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实用19篇 运输合同(通用15篇)

发布于2024-07-05 00:45,全文约 25908 字

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GF--91-

篇1: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

运输保险合同是指货物的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时,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货物发生保险合同约定损失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损失的保险合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指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一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表格呈现)

总 保 险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 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__

开 航 日 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保 险 公 司

赔 款 偿 付 地 点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七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办法处理:(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凡经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 海啸、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使货物的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失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报告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___保险公司(盖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签字):_________

保险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2:普通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单位): 编 号:

乙方(承运单位): 签订地址:福州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经协调,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将甲方的钢材从市场运抵王庄工地(收货单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南公司物资部)。

二、运吊费单价:20(含税)元∕吨,数量60吨,具体承运物资清单及重量传真确认或乙方签收。(一次不足60吨按60吨算,一次以上每次补贴吊费200元)。

三、如在途中出现货物损坏、丢失、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货物每差一顿按市场价赔款。

四、运输途中货物超载、超限、损坏、车辆手续不齐全及驾驶员原因造成罚款、卸货、或者送货延迟,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五、要求提货时不得有以下情况发生:如弯曲变形、严重生锈、裂痕、凹凸不平等,如遇此情况司机不能自行定夺,请致电我公司,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运输方负责。

六、司机在仓库提货时需注意,车上所装货物数量与提货单是否一致,对大规格的货物必须进行抽点,如有差异,请致电我公司,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运输方负责。

七、货物安全运抵卸货地,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应在签单上签字盖章。乙方在每月十五号将验收单交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开具正规运输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运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4:普通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陕西地方电力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1、物资装卸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2、为了保证本协议的工作质量、进度及有效性,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注意安全并且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仓储专责调度安排。如不服从,甲方仓储专责有权停止乙方工作,且不予乙方当日工作报酬。

4、如有临时或紧急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接受工作任务。否则,不予乙方当日工作报酬。

5、乙方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必须坚持合理摆放、安全工作的原则。严格按指定工程项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进行装缷工作。否则,不予乙方当日工作报酬

6、乙方在装卸工作期间,必须安全操作,不准抢装、抢卸,不准以种种借口推委、扯皮,拖延装卸时间。

7、甲方提供乙方食宿与住宿,乙方不得在住所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检举。

8、乙方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且必须严格按照《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果在工作中不认真遵守执行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9、乙方在工作中不认真遵守执行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协议,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一方要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10天告知对方,双方协商而定。否则,赔偿对方500元人民币。

1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调解决。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 《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一份

甲 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5:2024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2016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表格呈现)

总 保 险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 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__

开 航 日 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文节选!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保 险 公 司

赔 款 偿 付 地 点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6: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

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7: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 (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协议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协议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协议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 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保险合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协议_合同范本

保险合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协议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本协议所指货物运输保险内容如下:

甲方作为投保人向乙方投保国内航空运输一切保险。

被保险人:_________

货物价值确定方式:按当地市场发货价确定。

保险费率:_________‰ 免赔额:_________元(鲜活内免赔额:_________%)

一、保险责任范围

本保险为货物运输一切险。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的声明价值进行全额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险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3.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3.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4.本保险不负责赔偿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制造的武器所致的损失和费用。

5.本保险不负责赔偿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运输途径的丧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三、责任起讫

1.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2.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卸、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赐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货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照上述第1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1.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2.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3.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出险时开始.在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十个工作日全部赔付完毕.如涉及到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的情况下,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起计算,公安机关出据相关手续后,最多赔付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到如下协议:

1.甲方需按发货计划,以每票逐一向乙方投保.在货物起运前,甲方需将货运单和发货声明价值及已填保单传真给乙方,乙方以收到传真货运保险单作为回执,承诺予以承保。逢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甲方可以在休息日向保险公司传真,承诺予以承保,并录入电脑系统。

2.在货物起运前,如发生与上述保险内容不相一致的变更时,甲方需及时传真进行变更申请,以便乙方作相应的承保处理,以乙方接受传真变更的批单为准。

3.协议双方均需建立往来业务台账,留存每批货物原始资料,经核对无误后,甲方须提供货运保单正本,由甲方每月一次性结清保险费。

(1)货运单要按序号填开。

(2)保险单要按序号填开。

(3)甲方预交_________元保单代管责任金。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9:普通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根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文件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业务类型

