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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汇报材料怎么写优秀5篇

发布于2024-07-10 11:55,全文约 13184 字

篇1:治理学校乱收费自查自纠汇报材料_汇报材料_网

治理学校乱收费自查自纠汇报材料

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每个教师的声誉,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因此,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直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在XX年5月8日学习了xx县教育局文件(城教字【】4号,XX年5月8日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后,立即召开全体教师大会,组织开展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现象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领导不放松

学校自办校以来,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此处省略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校长与全体教师签定了《禁止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规范教育行为目标责任书》,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不掉队

治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学校或教师个人进行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群众的强烈不满。办学三年来,我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在5月8日学习了《xx县教育局关于对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的处罚规定》(城教字【】4号,XX年5月8日印发)的文件基础上,又进一步领会了精神,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方针,坚决打击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三乱”行为。

三、张贴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隐瞒

每学期开学之初,学校都及时在显眼的宣传橱窗内张贴永久性县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不隐瞒。并制定严格的收费制度,规范教育乱收费的行为:一是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二是加大收费公开力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高度重视,从严治教,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为打造廉洁学校做出了的巨大努力。

四、撰写自查报告,自我剖析不留情

学校要求每一位教师对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行为,针对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情况作深入、全面的自我剖析,不留情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立即纠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廉洁从教,净化自身行为与灵魂,树立领导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形象。

五、深入学生当中,明查暗访不遗漏

学校对全体学生采用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问学生、看作业、翻书包、访家长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调查结果如下:

1.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现象。

2.未发现乱订教辅资料、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3.未发现教师在讲课、辅导、考试过程中,采取主观故意的做法,专门选取一种或几种教辅材料的内容,诱导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使用这些资料,从中谋取利益的现象。

4.未发现教师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或上课前、放学后等时间,在校内外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和违规办班的现象。

5.未发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6.未发现以家长要求或同意为理由,组织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六、明确责任制度,加大处罚不手软

第1条:对参与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材料或乱收费的教师,一经查实,在全校通报批评;全额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发12个月绩效工资;取消三年评先评优和参加评聘高一级职称的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终生低聘一级教师职称。

第2条:对参与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材料或乱收费的教师,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免去所有职务。是校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取消相应的待遇和荣誉称号;是县级及以上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取消其相应的待遇和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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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方法_社会调查报告_网

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方法

对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分析,应该说是调查研究中的一个十分关键的步骤,是能否将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化为研究成果的关键所在。所谓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审查、剖析调查材料中包含的被研究对象的状况、特点、社会背景、基本结构、本质属性与成因、组成因素与相互关系,以及运动机制和结论的过程。对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最基本的类型是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应该用辩证的观点对待事物,对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一)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定性分析

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定性分析是据事论理,用思辩的方式,依靠个人经验判断能力和直观材料,确定社会现象或事物发展变化的性质和趋向.以划清事物性质界限的方法。定性分析的根本的方法是哲学方法,即揭示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方法。除此之外,还可采用系统方法、逻辑方法,常用的方法有:

1.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矛盾分析法

即运用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的原理,具体分析事物内部矛盾及其运动状况,从而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其具体作法分三个步骤:

①从调查所得的大量材料中找到事物的矛盾,即找到问题。因为问题即是应该消除或缩小的差距,差距就是矛盾。

②对事物存在的矛盾进行分类,看它们是属于:历史遗留——现实产生;客观存在——主观思想;自然条件——人为造成;局部——全局;根本——枝节;眼前——长远的矛盾。

③分析矛盾的对立面,考察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其它方面互相依存、斗争、转化的条件,从而把握矛盾的特性。

2.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比较分析法

做社会调查报告常用的比较方法有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常用的分类方法为:先进行比较,弄清事物的异同,根据共同点将事物归集为一大类,然后再根据差异将大类划分为几个小类,依此类推,事物就被区分为具有一定从属关系的,不同层次的大小类别,明确地反映出客观事物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3.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因素分析法

