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法律服务方案汇集16篇
发布于2024-07-05 22:51,全文约 37109 字
篇1:公司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二条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0.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2.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4.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6.拟订、审查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7.根据授权办理甲方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1.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公司法、民法典、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税务法规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时及时解答与工作及利益相关的法律咨询,并结合个案,讲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6.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4.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的催收提供会计和法律建议,必要时为甲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6.对甲方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种票据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指导或代为挂失、进行公示催告、代为参与诉讼或仲裁,以解决各种票据纠纷,保护甲方的各种票据权利;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3.指定__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3.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篇3: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
传真:邮编: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充分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工作人员及工作方式
1、工作人员
1.1甲方委派本公司等负责与乙方联系,处理法律事宜;遇到重要事宜和紧急事宜,董事长、总经理直接与乙方联系;
1.2乙方接受聘请,指派律师等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1.3甲、乙双方有权调整本方之工作人员,调整后应及时通知对方;乙方调整顾问律师需甲方认可。
2、工作方式
2.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不局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明的律师。乙方可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指派所内其他律师共同成立法律顾问小组提供服务。
2.2乙方律师应在工作中进行业务分工,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合作研讨处理企业的重大问题,力求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
2.3乙方所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每月至少上门服务两次,以保证顺利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任务,其他时间则根据工作情况,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安排。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2.4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优先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2.5工作计划外,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第二条常年法律顾问具体工作范围
除房地产项目之售楼、按揭法律服务及诉讼与仲裁必须另行委托并收费外,甲方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工作均属于乙方工作任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谨慎、努力、及时地完成如下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日常法律事务
1.1协助甲方处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经甲方同意后对外签发律师函;
1.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现场提供法律意见;列席企业的重大会议,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1.3对甲方的交易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核,辅助甲方与交易对象进行谈判;
1.4制作交易所需的文件,辅助甲方草拟、审查或修改合同和法律文书;
1.5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争议;
1.6协助甲方清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劳资关系,起草或修改企业的劳动合同。
1.7协助甲方组建并帮助管理其法律事务机构,并根据甲方经营方式与自身特点,对企业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
1.8为甲方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协助企业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2、房地产项目之工作内容
2.1在项目开发建设中
2.1.1协助解决房屋拆迁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2.1.2拟定、审查施工合同,协助甲方核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1.3协助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1.4协助甲方解决其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2在物业销售(预售)中
2.2.1制作销售(预售)工作中的下述文件:
购房契约之各种附件及补充协议,认购协议书、购房须知、个人住房贷款须知、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物业管理公约及承诺书、法律意见书;
2.2.2解释销售(预售)契约及相关事宜;
2.2.3协助督促购房者还款,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
2.3在物业交付中
2.3.1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2.3.2制作《交付通知书》;
2.3.3向购房者提供法律解释,如果购房者拒绝接受房屋,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代表甲方与购房人协商解决;
2.3.4制作《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2.3.5协助甲方进行面积测绘;
2.3.6督促业主支付甲方代为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代表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律师提供或介绍办理甲方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真实、充分、准确。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可以是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甲方应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及研究等。
甲方不能如实介绍有关情况或不能及时提供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该项法律事务。
2、甲方应优先推荐乙方为甲方在建项目售楼律师和按揭律师;甲方在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含一审、二审)或者仲裁及甲方有关重大投资事项、公司改制或者上市等重大负责法律事务中,甲方优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
如乙方委派的律师在任期期间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调换相关律师。同时,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经一方提出,双方同意可对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3、乙方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应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且不应把意见强加于甲方。
5、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所知悉或获取的对方的一切信息或资料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各方均应以善意及诚信的方式处理此类信息或资料。非为各方同意或相关业务所必需,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就该信息或资料作任何披露。本项义务不受本协议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限的限制。
6、乙方指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应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7、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章程、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书等,甲方应将制作的合同(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副本或影印件)送交乙方一份存档。
