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托管服务协议范本最新十篇
发布于2024-07-05 20:40,全文约 26372 字
篇1: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_合同范本
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
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客户及银行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的目的,交通银行郑州分行(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网上企业银行的使用及服务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网上企业银行以因特网为信息传输媒介,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可以实时查询其在甲方所开立账户的各种信息;通过传递电子支付指令办理同城付款、异地汇兑、预签汇票及其他业务。
二、乙方应准确填写“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并提交其开户行,乙方在填写申请表时,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接到乙方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办妥各种手续,并将“客户证书”交乙方。乙方如申请办理企业银行支付业务,应准确填制“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电子支付密码申请表”,乙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真确。甲方接乙方“电子支付密码申请表”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办妥各项手续,并将“ic卡”和支付编码器交乙方。
三、乙方持“客户证书”可办理甲方推出的各类网上企业银行查询业务,使用ic卡编出支付密码可办理网上企业银行各类支付及预签汇票等业务。
四、甲方发放的客户证书、ic卡支付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乙方需对其客户证书和ic卡支付密码下完成的一切金融交易负责,乙方不得将客户证书和ic卡支付密码借于他人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及ic卡支付密码,如客户证书或ic卡支付密码遗失、被盗等,应及时到甲方办理挂失手续。挂失自挂失手续办妥之日(节假日顺延)起生效,挂失手续办妥前发生的风险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网上企业银行业务收费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ic卡及支付编码器工本费
每套
800元
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
每账号
200元
网上企业银行支付业务
每笔
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规定收取。
六、网上企业银行客户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乙方使用的客户证书有效期满,应及时到甲方办理证书展期手续,并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过期不办理证书展期手续,不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的,客户证书将不能使用。
七、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的,应提前7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终止后,乙方所持客户证书、ic卡及支付编码器等无须退回;甲方亦不退还其工本费。
八、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提供网上企业银行服务:
1.乙方利用甲方网上企业银行发送与网上企业银行业务无关的违法、违纪信息或破坏性信息的;
2.乙方利用网上企业银行从事非法活动被执法机关或上级监管部门要求查处的;
3.因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或即将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双方协调无效的,申请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2:公司内部技术服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公司内部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所订合同到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司内部技术服务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公司内部技术服务合同范本一
合同号:
日期: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鉴于甲方希望乙方提供,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平台的技术服务和其它相关技术服务(以下合并称为“技术服务”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上述技术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技术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乙方派出合格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有关计算机及网络的系统维护、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方式:
甲方在需要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时,邮件或电话通知乙方mis部门主管,或者乙方认为有必要对甲方的系统进行维护并经甲方主管同意时,乙方应及时派出合格的工程师提供所要求的技术服务。
3、工作单:
服务结束后,乙方工程师填写工作单,写明工作内容、工作过程、完成情况以及实际工作时间,并经甲方主管签字,由乙方mis部门保存。工作单是有关服务费用结算的依据。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宜
1、甲方应为乙方技术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工具;
2、乙方人员在进行系统维护时,必须确保甲方系统中的信息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删除和转移甲方系统中的信息,并为其保密。
三、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所提供的服务按rmb____/人工作日(或rmb____/人工作日)的费用标准支付给乙方。
2、支付方式:
每月月底(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按工作单的工作时间(每次工作时间不满一小时的按一工作小时计算,8个工作小时折算为一工作日),甲方为乙方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出服务发票,甲方按发票上的金额和指定银行以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支付。
四、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有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逾期____天至____天(含十天),应支付相当于合同报酬总额的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天以上,应视为严重违约,除支付相当于合同报酬总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并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在质量保证和信息安全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经甲方两次指出仍无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
如果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等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仲裁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 月日
公司内部技术服务合同范本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
(注:本参考格式可以应用于产品设计、工艺编制、测试分析、计算机程序编制、工程计算等辅助性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_____。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___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元,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_____%;
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注:双方可约定由乙方实报实销或包干使用等方式)
