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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宽带合同(通用五篇)

发布于2024-07-11 11:21,全文约 7529 字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篇1: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_合同范本

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 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篇2: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_合同范本

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       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广告制作合同 ·小区广告合同 ·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广告刊登合同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篇3:电信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答谢广大电信客户(以下简称乙方)一贯以来对_________电信的信赖和支持,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开展本地通话优惠套餐活动。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对本地通话优惠套餐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开展本地通话套餐活动,优惠内容如下:

住宅固定电话与小灵通实行捆绑本地通话费优惠。住宅固定电话每月送_________元本地通话费,本地通话最低消费为_________元,超过了_________元实打实计(含月租和来电显示功能费)。小灵通每月送______元本地通话费,本地通话最低消费为____元,超过了____元实打实计(含月租和来电显示功能费)。购首台小灵通_________元/台,次台购机_________元/台。

注:以上住宅电话和小灵通本地网电话话费:含住宅电话和小灵通的月租费、来电显示功能、拨打本地的中国固定电话和小灵通、本地移动电话的通话费;不含IP按入费、住宅电话小灵通上网通信费、95/96特殊号码,声讯台信息费、各类代_____、小灵通短信费、长途话费、拨打铁通、网通公司等其它固网运营商客户的通话费等项目。

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申请参加本活动,住宅电话号码为_________、小灵通电话号码_________,以上住宅电话和小灵通套餐基本通话费共_________元(大写),以上所有电信业务的扣费银行名称:_________,户主_________,银行帐号为_________。

三、本地通话优惠套餐时间:自用户申请套餐当月至____年___月____日,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优惠时间结束后按当时的国家资费标准执行。

四、乙方每月基本通话费(含月租费、已开通的来电显示功能费)低于套餐基本通话费,按套餐基本通话费收取。

五、乙方参加本协议套餐的固定电话必须为家庭住宅电话,并承诺不改变电话使用性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优惠并向乙方追收优惠差额。

七、乙方须向甲方保证,为签定本协议而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不属实或存在法律障碍,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本协议解除而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由经办人办理视同机主委托办理,并且经办人声明:如果乙方不承认此委托,经办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遇国家有关电信服务的法律、法规、政策而变更而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时,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十、本协议期满前_____个月,如甲、乙方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_____年,如延续期内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在缴清相关费用后,本协议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单独通知乙方。

十二、本优惠活动只针对_________实施。

十三、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解释权归_________所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业务受理点:___________   住宅电话机主(签字):_____

业务受理员(签字):___   住宅电话机主身份证号码: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4:委托制作移动端网上展厅协议

甲方(委托方):住所:身份证号:电子邮箱:

乙方(受托方):住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移动端网上展厅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本合同以电子邮件传递形式签署,甲方阅读合同后有意签署协议的,甲方签字并按手印或盖章后回传合同照片或扫描件至乙方指定电子邮箱,乙方回复确认签署的,合同即签署生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手机移动端网上车辆销售展厅,展厅平台载体为乙方。

展厅名称:_______________,平台账号:______________,展厅地址:_______________。

1.2乙方服务项目:网上展厅(含车辆管理、客户询价留言、分销推广、优惠券管理、展厅访问统计),具体详见附件一《______________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1.3委托基本流程:甲方线上申请(即填写信息、上传资料)、乙方审核、审核通过签署合同、甲方支付服务费、乙方为甲方账号开通相应权限。

第二条成果交付

2.1交付时间:甲方付款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2.2交付方式:乙方完成设计、制作,交付方式为乙方为甲方_端账号开通展厅权限,上述行为的完成视为交付完成,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

第三条服务费用

3.1鉴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大写:。

3.2上述服务费为年的服务费,服务期间自网上展厅开通之日起算(包含周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3.3上述服务费仅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服务项目,若甲方提出超出上述服务之外的需求的,需另行付费,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

4.2付款方式为以下第种。

4.2.1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服务费,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为:户名:,户号:,开户行:。

4.2.2甲方以资金支付服务费,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在甲方中直接扣取服务费。

4.3上述账号为乙方唯一指定收款账号,乙方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收服务费,为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甲方应当仔细核对服务费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载明方式支付款项。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付费后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成果。

5.1.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使用中出现程序错误等使用异常情形的,有权通知并要求乙方予以处理解决。

乙方客服热线为:。

5.1.3甲方作为展厅的运营者及商品(即车辆)的销售方,甲方保证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销售的商品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1.4甲方使用分销功能的,应自行设置并支付分销佣金。

展厅商品信息,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因转发内容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1.5

甲方因分销及客户询价留言而获取到第三方个人信息(包括不限于姓名、联系电话等)的,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非法使用、发布第三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因此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1.6

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典》、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确保其发布或使用的资料及信息不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违反上述守法、诚信承诺,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1.7

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则,因违反网络及微信、微博等第三方平台规则或因第三方平台规则限制导致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辅助解决,但不承诺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1.8乙方有权利单方面根据运营情况调整产品功能满足用户需求。

5.2乙方权利义务5.2.1乙方拥有平台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5.2.2服务期内,乙方应确保程序的运行稳定,及时回应甲方通知的程序错误等问题,并具体采取相应的措施。

5.2.3基于甲方的委托,乙方仅承诺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成果的交付,乙方不就服务使用的宣传效果、甲方展厅商品的销售量等做任何承诺及保证。

5.2.4

乙方有权就甲方的展厅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发现甲方有欺诈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消息、违反承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就此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披露。

5.2.5甲方平台账号因存在恶意套现等行为被乙方强制停止账号使用的,本合同服务一并暂停或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2.6乙方交付完成后,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甲方已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乙方的售后服务为本合同完成后的附随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本服务中所包含的全部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网站设计、文字和图表、软件、照片、录像、音乐、声音及其前述组合,软件编译、相关源代码和软件

(包括小应用程序和脚本)的知识产权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甲方不得为商业目的复制、更改、拷贝、发送或使用前述任何材料或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一并承担守约方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住宿费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告知对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送达地址未变更,一方按此地址发出文书的第三日视为送达日期。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

附件一:《_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附件二:《_拼单奖励政策》

篇5:电信服务合同书

电信服务合同

电信服务合同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        策,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______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        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