8、本协议因期满终止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律师应尽最大的善意处理尚未完毕的法律事务,并与甲方妥善安排好法律事务交接等相关事项。甲方提出须由乙方律师继续完成的事项,乙方律师应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直至相关事项处理完毕或法律工作交接完成时止。双方就非诉讼或诉讼事项另行订立有委托合同的,乙方律师应按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代理义务,委托合同经双方协商解除的除外。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1、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XX万元。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支付X%,计人民币XX元,余额人民币XX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3、诉讼与仲裁之收费
甲方在经营、开发、建设、销售房屋及其他事宜发生的诉讼(一审、二审为不同的诉讼阶段)或者仲裁而委托乙方代理的,需要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该项律师费乙方应优惠收取,双方约定: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X%收取,双方应同时就委托事项另定委托合同。
需要异地办案或者需要办理公证、鉴定等事项的,其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第五条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的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聘用合同期间,一方如需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工作,甲方可以书面请求乙方限期履行。如乙方仍不履行,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可据实不付顾问费或代理费,或据实要求乙方退还全部或者部分顾问费或代理费。
2、对于甲方按照本协议要求乙方履行的约定工作,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者履行严重不当,或者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数额以甲方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计算。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3、甲方若不按期支付法律顾问费或代理费,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催付,如甲方在一方规定的期限内仍然不支付,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偿相关费用。
4、若甲方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有违法行为且经过乙方律师提出意见后仍然不改正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未约定事项
鉴于双方合作事宜重大,事项繁多且时间较长,对于出现本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社会惯例协调处理。
第八条纠纷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5:企业改制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6:公司营销策划服务合同书
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将组织专项项目服务组,向甲方提供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策划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2.根据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
3.有权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
4.有权接收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及相关文件资料。得到双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有权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和所有权:
5.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项目;
6.按时确认和接受乙方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以书面形式签收;
7.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加盖印章的书面文件或由甲方授权人签名的一切文件及单据等,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为甲方创作的概念、意念、文体及图像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无界限使用;乙方为甲方提供并经认可的所有方案、图象、文字、概念、意念等,乙方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完成和交付每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持;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酬金;
3.乙方的策划和设计方案,如果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4.保护甲方所交付的一切工作相关物品,包括所有报告、文件、统计资料及其他材料,不得丢失、传播、泄密。
5.由双方共同确定广告执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监督第三方的实施,并予以验收;乙方负责提供促销品、印刷品、POP、促销工具等的设计制作方案,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制作方并由乙方验收。
6.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产品、市场状况及相关信息后,应成立项目组为甲方服务;
7.乙方按照合同分阶段实施策划服务,服务内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严格保守;
8.乙方差旅费、伙食费自行负担,乙方每月到甲方进行项目沟通;
9.为了达到预期目标,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进行专业培训(意识导入、团队建设、营销管理、销售技巧等);根据甲方需要涉及到特别提升培训项目,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和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作成果交付期限
1.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交结资料清单。甲方收到乙方的每个阶段工作成果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接受咨询、答疑并进一步完善;
2.每项工作成果的交付期限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根据每月双方签字确定的排期执行)。
四、合同期限与任务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区域市场投放 万元宣传费用、促销费用、整体营销费用(不含物料制作、形象代言人、媒体发布等费用)。
3.每月3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相关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销量按甲方每月提供的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计算,甲方不得隐瞒实际销量和投入费用,以作为后续策略参考,乙方有权对此进行督察。
4.在甲乙双方的每次项目讨论会上,双方需做好会议纪要,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付款方式
1.项目服务费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开具正式税务票。
2.首付: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首付给乙方项目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人民币 万元;
3.在项目进入辅导期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4.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合同额的10%收取。
5.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表示认可,从合作开始的第三个月起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约除外)。
六、赔偿
1.经甲方确认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托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起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
3.根据甲方指示采取的行动,而对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必须具备法人委托书)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专业或其他资料,乙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任何人、公司泄露资料及技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3.双方合同终止时,应即时将前述资料与技术、信息归还甲方。