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_____。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_______。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____。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______。
保密期限为:_____。
第五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注: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短期难以发现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3.验收费用由____方负担。
第九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服务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___ 服务方担保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篇3: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械进出口公司诉中国铁路对外服务上海公司_合同范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械进出口公司诉中国铁路对外服务上海公司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中铁上海公司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其与华远船务公司订有协议,双方合作经营西伯利亚大陆桥的铁路集装箱运输和整车货运输,华远船务公司提供全程运输提单,承担全程经营人的责任。中铁上海公司负责签发提单,办理中国段的运输。
1992年9月17日,广西机械公司通过福州进出口公司上海办事处向中铁上海公司填写一份出口货运委托书,委托书注明发货人广西机械公司,收货人一栏为收货人的姓名、护照号码、电话号码。运输方式铁路列车。委托人要求出三份提单开送到指定地点。运费预付,上海至满洲里7951.20元人民币,满洲里至莫斯科2250美元。广西机械公司货物交付后,中铁上海公司在经营人为华远船务公司的苏联大陆桥运输提单上签章,并收取了全程运费,提单正面填写的内容与委托书基本相同,另有华远船务公司在莫斯科联系人的详细地址。
1992年11月10日,上海铁路桃浦站制作的国际货协运单上记明发货人为华远船务公司,收货人与委托书填写相同。根据《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规定:国际货协运单关于地址的记载,不得没有收货人的名称及其通信地址;货物发生交付阻碍时应由发货人在限期内提出处理意见,未收到发货人的任何可行的指示,则货物应按发生阻碍铁路的现行国内规章处理;如果货物已经变卖,卖得的款项扣除必要费用后交付发货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广西机械公司通过福州进出口公司上海办事处提出的出口货运委托,因有被上诉人中铁上海公司代表全程经营人被上诉人华远船务公司签发提单而成立。华远船务公司是注册在香港的从事国际货运业务的企业,其通过境内代理人办理部分货运手续,与我国现行工商法规并不抵触。中铁上海公司是合法成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本案中代表全程经营人缮制运输单证符合经营范围,且代理过程中并无错误,不应承担责任。上诉人关于华远船务公司违法经营,中铁上海公司双重代理的上诉理由不足,不予采信。上诉人交付货物后,从全程经营人手中获取正本提单,可据此主张权利。华远船务公司通过中铁上海公司向铁路承运企业办理国际联运手续,与其依据提单承担全程经营责任相符,上诉人据以认为华远船务公司向铁路企业办理托运侵犯其财产所有权的理由不足。华远船务公司出具提单后又以自己名义将货物交铁路企业承运,依据有关规定可以享受一定权利。华远船务公司未提供货物在到达站被处理的有效证据,应对提单持有人承担法律责任。本案系国际铁路联运纠纷,华远船务公司依据海运提单的背面条款,主张对上诉人(即发货人)承担限额赔偿责任,不符合公平的民事原则。一审法院依此适用法律失当,应予纠正。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即承运人)赔偿其全部货物损失的上诉理由予以支持,但因其在办理委托运输手续时未详细写明收货人的通信地址,有一定的过错,有关货损利息的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于1996年4月30日判决如下:
一、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
二、华远船务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广西机械公司货物损失9万美元,保险费损失792美元,运费损失2250美元和7951.20元人民币。
三、维持原审判决第二项。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服从判决。
「评析」
本案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关系由两个环节组成:第一,广西机械公司通过福州进出口公司上海办事处向代表全程经营人华远船务公司的中铁上海公司办理托运;第二,华远船务公司经由中铁上海公司向铁路企业再办理国际联运货物的托运。这两个托运环节因承运人不同,出具运输单据不同,形成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运输法律关系:广西机械公司依据提单与华远船务公司设定了欧亚大陆桥国际铁路联运的契约承托关系;华远船务公司则依据运单与中俄铁路企业设定国际铁路联运实际的运输关系。华远船务公司是联结两个运输法律关系的中间链,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广西机械公司持有svb的正本提单,欲主张托运人的权利,只能向中铁上海公司和华远船务公司提出。作为全程经营人的华远船务公司,既不依据运单向中俄铁路企业行使承运货物灭失索赔权,又提供不出货物去向的证据,对托运人的货损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中铁上海公司的法律地位,则应根据它在本案运输过程中的具体作用以及与华远船务公司签订的协议来确认。从案件的事实看,广西机械公司经由福州进出口公司上海办事处向中铁上海公司办理托运手续时确有一份“出口货运委托书”。该委托书虽然是中铁上海公司的格式合同,但其中具体托运要求均是货主提出,需要填写的栏目内并未约定中铁上海公司履行代理义务,只能视为运输合同的意向书,不能视为是货主与其代理人之间的货运代理合同。中铁上海公司先代表华远船务公司接受广西机械公司提出的货运委托,后代表华远船务公司签发承运提单,最后代表华远船务公司向实际承运人铁路桃浦站办理出口货运手续,按照双边协议,中铁上海公司应是全程契约承运人即全程经营人的代理人。广西机械公司称中铁上海公司双重代理,与华远船务公司对其实施共同侵权,缺乏事实依据。
篇4: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确保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 金的托管人,从事托管业务。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托管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受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合同编号:)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 企业年金:指__________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3 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_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投资管理人: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取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资产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1.5 委托投资资产:指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6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7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 声明并承诺
2.1 甲方声明并承诺。
2.1.1 甲方对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受托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受托财产的托管权。
2.1.2 甲方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合同有效执行负有责任,而且该项委托不会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1.3 甲方依据企业年金计划设立的相关文件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等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职责。
2.1.4 甲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会违反甲方章程和适用于甲方的任何判决、裁定、授权、协议。
2.1.5 甲方同意将与本合同有关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印章印鉴及相关文件交乙方托管,并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不做出挂失、重新登记等导致印 章、印鉴和相关文件无效的行为;甲方同意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证券账户交乙方使用,账户原件由乙方托管。
