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猫日记 阅读感想最新11篇
发布于2024-07-06 08:17,全文约 8816 字
篇1:安妮日记读者阅读体会
当我轻轻地翻开这本书的第一章,我就已被里面的故事所吸引了,这本书就是冰心奶奶毕生心血的一小部分——《小橘灯》。
《小橘灯》本身也只是一篇短篇小说的标题而已,但是它的里面的内容却是冰心奶奶一点一滴的心血啊!而这个标题在这里来作为书的题目,就更表明这篇小说的广泛程度。而我也是最喜欢冰心奶奶的这篇小说了。说实话,我看了这篇小说十分感动呢!文中的小姑娘很懂事,也很听话。善良得处处为别人着想,可是他自己的父亲因为参加革命货到而失踪不见,母亲又因生病卧床不起,这对一个小姑娘的打击真的很大,跟何况我的年龄和她相仿,都是12岁。更因为这样就同时表现出她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在这些种种的逼困下,还能够为冰心奶奶制作出了如此温暖人心的“小橘灯”,相信你也被文中的小姑娘所感动了呢!
除《小橘灯》以外,在这本书中,我就最喜欢冰心奶奶的散文《一只小鸟》了。这篇散文是冰心奶奶的早期作品,主要写了老鸟对小鸟的爱,小鸟每天歌唱,可孩子们还是用弹子伤害了它,使得老鸟失去了孩子,而那些孩子们,也再也听不到小鸟那动听的叫声了。这篇散文虽然就只有区区一页纸,但却娓娓动听地讲述了冰心奶奶在庭树下看到的一件事。这使我对冰心奶奶更是敬佩不已……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冰心奶奶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从这本书中的《寄小读者》、《再寄小读者》、《三寄小读者》中,我就明白了冰心奶奶非常的喜爱小孩子,深受人民敬仰。而她所写的散文、小说、诗歌……都成为了永恒的经典,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小读者。你也来读读这本充满爱的《小橘灯》吧!相信你一定会有不小的收获呢!
篇2:安妮日记读者阅读体会
刚拿起《小橘灯》这本书,封面上的图画立刻吸引了我。一个瘦弱的小女孩提着一盏小橘灯,小橘灯发出微弱的光。桔子也能做灯吗?怀着这份好奇,我翻开了书页。
原来,小橘灯是书中的最后一个小故事。我把这个故事连续读了好几遍。故事讲述了一位小姑娘,他的爸爸失踪了,妈妈生病了,她独自一人上山打电话请大夫。
这个小姑娘只有八,九岁,和我一般大。她的嘴唇冻得发紫,穿一身破旧的衣裳,光脚穿着一双草鞋。她多可怜呀!而我,身上穿的是暖暖的羽绒衣,脚上穿的是几百元的波鞋。
她和她的妈妈年夜饭是红薯稀饭。我仿佛看见小姑娘和她妈妈坐在破旧的小屋里,那缺角的小桌子上摆着一个小沙锅,小沙锅里零星地飘着几块红薯,那里面的米少得可怜。我是多么幸福啊!每当除夕夜,我家饭桌上都会摆满丰盛的年夜饭。平时,妈妈也会做些可口的饭菜给我吃。可是我还常常挑食不肯吃。比比那位小姑娘我感到脸一阵阵发热。
小姑娘多坚强啊!当妈妈生病吐血时,她没有哭,而是独自一人跑到山上打电话为妈妈请大夫。
她又是多么懂事啊!冰心奶奶送给她几个大红桔子。她先剥了一个放在妈妈的枕头边。冰心奶奶要走了,小姑娘用桔子做了一盏小橘灯,为作者照亮黑暗潮湿的山路。
乐观的小姑娘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她对冰心奶奶说:“不久,我爸爸一定会回来的。那时我妈妈就会好了。我们大家也都好了!”
