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老人问题的调研报告通用7篇 范文大全推荐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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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现状调研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2017年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现状调研报告范文
导语:
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一直都在倡导要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留守老人是我们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他们很多都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心酸历史,他们是历史的见证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社会发展繁荣的今天,我们更不能忘了那些留守在农村的老人们,让他们也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全社会都应一起努力,帮助、关心他们,设身处地为他们的晚年生活着想,让他们衣食第一范文网,有病得到及时治疗,临终得到关怀,使他们能幸福、快乐、健康地度过晚年,真真切切感到社会、家庭、儿女给予他们的亲情和温暖。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据人社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xx年城市流动人口达2.67亿人,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老人独守空巢,绝大部分老人留守原居住地,极少数老人跟随子女进城生活。空巢老人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越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打工子女外出挣钱与陪在父母身边成了一个深思之待解决的问题。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1. 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分别选取以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都阳村留守老人作为本次调查的个案。
2.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是采取走访及入户典型调查的方法,调查涉及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生活需求、医疗及社保及“老有所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等。在入户典型调查中,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医疗保障、养老现状和精神文化生活四个方面采用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入户典型访问了20户老人。
二、基本情况
大化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西北的红水河中游。全县幅员面积27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2万公顷,全县总人口45.87万人,瑶族占21.95%,全县辖xx乡3镇。都阳镇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中部,距县城50公里,地处丘陵。镇人民政府驻地在都阳村都阳街。东接七百弄乡,北连北景乡,西邻岩滩镇、江南乡,南接百马乡、古河乡。XX年全镇总面积189平方千米,总人口24244人。辖都阳、尚武、武城、中武、加城、满江、双福等7个村。都阳镇耕地面积883公顷,其中水田443公顷,旱地440公顷,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玉米等,农产品加工主要有木材加工。
空巢老人(这里说的老年人指的是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 全县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共57670人,其中留守老人达40369人,占全县60周岁老年人的70%,其中男性人数为17244人,女性人数为23125人。老年人受教育程度情况,其中文盲的占老年总人数的61.7%,受到小学教育的占33%,受到初中教育的占4.6%,受到高中教育的仅占不到0.7%;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日常生活能自理且能从事较轻农活的老年人占老人总人数的78%,半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15%,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7%;经济情况,靠子女供养的占81.9%,自己供养的占9.7%,社会扶助的占8.1%。
三、空巢老人生活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大部门留守老人仍需要体力劳动
子女外出务工使家庭经济条件得以改善,但由于他们的相对收入也不高,且他们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家庭,还要供子女上学,所以大部分老人还要靠自身劳动来维持平时生计。据调查,大部分的留守老人还从事体力劳动,仍然要承担农业生产的重担。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可以增加家庭经济,基本解决柴米油盐的日常开支,减轻子女的负担。另外一方面,绝大多数老人不想给自己的田地丢荒,所以坚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许多重农活要雇人,成本比较高,老人们只进行日常的田间管理。
(二) 家庭氛围缺失、精神慰藉单调
随着大量子女外出务工,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需要亲情的慰藉和生活照料。据研究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各种身体器官的衰弱,老人在某些方面趋于孩童化,更需要子女的照顾。因此子女在老年人心目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由于子女常年在外,除了春节或清明节能回来几天外,基本上不能回家与老人团聚,有的甚至好几年没有回家,老人们难免有孤寂之感。通过对空巢老人的调查的分析,有80%以上的外出务工子女经常给父母打电话,电话成了老人与子女的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有时甚至连这些基本的精神慰藉都没有。尤其是老人生病时,需要子女陪同上医院治疗时,子女不在身边,只有靠老两口互相扶持,更显得孤独无助。而如果老人丧偶,日子就过得更加艰难。
(三)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
留守老人最担心的就是生病,生病几乎可以导致一切困难:经济拮据,缺少照料,心理负担加重等等。目前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整体较差,很多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其中患慢性病的比例较高。农村老人也基本不进行体检,只有觉得不舒服的时候才去看病。如今,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制度,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实施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由于合作医疗按比例报销和封顶制度的制约,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患大病的老年人的实质帮助非常有限。由于经济收入不高,有病不医的情况不在少数,由于支出习惯和现实经济能力的考虑,“小病抗、大病挨”仍是多数老人的选择。他们在生病时往往就这么拖着,只有少部分会去看医生。有一些子女因为工作忙或是路途远而没有回来,只是打来电话询问。农村偏远山区曾发生老人病死在家而无人知晓的悲剧。
四、解决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
(一)政策方面
政府在制定政策是应该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敦促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时按量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农民工才更有能力去赡养老人,尽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篇2:关于空巢老人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关于空巢老人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爱空巢老人,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社会、家庭和每个公民的应尽责任,也是妇联组织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此,新浦区妇联对全市的“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及时掌握情况,为妇联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依据。