2.1.6 甲方在此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资料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
2.2 乙方声明并保证:
2.2.1 乙方为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托管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以其资产承担民事责任;
2.2.2 乙方声明具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合法资格从事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
2.2.3 乙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2.4 乙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会违反乙方章程,以乙方为主体的任何合同、契约以及适用于乙方的任何判决、裁定、授权、协议等法律文件;
2.2.5 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及本协议,不挪用受托财产,不将受托财产用于担保或资金拆借;
2.2.6 遵循诚信原则,选派专职人员负责受托财产托管工作;
2.2.7 乙方在此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2.8 乙方承诺受托财产的托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
3.1.1 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
3.1.2 要求乙方按照信息报告的规定,提供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3.1.3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受托财产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取得受托财产财务状况、证券交易记录等资料。
3.1.4 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或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
3.1.5 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
3.1.6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3.1.7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2 甲方的义务:
3.2.1 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将受托财产交乙方托管。
3.2.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规定的范围内,甲方不得单方面动用或处分受托财产,也不得干预乙方托管行为。
3.2.3 受托乙方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在乙方指定银行营业机构开立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3.2.4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 户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等乙方履行托管职责必需的资料交付乙方;所有根据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和通知,必 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加盖甲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的真实有效。
3.2.5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
3.2.6 要求投资管理人协助、配合乙方对投资管理人监督。
3.2.7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2.8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4.1.1 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取得托管费收入;
4.1.2 对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同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监督投资管理人限期纠正;
4.1.3 对甲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资金调拨行为行使监督权,发现甲方的划款指令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委托人和监管机构报告;
4.1.4 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
4.1.5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4.1.6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甲方授予的其他权利。
4.2 乙方的义务:
4.2.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人义务。
4.2.2 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业人员,由专门部门负责受托财产的托管事宜,并将本托管财产与其他托管资产和固有财产严格分开,对不同的资产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4.2.3 执行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名下的资金往来;对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正常、合法、合规的指令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
4.2.4 除甲方的指令或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自动用或处分托管财产。
4.2.5 建立、健全与受托财产托管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4.2.6 定期向甲方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受托财产托管内部控制以及与本受托财产托管有关系统的可靠性的专项评审报告。
4.2.7 向甲方报告其发生的任何可能与受托财产利益或履行本合同相关冲突的行为。
4.2.8 按照本合同等文件的约定,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对投资管理人进行监督。
4.2.9 采取必要的措施、政策与程序,跟踪、获取委托投资资产投资的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与来源的可靠性。
4.2.10 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对受托财产进行会计核算。
4.2.11 依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及本合同,计提并支付相应的受托费、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
4.2.12 严格按照本合同有关信息报告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4.2.13 复核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等财务信息以及编制的受托财产投资运作报告的有关内容,并向甲方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4.2.14 及时将支付企业年金基金的资金信息以及受托财产收益情况发给甲方和账户管理人。
4.2.15 按本合同约定完整保存与受托财产有关的档案资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至少2019年内,完整保存有关受托财产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
4.2.16 配合与协助投资管理人办理委托投资资产交易席位租用与变更等相关事宜。
4.2.17 配合与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终止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终止的相关事宜,向甲方及时出具委托投资资产投资清算报告。
4.2.18 协助甲方追究投资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4.2.19 赔偿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使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违约或违规行为给甲方或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
4.2.20 协助甲方或应甲方的要求向任何第三方追偿该第三方给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追偿所得归受托财产所有。
4.2.21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2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的指定与变更
5.1 账户管理人。
