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分红权激励协议(精品14篇)
发布于2024-07-04 18:28,全文约 27186 字
篇1: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页4]_合同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
(5)股份公司应在收到认购名单之后第三个工作日的上午_________(时)在完成第(4)分文所规定之义务后,根据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向其提交一份或多份股权凭证。证明上述认购名单中列入士的b股股权,并促使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将所列名单人士的姓名或名称及所认购的b股数输入其保存的股东数据库;并在完成此事项后第二个工作日,促使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向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提交已收到股权凭证的书面确认书_________份。
(6)股份公司保证其所分配、发行的b股,没有任何留置权、抵押权、产权负担以及第三者的权利负担于其上,而且该b股具有该等股份所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股息、投票等权利。
5.付款
(1)各包销商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申请人收到的所有有关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相当于佣金数目的金额(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就包销商协议)后,存入主包销商指定帐户内,上述款项应指定为“_________股份公司发行b股”付款。
(2)国际协调人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申请人收到的所有有关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国际协调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汇入主承销商的指定帐户。
(3)在上述两项条件被满足的条件下,主承销商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_工作日内,将其自申请人及其他包销商处收到的所有有关本次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主承销商佣金和其他费用(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汇入股份公司指定的帐户上。
(4)如果按照本协条款,生效条件未得以满足或被放弃,本协议则应立即终止并适用第_________条的规定。如果第_________条所载的条件均符合或者被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放弃,而且第______条及其他有关的股份公司作出的声明、保证、承诺并没有被违反,主承销商帐户内的资金,应依第(3)分条规定无条件执行,汇入股份公司指定的帐户上。
6.双方协商确认如下
(1)在主包销商按第4条第(3)分条的的规定支付款项后,主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即行终止;
(2)在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按第4条第(1)、(2)分条的规定支付款项后,国际协调及其他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即行终止。
7.条件
(1)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而必须负担的义务,须在开始配售日或该日之前,下列各项条件已经符合或被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放弃;
a.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股份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之规定,而且为各包销商满意;
b.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包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拟订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之规定,且为各包销商满意;
c.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国际会计师写给包销商的意见书,其格式与内容为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满意;
d.对股份公司有关业务及资产的妥当谨慎验证及b股配售文件的验证已经完成,并为主承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满意;
e.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已获得足够的证据,证明已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并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和许可,并已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及已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使配售能够进行及b股能够发行并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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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页3]_合同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
“保证”是指股份公司、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和其他包销商的保证、承诺。
“中国法律意见”是指以下二种情况:股份公司的法律顾问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法律为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以及其他包销商等作出的法律意见书。为验证起见,该法律意见书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的代表草签;及包销商的法律顾问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法律为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作出的法律意见书。为验证起见,该法律意见书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的代表草签。
“验证文件”是指由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拟订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验证文件(已签署的副本已呈交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
2.配售
(1)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同是又在第②条股份公司所作的保证、声明和承诺的基础上,各包销商分别向股份公司作出承诺,将根据各自的配售比例,进行b股的配售,并在截止配售日下午3:00之时还有未配售出的股票之际,将此股票按配售比例以配售价全部购入。
(2)股份公司是以私人配售方式发售配售b股供境外投资者在发行价及本协议条款及配售文件所规限的条件下认购。
(3)股份公司委托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此项b股配售活动,其他包销商也是受股公司委托而进行此项b股配售活动的。
(4)各包销商按本协议的约定,接受委托,负责本次b股的配售活动。股份公司与各包销商共同商定,各包销商有权代股份公司完全行使本次b股配售有关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代表股份公司接受或拒绝(全部或部分)境外投资者按照配售书所提出的申请。
(5)各包销商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和责任为个别的,而非连带的。
(6)如果某个或某几包销商未履行其(1)分条的义务,其他包销商有权利(但没有义务)就该违约包销商所没有认购或没有找到认购者认购的b股,促成别的认购者加以认购或自行认购;若多名其他包销商欲行使此权利,则按各自认购比例来分担。
(7)主承销商有义务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于裁止日后的第_________个工作日上午_________这前向股份公司提交有关配售b股认购名单;各包销商均有义务按照本协议及包销商协议的规定,向主承销商提交其他销义务范围以内的有关b股的认购名单,以便主承销商转交股份公司。
3.b股配售备忘录
股份公司将在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编制股配售备忘录,并应于配售备忘录日期向国际协调人(代表主包销商)交付其要求的份数的b股配售备忘录。
4.登记
(1)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须在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将下列人士的姓名及申请的配售股份数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股份公司:每一名获配售人;每一名获配售人或包销商(如果有的话)所申请的b股数目。
(2)股份公司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已认购的b股部分配给有关配售人及各包销商(如有的话)
(3)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应合作向各被接纳申请人提供开立使其能持有及买卖配售之b股的帐户所需有关资料和文件。
(4)股份公司在接到上述通知的有效名单后,只要其所列名单上人士已将款项按约定支付,股份公司就应确保该认购名单内人士的名字将被登记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且其认购的b股股数列入于该认购名单中其名字对应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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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页2]_合同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
