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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电子书精品3篇

发布于2024-07-07 21:03,全文约 4090 字

篇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学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报告

我校领导干部在县委、政府和教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廉洁从政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现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自查情况

1、加强领导,认真学习。为了切实抓好我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廉洁从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逐条落实,严格自律。

2、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加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教育。我校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落实廉洁从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工作来抓,形成师德师风培训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从而促进了二个转变和三个提高:即管理观念转变和服务理念转变;师德师风、工作责任心、遵纪守法自觉性提高。

3、加强制度建设,抓好专项治理。按照县纪委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始终把加强廉洁从政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坚持从制度建设着手,结合“八个严禁”、“五十二个不准”的规定,落实了廉洁从政的相关文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若干规定》、《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学校接待制度》、《小车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及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等廉政制度。同时针对社会上大操大办、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学校又及时出台了《关于禁止职工参与赌、毒、黄等违纪活动的规定》、《关于反对铺张浪费和请客送礼的规定》,使学校廉洁从政工作有章可循。

4、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经过检查没有发现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没有违规行为。没有挪用公款的行为。没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等行为。

二、领导干部检查情况

1、对照中纪委“八个严禁”,经认真检查,没有发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其他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再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等情况。

2、经过自查、检查,我校领导干部没有违反“52个不准”的行为。

3、学校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时向学校党委及县委、县政府汇报情况。

篇2: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心得体会_学习廉政准则_网

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心得体会

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这表明,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也映射出党和政府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信心。新准则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出了新的规范,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我的学习体会是:

一、要细读《廉政准则》原文

《准则》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制定《准则》的依据;第二部分是总则:简明地阐述了《准则》颁布的目的和意义;第三部分是廉洁从行为规范(共八条),系统地归纳为八类禁止52项不准;第四部分是实施与监督(共六条),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为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体,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党委(党组)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应如何自觉接受监督,违反《准则》应承担的责任也作出明确规定。第五部分是附则(共四条)。明确了《准则》适用和参照范围等。

二、要对照新旧准则进行学习

对照《准则》与《准则(试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不同:一是内容丰富、充实了。《准则》中规定了八类禁止52项不准,而《准则(试行)》只规定了六类禁止30项不准。新增的两类禁止是《准则》的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此外,对保留的其他六类禁止行为作了补充和修定;二是参照执行的范围扩大了。《准则》中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列入参照执行范围。《准则(试行)》中国有特大型、大型企业中层以上、国有中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者由国有投资主体委派(包括招聘)的党员领导干部、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党员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是列为适用范围。《准则》中把县(市、区、旗)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也列为参照执行范围,而《准则(试行)》中没有列入。三是明确了可制定具体规定的单位。《准则》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为新增内容,原《准则(试行)》没有规定。无论是在禁止性行为规范上的精炼规定,还是实施与监督上的制度创新和适用上的准确详实界定,都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纵深推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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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个人自查报告_学习廉政准则_网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个人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廊坊市纪委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以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人认真学习“七.一” 讲话精神和《廉政准则》。通过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标尺,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我们党员干部自身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但要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管好我们身边的人。经过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和自身的学习,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的提高,现将自己对照“八个严禁”、“52个不准”,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方面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科学,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一是讲学习。根据客观实际需要,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教育、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各种理论知识的同时,十分重视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个人修养。克服自我满足,厌学浅学甚至不学的情绪,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自觉培养自己成为对党、对国家和人民忠诚的好干部。二是讲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和政治敏锐性。三是讲正气。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同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谋私利,一身正气,为教职员工做好表率。四是讲科学。学习科学、尊重科学、运用科学。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主义、科学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工作中尊重科学、尊重民主、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按管理科学规律办事。

二、有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一是正确用权。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以节制欲望。从不谋取规定以外的非法利益,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名利,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工作。艰苦朴素,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防微杜渐。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更高境界。四是表里如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做到了严格自我监督。

三、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治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培养和提高“三种能力”,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规范着自己的从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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