乙方根据具体甲方要求,为甲方承担______运输业务。

二、运输业务程序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认可发车。

3、乙方装车。

4、双方验收签收。

5、发往目的地并签收回单。

6、下月费用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物安全、及时甲方出库单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种类主要为甲方生产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险物品进行装卸及做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运输过程中、风险转移前的货物的损坏、灭失,要求乙方先予赔偿;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运输问题通知单》三天内没有得到回复,有权作“默认赔偿”处理。

(4)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向乙方订运车辆,乙方需要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并确保车辆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提货点,否则甲方有权另找承运单位。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的货物,按甲方企业包装标准的规定进行包装。

(2)甲方须出示明确的送货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发货时间和数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库单四联(三联做回单,一联交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运输数量、发运目的地地址、所需车类;告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乙方义务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提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担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及出门手续。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应减速慢行,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车间及办公室等。

(3)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以甲方填写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的运输任务单为准,运输任务单一式两份,乙方保留一份作为结账凭证。

(4)乙方负责装车,对甲方的货物,应妥善保管,禁止野蛮装卸,禁止用与有菱角、有腐蚀性的货物拼装、混装及其他不合理的装运方式装运,在每一层铁通包装货物的上面,铺一层甲板再装第二层或其他货物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外,运输过程中导致甲方的货物包装变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内漆油未溢出的、按货物价格的50%赔偿损失;桶内油漆溢出的。按货物价格全额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客户后,乙方负责卸货,协同收货人做好货物的清点工作,并要求收货方在甲方的出库单上签收并加盖章与出库单上所有列收货人名称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货单据丢失,客户收货后没有签字盖章或所盖公章与收货人名称不一致,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货物送完后,乙方将有甲方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单据回执及时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车辆不能及时返回,则必须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日期将回执寄回甲方;单据的回执从客户签收后返回甲方的时间: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时间》。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单据回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往来。

(7)乙方承接运输后,必须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进行保险。因为投保导致甲方的损失无法弥补的,有乙方进行赔偿。乙方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货物受损。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遭雨淋损坏、被冻坏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造成货物短缺、送货逾期等情况的,也给甲方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的客户损失也须由乙方承担。但对上述的赔偿,乙方承担的方式为先予赔偿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8)乙方应按运输任务单及协议附件约定的运输时间安排运输到货时间,如果发生送货逾期的情况,每逾期6小时甲方将扣除该笔运费的5%,加急运输的,每逾期6小时,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运费外,同时还扣除该笔运费的10%以做补偿。延长时间到货以此类推,单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洪涝灾害、台风、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交通中断,大雾等突发恶劣天气造成的拖延等情况造成的逾期到货除外。

(9)没有甲方的运输任务单等单据认可,乙方不得擅自从甲方客户处带回货物至甲方仓库;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地址有异、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货物拉回甲方仓库。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验货,并对客户拒收理由由做书面具体说明(出库单回执中应做具体说明并请客户签字盖章)。如果客户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过失造成的,由此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运费的结算为月结,每月5日开始结算上月运费,结算前乙方必须履行完成以下义务:

(A)提交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B)提交运输业务发生明细(具体列明:承运日期、运输任务单号码、出库单号码、客户名称、出门证号、吨位、运费金额等)

(C)经客户签字盖章的单据回执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的单据)

(D)凡运输货物单上付款方式一栏注明“货到付款的”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办运输,其运输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执行并由甲方客户直接与乙方结算,乙方同时向甲方客户提供正式发票。

(E)乙方对结算月度的赔偿全部确认完毕。

五、其他

1、运输价格及运输、回单时间见运价表格。该表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益。

2、里程时间省外从装货后第二天起算,省内当天到达。

3、本着互惠原则,本合同运费价格为全年统一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时间表)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营业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0:普通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商):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商品一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定义

1、配送: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将商品送达接收人验收签字并通过甲方电子信息系统或其他方式告知甲方完成送货的物流活动,该物流活动包括对商品进行(门到门)装运、搬卸(不含上下楼)、送货上门、上门取货、交货完成通知等。

