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咨询设计合同最新3篇 经营合同怎么写(通用3篇)
发布于2024-07-14 01:51,全文约 8935 字
篇1:标牌设计咨询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 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标牌设计咨询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填写完整的单位信息,有助于与对方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督促函件或顾问人员公函,在诉讼时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给法院,减少诉讼程序风险及案件处理效率。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暂定名称)规划设计顾问咨询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该项目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的顾问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密切配合,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一、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约________亩;
二、服务边界: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给予专业顾问咨询的支持,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本项目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全程顾问咨询: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定位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项目规划设计的总体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功能分布及空间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户型配比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项目规划设计的配套设施规划的合理、完整性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建筑风格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项目规划设计的住宅及商业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园林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⑼对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⑽对项目规划设计的目前及未来市场风险规避、后续项目发展提出专业意见;
2、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全程顾问咨询服务:
风险告知:约定完整全面的服务范围,有助于明确提供服务一方的义务,能有效促使服务提供方履行义务,减少纠纷。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建筑形式、建筑单体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组合、使用材质等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户型配比及户型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商业规划细化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环境景观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安防消防布置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交通消防分布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3、项目成本控制:
根据本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的内容,从该项目区域发展和项目营销策略角度,结合品质要求,提出对项目成本控制的专业意见。
4、项目形象和企业品牌建设:
通过该项目规划的后续发展及甲方企业发展对土地的规划需求,编制并提交:
⑴项目形象品牌建设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⑵甲方以此项目为契机的企业品牌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5、其它方面:
⑴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针对性考察学习;
⑵参加关于项目的有关会议及讨论;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类报告及建议书。
备注:以上服务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应根据该项目开发节奏、强度,视阶段性不同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支撑项目的顺利推进。
6、顾问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⑴乙方应对顾问咨询工作持有专业服务态度,对各提案或方案提出专业可行参考意见,发挥为甲方项目稳定良性运作的参谋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专业建议需附带以下内容以供甲方对乙方提出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①该建议相关的规划知识及政策法规支持;
②该建议在规划报批通过的经验或技巧;
③该建议在市场或同行业可借鉴的先进范例、经验或新信息支持。
⑶乙方需准时参加甲方通知的各类会议;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间规定准时提交各类书面报告及建议书。
四、服务目标:
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该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
五、服务费用:
1、在本合同范围内,本项目全程顾问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___元),该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的各种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乙方应纳各项税费。
2、双方约定,如因以下情况出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由甲方指定的,非广西本省范围内的专项考察的出差费用。
2)乙方在顾问咨询作业过程中,应甲方要求派出人员赴非本项目所在城市与外协机构沟通的出差费用。
六、付款方式:
1、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用以分阶段方式支付,具体分期如下:
⑴在双方签定合同后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元)。
⑵甲方本项目完成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第二笔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⑶甲方本项目完成每期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十五天内,甲方每期支付乙方该期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元)/每期。
⑷其余款项在甲方完成该项目全部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半年内逐步支付完成。
3、上述各阶段付款均以转帐或现金形式支付。
银行资料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终止:
1、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甲方责任非正常终止,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2、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乙方责任非正常终止,乙方根据项目的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3、如经甲方评估乙方的工作确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况未能推动本项目进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余款。
八、保密条款: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风险告知: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等;经营信息: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项目咨询事务中会容易涉及到商业秘密。
故建议签订一份保密协议。
九、违约及法律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
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_______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2、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会计、金融、法律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房地产项目顾问经验做出的。
但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
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风险告知:违约责任条款在于督促双方及时的履行义务,可以根据合同的目的加以更加详细的约定,但是一定要约定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要能督促各方认真的履行合同。
十、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一致的,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争议管辖权条款的约定用于避免对方精心设计的司法陷阱,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
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选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
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或争议均应根据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书如需增订或删除,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并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
3、其它未尽事宜另以补充协议(合同条件)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土地规划设计咨询合同书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完成《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项目材料编制委托内容编制 ,提交相关报告、报表及图件。
第三条 技术成果要求及提供时间乙方负责完成 ,以及提交相关报告、报表一式两份给甲方,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本一份,完成时间为现场勘察、提交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递交评审资料。
第四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4.1编制费用: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本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费(含评审等费用,开具发票)为人民币 。
4.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分两期支付合同款。第一期: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编制费用的50%,计人民币 ;第二期:方案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提交所在地自然资源局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款,即合同价50%,计人民币(大写) 。
4.3付款方法: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职责
5.1甲方职责
5.1.1乙方在开展外业勘察设计工作时,甲方配合协调乙方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关系。
5.1.2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编制工作所需的勘测定界、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或地类图作底图的施工平面布置图、项目基础资料。
5.1.3负责按4.2款支付给乙方编制费用。
5.1.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成果资料,产权属甲方,但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5.2乙方职责
5.2.1要根据项目申报时间要求,遵照国家和广西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向甲方提交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合格的成果和相关批复文件。
5.2.2维护和尊重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成果,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勘察设计成果不随意更改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5.2.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及设计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和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2.4乙方仅承担与复垦相关的技术服务及编制工作,其他非复垦相关的申报事宜不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延期导致本合同项目报告编制工作不能如期开展时,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成果文件时间顺延,或重新确定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
6.2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的重大返工或重做,应另行协调,增加《复垦方案》编制费。
6.3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完整报告书,报告书深度未达到评审要求,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返工完毕并达到评审要求外,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编制费用由乙方负责。
6.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及时协商处理。
6.5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编制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编制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全部支付。
6.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7经双方协商,本合同自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双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 话: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