5.1.1 甲方确定或更改企业年金基金名称和对应的账户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书面通知。如涉及到甲方、乙方和账户管理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时需要签订三方协议书的,可以作为附件。
5.1.2 账户管理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出具书面通知。
5.1.3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本企业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人发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的指令或通知。
5.2 投资管理人5.2.1 与本受托财产相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和投资政策等情况由甲方确定后书面通知乙方。
5.2.2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以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接受投资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其权限范围内发送的指令和通知及其他业务文书。
5.2.3 甲方应在终止投资管理人签署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配合、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第六章 受托财产的托管
6.1 受托财产。
6.1.1 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是指甲方受托乙方托管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全部财产。
6.1.2 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的固有财产及其受托的其他财产,独立于乙方的固有财产及其托管的其他资产,独立于投资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及其投资管理的其他资产。
6.1.3 甲方和乙方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时,不得将受托财产及其收益归入其清算财产。
6.1.4 甲方和乙方不得将受托财产的债权与不属于受托财产的债务相互抵消。
6.1.5 非因受托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甲方和乙方不得主张或同意第三方对受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6.2 受托财产增加或减少。
6.2.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下达受托财产增加与支付的指令或通知,通知乙方接收新增受托财产和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等。
6.2.2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增加的委托投资资产划拨至托管人的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托管人应于收到委托投资资产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与投资管理人。
6.2.3 在合同存续期内,如遇甲方需要减少委托投资资产,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抄送投资管理人。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应资金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划拨至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乙方应于划拨资金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与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
6.3 账户的开设与管理6.3.1 交易席位的租用与管理6.3.1.1 委托投资资产证券买卖的证券经纪机构由投资管理人聘用,并由投资管理人告知甲方和乙方,投资管理人指定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席位用于本项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交 易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 .投资管理人应确保该证券经纪商有足够的交易和清算能力。
6.3.1.2 甲方或投资管理人有充足理由认为证券经纪机构不能履行证券经纪职责时,可选择新的证券经纪机构代替,但投资管理人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和乙方,原任经纪机构应在业务完全移交后方可退任。
6.3.2 资金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与受托财产有关的资金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清算备付金账户等)的开设与管理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资金账户的预留印鉴由乙方保管。
6.3.3 证券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6.3.3.1 根据甲方指令,乙方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开立一个或分不同的投资组织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6.3.3.2 甲方为乙方开设证券账户提供相关便利。乙方应及时将证券账户开通信息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将账户开设确认资料和股东代码卡等的复印件送交甲方备案,乙方保留原件。
6.3.3.3 本受托财产的证券账户开设和使用,仅限于满足本受托财产业务的需要,乙方不得出借和转让,亦不得使用这些账户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活动。
6.3.3.4 乙方应制定受托财产有关账户的管理制度,并实施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安全保管受托财产。账户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及其修订应及时报甲方备案。
6.4 受托财产移交。
6.4.1 在向乙方转交受托财产前,甲方应向乙方发出受托财产移交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注明移交时间、移交金额以及该财产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名称及委托投资资产账户名称与账号等。
6.4.2 乙方应在移交受托财产到账的当日,向甲方及相关的投资管理人出具受托财产到账确认书;确认书中应注明到账金额以及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名称及委托投资资产的账户名称与账号、到账时间等,并加盖乙方公章。
6.4.3 甲方向乙方下达受托财产支付指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甲方。
6.5 实物证券的保管。
乙方根据投资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办理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则安全保管实物证券。委托投资资产的实物证券及保管凭证由乙方持有。
6.6 指令和通知的执行。
6.6.1 指令和通知的内容。
6.6.1.1 来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款项相互拨人、停止清算、受托财产的增加、支付受托费、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以及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
6.6.1.2 来自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包括场外交易(如新股配售、新发国债认购、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银行间市场回购等)收付款、收付券指令等。
6.6.1.3 指令必须载明下列内容:账号、金额、划款方式、用途、预留印鉴、签字、日期和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6.6.2 指令和通知的发送确认。
6.6.2.1 甲方及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发并加盖预留印鉴。
6.6.2.2 指令必须以书面方式发送,书面方式包括原件送达和传真。
6.6.2.3 乙方收到指令或通知后,应指定专人验证签名和印鉴。签名和印鉴验证一致的,按照7.4.3 有关规定执行;签名和印鉴验证不一致的,该指令或通知无效,乙方并应立即报告甲方。
6.6.2.4 对于限时到账的指令或通知,甲方应当考虑乙方办理业务的必要时间。
6.6.3 指令和通知的执行。
6.6.3.1 对于来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除非违反法律、法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和本合同,乙方不得拒绝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或通知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指令或通知的当日通知甲方;如甲方书面通知维持其指令的,乙方必须执行。