一、我市“空巢老人”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老年人口增加、高龄化趋势加快、“空巢”家庭的增多,许多家庭无法承担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需要提供社会服务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比例在逐步上升。调查显示,造成“空巢老人”的原因主要有四点:一是子女工作原因不在身边;二是儿子自然分家、女儿出嫁;三是老人和子女不和,不愿意住在一起。
二、当前“空巢老人”生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条件相对较差
城镇“空巢老人”生活条件相对好些,大部分的老人家庭靠退休金,10%左右靠社会救济,9%左右为其它来源。而农村“空巢老人”收入来源少,经济非常拮据,生活条件相对较差,他们的生活简陋,穿的都是好多年前的衣服,吃的大部分都是自家种的粮食和蔬菜,平时也很难吃上一次肉,逢过年过节,人来客往,生活才有所改善。并且大多农村青壮年都外出打工,但收入菲薄,子女们平均每月每人给老人生活费用不到150元,有些家庭甚至在一年当中也没有给足老人150元的生活费。
(二)身体健康状况堪忧
在空巢老人”中长年患病的比率高达70%-80%,虽然大部分老人都参加医疗保险,因报销比例很低,到医院看病,又需要支付昂贵费用,老人通常都是小病忍,大病拖,致使常年遭受疾病折磨,甚至有些家庭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更多老人是怕给儿女添负担,每次病痛发作,吃一些廉价的止痛药,隐瞒自己病情不说,宁愿自己受苦,也不愿给儿女找麻烦。子女外出谋生通常是一年回来一次,也没有太多钱给父母看病,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生活孤独情感空虚
“空巢老人”都存在生活方式单调的问题。城镇“空巢老人”的主要娱乐活动是打扑克、玩麻将牌,晚上一些老年妇女会到社区广场跳健身舞。而农村“空巢老人”则因居住分散,有些因条件有限,没有供老人休闲娱乐的固定场所。不管是城市老人或农村老人,他们最怕的是孤独,空虚感是他们常有的情绪,他们生活在“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状态下,孤独地出去,孤独地回来。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老人有孤独、压抑、有事无人诉说之感。他们常年劳累,情感孤独再加上思念亲人等复杂的情感因素,对老年人的身心造成了的伤害,使他们加速了进入老年痴呆的行列,大部分老年人存在心情抑郁、惆怅孤寂、行为退缩现象。
(四)安全问题存在隐患
由于“空巢老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极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对象。针对老年人的人身伤害、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也较多,使得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稳定受到一定影响。同时,一些老人身体素质差,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危险信号,身边又没有亲人在,很容易出事,每年“空巢老人”因心肌梗塞、脑血栓等急性病抢救不及时病逝的都有十几至几十例。
三、妇联组织在改善“空巢老人”生活状况中的作用
(一)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呼吁政府部门建立完善保障机制
1、要继续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要进一步拓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对无生活来源,长期患病,久治不愈,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符合定期救助或低保条件的“空巢老人”,及时把他们纳入救助对象,给予定期救助或享受低保待遇,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2、加大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要适当提高政府补助的比例,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制定并完善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养老保险措施,促进农村家庭孝心养老向制度养老的转变。
3、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由政府投资在每个社区建立一所可容纳100人左右入住的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加强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增加报刊、杂志等阅读资料和必要的健身器材,为老有所乐提供场所。三是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基层老龄组织,村、社区要建立 “空巢老人”家庭档案,大力倡导和组织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采取结对帮扶的办法,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文化生活等各项服务,解决“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发展居家养老模式
尽管多数“空巢老人”独居在家非常寂寞,但仍都希望住在家里,而不想选择入住老年公寓,家庭养老仍然是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的养老方式。因此,一方面要从以德治家入手,从家庭细胞开始,积极营造以家庭养老、敬老为荣的良好风尚,弘扬敬老爱老亲老的传统美德。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尊老爱幼、孝敬老人”传统美德的宣传和教育,呼吁成立基层老年协会,督促儿女们细心周到地照顾老人,对不孝敬老人的子女,社会舆论要予以谴责,子女所在单位和组织要严肃批评教育。各级妇联组织要联合有关单位继续开展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孝亲敬老模范”、“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等优秀家庭角色的评选表彰活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行协议养老制度,对子女不及时履行赡养义务的,基层老年协会、妇女组织要及时督促和帮助落实,必要时可以帮助老人采取法律手段解决,为“空巢老人”养老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要加大对不履行赡养义务,不孝敬老人的行为曝光力度,让全社会都来谴责这种不孝行为,引以为戒。三是要积极探索以家庭为核心,以村居、社区为依托,从城市向农村辐射,为居住在家的“空巢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养老模式。
(三)履行维权职责,创新维权服务手段,依法维护空巢老人合法权益
“空巢老人”反映较多的仍然是维权问题。无论是来自社会的歧视、欺侮老年人的违法行为,还是来自子女相互推诿、拒不赡养老人的失德忘本,均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老人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级妇女组织应积极助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把《老年法》等有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落到实处,做好“空巢老人”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建立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制度,抓住侵权的典型案例,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舆论支持,帮助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巾帼志愿者活动,建立社会关爱机制,发展老年服务事业
1、开展巾帼志愿者爱心服务活动。各级妇女组织组织巾帼志愿者、党员代表,针对空巢老人积极开展爱心服务活动,实行结对帮扶,定期上门家访并进行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掌握“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积极为空巢老人排忧解难,使他们真正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及时发现、挖掘典型人物及感人事迹,营造巾帼志愿者帮扶“空巢老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巾帼志愿者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2、发挥老年人互助作用。大多数老年人在进入晚年后,最怕精神孤独、寂寞,怕成为社会和家庭的“累赘”,要关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多为他们参加社会活动创造条件。通过在社区建立老人互助小组,提倡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从而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优势互补。对身患疾病、缺乏自理能力的“空巢”老人开展入户服务,切实解决多病、体弱、“空巢”老人的后顾之忧。开展医疗、生活照料等入户服务,建立家庭病床,提供无偿或低偿医护服务。
3、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积极鼓励下岗女工、失业女性从事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社区开办老人日托所、聊天所、家政服务机构,设立求助热线,提供聊天、日常护理、买菜做饭、陪医送药、保姆服务等多种社区服务方式,及时为老人排忧解难。建立社区婚姻服务机构,独居家庭夫妻双方一旦失去其中一个,经济和生活照料都会出现问题。而再婚是失偶老人实现夫妻互养的先决条件,要为“空巢”独居老人牵线搭桥,营造欢乐之家,使之过上安祥健康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