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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供销合同13篇

发布于2023-12-04 23:14,全文约 35595 字

篇1: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严格按照需方提出的混凝土及要求,准确计量,并接受需方的随时抽查。供方严格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92)、《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生产;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T14902-20xx,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的要求。

2、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有关砼的技术资料及相关的生产资质证书、营业许可证、实验室的资质证书或实验室人员的执业操作证书及供方给实验人员出具的委托书。

3、供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给需方每次所提出的砼量,并保证砼供应的连续性,如因供方的运输过程缓慢延长供料时间而不能保证需方所提出的砼质量要求时,供方无条件更换当次当车砼给需方,供方送达施工现场的砼外观不满足质量要求时,供方无条件更换砼至满足砼质量要求为止,其间因更换砼导致的工时延误、及相关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供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供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90分钟罚款20xx元(交现金或在结算时扣回);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供方负责;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需方有权拒绝签收,供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指派专人协助需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需方现场管理。

5、现场浇筑时,供方技术人员配合需方管理人员现场取样砼试块,标注后由供方人员带回搅拌站进行标养,28天 抗压强度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进行评定。因供方供应的商品砼导致的质量不合格,经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达不到砼质量要求的,造成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和对需方形成信誉影响的损失由均供方承担。

6、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时,供方需按要求给需方提供随车砼的运输单、预拌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及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货款。

7、需方每次用商品混凝土时提前12小时通知供方,使用的数量及到达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延误。

8、在施工现场的供方车辆、人员要听从需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供方车辆的交通事故由供方负责,并赔偿因事故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严重时经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二、 交(提)货地点、方式

1、需方通知供方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方量、时间、地点,供方按时、按质、按量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三、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1、供方采用商品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至施工现场。

2、供方的有限运输距离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强度检测评定标准》 进行评定及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即时整改。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照供需双方初步商定的砼方量达到20万元时支付10万元为一批次进行结算。

2、按照需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拨款方式进行支付,如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延误支付供方的材料款时,合理顺延支付日期,待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后进行支付。

六、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违约责任

1、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双方协商解决。

2、供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混凝土等级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供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剩余合同原件交由需方集团公司经营部备案。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商品砼款付清后,待具有试验资质单位出具所有工程部位合格报告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沈阳市商品供销合同示范文本

保管人:__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寄存合同为实践合同,即寄存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寄存合同方才成立。

第一条 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保管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保管物(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七条 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八条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 保管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 保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时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商品供销合同

协议编号:

甲方: ( 商城)

乙方:(简称供货商)

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1条 总则

1.1双方在具体交易中,应以本协议为基础签订单项商品订货合同,订货合同应明确规定商品名称、种类、质量、规格、数量、单价、验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货日期、地点、方法、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

1.2乙方须依据本协议书及双方认同的订货合同向甲方提供商品,在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交货。订货方保证按订货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货款。

1.3在交易过程中,如商品价格、规格、包装、数量等事项发生变动,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一致确认后方为有效。

1.4双方确认的订货合同一经签署,即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第2条 网上销售页面的设立

2.1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负责在网上甲方下属的分类页面上,为乙方开设商品信息介绍页面,以展示商品,商品的文字介绍和图片由乙方负责提供。页面的制作由甲方负责。

2.2所有在网上销售的商品,其价格及折扣按双方签订的订货合同执行,乙方在此之后提供的新商品应与甲方另行签订追加的订货合同。

2.3双方商定,甲方根据需要组织商品特价促销活动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双方共同确定促销品种、促销价格及促销时间。

2.4如乙方单独提出为其商品做形象促销宣传的页面时,事先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3条 销售商品的授权

3.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销售由乙方生产或乙方从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被许可代理销售的商品。

3.2乙方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推出新产品时,甲方享有优先销售权,并享受原折扣比例或低于原折扣比例的供应价。

第4条 商品质量保证

4.1乙方应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不低于一般的通用标准;订货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量标准的,不得低于约定的质量标准。

4.2订货合同应明确约定乙方对商品质量的保证条件和期限,同时,乙方应提交该商品的质量检验证明材料、质量合格证明及商标使用权证明。

4.3乙方应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负完全责任。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而给消费者、用户或其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并由甲方承担直接赔偿责任时,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使甲方支出的一切费用。

