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造电子施工合同通用16篇 施工合同汇集五篇
发布于2024-07-05 01:19,全文约 9443 字
篇1:建造项目施工电子合同
甲方:
乙方:
项目责任人:
甲、乙双方遵照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磋商, 就乙方在单县投资______万元,建设玻纤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玻纤生产项目。
二、项目地址及用地面积:单县玻纤产业园,占地面积3.3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三、总投资额:______万美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______万元美元。
四、开工时间及竣工时间:年月动工,年月竣工。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作出的项目规划方案,使之符合县政府的的城建规划。 。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协助乙方在国土部门完成乙方企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并办理好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证等土地手续。
4、甲方应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开始拆迁工作时,配合甲方设立资金共管账户,
并按甲方拆迁进度及实际发生费用汇款到共管账户,其余土地款应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土地使用证前支付完毕。
2、乙方应及时提供项目方案及相关资料,供甲方提交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3、乙方须依法建设,合法经营。
4、乙方可自行设计规划,但应符合县城建设规划要求,并报规划建设部门备案,在建设中乙方如需变更,应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
六、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以备检查落实。
甲方:单县北城办事处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2:建造项目施工电子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质量等级:必须保证合格,争创优良。
合同价款:______万元整(______元整)。
二、承包方式:全包(即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
三、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总日历工期:______天。
第二条:图纸
一、图纸提供套数:1套
二、图纸提供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
三、甲方工作
1、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有关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2、驻地工程现场甲方代表对工程施工方案、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签证。并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工作,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
3、乡级以下单位或个人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4、审查认可工程决算,组织工程验收。
5、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若发现不合格可发出返工、停工及复工通知书,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工作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转包。如果承包单位擅自将工程转包出去,属承包者违约,承包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2、程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配合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处理和解决有关工程事宜。
3、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如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和对周围的人、物造成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应按水利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建设方复核,质检单位核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必须保证工程合格,争创优良。
二、乙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三、乙方应严格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作好质量检查记录,并向甲方递交自检报告。
四、乙方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方可从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由乙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书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未按时检查验收,乙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如乙方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其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合同价款
一、建筑工程按双方认可价,实行总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承包,因工期短,施工中综合单价不因市场、政策的变化而变化,一次性包死。
二、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开列的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得到甲方和业主单位认可的工程量。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检验:
一、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一般由承包方组织供应,按规定需群众投工投劳备运砂石料等,承包方应积极配合。
二、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证,都要经甲方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三、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不合格,乙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四、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画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属包干系数范围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施工进度。
二、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三、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与本工程施工工期有直接影响的因素。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二、工程预付款: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竣工验收后1个月后付清)。
三、本工程税金由甲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九条:竣工与结算
一、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及工程的养护,当工程具备验收的条件下,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1、工程施工竣工总结及大事记;
2、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验收时的照片、验收结论;
3、工程竣工、竣工决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单;
4、本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含原始施工记录资料)、建筑材料的试验检测资料。甲方审核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组织验收。
二、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程限期处理或返工,费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见返工,甲方有权不支付费用。