即指从社会调查报告材料中寻找出对事物产生、发展、运动起作用的要素,通过系统分析和科学的归纳,探寻到对事物变化起着关键作用的要素系列,掌握决定事物变化的原因,从而了解事物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方法。运用因素分析法,首先应进行总体分析。

第一步是把蕴藏在现象之中的各个方面的基本因素清理出来,并在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将它们按一定的标准组成一个有机的多层面的网络结构。影响事物变化有种种因素,归纳起来可以划分为外因(客观因素)和内因(主观因素)两大因素系列,在这一层面下,又可以从不同角度将因素分为:主要因素、次要因素;积极因素、消极因素;一般因素、特殊因素;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必然因素、偶然因素;历史因素、现实因素;起始因素、终极因素;潜在因素、诱发因素;阶级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学校因素(或工作单位因素)、家庭因素、个人因素等。各个系列因素有可能相互交织,错综复杂,显现出一种网络状态。

第二步就是通过对这一网络的分析,从总体上考察研究对象,分析出现某一社会现象的综合原因。这就要求实事求是地把握诸因素的内部联系,把握其特征和转化规律,对事物的总体进行多维的、系统的,内因与外因,客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辩证的分析。其次是进行关系分析。即对因素与因素之间的各种关系进行分析。要着重分析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功能关系、转化关系、共因关系。共因往往是事物存在或变化的最根本的原因,如诸多腐败现象的产生,其共因是私欲恶性膨胀,再进一步深究,就可找出其根本原因是权力作祟.从而找到问题的关键,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再次是进行因素树分析。即以某一种关键性的因素系列为主要分析目标,予以系统的多层次的剖析,按因素之间的联系绘出因素树图,即: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材料的因素分析法——因素树图

这样逐层深人,直至找出最基础的原始性要点,即具体行为表现。

定性分析除了以上方法外,还有分析综合法、归纳演绎法、科学抽象法、社区研究法(是以分析社区人口集体与特定生活环境、社会条件之间的相互关系,探讨社区的社会构成、社会功能、价值观念、日常生活及发展变化的方法)、历史研究法等多种方法。

(二)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定量分析

社会调查报告的定量分析是对社会现象或事物的规模、范围、程度、速度等方面数量关系的情况和变化,进行变量计算和考察分析,弄清其数量特征的方法。简言之,就是从事物数量方面入手进行分析研究。目前,在调查研究中进行定量分析已越来越普遍,使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已成为大势所趋,也是调查研究走向完善的标志。定量分析的 基本方法有:

1.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统计分析法

即运用统计学的原理,对社会调查报告所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处理,分析现象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数量关系,以揭示事物的性质、特点及其变化规律的过程和方法。统计分析法包括描述分析和统计推论两个部分。

①描述分析,是把收集到的数据整理加工,找出其中的规律以及现象之间的关系.并用统计量对这些资料进行描述。它主要包括:编制次数分布表.绘制次数分布曲线,测绘现象的集中趋势的离散趋势以及现象之间的相关关系等。例如:我们研究城市居民近五年来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根据调查所得的材料,把每户居民年收人划分为六个等级:2万元以上,17000~20xx0元,14000~17000元,11000~14000元,8000~11000元,8000元以下。然后计算每一个等级中有多少户居民,这就是事件次数分布统计。计算各等级居民在全体居民中所占的比重。就是比例分布统计。计算全体居民的平均收人,就是对这个数列的集中趋势的统计。计算全体居民平均相差多少钱,就是离散趋势的统计。

②统计推论,则是指在随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样本资料对全体进行推论。它常用的方法有两种:区间估计,统计假设检验。

2.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社会测量法

社会调查报告的社会测量法即通过测量和评定某一社会群体或团体中社会关系或社会意向的一种方法。社会测量法分社会关系测量和社会意向测量两种具体方法。社会关系测量法较为常用,是指将所研究的某一社会团体内部成员相互吸引或排斥的关系状态数量化,从而分析其人际关系的一种方法。运用此法可分五个步骤。

