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领导来单位调研接待方案2篇
发布于2024-07-12 16:55,全文约 3698 字
篇1:公司度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安排意见_企划文案_网
公司度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经总公司研究决定,现将2011年度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原则和目的
这次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述职、民主测评以及谈话等形式综合进行。对基层干部实行年度考核是加强干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严格考核,确定等次,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基层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所属股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副股级以上任实职的党政干部。
三、考核的内容和程序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建设。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讲正气;理论学习;政策水平;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团结协作;服务意识等方面。
2、领导能力。包括:统揽全局;决策筹划;组织协调;开拓创新;调研分析能力;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选人用人等方面。
3、工作实绩。包括:局里的决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单位和行业的安全稳定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人大、政协提案及信访件办理情况;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情况;上缴公益活动经费情况等方面。
4、廉政建设。包括:遵纪守法;重大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政(企)务公开情况;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等方面。
(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1、德。包括:政治水平;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组织观念;团结同志;廉政自律等。
2、能。包括:开拓创新;处理问题;适应能力;思维表达等。
3、勤。包括:恪尽职守;勤于思考;深入实际;勇挑重担;勤办实事等。
4、绩。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完成情况;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实效;职工和群众的满意程度;获得市级以上的各种荣誉称号等。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2011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XX字左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于12月5日前上交总公司办公室。
2、个人述职。根据总公司考核工作领导组统一时间安排,被考核单位在其本单位范围内召开考核会议,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有关单位行政一把手,除要进行个人述职述廉,还要代表本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述廉。
3、民主测评。述职结束后,考核组当场进行民主测评,并宣布测评结果。
4、个别谈话。谈话对象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职工代表等。
5、情况反馈。考核完毕后,考核组向各单位主要领导反馈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加强班子建设的具体建议。
6、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单位要结合考核组反馈的内容,认真检查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来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重点要围绕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后,各单位要向总公司写出书面专题报告。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考核时间安排:此次考核工作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12月15日结束。
2、参加民主测评会议的人员范围:自来水公司、公汽公司为班组长以上干部、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参会人员名单须于12月5日前报总公司办公室);其它单位为全体干部职工。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90%以上。
3、考核等次: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90分以上)、满意(70─90分)、基本满意(50—70分)、很差(50分以下);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90分)、基本称职(50—70分)、很差(5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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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单位领导班子行政副职岗位聘用工作方案_工作方案_网
单位领导班子行政副职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卫生局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行政副职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强化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卫生干部队伍。在卫生系统内部建立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县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行政副职岗位实行公开竞聘上岗。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全面完成卫生改革发展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公开竞聘上岗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科学设岗,按岗聘任,事职相符,人事相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双向选择,注重政绩,优化组合的原则二、竞聘岗位:(共16个) 1、县人民医院副院长3人。2、县中医院副院长3人。3、疾病控制中心副职职数6人。其中,疾病控制中心业务副主任3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1人,地方病防治所业务副所长1人,结核病防治所业务副所长1人。4、妇幼保健站副站长2人。5、卫校副校长2人。 凡今后局直单位班子副职岗位出现空缺或设置新的领导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扩大到全员竞聘上岗。三、聘任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 3、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6、新参加副职领导岗位竞聘的人员,要具有大专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聘用范围1、各单位所有在职职工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申请竞聘本单位行政副职岗位。2、原在职的领导干部,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主动提出申请不参与竞聘的,保留原待遇到正式退休为止。五、竞聘程序 1、确定方案。根据行政副职领导岗位的现状和本方案要求,由局领导小组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细则。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聘职位、竞聘范围、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由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2、公布岗位,宣传动员。在聘用范围内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应聘条件。并学习有关文件,动员具备条件的职工踊跃参加竞聘。 3、个人报名,填写申报表。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4、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局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予以公布。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并允许根据情况改报其他职位。 5、民主测评。由本单位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对申报本部门领导职位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测评结果通知本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考察对象首先在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上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测评和演讲工作在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局领导、本单位领导、专家、职工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为了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透明,全局职工都可以到演讲现场旁听,由评审委员会对演讲答辩进行打分。6、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测评、本人演讲的结果,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核对象,由局党委组织人员统一进行考核。7、筛选确定。根据考核结果,局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8、聘任备案。竞聘上岗人员,由卫生局长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9、对于积极参与改革,主动申报职位竞聘,经过考核程序表现优秀但因职位少原因而未被聘任者,根据工作需要,由本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岗位。10、单位副职领导竞聘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制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方案报局党委审核批准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六、聘期、解聘和调整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新提拔的副职领导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聘期内享受有关待遇,聘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可续聘。2、受聘的副职领导干部要由局党委对其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工作需要或明显不适应工作岗位需调整的,应按上述程序进行公开竞聘。七、时间安排2005年1月10日-2月末。八、组织领导推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职位竞聘上岗,是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卫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九、有关要求1、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公开竞聘副职领导干部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际步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与。2、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禁借公开竞聘工作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