“美国”是指美利坚合众国。
“人民币”及“rmb”是指人民币,即中国的法定贷币。
“港元”或“hk”是指港元,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贷币。
“美元”或“vs”是指美元,即美国的法定贷币。
“截止配售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及各包销商在此日前完成本次配售b股。
“中国证监会”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境外投资者”是指: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香港、澳门、中国台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允许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士。
“章程”是指股份公司章程。
“董事”是指股份公司现任董事。
“获配售的人”是指受到包销商的邀请认购b股的境外投资者,该投资者正是根据配售书而认购b股。
“配售”是指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及包销商之间的协议,将_________股b股以私人配售的方式配售给境外投资者。
“配售备忘录”是指股份公司就本次b股配售而将发行的资料备忘录,其经包销商同意的版本的副本为认证起见已由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草签,作为本协议附录。
“配售比例”是指各包销商在本次配售中同意认购的比例。
“配售价”是指每股b股配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港元_________元,美元_________元。
“主包销商指定的帐户“是指主包销商通知国际协调人在_________银行设立的_________(港元或美元)帐户。
“所得款项发放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所得款项转交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兑换率”是指人民币款项折算成美元、港元的兑换率,即备忘录日期所在的日历周前一个日历周_________外汇调剂中心人民币兑换美元、港元的牌价的平均价。
“国际报告会计师”是指_______________会计有限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公司指定帐户”是指以_________股份公司的名称开立的_________(外币)现汇帐户,在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帐号为_________,此帐户号码已通知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
“国际协调人指定帐户”是指以_________证券公司的名称开立的_______(外币)帐户,在_________银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
“佣金”是指每配售一股b股_________元(外币)或人民币,相等于配售价_________%的款项。
“股份公司的保证”是指股份公司有关的声明、保证、承诺,即本协议第_________条所规定的事项。
“包销商”是指主承销商所代表的自己、国际协调人以及其他包销商,包括中国包销商和国际包销商。
“总发行价”是指本次b股配售所得全部款项,即发行价_________元(外币)每股_________(即总股数)所得的款额。
“开始配售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此日,各包销商将根据本协议而开始配售b股。
“股份”是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股份。
“有关的证券法规”是指任何与本次b股发行、本协议的签署或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交易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5年12月25日生效的《国务院关于股份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中国证券委员会于1996年5月3日颁发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1998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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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_合同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票采取纸面形式,为记名股票。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第十八条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认购的股份数:
┌────────────────┬────────────┬───────────┐
│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 认购的股份数 │ 股份比例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九条 发起人的出资分次缴付。
首次出资情况:
┌─────────────┬─────────┬────────┬─────────┐
│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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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页5]_合同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
f.股份公司所做的第_________条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2)股份公司应促使上述条件得以完成,假如上述条件并未完成或被满足,则本协议即失效,各个义务即告终止。同时适用第___条的有关规定。例外的是上述条件被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豁免,或是股份公司与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进行商洽(各方有义务进行此项商洽)。
8.声明、保证及承诺
(1)股份公司向全体及每一名包销商就下列事项及附件一部分规定的条款作出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接受和承认作为每一名包销商均是依此所有声明、保证和承诺才签订本协议的;此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在本协议签字日作出的,并被认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项发放日就当时相应事实与情况重复作出:
a.如果股份公司在任何时候知悉任何将会使本条和附件一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为不真实或不正确或被违反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并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补救或予以发布。
b.股份公司承诺其支付所有因本次b股的发行,以及因签署、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协议和股份公司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在中国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及其他政府性收费。
c.股份公司承诺其应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以确保本次b股的配售发行能在配售日进行,以及b股能够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d.股份公司承诺,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到b股截止日止,股份公司将在事先未与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协商的情况下,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新闻或公开发布或散发文件形式,向公众披露除b股配售文件以外的可能影响本次b股发行的资料。股份公司还承诺确保其董事、雇员及代理人也不为上述行为。
(2)所有包销商及每一名包销商分别向股份公司作出以下所列各条及附件二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接受和承认股份公司是根据该等所有声明、保证和承诺才签订本协议的;此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本协议签字日作出的,并被认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项发放日就当时相应事实与情况重复作出:
a.使每一包销商均承诺,如果其在任何时候知悉任何会使本条和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为不真实或不正确违反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及其他包销商并进行协调,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公布;
b.每一包销商均承诺,其将尽责、勤勉地按本协议的规定完成本次b股发行工作。
c.除非另有约定,每一项保证均应独立解释,不应因参照任何其他保证之条款或本协议之条款而受到限制,也不应受上述条件的影响。
d.由于违反第7条、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所引起的任何责任,不应因本次b股的认购发行完毕而受到影响。
9.佣金和费用
(1)作为各包销商按本协议提供服务的代价,股份公司将以_________(币种,一般为外币)向各包销商支付佣金:
a.股份公司须向主包销商支付包销佣金和协调费用,相等于其它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b.股份公司须向国际协调人支付包销佣金和协调费用,相等于其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c.股份公司须向其他包销商支付包销佣金,相等于各自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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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陆某诉四川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_合同范本