其一,确定选择标准,有六种类型:①工作标准,以测量工作团体内部的关系;②娱乐标准,以测量娱乐群体内部的关系;③社交标准,以测量社交群体内部的关系;④生活标准,以测量生活团体内部的关系;⑤学习标准.以测量学习团体内部的关系;⑥服从标准,以测量被领导与领导之间的关系。

其二,选择指示项。一个标准,可以拟出多个指示项。如服从标准可拟出:你认为本单位谁当领导最合适?谁威信?你最不服谁的领导?等等。

其三,制作测试答卷。给出选择标准;限定选择数目;交代测试目的、选择范围(团体之内),说明对测量结果保密等。

其四,填答试卷。当面填写,当场收回。

其五,对试卷进行整理分析。

对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选择,要注意:

1.运用典型材料说明观点。典型材料是代表性的材料,它显示着事物和现象的某些本质特征,有着以一当十的力量。

2.运用综合材料说明观点。将一组有可比性的材料进行对比(今昔、成败、好坏、新旧、内外、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等),能使观点更加鲜明突出,增加说服力。

3.用精确的统计数据说明观点。统计数据具有很强的概括力和表现力,恰当地加以运用,可以增强社会调查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说服力。

篇3: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准备工作汇报材料_工作汇报_网

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准备工作汇报材料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卫生事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将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准备情况汇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按照州县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玛纳斯县卫生局及时成立由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局长为副组长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和责任状书,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准备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大会,明确治理目标和治理重点,并下发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各医疗单位做到了宣传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机构设立到位、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卫生局从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确定了五项治理重点;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开单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教育阶段(4月—5月)。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研究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特点、规律及发生的原因,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0月)。对照卫生局《实施意见》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工作人员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器材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主动将单位小金库和个人收受的款物上缴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的专项帐户,并揭露行贿企业和个人。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2月)。各医疗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在经营思想上的偏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的弊端及监管不严、惩治不力等方面的漏洞,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检查总结阶段(12月)。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医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向全县通报,同时接受自治州卫生局的检查。

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工作相结合;二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三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相结合;四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相结合;五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结合。

五、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还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卫生局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权力环节,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投资监管制度、资产监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快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实行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和公示制。督促和引导对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约束机制,从体制上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

开展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治理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卫生部门今年的一项艰巨工作。我们要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和区州县部署和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和药品设备政府采购工作,为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玛纳斯县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4: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社会调查_调研报告_网

