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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优秀8篇】

发布于2024-07-15 07:04,全文约 14331 字

篇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省、茂名市和化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幸福____”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镇有关职能部门及安全生产责任人切实履行如下安全生产责任。

一、责任目标

(一)事故控制目标

1、各类事故总量继续保持稳中有降态势,全力防范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2、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性火灾、农业机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等绝对指标不突破市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

3、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1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等相对指标不突破市下达的指控指标。

(二)工作目标

1、各单位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重点行业领域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其他行业领域每年不少于1次;事故隐患揸查治理覆盖率90%以上,一般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整改率90%以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办率达到100%。

2职业病危害检测率80%以上,防护用品使用率8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责任体系方面

1、强化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发展同步

2、合理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抓好落实。在市向下达控制指标后一个月内,与村(居)委之间必须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定期组织对所属村(居)委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作为干部晋升、提拔的条件之一。对考核评定为优秀的班子和责任人要给予奖励。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达到“一票否决”条件的相关单位,当年不得参与相关的评优评先活动,其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提拔任用、晋升奖励工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5、奖本辖区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以及1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四项指标纳入本辖区统计公告范围。

6、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保持必要工作经费,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支持、指导主要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一步建立完善委托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协管员制度,完善监管网络,推动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在村道复杂的行政村村委会设立交通安全服务站点,聘请交通安全协管员,并将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切实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建设;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技术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业的发展,合理布局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或化工园区,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和设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生产能力。

(二)预防体系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实行更高的安全标准和要求、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和行业安全准入、更加有力的政府安全监管、更加完善高效的技术保障和应急救援体系、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积极探索对企业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准入的落实。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强化控制指标约束,对连续两个季度同类型控制指标超时间进度或一季度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亲自或委托按错生产直接责任人向市安委会(办)说明情况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3、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办)的部署并结合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照《广东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置和整治,每年由政府统一整治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不得少于两次。

4、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

5、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执法监察、专项 日常检查等方式,进一步督促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机械、油(气)长输管道、“‘三小”场所、高层建筑、铁路道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造册登记,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对列入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监管范围的重点车辆,强制安装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较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努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6、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并充分发挥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的作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保障体系方面

1、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办)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新成效。特别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加大对企业安全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2、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重点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安全监管网络和装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以及支持体系建设,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以及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确保“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的正常运作。

3、根据地区和行业的特点,逐步完善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按错费用制度,落实企业按错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所招用的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用,切实加强工伤预防工作。

4、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在调整和优化产业机构过程中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定,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把好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入关。

5、认真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实施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提升预测预警水平。加强“一案三制”建设,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和信息化建设,制订重特大事故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并督促指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和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

6、积极实施“科技兴安”、“人才强安”战略,加快推进我镇安全生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加强科技研发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先进安全技术、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企业的应用,加大《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落实力度,加快安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四)事故查处方面

1、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事故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按照程序和权限做好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2、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每年要组织对事故责任人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批复事故督促处理报告并结案后,要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备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3、对辖区内发生的事故处理情况建立档案,并指定有关部门永久保管。

4、敦促各级党员干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从严惩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创新方面

镇政府鼓励和支持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大胆探索适合我镇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思路和新举措,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六)20____年重点工作方面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落实好20____年的重点工作。要继续把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打击道路交通领域“三超一疲劳”等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考核与奖惩

镇安委会将根据《____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和《____镇村两委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提请镇委、镇政府根据考核结果予以表彰奖励或惩处问责。

____镇人民政府 村(居)委会、企业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 自治区的相关法规条例,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协助乙方对其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乙方员工熟知 广场的有关消防制度和规定,掌握基本的灭火常识和逃生方式。

2、甲方的秩序维护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的承租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于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乙方仍不按规定时限内整改的,甲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租人或公司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有义务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备设施,严禁不按消防规范进行操作。

4、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培训等其他相关活动。

5、乙方对承租场所内进行装修时,应及时申报甲方进行消防业务监督指导;如需动用电焊等带有明火的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6、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不服从甲方消防管理的,并造成甲方被消防部门处罚的,甲方将根据情节及有关法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7、在甲方已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下,乙方发生消防事故或被消防管理部门处罚,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声誉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选定或指定1名消防安全联络员,并提供该消防安全联络员24小时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家庭电话)。更换消防安全联络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备案。

