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合同范本通用两篇
发布于2024-07-08 07:57,全文约 2594 字
篇1:包工程合同范本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合理的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则:
1、甲方必须按照神朔铁路公司提供的图纸严格施工,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除图纸设计问题、正常误差外)均由甲方负责。
2、若在施工过程中有变更事项由神朔铁路公司出据凭证按凭证变更施工。
3、甲方必须保证该工程在保质期内,该工程的质量,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4、甲方必须按照神朔铁路公司施工期限完工(如遇特殊情况,由乙方和神朔铁路公司协商,并订立补充,除外)
安全问题:
1、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除人为原因外)由甲乙双方按所持股比例进行赔偿。
2、甲乙双方所属工人在工作时间以外所造成的伤亡事故(除加班外)均由甲乙双方各自进行协商纠纷,甲乙双方均可相互负责。
二、工方职责:
1、必须保证工程达到相对付款比例时,神朔铁路公司付相对应的比例款项。
2、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保证在十二个工作日内所有工程款(除质量保证金外)全部付清,如果在延期十五个工作日内,神朔铁路公司未付清所剩工程款由乙方垫付。
3、乙方保证在正式开工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神朔铁路公司协商退回,招标保证金。
4、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与神朔铁路公司出现争议、纠纷等问题,由乙方出面调解。
三、合作投资和比例
1、该项工程招标保证金由甲方负责。
2、该项工程开工第一笔资金由乙方负责(其金额与保证金相同)。
3、如果甲方资质中标,乙方投资该项工程预算总额的16%-20%,乙方所得利润分红不得大于20%,不得小于15%,剩于该工程款项由甲方负责。
4、如果乙方资质中标,乙方所投资该工程预算总额的15%-17%,乙方所得利润分红不得大于20%,不得小于17%,剩于该工程款项由甲方负责。
5、若用乙方资质,不得再另行收费,(甲方有设备)运输设备钱甲乙平均分配。
6、如遇特殊情况(比如预算、续标、增标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若因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资金有缺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追加投资,相对应改变投资比例和分红比例。
8、工人保险按持股比例分配
9、合同公证费平均分配。
10、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干扰甲方正常施工(除有质量,安全事故外)
四、财务管理
1、合作项目独立建账,独立财务核算,合作项目的全部支出与收入均须从该账户运作。
2、财务由甲方管理。
3、如果出现财务账务纠纷问题,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会计进行核算。
4、甲乙双方禁止挪用该工程账务的款项。
五、违约与争议
1、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的不得退伙。
2、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时行赔偿(甲方无故退出外,不赔偿)
3、任何一方在合作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守约方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足额赔偿。
4、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期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六、本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 安装工期:
l.6.1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4.1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l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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