第5条 商品的知识产权

5.1保证与赔偿

5.1.1乙方对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及其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并保证订货合同中对有关商品知识产权陈述的真实性。

5.1.2乙方如违反5.1.1保证,致使甲方被指控侵害第三方的人身权利、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使用权、商业秘密而负民事责任时,乙方同意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1.3乙方的本项义务不因本协议书及相关商品订货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5.2如甲方因该商品质量问题或知识产权纠纷受到第三方指控,乙方必须积极协助甲方进行诉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必要时应与甲方一起参加诉讼或授权甲方代其进行诉讼。并按本协议书5.1.2条款履行其义务。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3甲方保证不对乙方上述商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乙方商品版权及商标权。在商品销售过程中,甲方如发现版权及商标权被他人侵权,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帮助。

5.4因乙方或乙方的供货商在生产、经销、宣传商品上违法、违约而被追究责任,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6条 价格

6.1乙方供给甲方商品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其他客户(与甲方同类型的客户)提供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最低供货价。

6.2商品供应价格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一经确定,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更改,乙方若调整价格,须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7条 包装

乙方所供商品的外包装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与厂址、规格、等级、质量合格证明、主要成分的名称与含量、用途、使用说明、出厂日期、有效期限、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

第8条 交货与验收

8.1甲方在订货合同签订后,应利用互联网或其他通讯形式通知乙方该订货合同商品的具体交货日期、地点、交货数量等细节。

8.2每次进货之后的补货,甲方可以在订货合同基础上,通过互联网或其他通讯形式通知乙方具体交货日期、地点、交货数量等细节。

8.3商品的交货地点为甲方的商品库房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8.4每次交货时,乙方应同时提交该批商品甲方指定的进货传票。甲方验收合格并在甲方指定的进货传票上签字并加盖收货章后,商品交接才算完成。

8.5运送商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货物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8.6甲方在验收后认为商品不合格时,可拒绝接受产品。

第9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商品的所有权及丢失、损坏的风险在甲方验收并完成收货手续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出现商品滞销以及商品距离保质期 个月时,乙方应接受退货或换货。

第10条 货款支付

甲方在结算日向乙方发出货款支付通知,并按照本协议的汇款地址支付。

第11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未按本协议书、订货合同履行其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12条 乙方违约责任

12.1乙方交货的数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补足,乙方同时承担延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12.2乙方所交付的商品或包装不符合本协议书、订货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因此而造成延迟供货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3甲方可以从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第13条 转让禁止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书或订货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14条 解除合同

14.1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另一方不需要任何通告即可解除全部或部分订货合同;

14.1.1双方中的一方破产、清算;

14.1.2双方中的一方不能支付或停止支付。

14.2解除订货合同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乙方在通知后 日内将退货提走,同时甲方结清货款。

第15条 保守商业机密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能泄露从本协议书及商品订货合同规定的交易活动中得到的对方的各种商业机密。

第16条 争议解决

由于本协议书中未规定的事宜或由于双方对本协议书个别条款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以诚相待,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 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为 年,协议期满前 个月,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年,以后亦同样处理。

第18条 生效

18.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18.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的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4:沈阳市商品供销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购买甲方商品:

商品名称货号规格质地颜色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合计金额:万仟佰拾元角分(¥:)

备注:甲方预收乙方定金__元,乙方尚欠甲方货款__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由甲乙双方选择一种标准,在括号内打√)。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申请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品买卖合同范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

种类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__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__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____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___%的违约金。

2. 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 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月日

篇5:商品供销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级别、数量、单价、金额

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干压陶瓷砖GB/T4100-20xx系列标准。

三、 包装标准及费用:按甲方出厂的产品包装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装卸责任及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供方负责运输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汽车可到达地点) __

2、运输方式:_汽运 ____________

3、装卸责任及费用:货物的装车及运输由供方负责,卸货则由需方负责

4、产品使用项目名称和地址: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供方在5天内,将第一批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汽车可到达地点)。

6、交货地点:

7、接货人: (1)姓名: 联系电话:

8、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验收方法:甲乙双方应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风险自乙方签收后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_货到工地结清所有货款。 _