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社会调查

今年七月,xx省司法厅和xx省法学会组织开展了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社会调查。xx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全省人口的80%以上。开展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专题研究,将有助于总结我省“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为“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客观现实,调查中运用了比较的方法,分别在城乡各选择了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调查地区(桐城市新安渡镇和安庆市大观区)进行深入调查。通过实地调研,结合我省“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已经取得的经验,我们提出如下研究报告。 一、农村的法治环境与农民的法律意识问题 随着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推进式的实施,我省农村法治化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在全社会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农村依法治理的法治环境大有改观。 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育和形成,不能脱离他们赖以生存的乡村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农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微观上是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宏观上就是要造就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农民在良好地法治环境中形成法制观念、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从“一五”普法到目前正在实施的“四五”普法正是有条不紊地实践着这个目标。只有形成一个全社会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实现。在我国目前以政府推进为主要方式的法治进程中,这样的“法治环境”需要各级政府去营造。“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四五”规划的目标是实现由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可见,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相互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因此,农村的基层政权和组织应当对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明确的认识,才能够使其职责有明确的定位、行动有明确的方向。 通过调查和资料分析,我们发现,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现象:1、在职责上缺乏明确的定位。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还是具有政策性和临时性的工作?作为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层政权机关和组织,应当充分认识到普法和依法治理是政府的职责。2、在方法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作为硬性指标。由于对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存在模糊认识,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培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主要方法。3、在实施过程中未能形成基层组织与农民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普法”似乎也在向农民“摊派”法律知识,“依法治理”则是以法律为“罚则”治理乡村。4、在评价机制上,注重于形式的普及,有些经验来源于文字总结与模仿复制。尽管这些问题是非主流的现象,但是在今后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存在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点则是认识问题和观念问题。为此,必须明确什么是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如何“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包括法律思想(理论)、法律观念(法制观念)和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有个体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之分,个体(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取决于公民的法律心理,以及法治环境的影响。群体法律意识具有团体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在我国农村不应忽视传统性和地域性的冲击和扭曲。社会法律意识是全体公民普遍的法律心理和观念,它与传统的法律文化、主流法律观念的传播有着密切关系。社会法律意识和群体法律意识是公民的个体法律意识形成的重要环境因素。个体法律意识和群体法律意识对社会法律意识内容与发展有较大的作用。在通常情况下三者是协调一致的,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冲突。 笔者认为,“一五”普法在于唤醒公民的法律意识;“二五”普法在于培养积极向上的群体法律意识;“三五”普法着眼于营造全体公民共同的社会法律意识。“四五”规划就是在三个五年普法的基础上,为巩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提出了由法律意识的培养转变为法律素质的提高,因为法律素质是法律意识的内在本质。由于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观念的影响,农民的法律意识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提出的目标还存在着差距,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应当主要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培养农民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则是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敬仰,因为法律的价值代表着公平、正义和秩序。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目的是建设一个法治社会,这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但是不能因此认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就是政府的单方行为。作为以行政指导为主要特征的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中,各级组织特别是政府部门,不仅应当将法律知识告之于民,而且还要让农民知道法律的价值是什么?法律是人们安居乐业的行为规则,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惩罚不是法律的全部。只有让农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功能和价值,法律才能让农民所接受,对法律的认知和运用才能从自发到自觉。我省农村基层人民政府推行的“送法下乡”、“送书到户”的活动,有其积极的因素,应当予以肯定。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人手一册法律书,不等于人人都知法和懂法了。 2、让农民通过生产和生活实践,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长期以来,传统法制观念中,“法即是刑”、法就是“惩罚”的观念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正确理解。诚然,对违法者的惩戒是法律的重要功能之一,但是不是法的全部。在普法的法制宣传中要力戒这种片面的倾向。农村的社会生活受到法律调整的领域十分广泛,普法和依法治理中应当结合农村的特点,在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给农民予以法律帮助和法律引导。例如,农民负担问题;打白条问题;粮食收购问题;计划生育问题等等。让农民通过法律帮助和指导,认识到保护老百姓也是法律的重要功能。只有这样,作为农村中主要社会主体的农民才能形成法律观念、培育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3、充分尊重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农村存在着一种较为普遍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心理:解决矛盾和纠纷,总是谋求法律诉讼之外的方式来解决,无论正当与否,一般都把诉讼看作不光彩之事。作为普法推进者的基层组织往往迁就这种现实,解决纠纷与矛盾以息事宁人为原则,有时甚至不惜牺牲法律原则。今后在普法中,首先应当树立法律的权威,以法律为原则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

