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文件范本精选9篇
发布于2024-07-15 00:29,全文约 13783 字
篇1: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_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篇2:劳动局劳动合同规定_合同范本
劳动局劳动合同规定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是应届毕业生整理的关于劳动局劳动合同规定,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月(小时)。( 年度)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__________。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六)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二十三)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篇3:技术合同相关合同法规定_合同范本
技术合同相关合同法规定
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技术合同在
技术合同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三百二十三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三百二十四条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第三百二十五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
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
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第三百二十七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第三百二十八条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九条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一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二条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三条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研究开发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第三百三十六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七条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百三十八条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百三十九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第三百四十一条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百四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三百四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百四十七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八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九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第三百五十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五十一条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或者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条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三百五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第三百六十一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三百六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三条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篇4:钢铁产品供货合同规定_合同范本
钢铁产品供货合同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合同双方按约履行合同,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文件适用的范围为公司与顾客签订的钢铁产品供货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 内部分工
2.1营销或负责变更经办人员负责变更单内容评审。
2.2业务部负责合同变更的操作和管理,以及相关单证的归档工作。
2.3财务部负责财务评审。
2.4股份公司、业务部或营销部门人员负责运输评审。
3 变更程序
3.1合同变更的责任
3.1.1所有与顾客签订的合同,公司为唯一的合同变更责任单位。
3.1.2 公司负责合同变更、合同逾期交货赔款、合同变更规定的解释工作。
3.2合同变更的内容
3.2.1合同标的的变更:品种、规格、钢种、件重、合同量、技术要求等变更。
3.2.2合同运输的变更:收货单位、运输方式、到站(港)的变更。
3.2.3合同履约时间的变更:供货时间变更。
3.2.4合同解除的变更。
3.2.5合同逾期交货赔款。
3.3 顾客原因的期货合同变更
3.3.1合同标的的变更
??期货合同标的的变更以合同交货期首日为第一天向前推
不收取变更费收取0.5%变更费收取1.5%变更费
冷轧60天以上(含60天)小于60天、大于45天小于、等于45天
热轧50天以上(含50天)小于50天、大于35天小于、等于35天
线材50天以上(含50天)小于50天、大于35天小于、等于35天
钢坯20天以上(含20天)小于20天、大于15天小于、等于15天
螺纹钢25天以上(含25天)小于25天、大于15天小于、等于15天
中厚板50天以上(含50天)小于50天、大于35天小于、等于35天
不锈钢60天以上(含60天)小于60天、大于45天小于、等于45天
3.3.2 合同运输的变更
? 需变更运输条款的未出货时收取30元/吨变更费,出货后收取40元/吨变更费。
3.3.3 合同履行时间的变更
? 视同合同标的变更的特殊情况收取合同变更量总金额1.5%以下变更费。
3.3.4 合同解除的变更
??期货合同的解除经双方同意后收取合同解除量总金额的5%的变更费。
3.4公司原因的期货合同变更
3.4.1 合同标的的变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标的交货,经与需方协商同意后,以所协商的标的交货,不计变更费。
3.4.2 合同履行时间的变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履行时间交货,经与顾客协商同意后,以所协商的时间交货时,不计变更费,补偿顾客由于交货时间改变而产生的预付款利息。
3.4.3 合同解除的变更
?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交货,经与顾客协商同意后,原合同解除不计变更费。
3.4.4合同逾期交货赔偿
??公司根据逾期时间(以供方运输部门成品出厂码单为准)支付补偿金见下表(仅限期货)。 元/吨???????????????????
