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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禁行通告实用三篇 通告(精选11篇)

发布于2024-07-04 20:28,全文约 6222 字

篇1:道路禁止通行通告范文

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压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决定对主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禁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核定载质量为1吨以上(含1吨)的货车、核定载客19座以上(含19座)的客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各类摩托车,每日7:30至20:3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湟中路,西至海湖路;南起昆仑大道,北至祁连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在以下道路限制、禁止通行:小桥大街,门源路。

二、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每日7:30至20:3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海湖路,西至通海路;南起昆仑西路,北至海西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在以下道路限制、禁止通行:朝阳东路(祁连路至新村路)、朝阳西路(祁连路至天津路)、博雅路(南山路至昆仑大道)。

三、核定载质量为10吨以上(含10吨)的货车每日7:30至22:0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明杏路,西至通海路;南起南山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限制、禁止通行的道路包含互助路、祁连路、昆仑大道和海湖路(柴达木路至昆仑大道);可以通行的道路为海湖大道(柴达木路以北)、柴达木路(兰西高速与柴达木路衔接处以西)和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北)。

四、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每日07:30至22:0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明杏路,西至通海路;南起南山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限制、禁止通行的道路包含互助路、祁连路、昆仑大道(民和路以西)和海湖路(柴达木路至昆仑大道);可以通行的道路为海湖大道(柴达木路以北)、柴达木路(兰西高速与柴达木路衔接处以西)和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北)。

五、每日7:30至9:00、11:30至12:30、14:00至15:00、17:30至19:00四个高峰时段内,标有统一标识的邮政专用汽车以及洒水车、除尘车、清扫车、垃圾清运车、园林绿化车等路面作业车,不得在主城区限行、禁行的道路内通行、作业。

六、市政、通讯、电力、给水、排水、燃气、卫生防疫、环保监测等工程救险车,除遇有紧急救险任务,不得在主城区限行、禁行的道路内通行、作业。

七、城市公交车和标有统一标识的专用校车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线路通行。

八、区、县城乡公交车和从事客运的班车,严禁在城区道路上随意停车揽客,严格按有关规定的线路通行。

九、旅游车和通勤车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通行证通行,在指定的临时停靠点停车时应做到即上即下即驶离。需要长时间停放的,应当将车辆停放在各辖区的专用停车场内。

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每个管控区间道路的交叉口、匝道口、上下线和分流合流交汇处,设置安装禁令标志和交通技术监控等设施。

十一、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严格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及其交通辅助设施的指示信息通行,违反本通告规定车辆在限行、禁行范围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十二、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等特种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通告生效后,凡我市以往有关限行、禁行的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均按照本通告执行。

十四、本通告由西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十五、本通告自20xx年8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xx月10日

篇2:道路施工通告全封闭

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拟于20xx年10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工程包括会议中心北侧西延线道路,该道路东起机场东路,西至广花五路,全长约1.7公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范围按规划部门核发的有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本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和白云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工程涉及的单位、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工程建设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和施工工作。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刁难、围攻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x年四月二十八日

篇3:道路禁止通行通告范文

为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优化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 20xx年6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禁止和限制通行。从20xx年7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公路客运汽车禁止通行。

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禁止和限制通行

一、资江一桥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通行。

二、下列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7︰00至21︰00禁止中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

资江以北区域的五一路(资江三桥至向仓路段)、马良路(资江一桥桥北广场至资阳大道段)、汽车路;

资江以南区域的桃花仑路(十洲路路口至桥南广场段)、秀峰路(金山路至萝溪路段)、益阳大道(朝阳广场至金山广场段)、梓山路(龙洲路至金山路段)、玉兰路(龙洲路至金山路段)、龙洲路(迎宾路至关公路口段)、团圆路(迎宾路至桃花仑东路段)、康富路、萝溪路。

三、过境载货汽车通过长张高速、益阳南线高速(绕城高速)等外环公路通行。

四、因市政建设、城市保洁、工程抢险、渣土运输和生产、生活等法定事由,确需在禁行时间、路段通行的,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手续。

公路客运汽车禁止通行

一、禁止通行区域

金山路(含)、迎春路(含)、三益街路(含)以东,资阳大道以南,银城南路、十洲路、资江三桥、白马山路以西,迎宾路以北的区域为公路客运汽车禁止通行区域。

二、特别规定

七里桥车站:允许公路客运汽车经萝溪路、青年路、十洲路往返进出;

资阳汽车站:允许公路客运汽车经马良北路、车站北侧通道、东侧通道和长春路进入,经马良北路驶离。

对违反以上禁止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篇4:城市道路施工通告范文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维护海安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城区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治理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为海安城区范围。重点整治:南至黄海大道(两侧),西至如海河,北至新通洋河,东至老204国道(两侧)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含道路改造工程、临时挖掘道路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扬尘防控专项方案,落实扬尘防控责任人。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确保坚固、整洁、美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可采取固定式围挡或移动式围挡,减少粉尘外溢。

四、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操作场地必须按规定作硬面化处理,并满足安全通行的需要。

五、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及房屋(建构造物)拆除工程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围挡、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安装监控设施,并联网至执法部门监控平台。

六、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洁有序,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要采取有效的覆盖、封闭等措施。

七、现场裸露土方要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进行易产生粉尘作业时,要采取围护、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五级及以上天气时,需停止相关作业。

八、建筑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处置合乎规范,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存在抛洒滴漏、乱倾倒等行为。