七、需方指定 (电话: )负责跟甲方对帐并签收甲方的发票

八、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九、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如出现拒付货款、付款延迟、付款不足等情形,甲方可以延迟交货,且对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拒付货款或延迟付款3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按上述约定延迟交货或解除合同的,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已发产品货款并从拖欠之日起每天承担应付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已接收的甲方产品,在包装和质量上与甲方所发货物一致时,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如:整箱、不浸水不破损),可以多退少补。

3、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甲方发票按实际发生量开具。

4、该批产品价格仅对上述项目有效,乙方有保密义务。对因乙方泄密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十、其他补充事项:

1、验收之前的损耗由甲方承担,验收之后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2、超合同的另订协议。

3、磁砖加工费由需方负责。 _____ ___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企业供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秉着公平公正高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

产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款:

二、产品质量

上述产品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三、订货

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_____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

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甲方交货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乙方在两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_____%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______市______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7:企业供销合同协议书

供应商:

零售商:

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市商务局_年_月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当约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

12、现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到货验收后,立即安排全额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

13、现结间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额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此期限仅用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4、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从供应商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5、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支付该月龄内购入商品货款之间的期限。

17、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8、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在第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在第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日至次月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

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税号:

盖章: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篇8:商品供销合同

甲方:(供货商)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安徽省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购销交易中的相关事宜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 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 甲方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甲乙双方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商品价格应体现公开、合理、合法以及地域性特点。经双方协商确立进销价格。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 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 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糜杉追匠械# 患萍邸⒉换厥铡 BR>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因商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查明原因,追究造成质量问题一方的责任。所有商品质量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检、查验。

第二条 法人或签约代理人

1. 双方法人是承担本合同相关责任的主体。其签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资格。本合同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 双方如变更或撤换法人、代理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并将新的法人或代理人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供货

1. 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72小时将征订单发至甲方。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它形式。

2. 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 甲方在接到订单24小时内全面履行订单程序,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订单,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

4. 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加盖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可有效。

5. 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 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 , 乙方有权拒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甲方有权举报乙方不按双方约定,经营合同外的乙方商品。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 甲方接收订单列明的商品,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2. 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即移交给乙方,商品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也自交验时起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必须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货到后24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产地、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必须出具收货待验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 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第五条 商品促销和退换货

1. 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 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乙方不得强制甲方参加促销活动。

3. 双方必须就促销目的、方式、时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办法、返利标准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印制促销海报、提供媒体宣传、促销场地、堆头、专柜广告宣传等要求。

4. 对(1)商品质量问题;(2)甲方提供伪造过期证件;(3)残次商品;(4)临期(半个月为限)。乙方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必须及时办理。

经双方协商,(5)对滞销问题;(6)时令性商品、促销商品;(7)接近保质期;(8)换季产品;(9)其他正当理由。不得无条件退货, 乙方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应该积极配合,过期商品不得退货。

5. 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第六条 对帐与货款结算

1. 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 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_____日

2. 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 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日。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 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 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 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 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殖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5.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有欺诈嫌疑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严重者向合同仲裁机构或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6. 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7. 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8. 本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不得收取续签费用。

第七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八条 反商业贿络

1. 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2. 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 如乙 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有义务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同时双方均实行商品交易岗位轮换制。 对无视商业道德的双方违规违纪人员追究其责任。

4. 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一切不合理费用不得向供货商收取,合同未约定,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 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 因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3. 因其他原因一方需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待双方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合同自行解除。

4.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履行地指甲方、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5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应条款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年。

2.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

1.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 本合同的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5.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篇9:企业供销合同协议书

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农副产品)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合同法》第五章所列之一情况,要求变更或

转让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转让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其它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银行、乡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__(公章)

代表人:__(职务: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供方:__乡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职务: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篇10:沈阳市商品供销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_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供销范围

乙方为甲方销售其自产的______________产品或代理、经销的______________商品(后附产品明细)。

第二条 商品质量

1.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约定的特定标准履行。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市级以上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注册商标证明、QS检验标志,进口商品需提供相关证明,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对经营烟酒、黄金饰品、音像制品、现代通讯器材、医药类等需办理专业经营许可证,同时乙方也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和企业成立时的验资报告书。

3.对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商品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检验产品的要求负担。