10天以下(含)10天-1个月1个月以上-2个月2个月以上
钢坯1050100150
热轧、线材1570140250
冷轧2080160290
3.5现货合同变更
3.5.1公司原因的合同变更,经与顾客协商同意后合同的解除不计变更费。违约补偿金经双方协商确定。
3.5.2顾客原因的合同变更视变更内容情况收取合同变更量货款总金额3%以下的变更费。
3.6.附则
3.6.1 一份合同同时变更两项以上的内容,变更费按高项计算,不累计收费。
3.6.2 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外部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供方因顾客拖欠货款而不履行合同或推迟履行合同的,不适用于本规定。
3.6.3 期货合同变更时,顾客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有关手续,顾客要求变更的电报、传真件作为变更依据保存,变更申请单需由相关人员按评审过程,对变更内容进行重新评审,并记录在合同变更申请单上。顾客按变更草约付款清单(qaga0-02a)所需费用付费。
3.6.4 现货合同变更时,业务部根据单据评审确认后,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无需与顾客签订变更合同,并不需相关部门评审确认。
3.6.5本规定未及部分及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
篇5:超市采购员岗位职责_合同范本
超市采购员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采购业务水平。
2. 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采购供应计划指标,积极开拓货源市场,货(价)比三家,选择物美价平的物资材料,完成下达的降低采购购成本的责任指标。
3. 负责与客户签订采购购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讨所欠、退货或索赔款项。
4. 严把采购质量关,选择样品供领导审核定样,对购进物料均须附有质保书或当场(委托)检验。协助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负责办理物料验收、运输入库、清点交接等手续。
6. 收集一线商品供货信息,对公司采购策略、产品原料结构调整改进,对新产品开发提出参考意见。
7. 填写有关采购表格,提交采购分析和总结报告。
8. 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索取回扣,馈赠钱物上缴公司,遵守国家法律,不构成经济犯罪。
9. 完成采购部经理(番禺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材料超市采购员岗位职责
一、 在业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向经理负责;
二、 建立完整的进货渠道,根据材料超市的具体情况和公司质量要求的条件,对每种材料建立1—2个供货点,以求供货平衡;
三、 建立材料供货合同台帐,严格履行合同,遵守合同法,明确供货时间、地点、价格、数量、质量要求、赔偿和发生纠纷处理方法;
四、 建立清购材料台帐,根据项目工程部提供的材料清单,分明类别,逐项登记;
五、 及时收集市场材料价格信息以及新材料和环保材料信息,反馈给信息员,并随时与供应商协商调整材料供应价格;
六、 各种材料采购前必须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真正做到价廉物美;
七、 建立进货台帐,对每天进库物资必须在验收合格后进行记帐,注明进货厂商家、地址、价格、数量等;
八、 对大重物资的采购,需要变更原定点单位,或价格有大的浮动情况下,必须向主管经理请示汇报;
九、 进库前材料验收发现质量问题,采购员应在当天负责处理,最迟不得超过三天。由于退货发生的费用,由采购员负责向供货厂商索赔;
十、 各种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采购员必须跟供货厂商交涉,协商赔偿事宜;
十一、 进货单在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在当天报销,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十二、 完成经理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篇6:技术总监岗位职责_合同范本
技术总监岗位职责
1 负责起草公司技术发展规划,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并依照审批决议实施;
2 领导公司技术人员完成公司签约的工程项目和咨询项目及申报项目的技术部份;
3 负责规划并形成公司行业解决方案;
4 参与公司重大业务问题的决策;
5 协助编写投标方案和咨询服务,并协助专业销售部门完成销售工作;
6 负责项目启动、项目计划、项目客户验收及项目内部总结验收评审等相关工作;
7 负责协调解决项目中项目组与部门间的问题;
8 负责参与重要项目的售前支持;
9 负责与潜在客户/合作伙伴的方案讨论与技术交流;
10 负责制定部门管理规范报批并执行以及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
11 负责对下属人员招聘做出决策,并参与重要岗位员工招聘工作;
12 负责对下属部门经理(番禺经理)及相关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进行考核;
13 参与公司文化建设工作;
14 定期向总经理(番禺总经理)汇报工作,定期听取下属员工的工作汇报;
15 参与公司总经理会议或其他重大会议;
16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制订并组织实施技术系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 组织制订并实施技术系统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3) 技术、产品开发与创新。
(4) 组织建立并实施质量体系。
(5) 公司标准化、计量管理工作。
(6) 组织不合格品的审理工作。
(7) 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质量分析工作,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
(8) 重要技术工艺设备、计量器具的申购。
(9) 技术系统文件等资料的整理保管及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10) 公司保密工作。
篇7:美容技术总监职责_合同范本
美容技术总监职责
一、技术指导类
1、 向区域经理负责,对所在区域发型师、技师的技术进行全面指导。
2、 经常性巡查所在区域内的分店发型师的技术,每个店至少1次/月,并向区域经理汇报每次巡查情况,提交每次巡查的结果报告。
3、 为发型师解答在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供发型设计方面的咨询服务。
4、 详细了解所在区域发型师的技术水平,并定期作出评定,两个月/次/人。
5、 协助分店店长共同提高发型师的实际操作能力。
6、 帮助分店对发型技师的工作能力进行指导和训练。
二、培训考核类
1、 每个月底,将下一月的发型师技术提升方案和工作开展计划交区域经理审核。
2、 负责具体执行所在区域发型师的技术提升方案和岗位技术培训工作。
3、 负责区域内每个新入职发型师的技术考核和岗前培训工作。
4、 每月定期向区域经理汇报、总结各项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的进展情况。
5、 按照公司标准要求,定期考核所在区域发型师的技术能力,并上报管理中心和区域经理。
三、信息服务类
1、 每个季度发布最新的流行发型款式及季节性发型,并向发型师讲解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处理技巧。
2、 经常性地向发型师提供新的技术和新的设计理念的培训信息及各类大型赛事信息。