九、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十、整治由环保、城管、住建、建管等部门联合开展。

十一、违反本通告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9。

十二、本通告自20xx年5月5日起实施。

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年5月5日

篇5:道路禁止通行通告范文

告洪都、英雄大桥已建成通车,为充分利用我市路网资源,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保障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就扩大货运机动车禁行范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22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青山湖大道、青山湖南大道、解放西路的青山湖南大道口至洪都南大道口段、洪都南大道、井冈山大道的洪都南大道口至广州路口段、南莲路的广州路口至青云谱路口段(不含)、青云谱路、昌南大道的青云谱路口至施尧路口段(不含)、施尧路(不含)、抚河南路的施尧路口至建设西路口段、建设西路的抚河南路口至安石路口段、安石路的建设西路口至洪城路口段、洪城路、南昌大桥、南斯友好路的南昌大桥至丰和立交段、南斯友好路的丰和立交至长堎立交段(不含)、福银高速公路(不含)、庐山南大道的舍里甲路口至八一大桥段、八一大桥、沿江北大道、富大有路的洪都北大道口至青山湖大道口段(不含)围合的区域;

二、全天候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象湖西路通行。

三、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洪都北大道、洪都中大道、解放西路的洪都中大道口至坛子口立交桥段、洪城路、南昌大桥、南斯友好路的南昌大桥西桥口至丰和立交段(不含)、丰和中大道(不含)、庐山南大道的丰和中大道口至八一大桥北桥口段、八一大桥、沿江北大道围合的区域。

四、全天候禁止货运机动车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青山湖大道的燕鸣路口至南京东路口段(不含)、南京东路的青山湖大道口至湖滨东路口段(不含)、湖滨东路、燕鸣路围合的区域。

五、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全天候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本通告第一条所述区域和道路通行。

六、本通告实施前的有关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的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七、本通告自20xx年6月20日施行。八、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年六月八日

篇6:关于道路施工的通告

因铺设于中山东路(天山南路—衡山路路段)南侧DN1400输水干管出现破漏,亟需抢修,为避免因施工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市自来水总公司拟采用管内管口修复工艺进行修复,即通过位于中山东路天山路口(红绿灯西侧停车线附近)及中山东路衡山路口西侧(距离红绿灯停车线约110米处)两侧检查井进行输水干管内进行维修。施工作业安排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0日进行,经市交警部门批准,届时需临时围闭中山东路(天山路口—衡山路口自西向东方向,共40米长路段)两条车道进行维修作业。

敬请留意。

汕头市政府应急办

年12月30日

篇7:道路禁止通行通告范文

为提升城市“治堵”工作成效,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营造文明安全行车氛围,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车辆实行禁行(含原已禁行的重新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路段:劳动路(赤城路至南门岗亭);工人路(栖霞路至紫东路);赤城路(百花路至春晓路);飞鹤路(赤城路至人民路);人民路(飞鹤路至赤城路)。

二、禁行车型:大中型客运车辆(不含公交车)、0.5吨(含)以上货运车辆、拖拉机、教练车、广告车、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

工人路(赤城路至飞鹤路)、劳动路(赤城路至人民路)禁止一切三轮车通行。

三、禁行时间:每天6:30—22:00。

四、严禁禁行车辆上述时间在上述路段通行。凡需进入上述禁行路段的车辆一律绕道寒山路、栖霞路、百花路、紫东路、人民东路延伸段、104国道等路段通行。

五、特种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可不受通行限制。

六、各单位、部门、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驾驶人要带头遵守行车秩序。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照执行本《通告》规定,凡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环保、交通、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不听指挥,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xx年8月27日

篇8:全国道路施工封路通告

因道路改造需要,9月23日至10月31日,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外贸西门至伟民地产路段封闭交通,过往车辆可按现场设置的指示标志,由土羊高速和滨港路绕行。

中华路道路施工信息

中华路路面摊铺:

1、22日晚20时至次日6时,中华路的华南广场至华东路路段进行路面摊铺,施工期间该路段交通封闭,车辆可由校园街或天洋路绕行。

2、24日早8时至18时,摊铺中华路的华东路至东快路路段南侧(西向东方向)半幅道路,北侧半幅道路双向通行。

3、25日早8时至18时,摊铺中华路的东快路至华东路路段北侧(东向西方向)半幅道路,南侧半幅道路双向通行。

年月日

篇9:关于道路施工的通告

为满足县城居民夏季用水需要,需在世纪大道路段实施自来水管铺设工程。为了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世纪大道与大库路交叉口

二、施工日期:201*年*月*日开始施工

三、施工方式:为保障道路交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半幅施工。

四、注意事项:禁止车辆及行人进入施工现场,请过往车辆注意谨慎慢行。工程施工给沿线单位、住户以及行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和支持,并注意安全。

特此通告

**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年*月*日

篇10:全国道路施工封路通告

因玉兰大道(将军岭路——创新大道段)、国际大道(森林大道——上小路段)的建设需要,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和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自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4月25日,对上小路(将军岭路——创新大道段)进行封路施工,封路期间禁止车辆通行。

特此通告。

肥西县公安交管大队

肥西县紫蓬镇人民政府

年10月19日

篇11:全国道路施工封路通告

因道路改造需要,9月23日至10月31日,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外贸西门至伟民地产路段封闭交通,过往车辆可按现场设置的指示标志,由土羊高速和滨港路绕行。

路道路施工信息

路路面摊铺:

1、22日晚20时至次日6时,中华路的华南广场至华东路路段进行路面摊铺,施工期间该路段交通封闭,车辆可由校园街或天洋路绕行。

2、24日早8时至18时,摊铺中华路的华东路至东快路路段南侧(西向东方向)半幅道路,北侧半幅道路双向通行。

3、25日早8时至18时,摊铺中华路的东快路至华东路路段北侧(东向西方向)半幅道路,南侧半幅道路双向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