4.合同期内,乙方承诺不承接其它任何与甲方产品相似(同质)的企业,产品的同类服务。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此协议,就本行业之惯例,甲方或者乙方需作一个月事先通知。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甲方应付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截稿期限仍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亦同时收取。
2.当协议终止及有关账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服务文件、包括文案、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电子文件等。而乙方亦应将所有的媒介合约移交甲方。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执行,双方协商可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丧失继续执行协议能力,或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出诉讼,应在被诉讼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日期:
篇7:丽水市“服务企业百日活动”工作汇报_实施方案_网
丽水市“服务企业百日活动”工作汇报
根据省纠风办、减负办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百日活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市企业生产经营遇到较大困难。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服务企业百日活动”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委陈荣高书记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对企业负担情况作一次调查。市政府卢子跃市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要求,对企业收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市纠风办、减负办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百日活动”。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百日活动”的落实。
2、精心组织。8月份,市纠风办、减负办发出通知,对全市开展“百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选好载体和抓手,扎实开展“百日活动”。8月份开始,市本级开展涉企涉项目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市纠风办、效能办会同市发改委、经贸委、行政审批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4个检查组,走访20家企业和项目,对涉企涉项目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并提出调查建议。市民政局、监察局、发改委联合开展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会费收支专项检查。青田县开展“政企联动、破解难题”,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活动,龙泉市开展为企业“送政策、送温暖”活动。
3、参与面广。市、县各系统、部门、单位和基层站(所),上下联动,相互配合,根据自身职能和业务工作,积极开展“百日活动”。发改委系统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清理落实涉企收费项目,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创新收费验审工作,加强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经贸系统深入企业调研,开展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送政策服务,牵线搭桥促进银企合作,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质监系统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市工商局出台《关于贯彻保稳促调要求积极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培育创业主体推进创业富民的工作意见》,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青田县抽调30名县直部门干部,每人帮扶一个新建企业(项目),协助企业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强企业与部门之间沟通等,促进有关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4、加强督查。为切实抓好“百日活动”,10月8日,市减负办发出《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减负办、市直有关单位对开展“五项治理”、基层站(所)服务企业、“三查”、“三抓”活动情况进行检查。10月中旬,市减负办组织人员到县(市、区)进行抽查,了解情况,促进“百日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龙泉市由市委组织部、市督办、效能办等组成四个督查组,深入开发主体和企业,对各部门单位、总经理助理和企业联络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8月份组织开展“工业项目三率督查月”活动,以“一月内落地、一季内开工、一年内投产”的项目建设期限为标准,对xx年以来新签约工业项目的落地开工率、投产率和达产率进行督查。9月份,缙云县根据县属单位93个涉企科(股)岗位年中测评结果,对县公路稽征运管所稽查股及壶镇运管站负责人、县交警大队城镇中队负责人给予调离岗位处理。
二、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
(一)出台政策,重点整治,进一步浓厚了合力兴工氛围
1、制订出台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工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今年以来,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业发展政策,包括:《丽水市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考核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丽水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等。近斯还将出台产业导向目录、著名商标认定保护办法等政策文件。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也分别出台政策,如青田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扶持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行业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2、取消和降低了一批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2项,暂停29项;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12项,暂停29项,降低收费标准11项。市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1项,降低收费标准9项;县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4项,降低收费标准9项。如市工商部门推出“减负促调”五大新举措,其中仅免交审计报告一项,可为丽水企业减轻负担1000多万元,全市可享受年检免审企业469家。市质监系统对涉及企业的八项收费内容实施减免,其中检验、检定费全市为企业减负费用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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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企业改制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
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
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
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
第一条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条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以上是对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的相关做答,希望满意。
篇9: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服务合同
鉴于 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提供信用调查和逾期账款管理服务的法律机构,客户在其逾期账款风险管理和回收过程中需要__的服务,双方经过协商,对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1、定义 本合同所指的逾期账款管理服务是指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并作为客户的代表,对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及相关债务人进行调查和分析,并与债务人进行交涉,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和合法的方法说服和要求债务人将逾期账款直接支付给客户的整个过程。
2、服务程序 客户在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逾期账款管理时应填写“案件订单—委托书”并提供关于该逾期账款的必要资料给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应该在收到客户填写的“案件订单—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对案件受理与否作出结论并同客户发出书面案件受理通知或案件不受理通知。
__应及时向客户提供有关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并每月向客户提交一份正式进展报告,直至案件根据本合同第8条的规定被关闭。
3、转委托
4、案件服务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__在每个案件上的案件服务期为6个月,但双方经过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贡意缩短或延长具体案件的案件服务期。
