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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调音台的请示(最新两篇)

发布于2024-07-04 23:08,全文约 632 字

篇1:单位购买照相机请示

县财政局、县监察局:

为保障森林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解除森林消防人员的后顾之忧,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组织林业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扑救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我乡(镇)经研究决定,准备在中国人寿开化县支公司为消防人员继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的保险项目:

1、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100000元/人;

2、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保险金额100000元/人;

3、因意外伤害导致意外医疗费支出,保险金额20xx0元/人;

4、因住院补贴50元/天,保险金额9000元/人/年。

其中专业投保人数60人,保险费580元/人,合计?:34800元,半专业投保人数121人,保险费280元/人,合计?:33880元。共计人民币(大写)陆万捌仟陆佰捌拾元整。保险期为20xx年度。

妥否,请批示。

篇2:电视台购买设备请示

江西广播电视台七0二台采购发射机等设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同方吉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xx年12月31日起至20xx年01月07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江西省采购办(联系电话:,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孺子路47号)和江西广播电视台七0二台(地址:南昌市湾里区梅岭洗药湖,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