陆某诉四川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
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武侯民初字第245号
二审判决书: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民终字第83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四川九寨黄龙机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寨黄龙公司)
委托代理人:尹冬生,四川典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陆军
基本案情
1、1999年10月28日,大连保税区大星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星公司)发出拟设立由陆军任负责人的中国西南办事处的通知,但该通知于XX年12月18日作废。
2、XX年7月18日,陆军以大星公司西南办事处的名义,并私刻印章与九寨黄龙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订货合同》一份。
3、在签订《工矿产品订货合同》前,九寨黄龙公司于XX年7月1日由陆军指定,向成都宇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航公司)的账户支付了订金5000元。签订《工矿产品订货合同》后,九寨黄龙公司于XX年8月13日由陆军指定,向宇航公司的账户预付货款16000元。XX年8月14日,陆军以大星公司西南办事处的名义向九寨黄龙公司交付了价值80570元的吉爱思彩瓦及附件。XX年7月29日,陆军以大星公司西南办事处的名义向九寨黄龙公司交付了4328平立米的吉爱思彩瓦,每平方米76元。XX年8月29日,九寨黄龙公司由陆军指定,向宇航公司的账户付货款50000元。九寨黄龙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后,均是由宇航公司出具收款凭证。
4、XX年6月21日,陆军通过宇航公司账户向大星公司付清了吉爱思彩瓦及附件的全部货款。九寨黄龙公司使用完第一批吉爱思彩瓦后不久,第一批吉爱思彩瓦便由桔红色变为白色,九寨沟县建设规划局函告九寨黄龙公司不能使用该品质的吉爱思彩瓦用于九寨沟景区的建筑物。
5、陆军为追索货款,以其私刻的大星公司公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制作了授权诉讼的委托书,并以大星公司的名义,于XX年8月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第一次诉讼,并经庭审查明,大星公司在XX年8月前就已更名,遂裁定驳回了大星公司的起诉。XX年,陆军以本人名义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第二次诉讼,九寨黄龙公司也提起了反诉,但在审理中,双方均申请撤回起诉。XX年1月,陆军以本人名义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第三次诉讼。
原告诉称
原告陆军诉称:陆军以大星公司名义与九寨黄龙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订货合同》后,陆军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九寨黄龙公司提供了货物,九寨黄龙公司至今尚欠货款419898元。 陆军虽以私刻的大星公司公章与九寨黄龙公司签订了合同,但九寨黄龙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合同,因此,九寨黄龙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向陆军支付 货款和违约金;至于九寨黄龙公司提出的质量问题,由于双方之间是凭样品买卖,九寨黄龙公司在收货时对质量问题并未提出异议,主张的质量瑕疵也未通知陆军, 拒付货款的理由不能成立。陆军请求判令九寨黄龙公司支付货款419898元及违约金278392元。
被告辩称
被 告九寨黄龙公司辩称:陆军与九寨黄龙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其诉称的《工矿产品订货合同》由于是陆军私刻大星公司西南办事处印章与九寨黄龙公司签订 的,因此,该合同与陆军无关,陆军无权依此合同向九寨黄龙公司主张任何权利。至于陆军提供的货物,由于在安装后短时间内就出现了颜色变白的现象,存在严重 的质量问题,九寨黄龙公司有权拒付货款。九寨黄龙公司请求驳回陆军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工矿产品订货合同》是陆军以私刻的大星公司西南办事处印章,并以该办事处的名义与九寨黄龙公司签订的,大星公司也未对此予以追认,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1、九寨黄龙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给陆军货款4148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78392元,共计693290元。
2、驳回陆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诉辩观点
九 寨黄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工矿产品订货合同》是九寨黄龙公司与大星公司签订的,陆军不是 该合同的相对方,因此,《工矿产品订货合同》在陆军与九寨黄龙公司之间无任何拘束力。由于陆军提供的彩瓦存在重大的质量问题,九寨黄龙公司有权拒付货款。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陆军的诉讼请求。
陆军服从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判决
成 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大星公司办事处在签订《工矿产品订货合同》时并不存在,故该合同因一方主体不存在而不成立,且对九寨黄龙公司不发生约束力。九寨黄 龙公司在知道彩瓦是陆军提供的情况下,未行使撤销权,故陆军与九寨黄龙公司之间的事实买卖关系成立。陆军交付的产品,经九寨黄龙公司安装使用后,在短期内 发生色泽变化的现象,显然存在质量瑕疵,九寨黄龙公司拒绝支付货款的抗辩理由成立。再则,陆军依据《工矿产品订货合同》提起诉讼,并要求九寨公司依该合同 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其所依据的合同不成立,在一审中也未变更其诉讼请求,故陆军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综上,原判对金池公司与众合公司签订的项目转让合同成立并有效、金池公司支付的20万元为定金的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应依法予以改判,众合公司的上诉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三)、(四)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武侯民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陆军的诉讼请求。
篇7: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_合同范本
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本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行为准则。 第二条 公司业经___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权益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公司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三条 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英文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法定地址: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元。 第六条 公司是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七条 公司的宗旨:(略)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主营:(略) 兼营:(略)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方式:(略)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方针:(略) 第三章 股 份 第十一条 公司股票采取股权证形式。公司股权证是本公司董事长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分为等额股份,注册股本为___股,即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本构成: 发起人股:___股,计___万元,占股本总数的___。 其中: 社会法人股___万股,占股本总数的___。 内部职工股___万股,占股本总数的___。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按权益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公司已发行的股票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为记名股票。每股面值___元。法人股每一手为___股;内部职工股每一手为___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可以用人民币或外币购买。用外币购买时,按收款当日外汇价折算人民币计算,其股息统一用人民币派发。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可用国外的机器设备、厂房或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价认购,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为公司必需的; 2. 必须是先进的、并具有中国或外国著名机构或行业公证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书)有效状况及其技跣阅艿仁涤眉壑底柿希? 3. 作价低于当时国际市场价格,并应有价格评定所依据的资料; 4. 经董事会批准认可的。 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作价所折股份,其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 %。 