3、 负责对所在区域的发型师进行新产品的功用,适合对象及操作技巧的讲解。
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整体技术平台搭建,技术方案筛选,制定符合本中心发展规划的具体技术发展路线和计划方案;
2.始终站在行业发展趋势前端,推进和提供适合本中心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技术解决方法和手段;
3.组建和维护操作团队,制定各岗位的管理细则及工作流程,负责团队工作的开展及培训;
4.根据工作特点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应急措施,保障中心的各项医疗项目在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基础上展开。
任职资格:
1.具有医疗管理、整形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各类微创美容仪器及产品的使用和理论知识;
2.从事过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微创美容行业或岗位实际管理和操作经验;
3.具备丰富的团队建设、管理经验和良好的沟通技巧,有良好的培训口才;
4.具有海外同类机构同类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篇8:银行结算规定_合同范本
银行结算规定
银行帐户管理基本规定
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执行。
存款人在其帐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
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销帐户,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
存款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存款人的帐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帐户。
开户银行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开立、撤销的帐户进行审查,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建立、 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帐户管理档案,定期与存款人对帐。
开户银行对基本存款帐户的撤销,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的开立或撤销,应于开立或撤销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报。
基本存款帐户的开立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团体;
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九、外地常设机构;
十、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上述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帐户。
符合第三、四、五项规定的存款人,已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的,可以根据其资金性质和管理需要另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不得因开户银行严格执行制度、执行纪律,转移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因前款原因转移基本存款帐户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其核发开户许可证。
结算须知
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办理结算,给单位或个人的收、付款通知和汇兑回单,应加盖该银行的转讫章;银行给单位或个人的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的回单和向付款人发出的承付通知,应加盖该银行的业务公章。
结算凭证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结算凭证上可以记载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除国家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支付结算的效力。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必须在结算凭证上记载汇款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账号的,账号与户名必须一致。
银行办理结算向外发出的结算凭证,必须于当日至迟次日寄发;收到的结算凭证,必须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结算凭证上记载的收款人。
责任编辑:欧阳倩
篇9:借款单填写说明及有关规定_合同范本
借款单填写说明及有关规定
为了规范各公司和个人借款行为,更好地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办事,及时掌握企业货币资金情况,通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借款单进行重新印制,有关借款单的填写和有关规定作如下说明:
一、 填写说明:
1、公司或个人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所列相关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项目要逐一填写完整,不得有空缺。
2、借款单位、借款事由必须具体详细。
3、“借款金额”大小写要填写一致。
4、“还款日期”、“批准还款日期”要填写到日。
二、有关规定:
1、凡因公借支票、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借款单金额。空白支票,必须在 “收款人签字”栏中加注不确定收款单位名称标记。支票存根收款单位名称填写与票据联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原则上当天将支票存根送交财务,特殊情况第二天要向财务部说明原因,支票存根送交财务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日,与支票相关的单据送交财务部时间不得超过借款单所注明的还款日期。
2、出差借款,出差人员返回以后5日内到财务部结算清楚,交回余款,不得拖欠。
3、所借支票和现金,财务部会计人员须在还款日到期前5日,第一次电话通知借款人。(会计人员登记电话通知单,做好电话记录,出纳人员在证明人处签字,做好证明。超过3天仍未还款,财务会计第二次电话通知借款人,两天后仍未还款,会计人员填写执行通知单,交批准领导签字批准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扣款并处以借款人和批准领导每人150元罚款。
4、财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借款流程操作执行,否则处以会计人员200元罚款,财务部长100元罚款,分管副总100元罚款。
5、借款期限最长为30天,到期如不能按时归还欠款,在财务人员第二次通知归还欠款时,重新办理借款单,只限两次(含上次),连续两次不能归还的,由总经理申批处理。
6、本借款单一式三份,财务、借款人、批准领导各一份。
7、新借款单自XX年 月 日起使用,原借款单同时作废。
8、其他相关事宜有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借款单
电话通知单
执行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