2、送货上门:指乙方将商品送至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的配送服务,包括依甲方客户的指货物运输合同定将商品放置在居所或场所内的特定位置或其他位置。

3、配送时限:是指自需配送货物完成交接时起,到乙方完成配送任务,并向甲方反馈已配送成功(订单完成)信息时止的期间,为调拨时限与特定区域配送时限之和。

第二条、配送服务费

又称"配送费用":是指乙方为甲方提供并成功完成本合同约定项下配送服务,而向甲方收取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力成本、车辆成本、税费、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用、代收货款服务费、路桥费、高速费、小区停车费等与配送有关的全部支出和费用。乙方承担的配送服务类型、商品性质、区域范围、配送服务费标准详见各附件约定。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待配送的商品妥善包装。

2、甲方可依据业务需要,不定时的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发送配送指令,指令包括甲方客户姓名、配送地址、联系方式、配送类别以及其它备注信息等。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另行通知。

3、甲方有权对乙方涉及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有权依据乙方配送服务考核情况。

4、甲方有权实时查询商品的配送状态,乙方应该给予积极配合。

5、甲方依据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务费。

第四条、配送服务要求

1、乙方所有人员在配送中心期间,不得扎堆聊天,严禁出现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不得违反甲方其他相关规定。

2、乙方配送人员上岗作业时,穿着统一工装,注意自身仪表,及时修面,不留长发,不许与顾客发生任何争吵、打骂行为等。

3、乙方与收货人交接商品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礼貌,使用礼貌用语,认真回答收货人问题,不回避、回绝收货人问题。工作期间,乙方必须保证送货人员电话的畅通,并确保与甲方及客户之间的.信息沟通顺畅。

4、乙方在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交接商品时,应当场对商品的情况予以确认,含查验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订单号与数量等是否与交接单相符等情况,如发现包装不当、捆不牢固以致不便于配送,以及包装损坏、玷污的,有权利要求甲方或甲方客户重新包装以保证商品的安全。

5、乙方接收的商品,除非已取得了甲方或甲方客户给予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甲方(含甲方委托第三方)或甲方客户交付的商品完好、无污损,符合乙方安全配送的要求。

6、乙方配送网络不能送达的商品,应在接受商品前立即告知甲方,转发或补发由甲方决定。如乙方接受商品时未通知,则视为乙方能够正常配送,逾期到达或造成甲方被投诉的,乙方应承担迟延送达的违约及赔偿责任。无论何种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乙方的送货时间累计不能超过甲乙双方约定的配送时限。

7、甲方委托乙方配送的货物中禁止出现违禁产品,由于违禁品导致运输中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付全部责任。

8、乙方应于配送后15天内将客户回执联原件交付给甲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约定时间之内交回顾客回执联的,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交回时间。

第五条、结算

1、对帐、结算:乙方每月10日前与甲方完成上月运费的对帐工作,月末前结算上月运费。

2、结算方式:甲方以支票或转帐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务费,双方同意选择第__________种形式。

1、结算周期为每批货物安全送达后,乙方向甲方申请结算。

2、乙方在结算前须向甲方提供与实际付款额一致的增值税发票。

3、乙方在结算前须向甲方提交当期待结款项所涉及的提货、配送原始签字单据等资料。

4、乙方应确保其指定银行账户的真实、有效性,并保证甲方的转款行为。

5、配送服务费对账结算时,应由甲方对结算内容进行书面盖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合同内容、附件及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的所有信息,包括复印件、分析数据、报告以及与所提供信息有关的文件、报表有保密义务;泄露,公开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且本合同期满、解除、终止后3年内本条款对双方仍然有效。如双方另行签署保密协议的,保密义务以另行签署的保密协议为准。

第七条、赔款事项

1、乙方给予甲方的货品丢失、污损的赔款事宜:按照甲方的产品在所配送网站实际售卖价格,60%的价格赔付。款号及数量以甲方出库单据所载明的为准。如双方因损失的货物超过以上赔付的价格而有异议。经双方协商后赔付。

2、发生货损理赔事件时,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资料,如出库单、运单(交接双方对货损的确认)和证明价值的资料、单据等;