第十八条 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3年内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年后在任职期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额的5%,并需经过董事会同意。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须由公司加盖股票专用章和董事会董事长签字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 公司股票的发行、过户、转让及派息等事宜,由公司委托专门机构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如有遗失或毁损,持股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在公司指定的报刊上登载3天,从登报之日起3天内无人提出异议,经公司指定的代理评判机构核实无误,可补发新股票并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原股票同时作废。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票可以买卖、赠与、继承和抵押。但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办理。股票持有人的变更应在45天内到公司或公司代理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根据公司发展,经董事会并股东大会决议,可进行增资扩股,其发行按下述方式进行: 1. 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 2. 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 3. 派发红利股份; 4. 公积金转为股本。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只承认已登记的股东(留有印鉴及签字式样)为股票的所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四章 股东、股东大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的股东。 第二十六条 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股利或转让股份; 3.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及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4.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发的股票; 5. 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6. 公司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 3. 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认缴其出资额;依其持有股份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担责任; 4. 向公司提交本人印鉴和签字式样及身份证明、地址;如变动应及时向公司办理变动手续; 5. 在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退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认购人逾期不能交纳股金,视为自动放弃所认股份,同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认购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行使职权: 1. 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 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 3. 批准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会计报表; 4. 决定公司增减股本,决定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批准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等方案; 5. 对公司发行债券、拍卖资?约胺至ⅰ⒑喜ⅰ⒆?谩⑶逅愕戎卮笫孪钭龀鼍鲆椋? 6. 选举或罢免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7. 修订公司章程; 8. 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 第三十一条 股东大会分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议。股东年会每年举行一次,两次股东年会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5个月。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董事会应召开股东临时大会: 1. 董事缺额1/3时; 2. 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 占股份总额1%以上股东提议时; 4. 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由董事会召集,并于开会日的3日以前通告股东,通告应载明召集事由。股东临时会不得决定通告未载明事项。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名册已登记、拥有或代表普通股___股以上的股东组成。 第三十五条 股东出席股东会,应持有本公司当届股东会的出席证。出席证应载有股东姓名、拥有股数、大会时间、公司印鉴、签发人和签发日期。 第三十六条 股东可书面委托自己的代表(以第三十条为限)出席股东大会并代行权力,受委托的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持股东的出席证书、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 1. 普通决议应由持公司普通股份总数1/2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由出席股东1/2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2. 特别决议应由代表股份总额的2/3以上的股东出席,并以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 上款特别决议,是指本章程第三十条第2、4、5、8所列事项做出决议。 第三十八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的股份达不到第三十七条所规定数额时,会议应延期15日举行,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会,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仍达不到规定的数额,应视为已达到法定数额,决议即为有效。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每一普通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长签名,1年内不得销毁。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四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四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董事___ 名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因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提名;由达到公司普通股份总额___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 第四十五条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在适当时候,增加若干名工作董事,并于下届股东大会追认。工作董事由公司管理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其职责、权力及待遇与其他董事同等。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 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 4. 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5. 制定公司培养股本、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 6. 制定公司债务政策及改造公司债券方案; 7. 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8. 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终止的方案; 9. 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1.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 审批公司的行政、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 12. 聘请公司的名誉董事及顾问。 13. 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做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5、6、7、8、1的决议时须由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董事长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有两票表决权。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有1/2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决议以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为有效。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 第四十九条 董事长由全部董事的1/2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五十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2. 领导董事会工作,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3. 