和方法。各级政府应当正确地引导和评价公民的诉讼活动,尤其是农民诉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更应当端正认识。 二、我省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法律实践问题 我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着许多认识问题、观念问题以及法律实践中急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现在将这些问题有重点的提出来,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或制定相应的对策,将会大大推动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农村基层组织的法律定位与作用。 在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实际承担具体工作的基层政权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它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实施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实际效果。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长远性目标是实现法治国家,阶段性目标是实现各个时期普法“规划”提出的具体任务,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则是建设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肩负着如此重任和职责的基层组织对其法律地位应有正确的定位。 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全社会的工作,应当动员社会各阶层参与。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国基层行政机关,其行政事务千头万绪,各项行政工作如计划生育,农业税费、农业生产等等,很难说哪项工作为主,哪项为次。如果将普法和依法治理仅仅理解为某项工作职责(并且有专人负责贯彻落实),这可能有悖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本意。笔者认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并不是一项单列的工作,它是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的原则精神,在政府工作的各项职责中都要体现与贯彻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的原则。换言之,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主体(推进者)是任何部门与任何人员。任何工作必须以普法和依法治理原则为指导,我们不能把普法与依法治理仅仅理解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讲,基层组织是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参与者、倡导者、推广者与服务者。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自治性群众组织。它虽不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但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与法定职能,使其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应当发挥积极和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村民进行守法教育;2.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4.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5.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与普法和依法治理所提出主要任务是相同的,基层群众性组织组织的各项工作正是亦步亦趋地实践着普法与依法治理的目标。目前,农村普法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村委会的功能和作用,使其从被动地完成工作任务转向积极地开展普法宣传。 (二)关于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方法问题 调查发现,农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工作方法上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首先,在“普法”工作上,主要表现出的特点是放任性和无序性。农民往往把收看电视中的法制节目,作为自发的法治思想的启蒙。诚然,法律的普及可通过多种渠道,在当今电视已作为简便、快捷、普及的传媒工具,其在普法工作的功能不可低估。有些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方,还利用农村广播网进行宣传,利用集市大会进行集中宣传,利用村民大会请司法人员上法制课。还有的地方采取“知识带动型”普法,即向在校的中小学生进行有意识的普法教育,再通过学生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广大农户等等,这些都不失为好方法。笔者认为,凡是有利于普法工作实施的经验,都应当是值得肯定的好方法。但是针对当前农村普及法律的工作方法存在放任性和无序性的局面,我们应当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1、在传媒工具上,开展多渠道、多方式的普法工作。可以利用电视中现有法制节目,还可以利用农村有线广播。在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主要来源于电视,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电视台的“法眼看天下”等都是农民十分喜爱的节目。因此,笔者建议,能否将现有的电视法制节目进行整合,开设电视节目的法律频道,专门地、系统地、生动地宣传法律。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的大环境下,开设法律频道电视节目作为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实施手段是很有必要的。这对于广泛地宣传与普及法律,拓宽普法渠道,改进工作方法都有积极的意义。我省的有关部门可以在这些方面进行尝试。 2、在普法的工作方针上,农村普法不能只把农民当作普法的对象。根据普法规划的精神,农村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是针对农村各级组织和公民。特别是“执法者”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农村各级组织在普法和依法治理中首先应当从“自律”开始,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学习者和接受者,模范地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然而才是法律的推广者。对于农民则应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切实地运用法律去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授益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改变“法就是制裁”的观念,让农民从“要我学法律”到“我要学法律”。 其次,农村“依法治理”工作中化解矛盾的主要方法是民事调解。传统法律文化与法律观念,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法制观念和行为准则。在农村,调解成为“执法”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以息事宁人,止争息讼为目标的调解,在法律上、在观念上、在文化上都有很深的社会基础。因此充分运用调解的方法,对建立我国农村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和法律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有些地方将调解的范围已扩大到无所不及的领域,如果把调解作为解决一切矛盾纠纷的必经手段,则可能冲淡了法律的权威性。笔者认为,在肯定调解为行之有效的方法的同时,应当树立法制观念并且尊重当事人运用诉讼等法律手段的权利与选择。必要时基层组织应当鼓励与宣传诉讼方式的积极意义。如果一味排斥、回避或阻碍“打官司”,甚至将诉讼本身附加许多非法律因素,那么我们通向法治的道路也不会是坦途。毕竟司法是法治的保障。 (三)关于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的经费问题。 实地调查中反映较集中是普法的经费问题(有关文字材料却没有提及),经费紧张制约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诚然,普法工作都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但是,笔者认为,对普法经费也应当澄清一些误区。普法和依法治理要求在各项工作中都应当普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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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绿色环保社会见习汇报材料_社会实践报告_网