9、乙方应按照消防局要求单元内自行配备灭火器,配备标准50平方米/具。

三、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当地消防监管部门各持壹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篇3:公司出游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安全运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职工,其责现任内容如下:

一、必须做到安全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努力学习业务、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

二、安全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识别、控制与本岗位工作有关危险源的能力,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对于国家规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的,应事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服从公司管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互相关心、帮助和监督,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在岗位职责要求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重大险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3、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4、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二、目标:

1、确保所在岗位工作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零事故。

2、根据计划,自觉参加学习培训率达95%以上。

3、协助其他部门或职工完成任务率达95%以上。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因个人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本职岗位在安全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部门负责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4: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物业管理(湖南)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园号楼号房业主(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治安管理条例》和《长沙市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的精神,维护本区域的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确保各业主、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事项如下:

一甲方的消防和治安安全责任:

1、负责向乙方宣传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示及规定。

2、负责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的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加强安全控制及巡视工作。

3、为维护整体安全,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房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火灾、爆水、出现

其他险情等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进入其室内进行灭火和抢险,且不必承担因应急处理而造成乙方或住户损失的赔偿责任。

4、发生消防和治安事件时,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及其它执行机关对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并保护现场。

5、按照有关法规,甲方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并组织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区域内存有安全隐患,应督促进行整改,使治安、消防符合法规要求。

6、负责定期对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始终保持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乙方的消防和治安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其所属产权物业内的消防和治安安全,乙方有义务支持和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和治安工作。

2、乙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携带大物品外出,应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出门手续,经甲方开具放行条后可携物外出。

3、发生消防或治安事件,乙方应及时向119、110或向客户服务中心报案,同时启用房屋内的“紧急按钮”,并保护好现场。

4、乙方机动车、非机动车需到甲方办理停车手续,并遵守停车场(库)的各项管理制度,按已获准使用位置停放车辆,贵重物品和钱物需随身携带勿放在车内,车辆及财物毁损灭失责任自负。

5、为了公共秩序和人员的安全,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怡海星城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其它

1、以上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自觉履行。

2、本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长沙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

3、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在甲方拥有对物业管理权期间内有效。

4、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业主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5:物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搞好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稳定,促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特与各村委会签订本《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兴隆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责任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街道办事处应高度重视本辖区消防工作,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研究消防工作专题会议。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负责、并与辖区内各村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积极督促各村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法制意识。

利用海报、板报、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各村委消防安全责任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村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指定主管责任人具体负责领导消防管理工作。各村委会要把消防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中,要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适应。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实施“网格化”管理。

1、建立健全居民用电、用火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使之落到实处。

2、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杜绝在火灾负荷较大的部位开展易引起火灾的活动,不得堆积易燃易爆物品。

(三)每个工作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1、各村委会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2、配齐配足各类简易灭火器材,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四)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的安全防火意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月”和“消防日”活动和防火、灭火业务培训。

1、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及消防常识,加强对小孩、老人的监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防玩火、乱倒灶灰、炉灰、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2、了解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常识、常用灭火方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发现火情积极组织扑救,疏散人员,抢救物资,第一时间报警并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五)各村委会必须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要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年底,街道将根据责任状的要求对各村委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组织量化考评。

四、该责任书一式两份,办事处和村委各持一份,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篇6: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XX集团公司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集团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各管理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营业、生产、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商场、生产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顾客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各管理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安全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安全部(室)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门安全室自存,一份交集团公司安全部备查。

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安全部:

责任人(签章):责任人(签章):

篇7: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一)加强综合管理

1.县(区)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要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县(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上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领导人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审定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批准下达执行;组织考核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按照规定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2.县(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负责部署安排本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领导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3.县(区)人民政府其他领导人直接领导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将上级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到分管部门、行业(领域),并组织实施。领导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采取措施确保分管部门、行业(领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监督检查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和隐患,分管部门、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事故性质和等级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4.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分解下达到乡(镇)政府、部门和企业,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5.县(区)级财政预算要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

6.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县(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各乡(镇)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全市、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7.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非煤矿矿山开采重大灾害预防与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预警和事故应急、烟花爆竹药药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科技项目开发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组织修订安全技术规程,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8.督促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项用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9.健全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10.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或黄牌警诫,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12.按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部署及相关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材料等。