签署公司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 提名总经理人选,供董事会会议讨论和表决; 5.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第五十一条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指定其他董事行使职权。 第五十二条 董事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五十三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成员为___人,其中___人由公司职工推举和罢免,另外___人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监事会2/3监事同意当选和罢免。监事会成员的2/3以下(含2/3),但不低于1/2,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议; 2. 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3. 监督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议资料,并有权要求有关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4. 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帮助复审; 5. 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 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决议应由2/3以上(含2/3 )监事表决同意。 第五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法律专家、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五十九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审计主管、律师)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十条 总经理的主要职责: 1. 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 拟定公司发展计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3. 任免和调配公司管理人员(不含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4. 决定对职工的奖惩、升降级、加减薪、聘任、招脾、解聘及辞退; 5. 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代表公司处理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和公司对外业务; 6. 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处理的其他事宜。 有权拒绝非经董事会授权的任何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干预。 第六十一条 董事、经理的报酬总额必须在年度报告中予以说明并公告。 第六十二条 董事、经理以及本公司高级职员因违反法律、公司章程、徇私舞弊或失职造成本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时,根据不同情况,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可给予下列处罚: 1. 限制权力; 2. 免除现任职务; 3. 负责经济赔偿。触犯刑律的,提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财务、审计和利润分配 第六十三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四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六十五条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公司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六十六条 公司财务报表按有关规定报送各有关部门。 公司编制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有关附表,在股东大会召开2日前置于公司住所,供股东查阅;年度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书面证明,由财务委员会向股东大会报告。 公司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交纳税款,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 弥补亏损; 2.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 提取公益金; 4. 支付优先股股利; 5. 提取任意盈余积金; 6. 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六十八条 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比例为: 1.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 2.公益金提取比例为:5%-1%; 3.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为:(略) 4.用于支付股利的比例为:(略) 以上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状况和发展需要拟定,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九条 公司股利每年支付一次或两次,按股份分配,在公司决算后进行。分配股利时,采用书面通告或在指定报刊公告。 第七十条 公司分配股利采用下列形式: 1. 现金; 2. 股票。 第七十一条 公司实行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依公司章程规定在监事会或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九章 劳动人事和工资福利 第七十二条 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及劳动纪律等事宜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及《股份制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并依照上述有关规定制定公司规章细则。如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变化,应依据其变化相应修改。 第七十三条 公司招聘职工,由公司自行考核,择优录用。 第七十四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分别制定企业用工、职工福利、工资奖励、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制度。 第七十五条 公司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十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七十六条 公司章程根据需要可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七十七条 修改章程的程序如下: 1. 由董事会提出修改章程的建议: 2. 按规定将上述修改条款通知股东,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3. 依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章程的决议,拟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案。 第七十八条 公司变更章程,涉及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登记注册事项,以及要求公告的其他事项,应予公告。 第十一章 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申请终止并进行清算: 1.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公司严重受损,无法继续经营;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3. 公司设立的宗旨业以实现,或根本无法实现; 4. 公司宣告破产; 5. 股东会决定解散。 第八十条 公司宣告破产终止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一条 公司不接受任何破产股东因债权而提出接管公司的财产及其他权益的要求。但破产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和权益,可根据有关法规和本章程,由破产股东与债权人办理转让手续。 第八十二条 公司依第七十九条第一、二、三项终止的,董事会应将终止事宜通知各股东,召开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人选,发布终止公告。 公司应在终止公告发布之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第八十三条 清算组成立后,应于1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两个月内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未接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不列入清算之列,但债权人为公司明知而未通知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四条 清算组行使下列职权: 1. 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处理公司未了结业务; 3. 收取公司债权; 4. 偿还公司债务,解散公司从业人员; 5. 处理公司剩余财产; 6. 代表公司进行诉讼活动。 第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由人民法院按破产程序对公司进行处理,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向其移交。 第八十六条 公司决定清算后,任何人未经清算组批准,不得处理公司财产。 第八十七条 公司财产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后,清算组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自清算之日起前3年所欠公司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和依法律规定应交纳的税款附加、基金等; 3.银行贷款、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务。 第八十八条 清算组未依前款顺序清偿,不得将公司财产分配给股东。 违反前款所作的财产分配无交,债权人有权要求退还,并可请求赔偿所受的损失。 第八十九条 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各股东。 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提交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经注册会计师验证,报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章程的补充和修订之决议,以及董事会根据本章程制定的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度,视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九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九十三条 本章程条款如有与法律和现行国家政策不符之处,以法律和有关政策为准,并应按法律和政策之规定及时修改本章程。 第九十四条 本章程经创立会议特别决议通过,并经___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