6.6.3.2 对于来自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乙方应对其进行审查,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等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与 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冲突,应立即执行,不得延误。乙方若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 理合同》的规定,应按照本合同7.7.2规定的处理方式和程序执行。
6.6.3.3 如果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但与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冲突,乙方 应暂停执行,并立即报告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甲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予以答复,乙方按甲方的答复执行。
篇5:网站托管服务协议_合同范本
网站托管服务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用户网站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并得到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产生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负责。
(2)用户网站服务内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因此产生的纠纷或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负责。
(3)除用户有特殊要求延迟开通服务以外,本公司于款到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用户开通域名解析,虚拟主机,集团信箱,主机托管服务。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交域名注册申请。服务期限自开通之日起计算。
(4)本协议服务期满后,双方如继续合作并对本协议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用户应及时续缴服务费。付费标准以当时的服务价格为准。如果用户拖延付款超过_________个工作日,本公司有权暂停服务。暂停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付款,本协议将自动解除。所续缴的服务费的服务期限自上一个服务期限结束的次日起计算。
二、协议修改
在协议到期时,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协议。如果在协议期间或期满之后用户需要本公司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协议期限;协议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三、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下述情形下终止,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协议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的;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2)本协议到期后,如果用户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双方认同本协议执行终止。本公司届时将停止服务。
(3)对于服务器托管,在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用户应在_________日内将其服务器及附属设备搬离机房,否则本公司有权进行处置并且对该服务器及附属设施的丢失或者损坏不负任何责任。
四、权利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五、协议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协议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协议关于协议的解释、违约责任、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责任限制、补偿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并且应当将本协议各条款及有关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解释。本协议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与本协议有关的附件,申请表单,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用户(签字):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企业服务器托管合同
服务器托管及其他网络产品业务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编号: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________数据中心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服务器托管及其它网络产品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 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在开展idc业务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_____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8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1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 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6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7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4. 免责条件
4.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_____、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为进行机房软硬件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_____er_____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_____,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_____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3 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5. 付款/结算方式
5.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预付款方式:甲方应付的最低预付款金额是 元人民币,加盟金为 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 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2)完成指定业务额方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应该至少完成 个服务器托管的销售额。如果甲方未曾完成相应的业务额,在合同到期时,甲方应按照公开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乘以未完成托管数量的金额作为处罚。
5.2 甲方享受的服务器托管代理价格如下:
1)1u服务器托管: 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2)2u服务器托管: 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3)4u服务器托管: 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5.3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相应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付款_____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6.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篇7:企业托管协议_合同范本
企业托管协议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企业托管部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被托管企业产权人)
鉴于:
1._______________公司(注:被托管企业)因财务状况不佳需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置,同时对职工予以妥善安置;
2._______________公司(注:被托管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后,留守人员在处理资产和债权债务时需_______________公司(注:被托管企业产权人)予以组织.协调和监督;