(二)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单位隐患自查自纠率要达100%,隐患整改率要达95%以上。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行隐患排查、报告、登记、治理、销号全过程监管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期限、企业直接负责人、部门监管责任人和政府督办负责人进行整改。

3.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市人民政府10项左右、县(区)人民政府10项左右、乡政府5项左右、村委会3项左右。列为市、县(区)、乡镇、村委会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隐患项目,要在1月底前确定下来,重大隐患由各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列为年度整治任务的隐患(年度计划)整改率要达100%。

4.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定期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和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及时治理整顿,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扎实、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整治责任单位和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治。

2.进一步加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文明村、农机安全村创建活动。

3.落实向每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监管人员制度,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的日常安全监管,盯死盯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管理

1.进一步加强对持证企业日常监管,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具备从事生产活动以及对不按要求完成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实施关闭。

2.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督促计划、经济部门每季度将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清单抄送同级安监部门备案,督促新、改、扩建工程做到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督促、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每个县(区)年内要推动15家以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并力争达标。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县(区)安监队伍建设。要给县(区)安监局配足安监人员,安监人员编制到位率要达到100%。各县(区)要根据工作重点配备必须的专业安监人员,并保证安监工作所必须的工作经费、办公场地、工作车辆和安全检查必须的器材、设备等。

2.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3.加强农村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组织村级安全员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员的安全监管能力。

4.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本县(区)年度、季度和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府职能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解决好辖区内屡禁不止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

3.负有监管任务的相关部门,要全面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职责,强化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做到公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真ѧ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公民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制定本县(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开展形势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识。

3.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合格证。

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合格证。

5.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加强本县(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完善本级政府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2.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3.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上级管理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救援、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严格责任追究。辖区内立案查处的事故要按规定期限全部结案,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事故调查结案批复文件及处理决定报送市安委办。

5.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二、控制目标

(一)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各类事故控制在年度控制考核指标以内,力争20xx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二)具体目标。各县(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详见《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附件一)。

(三)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起数和均须比上年有所减少,且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较大事故起数以内。

三、履职考核

(一)各县(区)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县(区)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市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评定办法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评分900分以上为优秀,900分以下至800分良好,800分以下至700为合格,低于700分为不合格。

(四)各类事故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的,考评等级降低一级。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各类事故超过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20%以上。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3.道路交通年内发生三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

4.工矿商贸及其它行业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

(五)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市政府7月中旬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中旬对各县(区)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县(区)政府要分别于今年7月上旬和明年1月上旬,认真填写好《县(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二),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今年7月5日和明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x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xx年X月XX日

责任单位: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xx年X月XX日

篇8:劳务队负责人工头岗位安全责任状

劳务队负责人工头岗位安全责任状

甲方: 经理部

乙方:

1、对本劳务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劳务队专(兼)职安全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日活动,督促劳务队安全员做好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督促本劳务队或本班组员工、临时工、民工按操作规程作业并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2、接受总公司和项目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和甲方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处和项目的规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指挥劳务队按安全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制止本队伍人员酒后进行2米以上高空和深处作业,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对雇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工作和生活所必须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4、拆装电线、电器,必须由电工进行。如果一般人配合电工拆装电线、电器,要在电工指导下进行,届时要请电工断掉电源,锁上开关,并且请人监护,防止他人合闸。

5、不准使用电热管、电炉或其他不安全的电器;不准在电线上晾晒衣服、毛巾;使用高温灯具、高温电器,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少于1米,一般灯泡距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少于50厘米,要防止引燃蚊帐等易燃物;厨房要距住房10米以上,以空地作隔离防火带分开,如因地形限制,至少也要用隔燃材料分开,火灶不准靠近易燃物。

6、移动灯具、电器应由电工进行,不准带电移动碘钨灯等安全性不高的灯具、电器;启动搅拌机、拌合楼、抽水机前(含潜水泵等),要先检查线路上、机械里是否有人正在进行修理或清理,不得随便打开开关。

7、做好特殊工种以及需要持证上岗工种的培训办证工作,为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提供必要的投入,乙方如不按规定办证或建立安全所需设施,甲方可自行代办,所需费用由甲方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或直接向乙方收取代办费用。

8、发现安全隐患要尽快主动纠正。

9、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工区或项目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和抢救伤员。

10、甲方可对乙方违章和事故进行处罚,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过失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的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