篇8: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页8]_合同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
16.通知
(1)本协议项下所述事项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给予或作出,而且除非另有具体规定,应以中文与英文两种语言书写。
(2)任何上述通知或其他通讯应按第(3)分条规定的地址发送,且应依下列情况视为已适当给予或发出:
a.如以专人投递,则在有关接受方地址交递时;
b.如以邮寄,则于寄出后五个工作日后;但是空邮除外;
c.如以电传或传真,唯有当发送方的电传机或传真机上自开始或结束时均正确显示回答相关代码、传输信号等方可作实。
(3)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应发往下列地址:
a.若致股份公司:收件人: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b.若致主包销商:收件人: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c.若致国际协调人:收件人: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d.若致_________证券公司:收件人: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e.若致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收件人: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
f.若致_________证券公司:收件人: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17.部分失效或可执行
若本协议或包销商协议的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或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影响在任何方面影响本协议或包销商协议的其他条款,也不会影响其修改或其他安排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8.文字
本协议以中文及______文订立,两种文本涵义应互相一致,且具有同等效力。一旦两种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中文本为准
19.时间
时间是本协议的关键因素。
20.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按中国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解释。
21.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索赔要求,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开始协商后_________天未达成一致,则应向中国北京市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全部采用中、英文进行且仲裁裁决为终局的,且对本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发行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主包销商(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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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委托代理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业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房产网?(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着促进______地区房地产信息产业发展及电子商务应用的基本原则,承办______房产网广告业务。经下述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内容
发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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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在______房产网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违反国家的法律。
2.?由该广告产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3.?甲方须于协议签订时付清本协议所列广告费用。
4.?若本协议有效期超过一个月,在协议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以上广告位的文字(如果是文字链接)、_____(如果是_____链接)或超链接,但每月不得超过____次。
5.?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所附带的权利转让予第三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______房产网上的广告位置文字或_____在协议期内能正常显示。
2.?当甲方按本协议规定需要更改广告内容时,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改。
四、违约责任
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各自履行责任,违约方应负相应责任。
五、其他说明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篇10: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店长聘请合同
甲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因企业发展和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需要,而乙方在上述方面具有相应知识和工作经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惠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其企业高级管理职位,全权负责公司管理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1.1聘用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乙方保证在甲方报到上班时与其它企业无劳动聘用关系。
1.3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内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均可提出解除合同。
二、双方工作职责及义务
2.1 甲方聘用乙方为 店长 ,具体岗位职责由甲方在征询乙方意愿的前提下根据甲方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 。
2.2乙方工作职责由岗位责任制度和相关制度进行规范。乙方须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保持严谨的工作风格和勤勉的工作态度,恰当且如实履行其工作职责。
2.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尊重甲方企业文化,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4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间从事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别的企业或单位兼职。
2.5 乙方离开职后,不得从事直接有损甲方利益的职业或活动。
三、乙方福利及薪资待遇
3.1以下两部分构成乙方任职期间的待遇,二者不关联。
3.1.1为了增加乙方在经营期间的积极性,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每个会计年度进行核算,若公司盈利乙方可获得甲方公司20%的利润分红。
3.1.2乙方的薪资待遇按照如下方案施行:第一个月按照考核制度,第一月公司为6000元;第二个月按照业绩考核,毛利率考核,会员充值考核,例如第二月业绩为35万,会员充值10万,毛利率达成56%--62%,即可拿到全额工资及奖金,6500元,如完成各项考核的70%,工资5500元,完成各项考核的50%,工资4000元,完成各项考核的50%以下,仅获得基本工资2800元;第三月业绩及毛利率,会员卡比例比第二月提升30%作为考核点,乙方工资为7000元,作为目标公司第四月为稳定发展上升阶段,作为目标公司聘请职业经理人,严格控制店里成本及提成目标利润空间,详细内容可以参考附件(合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店长薪资制度)。
3.2若公司盈利,乙方可于每年 获得利润分红。乙方薪资发放方式:按月发放乙方的月工资为每月 日;
3.4乙方在任期期间主动提出离职的,
四、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方面