3、具体丢货与赔付事项的确认约定:乙方应在接到理赔资料后10天内给予确认,并在甲方交齐各种所需材料后30天内予以赔付。超过30天仍不付的甲方可以在运费中暂扣。

4、货物交接以整箱交接为原则,但对于"外包装破损"、"有二次封箱迹象"、"外包装有雨淋、污损"等情况,收货人收货时有权要求拆包装清点检验货品以确认受损情况。与装箱单核对,发现短少、污损时,双方需在运单上签字注明。

第八条其他约定

双方确认的《货运委托书》等运输单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及附件中标题仅为表述方便而设,不能作为对条款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篇11:普通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_________。

2.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派船装运。

4.装船时间:

甲文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5.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6.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7.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8.运输质量:

9.双方权利义务:_________。

10.运输费用:

按_________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___港口_____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11.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2.违约责任:_________。

13.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协议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代理入:(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线铁路施工用石碴货物的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2元/吨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数量以铁路运输票据为准,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10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给乙方,乙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服务发票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于每批货物代理前1日内向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交付代理运输的货物和真实、完整的运输资料,国家规定应办理运输许可的货物,还需提交准运批文;

(2)与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共同验货;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的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时办理货物运输计划的提报或运输变更手续,组织、监督装、卸车(船),负责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交货地点;

(2)代为保价(保险),代理领票、送票;

(3)提供运输咨询及技术指导,提供货损货差索赔咨询;

(4)根据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货物出险理赔手续(有关费用另计);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应按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在代理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爆炸品等违禁物品,导致乙方未能将所代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导致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运杂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应从结算时间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使货物错运到货地点,乙方应承担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并承担因货物逾期到达所造成的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发生短少、丢失、变质、污染、损坏,属乙方责任的,比照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甲方或收货人的本身过错。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级别管辖的规定,应当向____铁路局两级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分理处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3:普通货物运输合同怎么写

委托方(甲方); 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号

承运方(乙方); 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关系,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钢卷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对货物丢失,短缺,损坏,雨淋,生锈等原因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

2;甲方委托乙方于20x年 月 日起,开始运输如下地区的货物(每次以实际交货地点为准)

始 发 地 目的地数量(吨) 运价(吨/元) 说 明

3;运费结算方式;按月现金结算,如需开具发票双方协商决定。

4;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汽运物流公司,须具备国家认可运输资格,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为保证发出货物的安全,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将5万元保证金交给甲方,乙方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和客户。若乙方未按规定赔偿,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权追索。

6;乙方必须按甲方约定的时间路线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须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损

失由乙方陪偿,过期到达货物每过期一天按20元/吨对乙方处罚。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运到非指定地点,造成卸错货的一经核实,对其按200元/吨处罚。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x年 月 日。

9;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10;合同生效后,承运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的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出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

车型,司机姓名,驾驶证号及联系方式等。

物流有限公司滨海县 有限公司

委托方代表人(甲方); 承运方代表人(乙方)

篇14:普通货物运输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现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_路工程石渣运输委托给乙方施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相互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合同单价及计量方式

1、合同单价:_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路(工业园运至升平路)石渣,合同单价18。8元/吨(单价已含税、材料、运输费用等),工程量6500吨,合同总价122200元;

2、计量方式:按实际拉运总吨数计算(每车以过磅的净重为准,过磅费用由甲方支付)。每次拉运后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名确认数量及拉运日期,每月26号前汇总再次确认。

二、工程进度及劳动力约定:

施工日期为3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具体以第一天进场计算,计划竣工日期(20--年11月18日)计划施工日历天数不变

三、付款方式:

1、每月最后一天前双方确认当月发生总工程量及当月总工程款,甲方须在次月25号前支付乙方方该笔工程款。

2、工程款确认方式:已确认的工程量(单位:_________吨)×单价(单位:_________元/吨)。

3、支付方式:以开具工资单形式支付。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填好运输道路,确保运输质量;

2、乙方负责派车装运,负责装运车的运输费,确保完成甲方进度要求;

五、其它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双方均无异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上细则执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篇15:2024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2020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表格呈现)

总 保 险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 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__

开 航 日 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保 险 公 司

赔 款 偿 付 地 点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七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办法处理:(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凡经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