4.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包装应符合标识要求,要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注册商标:成分含量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对于经营药品、食品、化妆品、饮料等还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保鲜期、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5.甲乙双方要贯彻信誉至上、顾客第一的原则,乙方对所出售的商品要包修、包换、包退,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如因商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和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分清甲乙方的责任,按甲乙方责任的比重由双方共同负担损失。

第三条 商品价格及变动

1.甲方提供的商品供货价格应公平合理并经双方议定,供货价格应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甲方缴纳的税金以及乙方要求的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甲乙双方合同上约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约定的进货价格应保持稳定,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不得变动价格,如果需要变动,双方需提前一个星期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才可调整。

3.甲方产品供货价格以后附甲方产品《价格表》为准。

第四条 商品交付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催单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商品交付违约责任的凭证。

2.甲方送货或委托第三方承运时应随货附带送货单,并列清乙方的编码、商品名称、包装规格、单品数量,送货价格,乙方要在甲方的送货票据上签字,作为乙方收到甲方货物依据,同时也作为甲方与乙方结算货款凭证之一。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_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甲方提供的保质期在_______外的商品乙方不能拒绝收货。

4.甲方应按订单列明的商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商品运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整齐的堆  置于乙方验收货物人员指定的栈板上。甲方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坏,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篇11:商品供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_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供销范围

乙方为甲方销售其自产的______________产品或代理、经销的______________商品(后附产品明细)。

第二条 商品质量

1.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约定的特定标准履行。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市级以上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注册商标证明、QS检验标志,进口商品需提供相关证明,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对经营烟酒、黄金饰品、音像制品、现代通讯器材、医药类等需办理专业经营许可证,同时乙方也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和企业成立时的验资报告书。

3.对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商品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检验产品的要求负担。

4.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包装应符合标识要求,要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注册商标:成分含量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对于经营药品、食品、化妆品、饮料等还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保鲜期、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5.甲乙双方要贯彻信誉至上、顾客第一的原则,乙方对所出售的商品要包修、包换、包退,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如因商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和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分清甲乙方的责任,按甲乙方责任的比重由双方共同负担损失。

第三条 商品价格及变动

1.甲方提供的商品供货价格应公平合理并经双方议定,供货价格应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甲方缴纳的税金以及乙方要求的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甲乙双方合同上约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约定的进货价格应保持稳定,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不得变动价格,如果需要变动,双方需提前一个星期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才可调整。

3.甲方产品供货价格以后附甲方产品《价格表》为准。

第四条 商品交付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催单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商品交付违约责任的凭证。

2.甲方送货或委托第三方承运时应随货附带送货单,并列清乙方的编码、商品名称、包装规格、单品数量,送货价格,乙方要在甲方的送货票据上签字,作为乙方收到甲方货物依据,同时也作为甲方与乙方结算货款凭证之一。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_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甲方提供的保质期在_______外的商品乙方不能拒绝收货。

4.甲方应按订单列明的商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商品运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整齐的堆 置于乙方验收货物人员指定的栈板上。甲方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坏,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5.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甲方延迟交货,若为正常商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_______‰/日收取违约金,若为促销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的_______ ‰/日收取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应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6.乙方的收货部门人员验收商品时应对所验收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仔细的清点,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订单要求的,可拒绝验收。如乙方在到货后的_______小时内无法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订单不可分批出货,如需分批出货,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并重新开立订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7.甲方交付商品时应在乙方的订单上填写交付数量。如果实际交付的数量大于填写的交付数量,超出的部分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实行验货抽样点收制度,甲方实际交付的数量小于填写的数量,甲方应在两日内补交缺少的数量,否则乙方可在付货款中扣除少交数量的部分货款。

8.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订单按时,按量,按质送货至指定地点,如_______次未按要求送货,经乙方和甲方协商后,乙方可另选物流商代为送货,如甲方不予接受,乙方可保留终止合约,停止往来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 商品退换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及换货要求,双方约定不能退货或换货的商品除外。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核实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退货及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退货换货违约贡任的凭据。

2.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退货单时,应于收到通知_______日内领回该退货商品,若逾期未领,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有权自行处理该批商品,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换货单时, 应即时至乙方办理换货手续, 若于收到通知 日内未处理者,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办理退货,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换货时应保证商品的质量,商品的原貌特征与验收货物相同时甲方才可以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换货。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篇12: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遵照《经济合同法》和有关合同管理条例及商品质量管理规定,签订以下供销合同:

一、商品品种价格:甲方同意销售乙方所提供的 系列商品。具体品种、价格以乙方提供的商品报价表经甲方核准,并填写《商品入场许可书》为准。数量以甲方每次的《订货单》为准,同时乙方必须如实填写甲方提供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表中所要求的资料。(《订货单》、《商品入场许可书》、《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贿赂行为: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乙方的商品能以最低价格、最短的周期销售给顾客,故严禁乙方直接或间接、人为地增加商品的成本,如给甲方业务员回扣、礼品及其它方式的赠予等、乙方的商品供应价格不公平地高于其它商场等,一经查出甲方以乙方采取:

1、暂停或终断一切业务关系;

2、暂拒付所有未结算之货款;

3、赔偿/次以上的损失补偿,并对已供之商品作价格补差

三、结算方式:(请在以下内打√或×确认)

1、货到天结付货款;

2、月结天结付货款

3、实销实结:当月实际销售金额,于天结付货款。17%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税务资料详见《供应商结算卡》)

五、质量保证:乙方要确保所有的商品(包括进口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规范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关商品检验检疫合格资料。因质量问题对甲方或顾客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以及对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济赔偿;若乙方向甲方供应假冒伪劣商品或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侵权的商品时,甲方有权没收其所有商品;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直接的、和关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包括对顾客造成伤害、损失的赔偿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款、诉讼等经济损失),以上过失同时并处以5000元/次的损失补偿。

六、低价保证:乙方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应是市场的最低价。同时有义务如实地向甲方提供其商品的市场销售信息,包括该商品在主要商场或超市的零售价及销售情况。如甲方市调发现市场零售价格低于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时,甲方应先知会乙方,并可直接将供货价调低,对已送及库存商品价格进行补差,并对乙方处以5000元/次的损失补偿。

七、品种价格变动:乙方的商品如有价格变动,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重新填写《商品入场许可书》:如有新增品种须向甲方提供样品并填写《商品入场许可书》由甲方业务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场销售。

八、商品退货: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如出现滞销、过期或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须退货时,甲方按须退商品打退货单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将须退商品退回,否则按须退商品金额收取每天5%的仓储费。

九、促销活动:如乙方要进行商品促销、广告活动,必须与甲方另行协商签订《促销合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遵守并执行《促销合约》的全部条款。

十、销售返利:双方应长期共同搞好商品营销活动。由甲方负责组织商品营销推广、乙方每月给予甲方价格优惠支持,优惠额为销售金额的 %每月在货款结算时扣取。

十一、 交货期限:甲方《订货单》发出三天内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仓库质检人员验收,逾期送货每天扣款20元。《订货单》发出30天内示能送货时,即视为乙方主动终止合同。

十二、是专柜 非专柜。如双方进行专柜合作时,必须另行协商签订《专柜合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遵守并执行《专柜合约》的全部条款。

十四、结算人员:为保证货款结算的安全准确,乙方不得让他人代开结算票据,票据和收款单位必须与签订合同时的名称相符。同时乙方同意甲方为乙方制《作供应商结算卡》作为乙方结算人员的身份依据,并在货款结算时出示,否则甲方可拒付货款。

十五、合同终止:如因商品销售不理想,甲方可以主动终止合同并通知乙方,且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投资费用及损失;或乙方因故终止合同时,应由乙方出具体证明,办妥有关终止合同手续。单方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自办妥合同终止手续起缓延三个月清结货款和合作保证金。

十六、业务变更:在合作经营进程中,乙方如有涉及各项变动、变更时应按甲方的要求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办理手续,并交手续费200元,如属业务转让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办理手续,并交3000无业务转让手续费,方可转让。如私自转让处以5000元以上的违约补偿,并全部重新签订合同、办理入场手续。

十七、促销费用:双方约定由乙方支付以下商品销售费用,任何情况下以下费用均不能退回。

1、 新品促销推广费用:

2、 临时促销推广费用:

3、 新年度合作赞助费用:

十八:其它事项:

十九: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二十、本合同一式参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乙双方盖章、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后生效。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商定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附件有: 内打√或×确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 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 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 1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 1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 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 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 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 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 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平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 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