乙方作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应当积极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自律。因餐饮行业的特殊性,导致乙方双休日或者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可以自性安排时间调休,甲方不对乙方出勤进行考核也不认可甲方任何加班费请求。
五、“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5.1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和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人事、对外投资等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种信息。
5.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商业及技术秘密”(及载体)的有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法律规定应披露的情形以外)向他方及公司员工披露或加以利用。
5.3当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后,乙方须承诺遵守“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六、“同业竞争限制”条款
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关系后两年内,乙方必须遵守以下同业竞争限制行为,否则,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①乙方不得在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或单位任职、兼职或服务;
②乙方不得投资组建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和单位;
③乙方不得教唆或其它方式说服甲方员工加入同行竞争的企业和单位;
④乙方不得直接和间接对甲方客户销售或提供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与服务;
⑤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其它行为。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7.1经甲乙一致同意,合同可以变更、解除,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损失。
7.2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7.3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离职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纠纷,达不成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8.2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对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1: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页7]_合同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
a.各包销商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任何重大违约致使本次b股配售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或:
b.各包销商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不真实或有误导使配售不能按本协议规定进行;或
c.如果各包销商在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日未能按约足额付款的话,违约方应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向其支付未付款项之利息。计息日自其应付日期到实际付款日期止,利息的计算以每360天为基准,以_________%(某外币的基准利率)加_________惩罚利率来计算。在违约期间按此利率逐日计算复利。股份公司同意每一包销商的此项赔偿责任均为独立的,即任何包销商不必为任何其他包销商因未能履行其在本条项下的义务而承担任何责任。
12.终止
(1)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各包销商有权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时之前任何时候,向股份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应负的义务:
a.发生第9条之情事;
b.股份公司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于付款放行日或之前应完成或履行的义务;
c.股份公司在本协议及附件一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保证在实质上不准确、不真实、有误导、有重大遗漏或未得到履行;
d.在本协议签署日以后,及付款放行日之前,发生或出现了某种情事,而该等情事的发生或出现,会导致股份公司于本协议及附件一内所作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在实质上变得失实、不准确或致人误解。
(2)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股份公司有权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时之前任何时候,向主包销商(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股份公司根据本协议应凌的义务:
a.发生第9条之情事;
b.各包销商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于付款放行日或之前应完成或履行的义务;
c.各包销商在本协议及附件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保证在实质上不准确、不真实、有误导、有重大遗漏或者未得到履行;
d.在本协议签署日以后,及付款放行日之前,发生或出现了某种情事,而该等情事的发生或出现,会导致股份公司于本协议及附件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二保证或承诺在实质上变得失实、不准确或致人误解。
(3)如果本次发行的b股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股份公司与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约定的其它日期)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主承销商和股份公司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及所有其他承销商,中止各自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4)在发生以上情事之时,各方可以(但不是义务)不发出中止本协议的通知,而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商洽,作出修改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决定。
(5)上面条款的规定均不影响第9条、第10条的效力。
13.转让
(1)本协议对各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均有约束力并保证各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的利益。
(2)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转移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4.弃权
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在任何时候不行使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不得视同或构成被解释为放弃该等权利。
15.进一步保证
股份公司同意,在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如果主包销商或国际协调人提出使本协议完全生效及确保主包销商或国际协调人为完全履行本协议而得到本协议授予其的权力、权利及补救而必须的合理的要求(包括行动及文件),股份公司给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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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激励员工分红股协议书
公司激励员工分红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厂(个体经营者)
乙方:
共4人。
1、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虚拟股(干股):指__________厂(个体经营者)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__________厂(个体经营者)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1.3
乙方:
指以上具体4人,协议中关于乙方的约定对乙方中任意1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2.分配方式:
2.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36%的虚拟股(干股),乙方4人每人平均分配9%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36%平均分配给乙方4人。
若当年4人每人按9%的比例分红所得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则甲方将当年分配给乙方的虚拟股(干股)提高到40%,即乙方4人每人分红10%,无论每人10%分红所得是否高于人民币1.5万元均为最后分配结果。
2.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
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36%或40%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4乙方任意1人或多人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中任意1人或多人离开甲方,则本协议对乙方已离职的具体个人自动失效,对乙方其他在职人员继续有效。
