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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筹建财务公司批复模板【实用3篇】 批复汇集2篇

发布于2024-07-06 02:16,全文约 1163 字

篇1:同意筹建学校批复格式范文

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创办漳浦育才学校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有关民办普通中学设置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漳浦育才学校。学校地址设在漳浦县绥安镇城东南路。

二、学校为民办全日制普通中学,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三、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林祺顺,校长。

四、学校隶属漳浦县教育局管理,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

五、学校具备颁发普通完全中学学历文凭资格。初中学制三年,高中学制三年。

六、学校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设相应课程。高中部必修课应当使用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审定的教材。学校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应报漳浦县教育局核准下达。

七、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帐簿,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公布审计结果并报市、县教育局备案。

八、学校各项收费要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县教育局备案。

九、学校变更名称、校址、层次、类别,更换法人代表、校长,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等应报市教育局批准。

十、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漳浦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一、学校成立后,应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有关规定办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为发展我市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教育局

二X年三月二十五日

篇2:同意筹建学校批复格式范文

2月22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南京农业大学建设江北新区新校区》的批复,同意我校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新校区。自此,我校新校区建设正式进入快车道。

我校新校区自酝酿提出建设以来,学校紧紧围绕新校区选址、立项和规划开展了大量论证、调研和协调工作,多次向教育部、江苏省、南京市各级政府汇报了新校区建设方案,得到了教育部和省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目前,学校与地方政府签订了《合作共建新校区框架协议》,完成了新校区总体规划和主要单体方案设计等系列工作。

新校区选址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的核心区域,南部边界至滨江大道,毗邻绿水湾湿地公园,与卫岗校区规划有地铁相连,长江三桥、过江隧道位于选址地两端约3公里;正在建设的长江五桥距选址地仅800米。新校区总用地约2500余亩,将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思路,规划各类用房约120万平方米。

教育部在立项批复中明确要求学校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战略、明确新老校区定位,做好各校区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规划及校园总体规划,建设好新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