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移交请示(合集13篇)
发布于2024-07-04 22:14,全文约 5913 字
篇1:工程移交请示
区政府:
根据台江区关于绿地建设现场办公公议纪要[20xx]66号文件精神,水岸华庭景观建设工作是区政府下达给我街道的工作任务,也是内河整治光明港二支河配套建设项目,自20xx年3月21日开工后,在区政府各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已于20xx年4月5日竣工并进行了初检验收,现在工程保质期也于20xx年4月5日到期,经工程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同意按合同条款移交给我们甲方。根据区会议纪要精神,园林局负责绿地建成后的管养费标准测算和招投标工作。由于我们街道没有维护和管理的技术力量以及资金保证,而且随着夏季的到来天气日渐炎热,为了保证绿化养管工作落实,促进树木成长,我们希望水岸华庭景观工程应该尽早移交给区园林部门管理,再次请区政府协调区园林局尽快予以接收,以使景观工程得到长期善管,更好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
妥否,请批复。
篇2:职责移交工作的请示
于都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xx〕123号)精神,进一步理顺我县食品监管体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能,根据于府办发〔20xx〕105号、于府办发〔20xx〕113号通知要求,经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拟于20xx年3月31日前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和职能移交,即: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局、将县卫生局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于编字〔20xx〕5号通知中所列从县卫生监督所划出人员,经县卫生局研究拟将县卫生监督所黄会军、李啟亮,也同步划转到位,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篇3:工程移交请示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G319线浏阳市至大瑶段二级公路(简称浏大公路)全长31.43KM,是湖南省内的干线公路,是连接浏阳与江西的重要通道,是湘东北地区公路网的主骨架。该段公路于20xx年开工建设,20xx年建成通车。路基宽15米,路面宽14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目前,在繁重的交通压力下,浏大公路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各种病害:沿线水泥混凝土路面破坏严重,附属结构物已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简单的维修养护,远远不能满足通车要求,而且路况差已经严重影响到当地居民的出行。
为了使浏大公路不成为浏阳市通往东北方向交通运输的瓶颈,带动浏阳市区域经济的飞速发展,经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我局拟对该路段进行路面大修,具体方案如下:
1、本项目为既有公路的路面大修项目,道路平面不作调整,路线走向同既有公路。浏大公路起于浏阳市花炮广场,途经天马河大桥、花炮厂、大瑶镇政府后到达终点—东风界,路线全长31.43km(桩号JK1+159.71—JK32+574.605)。按照工可推荐的方案,利用城区段已改建的3.086KM,实际本项目大修路段为27公里。
2、本项目按原有的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行车速度V=80km/h,路基宽度为15m,路面宽14米,路面改为4CM厚橡胶沥青混凝土+1CM厚应力吸收层。
3、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6997.8万元(共计27公里),平均每公里造价为259.2万元。
4、资金筹措拟采用方案为:省、市财政安排。
5、该项目拟定工期为6个月,计划于20xx年7月份开工,20xx年月12月完工。
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委托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特一并呈上,请予批示。
二○XX年六月十七日
篇4:整体移交请示
XX区管委会:
20xx年6月12日,新峡山中学项目已经开工奠基,标志着我区与潍坊益园置业有限公司的合作全面启动。
根据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峡山中学的所有资产(土地、房舍、设备、债权债务),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管委会同意,全部用于对引进昌乐二中教育品牌的奖励”,峡山中学的资产需要置换到潍坊益园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根据协议,峡山中学由昌乐二中经营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昌乐二中已派其常务副校长刘树忠担任峡山中学执行校长,经过研究决定,今年全部聘任峡山中学的所有教职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明年再统一进行招聘。
现在,我们已经做好峡山中学人员移交和资产移交的准备工作,峡山中学需要整体移交给潍坊益园置业有限公司。
当否,请批示。
二○XX年六月十七日
篇5:工程移交请示
X县交通局:
大街乡新槽村科里至邱家公路为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全长1.4公里,采用部颁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5米,路面宽3.5米,全线采用水泥砼路面。工程由大街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大街乡康庄工程监理小组负责监理,由衢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工程于20xx年9月开工,20xx年12月完工。
龙游县通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组于20xx年7月20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质量检验。参加质量检验的有龙游县交通局、农公办、建设及施工单位的代表。通过鉴定,鉴定小组一致认为工程优良,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为了加强道路的养护,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我乡要求将该公路工程移交贵局相关部门进行接养。妥否,请批示。
XX乡人民政府
X年XX月XX日
篇6:整体移交请示
XX区人民政府:
前所街道二大街(前所车站至建电路)路长890米,宽10.2米;建电路(台电宾馆至蟹钳岭遂道口)路长1500米,宽16米;君田山遂道路(台电门口至椒江村的疏江北路)长1860米,宽7.2米;该三支道路一直承担着连接83省道和前川公路过境交通。近年来,由于我街道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车辆和企业运载能力的增多,上述三支城市道路替代了公路过境功能,实际上已成为了公路,承担着交通主干道路功能,为方便该路段的管理,也有利于公路的整体衔接,为此,我街道要求将该三支道路移交给公路部门管理。
此请示当否,呈请批复!