3._______________公司(注:被托管企业产权人)拟将其所负的前项职责委托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企业托管部代为履行。
_______________公司(注:被托管企业产权人)与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企业托管部就______________公司(注:被托管企业)托管有关事宜,根据《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关于停业企业托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协议双方
1.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公司(注:被托管企业产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企业托管部(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托管标的
2.1 _______________公司(注:被托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系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办的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2.2 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后,其留守人员负责处理资产、债权债务和安置职工,但须在乙方组织、协调和监督之下进行;
2.3 托管期间,企业产权隶属关系、资产、债权、债务的法定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不变;
2.4 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企业总资产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职工人数为______人,其中离退休人员______人。
第三条 托管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义务
a.负责办理企业停止生产经营的有关手续;
b.负责就企业托管之行为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c.督促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财务报表及职工清册,委托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d.组织成立企业留守工作组;
e.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移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章及其它印鉴(包括在企业各开户银行备案的私人印鉴)、管理文件、人事档案、业务档案、技术资料、财务帐册(包括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时提供留守工作组成员名单及简历;
f.托管期间,如有必要,须协助乙方组织和协调有关托管工作。
3.2 乙方权利义务
a.组织协调和监督企业留守工作组清理.处置资产.债权.债务.安置职工;
b.保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章及其它印鉴(包括在企业各开户银行备案的私人印鉴),文书档案资料(包括管理文件.业务档案.人事档案.技术资料.财务帐册等);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8: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_合同范本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子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电子银行”是指通过网络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虚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支付结算和理财等资金管理服务。
“客户证书”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企业”指在我行开立账户的企事业及其他单位。
“分支机构”指与甲方具有业务往来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并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业务合作伙伴、行政隶属机构等。
“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指客户以客户编号(卡号)或客户证书以及相应密码,通过网络向银行发出的查询、转账等要求。
“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是甲方的分支机构授权乙方为甲方提供其账户信息,或同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从其账户中划转资金的书面证明文件。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电子银行,经乙方同意后,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对签署“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的分支机构,依据分支机构授权的权限不同,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查询其账户或从其账户划转资金。
(三)服务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
(四)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甲方无须退回客户证书和读卡器。
(五)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通过乙方电子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可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应银行业务。
(六)甲方对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电话“95588”、登录乙方网站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二、义务
(一)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和乙方网站公布的交易规则。
(二)甲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业务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领取客户证书时,须确认并交回企业客户证书领取单,通知银行解冻客户证书。
(四)甲方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客户编号(卡号)、密码及客户证书,不得提供给未指定的其他人,同时应明确使用人员的权限设置,明确各项操作授权的控制,以防范内部风险、保护账户资金安全。甲方对所有使用客户编号(卡号)、密码及客户证书进行的操作负责。乙方执行通过安全程序的电子支付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
(五)甲方客户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或密码泄露、遗忘,应及时到营业网点办理更换、解锁、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在使用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例如基本注册信息变更、增加(撤销)分支机构、增(删)账号、变更分支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9:IDC服务器托管协议_合同范本
IDC服务器托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网站: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下述事项,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无效)。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托管___台___服务器在乙方的上海电信机房。服务器产权归甲方所有。
1-1-2 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____________为主的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数据库。
1-1-3 甲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1-1-4 甲方如果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并负责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1-1-5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经离开甲方的甲方原雇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1-1-6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1-1-7 甲方同意不使用该服务器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尤其是不得发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的信息以及发送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垃圾邮件)。