5、排他性 案件理后和在服务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客户不得同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催收。
而且,在案件委托后,无论客户自己或其他 委托的第三方是否介入案件的处理对于债务人偿还宾欠款,客户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向__支付佣金。
6、债务人付款计划的批准 律师事务所对案件的处理应以债务人全额给客户欠款为基本目标,对于债务人同意在3个月内全额给付欠款的付款计划,__有顷代表客户直接予以接受。
对于债务人提出的与前款目标相悖的任何付款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部分偿还、退货或部分退货、以其他物品抵偿等,律师事务所应事先得到客户的书面同意才能予以接受。
客户应在收到这种付款计划后1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若客户同意债务人以退还原有交易货物抵偿欠款,客户和__同意以货物原账面金额的60%作为回收货物的金额并以收为回款基础按照附件规定的佣金比例计算佣金。
若客户同意债务人以其他物品抵会欠款,__将对折抵物品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面告知客户,客户应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决。
客户需要以约定的抵货价值作为回款基础按照附件规定的佣金比例计算佣金。
若双方对抵货的价值存在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7、服务收费 客户应按照本俣同附件元宝的收费标准向__支付案件调查咨询费,作为__调查债务人和进行收账过程的基本费用。
除前款规定的基本费用外,对于在案件服务期内债务人给付给客户的欠款 ,客户应在收到债务人和每次付款后10日内按照附件规定的佣金比例向__支付佣金。
__在受理客户委托后,在催收过程中发现,客户委托的具体案件的委托标的金额中出现10%以上比例的账款存在下述情况:
1未实际发生;
2债务人已经支付;
3客户与债务人之间需要往来抵消和冲销账款。
对于该部分款项经客户核对后,客户同意支付该部分账款金额的5%作为核实账款的服务佣金给__。
若客户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__支付相当于应付佣金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
8、案件关闭 案件在下列情况下得以关闭:
1、案件服务期届满;
2、债务人支付 了全部债务;
3、客户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前终止委托并取得律师事务所的书面同意;
4、律师事务所认为进一步催收不会产生实质效果决定提前关闭案件。
9、尽职和免责条款 律师事务所应采取一切合法和必要的方式督促债务人偿还账款。
但尽管如此,客户同意,由于逾期账款本身性质及其他客驳原因,__的介入不必然导致债务人偿还室迩人远欠款的结果。
客户所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
10、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俣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1、附则 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先例或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之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项权利。
本 合同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无效。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经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合同得以终止,但本合同终止时正在处理过程的案件履行应继续受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束。
客户:
地址:
授权代表:
地址:
授权代表:
日期:
签约地点:
篇10: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成都市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号谷号楼x层,电话:028—853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发送律师函(以下简称“项目”)中的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甲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现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付款的意思,已经违约,目前经甲方核算欠款总额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发送律师函。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出具并发出律师函一份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对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账单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准确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可供邮寄到达的联系信息。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及时完成律师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寄出;2、甲方对其获悉的行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价格:二仟元(¥:20__元);
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律师费支付至如下账户,乙方收款后应当出具正式发票。
乙方户名: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户:*0432077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该项工作,逾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费用;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的情况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
1、乙方是根据甲方的陈述及提供的资料出具律师函,不对本次服务的结果做任何承诺,乙方不承担甲方决策的结果或责任,甲方也不得将律师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签订合同签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全部阅读并知晓合同内容,本合同自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20__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成都市高新区
篇11: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问题、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__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__年1月26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篇12: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法律的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__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__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__年1月26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篇13: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__________非诉字第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清算注销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
1、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工商调查事项;
2、负责起草甲方清算注销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决议、协议、声明、公告等;
3、协助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并协助处理清算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工商、税务、社保、债权债务等);
4、接受委托,联络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工作(如需要);
5、接受委托,处理与甲方清算注销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元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项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2、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办理本案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日期:
公司:
非常感谢贵公司对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邀请!为使贵公司对本所及可提供法律服务有较充分的了解,特制作本服务方案。
我们真诚期望凭借本所及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丰富的专业经验、良好的服务素质与业内声誉,能够赢得为贵公司服务与合作的机会。
