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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法则心得体会(最新两篇)

发布于2024-07-08 14:21,全文约 3986 字

篇1:遵守交通的心得体会

在市交通运输局和政务中心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缩减审批时限、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审批,现就20xx*年上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半年度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情况

我局设在市政务中心的交通运输窗口,共有工作人员19名,其中局机关1人、海事局2人、公路局2人、运管处14人,配备行政审批科长一名,首席代表三名,依法对我局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3大项41单项)履行行政审批职能。

20xx年,根据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要求,在保障审批人员到位、审批事项到位、审批职能向审批科集中、审批科向政务中心窗口集中,全面实现了13大项行政审批事项到位,全权授权到窗口由审批科长(首席代表),在授权或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审批;窗口19位工作人员,均是通过各单位选拔出来的表现较突出的工作能手,都拥有着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面对繁重繁琐的审批事项,同志们始终不顾个人得失,克服困难和委曲,优质高效的完成了每一项审批任务;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窗口平台作用,有效地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的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截止20xx年6月30日止,20xx年上半年我局窗口共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1307件,其中市交通运输局510件,市公路管理局18件、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行政许可及行政服务事项共计10908件,收费40万元、市地方海事局71件、收费 12 万 元。20xx年上半年电子监察中未出现一件黄牌、红牌,全部事项均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大大提升了交通运输窗口在服务对象的政府形象。

(1)审批时限

我局13大项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均在法定时效的基础上,实现提速50%以上的,其中3项从业资格证,道路货物(个体)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原法定审批时效为20个工作日,目前作为即办件,实现了提速100%。从未发生过拖拉扯皮、超过规定时限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行为,始终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优质高效的履行行政审批职能。

(2)组织纪律

19名工作人员从未出现违反窗口纪律被暴光处理,也未受到办事企业、群众投诉或评价为不满意且责任属于窗口的。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评价中,实现了企业、群众满意度100%,审批事项办结率达100%,回访群众满意率100%,杜绝了失误、错误、延误。

(3)审批制度

强化岗位学习和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行政过错追究制、绩效考评等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审批流程,积极组织审批工作人员开展岗位培训,明确岗位责任和分工,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岗位职责要求,严格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4)政务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制作完善了群众办事指南,依法对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进行全面公开,包括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并积极向办事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从而切实保障了政务公开制度的巩固、完善和落实。

(5)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和行政审批亊项标准化信息建设

一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中央、省提出的改革要求,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的改革事项,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联合四个二级机构,历经一个半月的时间,顺利完成该项工作。所谓“权力清单”即将行政权力依法进行梳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职权等9个类别,列出详细清单,并对社会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就是把行政权力套上了“缰绳”,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有效实现了我部门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的运行。真正实现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提高了我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是通过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信息建设的实施,全市交通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类别和实施依据、程序、收费标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并向社会公开,为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奠定的扎实的基础,为行政审批工作的合法化、法制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篇2:遵守交通方面的个人心得体会

我队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扎实推进公安部“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为总体目标,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主题,按照公安交管工作“革命化、正规化、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法制化、社会化”的要求,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实干强管理,以创新增优势,突出更高标准,更严管理,更具公信力,突出体制机制改革,突出交通事故预防,突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新的科学跨越发展和民本临湘的和谐崛起提供了有力的交通安全保障。本年度全队有10个单位获得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经验收大队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市政府评为行政执法优秀单位,市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民警个人受到表彰奖励的有35人次,可以说,20----年是我队战胜风险,应对挑战的一年,是团结奋斗,创造新绩的一年,是不断探索,稳步发展的一年。

一、队伍管理活力增强,体现了“四个充分”

(一)督查督办功能得到了充分提升。为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今年,大队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由纪检员分管督查和综合考评工作,实行日常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一体化和常态化。做到了日常督查不间断、重点督查不打折、专项督查不缺位。制定下发了《纪律督查工作规定》,对日常督查的14项内容和对单位、民警的奖罚作出了具体规定。全年先后组织开展日常性现场督查31次,重点督查13次,专项督查16次。在大队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警保卫工作、重要集会和重要会议的警保卫督查中,大队纪检部门积极履行督查职责。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现场指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扣发奖金等形式予以警示和处罚,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精细化管理得到了充分加强。

我们按照从实、从严、从简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大队班子成员、中层主职负责人、民警个人、队属各单位四个层面的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成立了精细化管理考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考评领导小组每月对大队班子成员组织进行一次考评,队属各单位每月对民警组织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办每两月对各单位进行一次考评,年底累计记分,分出优劣,班子成员和民警的个人考评直接与工作奖金和评先评优挂钩,单位考评直接与年终评比先进单位挂钩。为防止各单位对民警评优“吃大锅饭”问题的发生,大队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人数各占20%、60%、20%的比例,定额分配各档次人数,未按照比例执行的一律不予核发奖金。奖扣金额达2万余元,使单位和民警的绩效在经济利益上有了更具刚性的体现。

(三)教育训练的作用得到了充分显现。

根据队伍的思想动态和违法违纪苗头,大队因情施策,对症下药,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培训活动。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易炼红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大实践活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学习讨论活动”、“公安交警素质教育活动”、“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活动采取聘请党校教师讲课、集体开展讨论、开展换位体验、撰写心得体会、征文比赛、组织考试考核等形式,丰富了教育内容,调整了民警的状态。同时,积极组织民警参加轮值轮训和调训,共有21名民警参加了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轮值轮训,自行组织了计算机技能全警轮训,有效提高了民警的实用技能。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我们从2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了“警车和涉案车辆及民警自用车辆特别规定”,严格规定了车辆使用必须遵守的铁纪铁规,以铁的手腕规范了警车、涉案车辆以及民警私家车的管理,杜绝了涉车问题的发生。

(四)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得到了充分运用。

二、事故预防紧抓不放,深入推进了“三个开展”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今年,大队集中精力,投入财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和开展讲课、警示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召开驾驶人会议等多种形式,先后开展了三次大型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全市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共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制作宣传展板10套、挂图100张,发送手机短信3600条,先后组织1000多名交通参与人和中小学师生到大队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反思日”教育活动。二是开展了“全民千堂安全课,文明交通我先行”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学校和车队为重点,先后组织3名大队领导和20名队属各单位的行政正职、指导员,深入全市50多家中小学校授课300多堂次。先后组织1000多名司乘人员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专题会议8场次,受到广大师生和司乘人员的一致好评。三是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月活动”。在乡村公路和村组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200多条(幅),书写固定标语60多条,民警入村宣讲31场次,同时精心组织了“温暖20__白手套行动”活动启动仪式、沙坪村交通安全示范村启动仪式和岳阳晚报、长江信息报举办的“小记者团”启动仪式,创新了交通安全宣传模式,扩大了交通安全宣传影响。

(二)反复开展隐患排查。5月份和8月份,大队统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11年元月初,我们又按照部局的要求和上级交安委的统一部署,以道路安全隐患、营运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为重点,再次进行了隐患排查整改,各中队联动辖区党委政府共排查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32处,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及时提出了整改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减少了隐患存量,排除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