1-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按照本合同附件的规定为甲方的服务器提供一条高速数据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服务器的正常运行。该等日常维护不包括对服务器上数据的备份工作,数据备份工作由用户自行负责。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10:公司培训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签订地:
甲方: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就培训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并支付培训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定义
1.1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1.2“本合同费用总额”是指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培训服务内容并达到双方约定的培训目的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乙方为提供培训服务而发生的培训费、授课费、教材费、材料费、复印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培训师等人员的交通差旅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
1.3“培训服务”指本合同第二条及附件所述的服务。
第二条培训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2.1乙方应积极、负责地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提供有关培训服务,并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和行业公认的准则,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所委托之服务事项。
2.2乙方应根据服务事项的进度及双方议定的计划日程,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列课程的培训服务,达到既定的培训目的。
2.3培训服务内容及名称
根据甲方举办的培训班的安排,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具体内容由双方课前确认,并由乙方提供具体的培训大纲,课程执行时需达到甲方要求。
2.4培训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由讲授课程,地点为。
2.5如果甲方在培训班开始前变更、取消该培训班或调整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或者在培训课程授课前变更、取消培训课程,甲方应当在培训课程开始前至少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如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可协商由甲方给乙方相应的补偿。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3.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培训服务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3.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日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若因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3.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3.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3.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组织甲方学员及学员管理;
(2)提出培训需求和培训要求;
(3)协助乙方了解具体培训需求;
(4)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并根据乙方授课需要,为乙方布臵培训环境提供协助;
(5)对培训过程进行录影及录音(但应当经乙方和/或培训师的同意);
(6)按本合同约定付款。
4.2乙方权利义务
(1)保证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具备合法有效的教学培训资质和许可;
(2)负责组织和有效管理本合同项下培训所需培训师;
(3)保证培训师按照甲方培训需求和要求认真备课授课,保证培训质量,达到甲方培训目的;
(4)在培训全程:
a.应于培训服务开始前一周与甲方就培训前课程内容咨询、教学设计及课程讲授内容进行充分沟通,按照专业准则和甲方需求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设计课程和内容;
b.应保证每一位学员在甲方指定的时间持有培训课程教材,教材内容编写要确保学员今后学习的可用、可借鉴;
c.应提供符合甲方实际需要的后期培训课程建议;
d.应于培训评估中使用中国电信集团统一的评估表,评估结果如未达到满意以上(80分以上),甲方有权扣减本合同项下培训服务费总额的%。
第五条知识产权
5.1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为本合同而制作的培训课件、培训胶片、定制培训建议书、方案以及其他培训资料,无论是纸质或电子件(合称“培训资料”),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2乙方为完成培训资料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应当保证乙方对该等作品全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或保证已经取得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的合法授权使用、且对乙方与甲方约定的培训资料的归属和使用无任何异议,保证培训资料对该等作品/肖像的使用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与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签订的作品和/或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
5.3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培训服务而使用培训师的,应当与培训师签订书
面协议,明确获得其作为表演者的全部授权,包括但不限于许可甲方有权使用其肖像、对其培训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制发行、以及通过网络传播等权利。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与培训师签订的、含有上述内容的相关协议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
5.4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培训资料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法院或行政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培训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免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培训服务成果的权利。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
第六条保密
6.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6.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4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
7.1合同一经确认,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提出变更(包括培训时间、师资及培训内容的更改)、解除合同的,至少需提前日提出,经对方同意后方可做调整。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一方未履行或未有效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据实赔偿。
9.2一方如违反第七条约定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履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培训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1.2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1.3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1.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中国电信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
乙方:地址:联系人:
电话:传真:邮编:
11.7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甲方:中国电信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