读完这个故事,合上书页。我凝视着封面上的那盏小橘灯,它发出朦胧的、桔红的光,仿佛照亮了我的心房,也仿佛激励着我……
篇3:安妮日记八年级阅读感想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本书站在一个女童的视角,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从阿蒂克斯接下这个“案”开始,所有积攒的情绪开始酝酿、升腾,终于在他做最后案情陈词时爆发出来。一向温文尔雅的绅士,脱掉了外套,在女儿斯科特的眼中这真的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通过这样的细节描写,来诉说作为一名律师,一名不满社会现状,为穷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内心的那种愤怒与急切。然而,他也只能这样,一如他告诉儿子詹姆(也可能是斯科特):“一些事情,我们明知道不管怎样努力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们还是要去做,并一直坚持。”虽然最终汤姆仍被判有罪,虽然有那么多的白人因为这件事讽刺芬奇一家,可是改变已悄然发生。在看到案败后,芬奇家被各色农产品包围,黑人朋友穷尽自己,也在对芬奇律师表达崇敬与感谢。读到这里时,我不禁流泪。芬奇想保护的不就是这样善良的“知更鸟”吗?
贯穿全文神秘的怪人,一直以‘阴森’、“恐怖”的形象出现。当斯科特、迪儿他们通过儿童剧去影射他时;当他们一次一次试图引诱怪人出现时,阿蒂克斯都加以阻拦,开始,我认为是他发自内心的绅士品格,不允许孩子们去做这种带有侮辱不敬的事情,看到最后我才知道,阿蒂克斯看问题的深刻,在他眼里拉德利一家是不满现实,逃避在自己世界里“知更鸟”,善良了人值得被呵护。也正是这深居的怪人拉德利,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下了詹姆和斯科特。
一切似乎没变,一切却又都在改变。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眼见未见真实,所以不要妄对人,对事轻易下结论,深以为然,勉。
篇4:安妮日记读者阅读体会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形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
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篇5:安妮日记读者阅读体会
对于真正的作家来说,写作如果不是名利的需求,那肯定就是命运那只看不见的手推着他不得不走上这条路。他们在有意识的写作中,无意识地挣扎于自己的精神黑洞,想在过去与现实的交织中找到自己。但是这些并不妨碍他们作品的伟大,他们不能自拔的真诚态度犹如圣徒虔诚的祷告,说出了被大多数常人忽略与遗忘的真相。他们是孤独的,伟大的发现和创造往往都联系着伟大的孤独,似乎谁都无法改变。卡夫卡曾经说过“在自己的家庭里,我比陌生人还要陌生。”其实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对于自己的了解其实比他人还要困难和陌生,否则就不会有卡夫卡这样的大师了,而或这个所谓大师只是一只他自诩的,不断呻吟自己内心痛苦的可怜虫。
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使人们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只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其实与其说是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是他自己选择了“变形”。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这对于主人公而言完全是为了不再继续昨天的噩梦,可是这种方式并没有使得主人公的命运走向期待的幸福、光明,反而使其加速灭亡,而他也只能无奈地面对这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着痛苦,阐释着痛苦,逃避着痛苦,然后陷入到更深的痛苦中。越是生存得痛苦,就越是不知道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不能满意的环境里,选择了最弱的方式——逃避,来求得暂时的心理安宁。
当我们在为书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而感到难过时,可曾想过,当今社会的压力也在无形中改变着我们。但只要我们在接受当今社会形态的同时,学着适应而不屈服,守住自己心里的那个底线,相信在变形的过程中,亦不会被社会打败。
篇6:安妮日记读者阅读体会
《红高粱》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4]故事的主线是“我”的爷爷和奶奶,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我”的爷爷叫余占鳌,奶奶叫戴凤莲,至于高密东北乡这个地方作者对其做过如下的描述:“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同时最圣洁最龌龊,也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以及最能喝酒和最能爱的地方,这就是高密东北乡。”