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已离职的具体个人,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乙方其余人仍按每人9%,不足1.5万元的按10%的比例进行分配。
甲方会在乙方有人离职的情况下,选择新的符合条件的人加入奖励行列,尽量使乙方人数长期维持在4人。
如有新人加入,则甲方和乙方重新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的新协议,仅在乙方具体名字上有所变更,若有其他变更则以新协议所述为准。
2.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人民币2500元/月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权利义务:
3.1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乙方需组织、管理甲方技术服务和业务拓展工作,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
3.3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4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5乙方4人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6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
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
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协议期限:
4.1.本协议期限为 年度及 年度, 年底协议终止。
4.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两个年度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5.协议解除情形
5.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4条的规定处理。
5.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
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每人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签章)
授权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1:签字: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2:签字: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3:签字: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4:签字: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页6]_合同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
(2)包销商在b股配售方面支付的或者代股份公司支付的所有律师费及其他专业印刷及其他相关费用应由股份公司负担,其支付方法同于佣金。
(3)各包销商指定的帐户:
a.主包销商: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__。
b.国际协调人: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c.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d.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e.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10.不可抗力
(1)在本次b股配售实行日之前的任何时候,如果发生、出现、存在或者实施以下各项情形:
a.任何新法律、法规或者现有法律、法规这任何变动,或任何法院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对现有法律、法规之诠释或应用方面之变动;而该等事项在主包销商(代表各包销商利益)和国际协调人在知悉后,并在考虑了其所有认为重要的因素后,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认为该事件或情形已经或可能将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公司前景或者配售b股,或者对b股持有人之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
b.任何国内、国际政治、经济、金融、市场、军事及其他状况发生变化,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认为该等事件或情形已经或可能将会对股份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前景或者本次b股配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或
c.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之一般证券买卖因金融市场上之特殊情况或其他原因而被冻结、暂停或限制的情况;或
d.任何地震、火灾、暴风、暴雨、海啸等不为人力所控制的自然灾害,主承销商与国际协调人认为此等事情已经或将要对本次b股配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在出现上述任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形下,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可以向股份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列出所根据本条款的理由,从而暂停(不超过20天)或者终止本协议。
11.违约赔偿
(1)股份公司同意并承诺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项,导致任何一名包销商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要负担某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索赔、承担责任、法律费用、开支等,股份公司要负责进行全面赔偿,前提是该等损失或支出的费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费用是由于每一名包销商自己、或其任何高级职员或雇员的疏忽欠诚意所引致,则该包销商不得为此而索赔,股份公司也有权拒绝赔偿:
a.根据本协议而为本次b股发行所为的任何正常行为;或以及
b.股份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有不正确、不完整,或者是误导的;或以及
c.股份公司违反了本协议内其所作出的声明、保证、承诺或其他义务。
(2)各包销商同意并承诺如果发生以下事项,导致股份公司要负担某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b股发行被迟延,或失败,或造成其他开支、法律费用等,除非下列条款另有约定,由各包销商负责进行全面赔偿,前提是该等损失或支出的费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费用是由于股份公司自己或其任何高级职员或雇员的疏忽或欠诚意所引致,则股份公司不得为此而索赔,该包销商也有权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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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股份分红赠与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驻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合同,并由鉴证人鉴证,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协议宗旨
公司为使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更为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个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确保公司各项事务高质高效地完成,甲方将于每年向乙方分配(赠与)一定数目的利润分红。
第二条:公司性质
企业名称: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制公司。
第三条:分红支付方式
1、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得利润扣除各项开支,仍得以盈利的前提下,甲方从盈余中抽取___%的资金将对乙方予以分红。红利支付时间为每年的___月___日,以现金方式支付。
2、若乙方对公司予以资金入股,帮助公司发展,将视注资的数目,本着注资越多分红越多的原则,由甲方支付乙方额外红利,具体数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乙方应尽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审查公司财务收支状况;
2、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2、义务: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及甲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甲方索取根据本协议应得的红利分配。
2、乙方违反本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当因一切可能发生的人力不可抗事故而使协议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应及时联系,共同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不得向受事故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内容保守秘密,对因协议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若公司转让或被收购,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分配公司转让所得财产,本协议终止。
3、本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公司注销时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