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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产合同【合集6篇】

发布于2023-12-05 04:58,全文约 9483 字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3-

篇1:使用权房产买卖合同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地产坐落于广州市路街巷(里、坊)号房,《证》证号号,测量:_________________图幅地号。

二、该房地产结构层,使用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楼(栋)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2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应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_________________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_________________《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2:郑州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出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购房方(乙方):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米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整)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自鉴定本协议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

三、自乙方将全部房款向甲方交纳后,签订本协议。

四、该房设施有上水管、独户水表、独户电表、热力公司供的大暖。

五、该房在乙方缴款时,未交纳办理产权证的有关税费,将来如办理产权证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六、该房的日常管理及维修,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乙方应按物业公司规定的费用按时缴纳。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电话:电话: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内容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公证处审查(查明)的事实。包括:

(1)甲方(卖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担保人的身份、资格及担保能力;

(4)合同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及相关权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产(期权)的基本情况。包括:房产的名称、坐落、房号、朝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售价等;预售房产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查无权利受限制的记录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批准或许可手续。

(7)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取得了一致意见;

3.公证结论:

(1)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方式等;

(2)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3)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4)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上的签字、盖章的真实性。

二、选择要素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重要解释或说明。

2.当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

3.合同生效日及条件等。

4.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出卖方(甲方):

购房方(乙方):

日期:

篇3:市区独栋住宅房产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电话:手机:

乙方(卖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电话:手机:

丙方:

地址:

鉴于:

1、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有的位于深圳市房产,房地产证号(以下简称交易房产),甲乙双方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2、乙方已将交易房产在银行深圳分行支行(简称原贷款银行)设贷款抵押,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简称原贷款),目前尚有贷款余额约(小写)元(具体以还款当天原贷款的剩余本息金额为准)。

3、甲方已向银行深圳分行支行(以下简称按揭银行)申请购买上述交易房产的按揭贷款(以下简称按揭贷款),已获按揭银行审批同意并签订了有关按揭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现甲乙双方约定以甲方向按揭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偿还乙方的原贷款。

乙方清偿原贷款后,解除原抵押登记,将交易房产过户给甲方,甲方以交易房产为按揭银行设定抵押。

4、丙方与按揭银行签署了相关业务合作协议。

因此,甲方请求丙方为其与按揭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乙方为出售交易房产,委托丙方办理相关事项,为保证各方切实履行本协议及保障各方的权益,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遵照执行。

第一条担保事项

1、如具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条件,丙方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为甲方向按揭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丙方为甲方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与按揭银行订立的借款合同项下(全部/部分)按揭贷款本金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以按揭银行实际发放用于赎楼的款项金额为准)、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具体详见丙方向按揭银行出具的担保函。

3、担保期间为自借款合同项下按揭银行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交易房产过户至甲方并办妥以按揭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4、在担保期间内,甲方应当依据其与按揭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文件,每月按期向按揭银行足额供款;若因甲方未按时足额供款或其他甲方原因而导致丙方向按揭银行代偿的,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甲方追偿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第二条担保条件

丙方同意在具备以下条件时为甲方向按揭银行提供担保:

(1)甲乙各方已向丙方提交所需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完整;(2)甲方已与按揭银行签订借款合同;(3)原贷款银行已同意乙方提前还款;

(4)丙方根据业务具体情况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或提供的资料。

第三条担保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费为人民币元,手续费为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

甲方须在本合同订立时向丙方支付。

2、如丙方的担保保证责任在上述保证期限内未解除而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经按揭银行和丙方同意,可适当延期,每延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丙方有权另按担保金额的0.3%加收担保费。

如在延期期限届满后无论何种原因仍未能解除丙方担保责任的,甲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偿还丙方担保的按揭贷款以解除丙方担保责任,否则,丙方有权按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四向甲方收取罚金。

3、甲方同意,一旦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受理甲方的担保申请,并已经对甲方的担保申请予以审查或调查,只要丙方向按揭银行出具担保书且/或担保款项已发放,无论何方原因出现何种情况,丙方均有权收取全部的担保费用,甲方无权要求返还或减免。

第四条委托公证

1、甲、乙各方同意委托丙方业务代表免费全权代理交易房产赎楼、产权过户、抵押登记及其它有关事项(具体代理事项及代理权限由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中约定)。

甲、乙各方同意承担办理公证及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查档费、汇划手续费、税费、抵押登记费、评估报告费等其他费用,并同意根据具体情况预先支付或在收到丙方或相关部门、机构的缴付通知后及时缴付。