二ΟXX年五月三十日
篇7:工程移交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打造“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森林万源、宜居万源,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绿色通道”,充分展示我市的良好城市形象和绿化成果。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万源市林业局安排园林绿化管理处技术人员现场踏勘、规划,现对210国道(烟墩坡大桥至盖家坪)护坡绿化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工程地点以210国道万源烟墩坡大桥为起点,盖家坪为终点,全长约500米,工程面积为约15000平方米。据了解,该工程地块权属为划拨铁道部门使用,现有植被为当地农民自行栽植蔬菜、果树及荒坡、荒地。
二、绿化方案:针对此次绿化工程,拟定了两个方案供参考。第一个方案:乔木、亚乔木及灌木相结合,错落有致,使整个护坡形成立体搭配的绿色生态带,用灌木形成组合形图案“W”“Y”意为“万源”,乔木主要起点缀作用;第二个方案在铁道和公路两侧5米范围内栽植亚乔木及灌木,中间地块采用分带和分块、常绿树、彩叶树及落叶树相结合的栽植方式,形成林带,展现一种森林绿化效应。
三、用地落实:由市政府办牵头,国土局、太平镇政府、林业局参与,衔接铁路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农民关系,解决用地问题。
篇8:工程移交请示
潼南县人民法院:
别口镇花院村辖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户734户,总人口2873人,耕地面积3762亩,水田1650亩。
本村土地贫瘠,坡耕地易旱缺乏水利设施,急需修建水利工程,确保抗旱用水和人畜饮水,交通落后,急需新建。
(一)、水利设施:原胡豆湾水库提灌站设施老化,确保农业灌溉,急需维修。由于袁家湾等25口山坪塘属六、七年代修建,多年雨水侵蚀,坝坎已属病害工程,急需整治硬化。为了充分发挥杨家沟水库抗旱功能。减少灾害损失,新增杨家沟水库提灌站一处,灌溉3、4、5、6、7社,受益人口1600人左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00亩。计划新增囤水田工程150亩,新增蓄水5万立方米。整治山坪塘25口,新建10口,共需资金300万元。水库堤坝整治,胡豆湾水库坝坎渗透严重,蓄水水位下降,坝坎已成危坝,急需硬化,需资金39万元。
(二)、加快产业转型:对现有的果林进行有计划的补种3万株,再新增种植核桃5万株壮大庭院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加快致富步伐。
(三)、改善公路、道路设施:硬化生基嘴至铜梁高楼出境公路4公里,宽4∙5米,马老壳至铜梁县维新镇哨楼垭口的出境公路2∙5公里,宽4∙5米,共需资金400万元,整治人行便道80公里,宽1∙2米,共需资金320万元。整治乡村碎石公路10公里,需资金
150万元。
(四)、土地整治:我村地处别口镇海拔最高,水土流失严重,急需土地整治,提高土地肥力。
(五)、文化建设:新建文化活动场所需资金100万元。
别口镇花院村党支部
别口镇花院村委会
X年XX月XX日
篇9:工程移交请示
浙江省水利厅:
104国道黄岩民建至北洋连接线工程起点位于黄岩民建村东,与104国道(即黄岩印山路)相接,路线经南城街道、西城街道、高桥街道、澄江街道,终点为北洋镇,与现有公路相接,主线长约17.2公里,其中隧道长约2700米/4座。支线起点为澄江街道办事处凉棚岭,终点为仙浦汪,支线长约1.3公里。路线全长约18.5公里。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中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度采用32米和24.5米两种型式,桥涵与路基同宽,隧道单洞净宽12.0米,净高5.0米。项目总投资约8.8亿元,计划工期30个月。
20xx年11月省发改委批复了该工程项目建议书,20xx年4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对《104国道黄岩民建至北洋连接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组织审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根据审查意见已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现将《104国道黄岩民建至北洋连接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随文上报贵厅,请予批复。
特此请示。
二OXX年五月十二日
篇10:职责移交工作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及国务院批准的卫生部、国家食药监局“三定”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精神,从20xx年6月1日起,由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分别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法》同日废止。按照这些规定,卫生部门再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监管餐饮环节和查处违法行为,将没有法律依据。然而,省政府机构改革刚刚开始,省及市、县政府部门职能未调整到位,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有权确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县卫生局特向政府请示:
从6月1日开始,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确定,由法定部门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卫生部门将全力协助做好餐饮环节有关工作。或者请政府发文,在部门“三定”方案印发之前,授权卫生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日常监管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
特此请示。
谷城县卫生局
X年XX月XX日
篇11:工程移交请示
龙游县交通局:
大街乡新槽村科里至邱家公路为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全长1.4公里,采用部颁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5米,路面宽3.5米,全线采用水泥砼路面。工程由大街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大街乡康庄工程监理小组负责监理,由衢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工程于20xx年9月开工,20xx年12月完工。
龙游县通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组于20xx年7月20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质量检验。参加质量检验的有龙游县交通局、农公办、建设及施工单位的代表。通过鉴定,鉴定小组一致认为工程优良,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为了加强道路的养护,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我乡要求将该公路工程移交贵局相关部门进行接养。妥否,请批示。
篇12:工程移交请示
X区政府:
根据台江区关于绿地建设现场办公公议纪要[20xx]66号文件精神,水岸华庭景观建设工作是区政府下达给我街道的工作任务,也是内河整治光明港二支河配套建设项目,自20xx年3月21日开工后,在区政府各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已于20xx年4月5日竣工并进行了初检验收,现在工程保质期也于20xx年4月5日到期,经工程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同意按合同条款移交给我们甲方。根据区会议纪要精神,园林局负责绿地建成后的管养费标准测算和招投标工作。由于我们街道没有维护和管理的技术力量以及资金保证,而且随着夏季的到来天气日渐炎热,为了保证绿化养管工作落实,促进树木成长,我们希望水岸华庭景观工程应该尽早移交给区园林部门管理,再次请区政府协调区园林局尽快予以接收,以使景观工程得到长期善管,更好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
妥否,请批复。
鳌峰街道办事处
20xx年7月5日
篇13:工程移交请示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双塔街道位于江山市东北部,江山港两岸,市政府驻地。境域面积75.9平方公里。下辖2个经济合作社、5个社区、20个行政村,人口约6.2万人。20xx年全街道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2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85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亿元。依托“一基地二小区”工业平台(纺织服装基地、赵家工业小区和社后工业小区),形成东西两翼并行发展的格局;有工业企业138家,其中销售额20xx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17家;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9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405元,人均收入逐年提高,城北新城欣欣向荣;强村富民,幸福乡村创建扩面提质,“一村一品”、“一社一品”培育增点连线,民生事业得到持续投入和长足发展。但在经济快速发展和中国幸福乡村建设不断深入的同时,双塔街道特别是规划区内村庄建设面临着农民建房、道路交通、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困忧,特别是原拟征迁项目村庄建设更为滞后,不仅影响村容村貌,更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建房需求,严重制约村庄建设发展。为了尽快改善现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居民生活。执行中心城区村庄建设发展新规划,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双塔街道办事处拟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
1.项目名称:江山市双塔街道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项目业主:双塔街道办事处。
3.项目建造地址:双塔街道缸甫底村。
4.建设周期:20xx年12月—20xx年5月。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缸甫底村范围内向江东大道延伸路段衔接的辅助道路六条共2KM,路宽9米路段进行市政排水排污、道路硬化及道路两边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6.计划投资及来源:计划总投资365万元,全部自筹解决。
由于街道财力有限,为加快项目建设,保障民生需求,恳请省发改委在公共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
妥否,请批复。
双塔街道办事处
20xx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