二、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未经甲、乙双方协商,自行撤出施工现场致使工程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中若发现乙方不能按设计要求和工期组织施工或保证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变更施工队伍,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总价款中扣下_____%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无条件及时进行返修,费用自理,保修期满,工程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工程保证金。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共份,正本___份,副本___份,合同附件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份,其余由甲乙双方送有关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保修期满终止。
三、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3:建造项目施工电子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甲方愿把本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场地位置: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与汉城路交叉口。
二、工作内容:森林湖项目零星工程。
三、工程范围:森林湖项目场地前期铺路垫砖渣、场外借土回填、临时排污雨水管井、清理泥浆池、基坑滑移抢险加固、6#、7#、售楼部土方场内倒土后挖转平整、临时售楼部基础、化粪池及周围场地回填压实、临时彩板房基础地坪施工及搭建、零星借工、机械作业等零星工作内容。
四、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工程质量控制:所有工程必须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应予以返工,直到达到要求。若由此而造成工程逾期的,由乙方负责。为达到前述目标,甲方有权制定质量控制奖罚措施,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3、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文件。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本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利润、风险及税金等,任何情况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
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如下表:和昌·森林湖零星工程综合单价表
六、付款及结算
1、工程款支付
1.1本工程采用分期结算付款方式,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双方结算核对后10日内付款至当期工程结算总价的80%,剩余20%工程款待合同执行完毕后一次付清(无息)。
1.2乙方提供银行帐号和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的正规发票,甲方将相应工程款付清。
2、工程结算
2.1结算工程量以现场签证为准,工程结算款=各单项综合单价*各单项签证工程量;
2.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报送完整竣工资料,甲方在接到乙方报送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后10日同乙方核对完毕(乙方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如乙方14日内不予甲方进行结算,以甲方单方计算为准)。
七、工期要求
本工程从20xx年5月1日开始陆续施工,20xx年12月31日截止,具体各单项工程开工时间按甲方工程部通知为准。施工顺序及分部位等的具体要求详见甲方工程部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工程部通知后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内容及时间内组织施工,如达不到甲方工程部要求,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20xx元,拖延超过3天以上(含第3天),承担每天5000元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经甲方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
八、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1按合同要求明确零星工程的范围、施工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标准。
1.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
1.3工程结束后,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付款。
2、乙方责任:
2.1按照设计要求、规范规定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写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果由于乙方的不规范操作等造成质量问题发生返工而引起的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2施工过程中,如实填写原始记录,按照工序完善相关资料,工程结束后向甲方提供全部完整的竣工资料。
2.3乙方对本工程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周边自然环境、政府部门和村民等外部关系充分了解,本工程总价不因任何原因的变化而调整。
2.4乙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因周边阻挠引起的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或遭到损坏,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法律等其他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给甲方带来法律纠纷和其他损失,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来弥补甲方的损失。
2.6乙方施工期间,确保外界不向厂区内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排放污水;当工程交付时,乙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乙方的设备、材料、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保持工程现场的清洁;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自任何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或依法向乙方索取。
九、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保证
1、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无偿整改。整改未完成,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20xx元,拖延超过3天以上(含第3天),承担每天5000元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零星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场地内正在施工的其他工程正常及安全施工。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不当而造成的对其他在建项目等成品工程的破坏、质量隐患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
十、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施工;特种机械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作业资格,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损失和相应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必须对现场周边情况做详细的调查,在施工时要注意场地内及临近区域的地上及地下管线安全,无视甲方的警告造成管线遭到破坏,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如违反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和防护规范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4、自行负责乙方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以及成品和半成品的安全和保护。发生相关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5、保证交通畅通,保证文明施工,乙方承担因施工污染市政道路路面的责任。
十一、廉政条款:
1、本合同双方都知悉并自愿共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均知悉任何贿赂行为均构成违法乃至犯罪,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无论出于何种事由,乙方向甲方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包括但不限于回扣、好处费、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礼品或资助旅游等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应视为乙方违约。
3、若乙方及其经办人员在投标、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给予甲方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不正当利益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主张乙方按照行贿金额的十倍支付违约金,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4、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方主要负责人、经办人以外的与本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的亲友。
