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接收函是由哪里开的(通用三篇)
发布于2023-12-04 16:53,全文约 2167 字
篇1:毕业生人事接收函
x职业技术学院:
兹有贵院应届毕业生 经招聘录用到我单位工作,特此证明,请贵校配合办理该生的相关手续。
(单位性质:机关□ 科研设计单位□ 高等教育单位□ 中初等教育单位□ 医疗卫生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 金融单位□ 国有企业□ 三资企业□ 其他企业□ 请选择)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具体地址: 邮编: 人事部门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 动 电 话: 邮 箱:
毕业生班级: 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院招生就业处电话:
(说明:此证明仅作为校方毕业生就业人数统计使用,所有内容必填)
家长同意意见
篇2:毕业生接收函格式_调档函_网
毕业生接收函格式
毕业生接收函存根
编号:
经考核合格,同意接收xx职业技术学院 届 专业毕业生 到 部门工作,试用合格后给予办理录(聘)用手续。
年 月 日
(请沿虚线剪下寄回至:福建省龙岩市闽大路8号,xx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办,邮编364021)
…………………………………………………………………………………………………………………
接 收 函
xx职业技术学院:
兹有贵校 届 专业毕业生 ,
经考核合格,同意接收到我单位(公司)工作,经试用合格后给予办理录(聘)用手续。
特此函告。
(单位公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3:杭州毕业生接收函
第一步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接收单位提交:
登录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网址:在个人用户登录处注册个人帐户。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接收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户口迁入公司的迁入地行政区域:南山区;迁入地登记机关:粤海派出所,以单位方式申报,单位名称: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点击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和接收单位后提交。信息填报后,需跟接收单位经办人联系,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经办人在人才引进申报系统提交。
第二步 快递以下书面材料至单位经办人
(一)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
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生的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毕业生推荐表(贴照片)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二)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时已毕业的需提供原件;还未毕业时,则无需提供)
(三)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四)结婚证(已婚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已孕/已育提供)
(五)《毕业生情况一览表》打印手写(详见附件)
第三步 办理毕业生《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
单位经办人提交书面材料到深圳人社局(7个工作日出审批结果),深圳人社局审批通过后,打印《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并联系毕业生签收。
第四步 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毕业生凭《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个月)(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迁移证)。
第五步 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深圳户籍提供户口本),自行至深圳市人才市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人才市场大厦6楼)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后,毕业生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指标卡》(在深办理“农转非”毕业生)。(毕业生须在《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规定的报到时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并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第六步
①毕业生持以上入户资料到南山公安分局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入户审核,地址:南山大道3020号户
政业务受理大厅,公交车337路,站点:南头②,再步行至南山公安分局);
②到粤海派出所办理入户。(粤海派出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95号,公交车M209
路从南山中心区总站至桂庙新村公交站下车;需重办身份证,请带身份证照片回执及照片)
第七 步 手续事项
入户手续完成后,毕业生自行保管户口卡原件、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存放至人事档案。
重要提示:
1、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在深圳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农业户籍毕业生,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毕业生接收函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
如确认户籍地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向发改部门申请办理。
2、关于“准予迁入证明”问题
深圳市公安部门不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3、如 “毕业院校”及“专业”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编辑录入,毕业院校名称须与毕业证加盖的毕业学校公章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