我们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非常希望为贵公司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我们相信,凭借本所律师在该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并通过对本所优质资源的综合调配,一定能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达到规范公司运作、防范法律风险、减少纠纷产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提升项目品牌效益等目的。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法律服务提供商,在成立之初,即确定了专业化发展的路径,在业务的研讨中、在资源的培养上,在律师的选取上以及在对外宣传中,均以“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和“行政教育法学”两项优势业务作为事务所主体业务范畴。
积极拓展建筑房地产等法律服务业务。
所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注重引导、培养企业的发展需求,为丰富企业的投资、融资渠道提供法律指引,为企业的股权结构调整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在为企业提供系统服务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或者为企业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提供意见或方案。
所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并不是简单地就案议案,将定纷止争作为服务的终极目标,而是更多地将服务前臵于预防环节,通过积累,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律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在服务手段上,培训、座谈、辅导…不一而足,在服务追求上,帮助我们的客户专注于主营业务或其核心事业,从而使我们的客户在营商活动中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节约成本并保障其稳定发展,引领企业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迈进,得到了中小企业主的首肯,巩固了事务所的服务地位。
二、拟为贵公司组成的服务团队
为确保能为贵公司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拟选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以及______律师(实习)、______律师(实习)组成为贵公司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再增加一名常年驻外律师),具体承办贵公司的法律事务。
本所还将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及时调配本所其他专业或部门的律师参与贵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
以下是拟派律师的简介:
四、本所拟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服务内容
五、法律服务承诺
1、保密:
对所有所接触到的贵公司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
2、效率:
尽最大可能快速满足公司对服务时间的要求。
1)对电话口头咨询的,一般当即予以答复(需要讨论研究的,尽快答复);
2)一般性文件或函件修改起草,在实际收件后二至三天内答复。招标文件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大型文本,在实际收件后五至七天内答复;
3)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一般在收到相应材料后五天之内提供初稿(特殊情况加急特办);
3、团队协作:
对公司所涉及重大法律事务,由航向律师整合本所该事务所涉及的专业律师组成团队协助解决。
4、法律服务记录:
我们将对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务进行记录,每季度寄送贵公司,以便贵公司定期核查与总结。
六、法律服务费用
根据本所从事法律服务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惯例和经验,并结合考虑贵公司行业特征、规模以及项目等因素,我们向贵公司提出以下报价方案:
1、本所提供法律服务的第一年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暂定)。
在服务期满一年后若需继续服务与合作的,再根据上一年度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第二年度的法律服务费用。
2、支付方式:每半年预付一次。
3、上述顾问费用包括本所航向律师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但不包含航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发生的异地交通、住宿及为贵公司而进行审计鉴定公证查档等费用;
4、贵公司委托本所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民事代理等活动时,应另办理委托手续,本所应优先接受委托,并在国家主管部门关于律师业务收费的标准基础上优惠收费。
5、贵公司委托本所涉及企业股权转让、上市、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服务、房地产设立管理、企业合同体系建设等专项法律服务事务,双方根据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时间、工作量大小以及复杂难易程度另行协商收费。
6、上述费用报价均以人民币计。
上述建议谨供贵公司参考。
本所非常乐意听取并将慎重考虑贵公司就上述方案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本所联系。
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办公地址:
篇15: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010-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企业)注册于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出让方)持有其35%的股份,甲方拟购买出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全部股权。故此,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购买出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全部35%股权的过程中,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乙方接受此项委托。
二、乙方服务方式
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采用如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_________________
1.就股权转让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甲方制定股权收购方案;
3.参与股权收购过程中的谈判;
4.对标的企业进行法律、财务尽职调查;
5.起草、审查股权转让协议等有关的法律文件;
6.其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属于此项委托相关的法律顾问事项。
三、律师费和办案经费
1.甲方就本协议规定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2.乙方为办理甲方事项的差旅费及其它实际支出,由甲方预付或及时实报实销。
四、乙方义务
1.指定专门律师负责处理甲方委托事项。
2.忠诚于甲方利益,尽一切可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五、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信息。
2.向乙方提供为完成其法律服务所需的工作条件。
3.及时支付律师费和办案经费。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甲方购买股权后,标的企业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6: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6)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_____、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7、重大项目参与专项法律服务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关商务调查;
(6)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8、公司解散与清算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结算与清算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公司结算与清算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结算与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协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销进行清算的具体实施方案;
(5)为投资者进行结算与清算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6)为投资者起草、审查、修改解散、注销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7)协助办理公司解散、注销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8)协助处理公司解散、注销中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_____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如果委托事项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_____。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七、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10、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1、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2、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_____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