在规范自身行政行为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民政部门公开化用权、制度化运转、高效化运行作为整改落实的首要环节,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在民政厅门户网站上创建了“政务公开”专栏,在盟市(旗、县)民政局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在民政窗口单位建立了信息公示窗口,将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等“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的相关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今年第一季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0余条,同比增长了10.8%。推动了社会组织的管理改革,制定了《自治区社会组织活动管理办法》、《自治区社会组织行为准则》等4项制度,完善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取消、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和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监督管理的有关精神,取消了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和社会团体、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下放了异地商会和基金会审批层级;会同有关部门,对74个年检不合格的协会、学会、研究会下达了整改通知,撤消了68个连续两年不检的协会、学会和研究会。规范了自身的权利运行,制订了民政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民政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确保民政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同时,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行使的职能、权限全面开展摸底汇总,认真梳理民政权力清单并进行分类、归集、整合,以做到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进一步明确部门权力界限,避免权力缺位和越位。
(二)在提升底线民生保障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中涉及民政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了社会救助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登记备案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完善了社会救助的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昨天上午自治区政府及时召开全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发展改革、住建等25个部门组成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将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优先保证救助资金支出和多渠道筹集社会救助资金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督查检查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经办人员监管的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大了社会救助的工作力度,今年一季度,全区城乡低保共支出资金14.51亿元,月均保障人数203.3万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472元和年人均3229元,分别比20xx年提高28元和267元;五保供养共支出资金0.97亿元,月均保障人数8.78万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年人均6779元和3558元,分别比20xx年提高323元和174元;“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达到月人均784元和560元,分别比20xx年提高84元和60元;“三民”平均每人每月保障标准达到692元,比20xx年提高了48元。同时,一季度及时下拨了0.46亿元、1.6亿元、0.25亿元,用于孤儿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支出。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的要求,将9万多名80周岁以上农村低保对象纳入高龄津贴保障范围。在此基础上,于春节前后及时预拨了20xx年城乡低保资金33.16亿元,下拨了20xx年冬令春荒救灾资金2.32亿元,为城乡困难群体发放了4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1.22亿元,为低收入农牧户及时发放了过冬用煤和用煤补贴,有效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在畅通联系群众渠道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作为整改落实的有效抓手,综合运用自我推动、社会监督、群众评判等手段促进整改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全区民政系统大力开展了行风示范单位建设活动,不断加强对各级民政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指导力度。积极参加“政风行风面对面”和“行风热线”节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民政基层窗口单位执行行业服务规范化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民政窗口单位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20xx年度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纠风办组织6个区直厅局、有关单位参加内蒙古电视台第二届“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活动中,我厅政风行风建设总分名列6个单位之首。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增强信访工作实效。严格落实信访领导接待日和领导包案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工作台帐、网上信箱等信访工作措施,20xx年,我厅共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29件(人)次,来信来访办结率98%,息访率97%,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今年一季度,共接待来访群众59批97人次,处理群众来信来电31件次,受理网上信访5件次,全部得到了较好处理和解决,没有出现缠访闹访和大规模集体到自治区、进京访事件。以了解群众需求为目标规范督察调研工作。建立了厅领导、机关处室直接联系群众制度,8名厅领导每人挂钩联系一个贫困旗县民政局,机关每个业务处室联系一个乡镇、苏木民政所,进一步拓宽了厅机关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规范了调研工作的程序,制订了厅年度调研工作计划,明确了调研工作课题,每次调研结束后,厅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听取调研汇报,确保调研看到基层实际、了解基层实情。围绕民政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了《民政厅20xx年督查工作计划》,区分自治区政府、民政厅和以厅机关处室三个层级,对年度督察工作进行了细化规范,确保基层关心、群众关注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严格各项制度落实作为整改工作的基本保证,按照“落实好上级的,规范好本级的”原则,抓好整改各项工作。一方面,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制度规定。我厅在20xx年会议文电大量精简、“三公”经费大幅压缩、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清理初见成效的基础上,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今年一季度,我厅各类会议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0.5%,本级会议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6.8%,文电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3.6%,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经费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0%和50%以上。与此同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行政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同步考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要求,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有序规范。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能够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安全运营、规范运行。另一方面,加强对自身工作的规范。围绕民政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印发了《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综合考评指标》和《民政厅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书》;围绕民政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建立了《民政厅20xx年会议、培训、督察、调研、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围绕规范会议,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会议管理暂行办法》;围绕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围绕民政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有效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接待和会议上的奢侈、资金使用上的漏洞奠定了制度基础,基本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工作格局。