2、甲、乙各方承诺一旦办理了公证委托书后,不擅自撤销委托书。

否则,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偿还按揭银行的贷款,解除丙方的担保责任。

或以任何合法方式处置交易房产,以所得价款提前偿还按揭银行的贷款,以解除丙方担保责任。

第五条甲方贷款的划转和赎楼

1、为确保甲方取得的按揭贷款用于偿还乙方原贷款,立约三方一致同意,甲方授权按揭银行将按揭贷款直接划至丙方指定的账户(户名:深圳盛泽担保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并由丙方委派的受托人员代乙方向原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以解除交易房产的抵押登记,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自行领取按揭贷款。

2、丙方收到按揭银行划转的按揭贷款后,应当确保以该款项偿还乙方向原贷款银行的借款,并代乙方办理原抵押登记的注销手续。

在办理交易房产过户至甲方名下前,乙方的房地产证及相关文件由丙方保管。

第六条结算退款

1、甲、乙双方知晓划至丙方账户的按揭贷款是专用于清偿乙方的原贷款。

如有剩余,丙方应在解除按揭银行担保责任后3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划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名:开户行:账户:、如划至丙方帐户的按揭贷款不足以偿还乙方原贷款银行全部借款本息的,乙方应按丙方要求及时补足差额。

第七条甲乙各方保证

1、甲乙各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乙各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3、甲乙各方在向丙方申请担保、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有效的,未隐瞒房产交易的真实背景或特殊情况,如因提供资料虚假或失效或无效等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向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4、甲乙双方保证积极配合丙方办理赎楼、房产过户、抵押登记、缴纳相关税费及银行划款等手续,以顺利解除丙方担保责任,保证不因市场价格、税收政策等变化或与交易相对方及第三方的任何争议而拒绝履行、变更履行、延误履行。

如买卖交易不能正常进行,或甲乙双方虚假买卖交易,或甲乙方隐瞒相关事实误导丙方担保的,丙方有权根据第十一条违约责任追究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5、乙方对交易房产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交易房产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共有人的同意并授权。

6、乙方保证交易房产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被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等情况。

7、甲方申明并保证: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到交易房产的债务纠纷或其它纠纷。

8、在委托事项办理期间,甲方或乙方如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丙方办理受托事项仍然有效。

第八条反担保约定

乙方同意为本合同项下丙方为甲方向按揭银行提供的保证担保向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乙方反担保范围为丙方向按揭银行覆行保证责任的担保范围加上依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费、手续费、违约金、代偿款项利息等;

乙方反担保保证期间自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丙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止或丙方代偿款项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九条合同解除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丙方受到损失的,过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甲、乙各方与各银行解除借款合同或者借款合同未得以履行的;2、甲、乙各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保证;3、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担保条件未成就;

4、若因甲、乙方的信誉或信用记录存在瑕疵或其它任何可能影响丙方是否接受担保申请的判断不明因素。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征信

甲乙双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有权依据《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等法规,向经有关政府部门确定的信用征信机构提供本人及本人信用信息;有权向征信机构查询本人的信用信息,征信查询费由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以及本合同。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交易房产被查封、不能完成过户、不能设定以按揭银行为抵押权人之抵押登记或其他可能危及按揭贷款债权安全等情形的,甲方应提前偿还按揭银行的贷款或向按揭银行提供其他担保以解除丙方的担保责任,或者按照丙方的要求提供足值的反担保。

2、因甲乙任一方原因未能履行或未全面履行上款所述合同造成丙方损失的,在丙方替甲方代偿按揭银行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丙方即取代按揭银行成为甲方债权人,有权采取包括折价、拍卖、变卖交易房产等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向甲方进行追偿;同时丙方有权要求乙方覆行反担保责任。

此外,丙方有权自代偿之日起,除按代偿总额的日息千分之四向甲方收取利息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代偿总额20%的违约金。

甲方必须在收到丙方追偿通知书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丙方偿清全部代偿款项、利息及应付违约金等。

丙方行使追偿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催收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3、在丙方代甲乙各方保管房地产证和其他文件或证件或凭证期间,甲乙各方不得谎报遗失和办理挂失手续。

否则,给丙方造成损失的,将按双倍赔付丙方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与解决

因本合同及其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合同任一方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甲乙方签约声明