“我”爷爷余占鳌,他勇敢剽悍、风流倜傥,他是高密东北乡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又是精忠报国的英雄,他所有类似于土匪的行径几乎都合乎最善良而单纯的人性之美,因此他似匪非匪,他杀人越货却能得到谅解与宽恕甚至让他的子孙为之骄傲。
“我”奶奶戴凤莲,做大姑娘时因为有一双难得的小脚和姣好的面容,被拥有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重,曾外祖父为了钱财小利不惜将刚满十六岁的戴凤莲嫁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独生儿子单扁郎。
而“我”奶奶戴凤莲她不甘嫁给麻风病人单扁郎,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她虽然生活在封建社会,从小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工,可她却不亚于一个女中豪杰,她目光长远,敢作敢当,她积极鼓励爷爷抗日并且自己也是一位抗日的女英雄。她得到了爷爷的爱也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
“我”的父亲余豆官则确确实实地印证了那一句:“虎父无犬子。”麻木懦弱的晚辈们则在祖、父辈们创造的辉煌历史面前羞愧难当、无地自容,但同时,那明亮的光环又指引着晚辈们的回归之路。
篇7:安妮日记读者阅读体会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篇8:安妮日记读者阅读体会
我们亲爱的安妮小姐如果能够活到战争结束的话,我敢打赌世界上肯定又会出现一位优秀的女性作家或是记者。可惜,上帝太过喜爱他的这位聪慧而美丽的“选民”了,在安妮15岁时就将她带去了天堂。
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一个少女的内心竟然是如此的丰富多彩。在书的前半部分中,描绘了一个真实的青春期少女和她家人的关系:她与母亲关系交恶,更深爱她的父亲。甚至,在书中称呼父亲为“甜心”。这完全符合同样身为犹太人的弗洛伊德先生所提出的“俄狄浦斯”情节。而后半部分则主要是在讨论宗教、艺术、哲学、人类的本性这样深刻的主题。这使我十分震惊,这真的是出自一个少女的手笔吗?怪不得曾经有学者质疑这部书是由成年人润色过的。但从整部书的连贯性来看,应该是完全出自安妮本人之手无疑的。后来的`笔迹鉴定专家也证明了这一点。以我的理解是,在极端恶劣的状态下,一个人的内心会疾速成长。
我们迷人的安妮小姐,在14岁时就开始广泛阅读严肃文学类、艺术类、哲学类、历史类等书籍了。这点让在下十分羞愧,想想我14岁时还沉浸在低劣的漫画中无法自拔。而且,通过她的介绍我还发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和她一起躲在密室的另外7个犹太人,无论是年长的还是年幼的,无一例外的都对阅读很痴迷。即使是在那种恶劣的、艰苦的生存条件下,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犹太人经常自豪地宣称他们是“上帝的选民”。其他民族的人们虽然很不服气,但也不得不佩服犹太人在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有的人把这种情况归结为犹太人智商高超,由于在下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不好妄下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读书的热爱,是他们取得那些伟大成就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的安妮小姐正是由于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才能写出闻名世界的《安妮日记》来。
珍爱生命,拒绝战争。希望安妮的悲剧不要再次上演了。
篇9:安妮日记八年级阅读感想
友情是燃烧孤独的心灵之灯,亲情更能给人长久的抚慰和想念。从降生到离去,从婴儿到老人,亲情始终伴着你,它是你一生永远无法摆脱的情感。
读完李密的《陈情表》我感触颇深。李密从小境遇不佳,出生6个月就死了父亲,4岁时母亲改嫁。他是在祖母刘氏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幼时体弱多病,求知好学,博览五经,以文学见长。李密于祖母感情甚深,孝心可表。祖母有疾,他痛哭流涕,夜不解衣,侍其左右。膳食、汤药,必亲自口尝后进献。秦始三年晋武帝下诏征密为太子。诏书累下,郡县不断催促,这时。李密的祖母已经96岁,年老多病。于是他向晋武帝上表,陈述自己无法应诏的原因。
在表中,一方面感激朝廷的知遇之恩,一方面又要为病重的祖母床前尽孝。进退两难,实为忠孝两难。他说道“我是败亡之过的俘虏,身分卑微低贱,受到朝廷的提拔和委命,哪里还敢迟疑徘徊,有更高的希求呢”感恩之心,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于祖母相依为命,在她年高体弱的时候,实在不能弃她离家远行。在最后,他乞求陛下怜恤苦心,成全其愿,准允他为祖母养老送终。那样的话,生愿以生命奉献,死后也要结草图报。忠君之情于一片孝心,令人感动涕零。这种朴素、深沉、知恩图报的情感,放射出恒久而温情的人性美。
李密是懂得感恩的,他为了报答祖母的养育之恩,而放弃做官显达的机会;他又为了回报朝廷的知遇之恩,许下了“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的报国之心。最终晋武帝为其孝心所感动,不仅同意暂不赴诏,还赏赐奴婢二人,并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