通过抓整改转作风,使我厅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锤炼,自觉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的信念更加坚定。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民政工作的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更加牢固。精神状态得到进一步振奋,勤奋敬业、创新发展的工作干劲更加高涨。廉洁自律得到进一步加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更加浓厚,为推动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篇2: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报告_整改报告_网
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xx村党支部共有支部委员4人,其中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委员2人;支部共有党员55名,女性党员8名。20xx年5月11日上午,我支部召开了支部会议,自查自纠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情况如下:
一是党员队伍结构不优。党员队伍年龄、知识、能力、性别结构不优。党员队伍存在着老龄化严重、女性占比小、学历普遍不高等不足。
整改措施:突出发展党员重点。将致富能手、优秀青年农民、退伍军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特别是35岁以下的年轻人和妇女群众作为党员发展重点。
二是远程教育站点功能发挥不好。远程教育站点管理不到位,使用不经常,功能发挥不好。
整改措施:发挥远教站点功能。对远程教育站点实行台账式管理,保证正常使用,把观看远程教育影片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提高设备使用率。
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力。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比较松散,导致部分党员理想信念缺失、角色意识不强、政治担当不够。
整改措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一是强化党员培训。进一步开展好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二是畅通党员出口。健全不合格党员处置制度,加大处置不合格党员力度,年内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对评议出来的不合格党员,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三是创新服务载体。继续深入开展“三联三送三服务”活动、两委干部联系党员活动,创新帮扶机制,加大帮扶力度,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以上是我支部基层党建工作的自查报告,下步工作中,我支部一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争取在年底前将上述三项任务落到实处。不足之处,请组织给予批评指正。
篇3:2024党建工作专项整改工作报告_其他整改_网
2020党建工作专项整改工作报告
一、整改联系服务群众方面问题的情况
x街道党工委在群教活动结束后,本着“群教活动有终点,群众路线无终点”的原则,继续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机关群众意见反馈箱长期面向群众收集意见、建议、投诉,今年以来,开展了便民服务中心专项整治,为每名机关干部配发面民服务中心工作牌,方便群众办事。深入细致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群教活动中建立的问题台账,由党工委书记曾德明总体负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目前已按照台账中的规定时限全部进行了整改并承诺将长期坚持。在去年“干部大联户”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亲情工作法”,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文件精神,制定走访纪实台账,每周汇总信息一次,每月上报组织部门一次。继续深入推进“第一书记”“党员义工”、信访维稳等活动,规范基层治理、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区工作,加强对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的监督检查,对忽视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批评、及时纠正。
二、整改方面问题的情况
x街道道党工委按照区委“作风兴区”的要求,以机关干部在群教活动中撰写的问题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依据,扎实做好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要求成立了“作风兴区”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工作的落实、推进,实行工作周报制度。建立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共同打考勤,每月一核对,每月一公示的新的机关干部考勤制度。严格落实改革发展、重点项目、民生保障等工作。全机关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整改工作均已按照去年问题台账要求完成,并将做到反复对照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力争长期坚持,不断改进。
三、整改班子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情况
继续推进“5+1”专项治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利用机关学习会,全文学习区委组织部《乐山市市中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并由党工委书记和副书记就办法中的重点事项作了辅导、讲解。积极选报、参与市中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和村级后备干部递进培养,并为他们复习备考创造条件。
四、整改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情况
街道党工委依托区位特点,重点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加强8个社区办公、活动阵地建设。认真贯彻新《发展党员细则》,组织社区书记举办《发展党员细则》专题培训班,按照新细则要求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社区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党员教育管理经费,认真组织开展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主题的党员集体活动。
五、整改抓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不好的问题的情况
从4月起,街道党工委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定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严格落实了《会前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制度》,并做好了相应记录。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党员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
六、整改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够的问题的情况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每月开会研究党建工作,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到社区、“两新组织”调研党建工作,利用社区书记到办事处开会契机,约谈社区党组织书记,了解社区党建工作情况,会同党务书记协调解决社区党组织困难。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并计划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