十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工程价款结算完毕,双方结清一切手续后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详尽约定的事项,可参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建造项目施工电子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帮甲方拟建___栋___层楼房,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石头、钢材、管道等建筑材料。还要负责路通、水通、电通,水电费由方负责,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施工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为砖混框架结构,按甲方施工图为标准,屋体为___层,第___层高___。___米,第___层高为___。___米上檐,天面前头缩朵盖瓦,后为平顶,前头缩朵前后左右墙增高为___米,按半层计标面积。
2、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建房除劳动工具外其他材料由甲方提供。
3、乙方按图从地串粱以上完成甲方的主体工程,不包括水电、木模、装修。
4、乙方在施工时,要求墙体平整、垂直、不得放吊口。
三、其他事项
1、乙方在施工期间,除开始和结尾外,生活费由乙方负责,每层倒混凝土期间生活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满足乙方的施工材料,材料经检验后才能使用(架树、架板等),如果违反操作规程,谁违反、谁负责。
3、施工前,甲方保证___通,即通水通电,道路场地平整。
4、甲方以每平______元的单价发包给乙方,包括钢筋工在内。
5、收方结标:第___层的总长度加上前后桃子长度,雨棚___半,乘以屋的总宽度,楼梯棚罩按___层计标。
6、付款方式:每层砌好砖后,经检验,付每层的___%,到好楼面后付每层的___%,房屋盖好瓦后,结清余款。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___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份,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篇5:建造项目施工电子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友好合作”的原则,就重庆康乾置业有限公司、松桃囯泰发展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泰·盘信新城;
建设规模:建筑积约 平方米(多层), 栋,单栋约 平方米; 工程地址:贵州省松桃县盘信镇新区;
工程造价:约 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施工图为准)。
第二条:本工程承包范围
以施工图纸全部工程项目并以外墙边界均属于承包范围(明确未承包范围除外),基础土石方根据当地市场价计算(不在包干价之内)。
第三条:本工程未承包范围
本工程不含主供水、主供电、通讯、电视、天然气、绿化、宽带、室内给排水、室内强电、室外综合管网等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施工工期
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本项目工程有效工期为 个月(进场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
1、停水停电4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停工超过48小时以上;
2、乙方每月25日前报本月工期顺延的原因和依据供审核,如到时不报,则视为本月无工期顺延情况;
3、以上条款仅作为工期顺延的依据,对于因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迟后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不得提出费用索赔。
第五条:工程施工组织
1、乙方进场后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二套;
2、乙方进场时甲方提供坐标及施工红线、水准点;
3、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应达到三通一平施工条件;
4、乙方在开工后收到施工图纸后两周内将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报送甲方和现场监理,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批准或修改意见,否则,乙方可按进度计划实施。
第六条:本合同工程价款
2、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实行包干价核算,商住房按800元㎡计价。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按照施工图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签证收方单等为依据;
1、本工程无预付款,首付款在乙方施工主体三层顶板时(单栋核算),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经甲方审定);
2、月进度款在乙方施工主体三层顶板后,每月30日前上报月进度表,甲方在收到月进度表后5个工作日审定,并按审定的80%支付,如5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审定,则按照乙方申报的月进度报支付80%;
3、预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85%;
4、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自报送结算资料(一式三份)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审定后,支付总价的97%。如甲方在三个月内未完成预决算审核则按乙方所报的决算执行;
5、余款3%作为工程保修金,按保修合同协议规定执行。(竣工后满一
6、甲方支付工程款时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工程款时开据收款收据。
第八条:农民工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 15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农民工保证金;
2、农民工保证金在乙方施工至主体完工时全部退还给乙方(单栋核算)。
第九条: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施工和验年时支付50%,满第二年时支付30%,三年余下的20%到期时支付);
第十条:工程施工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创建规范现场,包括施工围墙、地面硬化,宣传工作和标准的现场管理;
2、合同期间,乙方若发生人员病、残、亡及财产毁、损、丢失等安全事故以及其他违法、违纪事件。甲乙方分清负责,均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3、施工人员持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招收未成年及老、弱、病、残、犯罪等人员,否则,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建设委员会和工商局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条款,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及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否则,除责令其及时整改使之达标外,甲方还将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自负、工期不顺延、每发生一次处罚损失费伍仟元整),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须全额赔偿;
3、乙方所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报监理和甲方代表确认,如有伪劣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已建工程应限期拆除或修复,拆除材料及时退场并重新采购,所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按规定须报送检验的材料必须报送相关部门检验,并承担相应的检验费用;
4、施工场地的交通、环卫、施工噪音、渣土处置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协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窝工、返工等,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停建、返工由甲方负责,工期给予顺延;
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和无故中途停工,否则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勒令乙方在十日内撤离施工现场,不支付已在本工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全额赔偿;
7、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元,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列条款以正式合同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在正式合同中明确。
第十四条:本项目施工协议如发生司法争议,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