人,应该常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感恩是发自内心的。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亲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而我们又是否察觉到那缕缕银丝,那一丝丝皱纹。感恩需要你用心去体会,去报答。
人在一天天老去,我们是否可以像李密那样做到,暂弃某些机遇而回报亲人的养育之恩。感恩是一种对恩惠心存感激的表示,是每一位不忘他人恩情的人萦绕心间的情感。学会感恩,是为了擦亮蒙尘的心灵而不致麻木,学会感恩,是为了将无以为报的点滴付出永铭于心。
感恩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是一个人不可磨灭的良知,也是现代社会成功人士健康性格的表现,一个人连感恩都不知晓的人必定是拥有一颗冷酷绝情的心。在人生的道路上,随时都会产生令人动容的感恩之事。且不说家庭中的,就是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学习中所遇之事所遇之人给予的点点滴滴的关心与帮助,都值得我们用心去记恩,铭记那无私的人性之美和不图回报的惠助之恩。感恩不仅仅是为了报恩,因为有些恩泽是我们无法回报的,有些恩情更不是等量回报就能一笔还清的,惟有用纯真的心灵去感动去铭刻去永记,才能真正对得起给你恩惠的人。
父母即使有一天不在了,他们还会长久地占据在儿女的记忆里。但这种同在更多的是睹物思人的追念和寻无觅处的黯然神伤:还有谁会呼唤你的乳名,牵挂你的冷暖,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
人间真情——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值得我们回味、留恋,让我们懂得感恩……
篇10:安妮日记读者阅读体会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作《安妮日记》。我一听书名,就觉得这本书一定没意思,于是我就搁在一旁不管它了。可事实上这本书不是我想的那样。
一天下午,我觉得很无聊,想看会儿书。我来到书橱旁,用眼睛一扫,发现了我前几天搁在一旁的书——《安妮日记》。我即兴翻了几页,觉得这本书还不错;我又翻了几页,我便后悔当时我没先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很吸引人;我又翻了几页,那时的我已经放不下这本书了,我被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书名中的“安妮”,不过她的全名叫安妮·弗莱克,她是一个犹太女孩。《安妮日记》这本书重要讲:安妮在13岁时,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他们在密室里生活了二十五个月之久。因为那时元首上台后不久,就大量的追杀犹太人,因为他认为犹太民族是个极为劣等的民族。在逃亡的这段时间,安妮用她的笔,记录下在狭窄的空间里自己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她开始思考战争、自然、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但是最后,在那密室里生活的8个人都被抓走了,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一人生还。这本书让人们全新认识了战争,让我十分震撼。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读完后,我心里想:战争真是太恐怖了!为什么要有战争?难道各国之间就不能和平相处吗?同时,我也对安妮的命运而惋惜。我有一个问题:如果安妮活下去了,她长大后会是什么职业?的作家?的文学家?的科学家?不过,她已经去另一个世界了,但愿她在那会很幸福。
篇11:安妮日记读者阅读体会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现在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知道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知道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现在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内容,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心情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可以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后来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大量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伤心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后来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后来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