绿色环保社会见习汇报材料

人们多有这样的经历:一大盒礼品,拆开一看,大部分是用泡沫塑料填充的;去商店买一支牙膏或一盒玩具,售货员会用一个小塑料袋包装;去快餐店吃快餐,服务员会递给你一份用塑料盒装的饭菜;去农贸市场,可以收集到一大堆塑料袋,蔬菜、水果、肉类、米面......无一不用塑料袋装给你,甚至买一头蒜,也会用一只小塑料袋装起来。塑料制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许多方便,而且价钱也便宜。但是,你可曾想过,它在为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一场“白色灾难” 。

年 月5日上午在我校团委书记 老师、校学生会指导老师 老师及我(校学生会主席)的组织下一行23人参加“6.5世界环境日暨阜阳市环保教育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宣传环保知识。

此次宣传活动我们在准备宣传材料期间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利用网络、书刊等方式查阅各种环保知识宣传资料。现将我此次环保知识宣传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及心得体会(针对“白色污染” )进行分析。

一、我们的实践过程

首先,我们来到宣传台,认真阅读了展示牌上的环保知识宣传,聆听了关于阜阳市污染治理及成果。紧接着,还和来自各界的环保志愿者一起参观了“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了解了污水处理情况和流程,展望了阜阳市未来发展规划和积极构建全社会关注环保的人文环境、绿色环境。

二、分析:什么是“白色污染”

“白色污染”已成为一个众所周知的新型名词。那么,到底什么是“白色污染|呢?

“白色污染”主要指白色的发泡塑料饭盒,各种塑料袋,农用地膜等给环境造成的污染。“白色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聚丙烯(pp)、聚苯乙烯树脂(ps)。在这些污染物中,还加入了增塑剂,发泡剂,热稳定剂,抗氧化剂等。

三、分析:什么是造成“白色污染”的主要原因

1、塑料垃圾没有得到妥善的管理和处置,垃圾没有实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回的不回收利用。

2、许多企业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白色垃圾没有科学地处理,放任自流。

3、我国现有的法律没有对塑料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制定出过硬的相关法规。

4、尽管在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镇的口号下,我们的县城变得整洁得多,但是总的来讲,人们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滥用和随意乱倒塑料制品现象相当普遍。

四、分析:“白色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一)视觉危害:

散落在环境中的塑料废弃物对破坏了市容景观。如散落在自然环境、街头巷尾、江河湖泊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漫天飞舞或悬挂枝头的超薄塑料袋,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

(二)潜在危害:

1、塑料地膜废弃物在土壤中大面积残留,长期积累,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

2、抛弃在陆地上或水中的塑料废弃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食后,会导致动物死亡。

3、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废弃物质量轻、体积大,很难处理。如果将它们填埋,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分解。

4、部分的塑料含有毒性,如果用作餐具或食品包装的材料,这样对人体的健康不利。

5、使臭氧层变薄。

我们对“使臭氧层变薄”这一危害尤其感兴趣。因为塑料废弃物一般存在于地面,而臭氧层存在于天空中,两者相隔那么遥远,怎么会有关系呢?经过翻阅资料,查阅书籍并问了一些资深教师得出:白色污染经过太阳光照射而把塑料中大量的毒物排入大气层,大气层上面是臭氧层,这样使臭氧层的气体逐渐变薄。我们大家都知道太阳是一种温度可达到上万度的天然发光和发热的“大火球” 。当钢铁还未靠进它几千米,就已经化为气体。这么高的温度又怎能不破坏地球?为了地球不受到大幅度破坏,臭氧层可真是立了大功。当太阳辐射时,它便挺身而出,挡住了一次又一次的攻击。由于“白色污染”破坏了臭氧层,使它变薄,这将会是地球巨大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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