1、丙方已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履行了说明义务,甲、乙双方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相关配套文件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收费标准、责任承担、以及黑体部分的内容,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2、甲乙双方自由协商确定交易房产买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定金、成交/过户价格、按揭银行、税费、评估费及担保费等相关费用承担等)且对具体环节及交易风险有充分了解,如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风险等均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一切概与丙方无关。

3、如因包含但不限于甲乙任一方的个人资信、不良还款记录、虚假交易状况/背景等原因,导致业务申请未获批准,甲乙方同意取消相关委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丙方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壹份,丙方执贰份,经丙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甲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丙方(盖章):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4:市区独栋住宅房产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说明

第二部分: 双方的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签署

第一部分:合同说明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字(盖章)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部分: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邮编: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乙方(购买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邮编: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3.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地产。

3.2 上述房产全部以现况为准,双方签订合同房产及土地交付乙方后,双方永无争议。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4.1经双方协商同意房产及土地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4.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

4.3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土地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如发生产权方面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4.4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

第五部分 争议的解决

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解决,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6.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6.2 房屋产权证

6.3 土地使用证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 房地产现状录像光盘

第七部分:合同签署

甲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 日

乙 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 日

篇5:深圳市房产买卖合同

甲方:(房屋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房屋买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所有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房屋”)卖给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交易原则达成以下合同:

一、房屋情况

房屋坐落于涪陵区 路 号 栋 单元,建筑面积 平方米。此房屋在本次房屋买卖前系甲方所有,在本次房屋买卖前此房屋所有费用(包括房屋集资款或购房款、所产生的税费、水电气搭户费、大修基金等)由甲方承担,或由乙方在交易款中扣除代为交纳。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二、本房屋价款元(大写:元整)。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由乙方付款元(大写:元整),余款 元(大写:元整)在甲方本房屋房产证过户给乙方二日内付清。此次房屋买卖产权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付款以甲方收据或银行转账凭据为凭。

三、签订本合同乙方第一次付款之日,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本房屋的钥匙、甲方购房合同、甲方交纳房款凭据及相关票据资料等。

四、本房屋产权证办理两年后(随国家相关政策及时调整),甲方应在一个月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如甲方有意推诿或超出一个月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提出退房,甲方应按违约时房屋市价、装修费用、家具电器和违约金 元(大写:元整)赔偿给乙方;如乙方在办理产权过户二日(48小时内)不能付清余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收回房屋所有权另行处置,房屋装修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发生不可逆转的情况至本房屋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乙方承担相关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如在过户前甲乙双方当事人发生意外,至使其不能履行或偿失履行能力,可由其继承人或代理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处留存一份,双方签字和司法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

甲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县城住宅房产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经纪方介绍,就甲方向乙方出售私人房产事项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买卖事项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市区产权证号码产权人产权面积㎡的房产(房屋)出售给乙方,国土证号码,使用性质,该房产所占用的国土所有权和车库(杂屋)㎡也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房产情况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该房屋。

双方协定该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RMB元);第二条付款事宜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即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RMB元)作为定金,甲方将该物业的产权证及相关权属证书原件存放于经纪方,用于产权过户。

2、甲乙双方具体付款方式(选择一种)一次性付款①、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同时到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签字手续,乙方支付房款人民币元整(RMB元)到房产管理局资金监管账户。

②、年月日前过户签字手续办理完毕时,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房款人民币元整(RMB元)给甲方,甲方出具相等额收据。

银行按揭贷款贷款形式:□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①乙方于签定本协议同时,委托经纪方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元整(RMB元)银行按揭贷款。

②按揭首付款:乙方于银行审批后天内将该房屋的按揭首付款人民币元整(RMB元),交付于房地局二手房资金监管中心,并于当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③房地局二手房资金监管中心于房管部门发出《房屋所有权证》并于房管部门办理《他项权证》完毕后将监管的首付款及银行按揭房款一次性无息交付甲方。

④若按揭申请未获银行批准,甲方收到银行书面通知两天内将全额房款和定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3、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乙方领取到《房产证》且物业交割完毕后,乙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元整(RMB元)。

4、过户税费全部由方承担,签署本协议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税费承担方应按其新规定执行。

5、基于经纪方在促成甲、乙双方交易中已提供居间服务,签订本协议同时,由方向经纪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元整(RMB元)。

第三条物业交付时间

1、甲方应于年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与房屋有关的单据证件同时交付给乙方。

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4‰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办理该物业户口迁出手续。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楚,无产权和债务纠纷、税项及清还抵押事宜或在出售前已清理完毕,并保证对该房产有依法出售权利,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同时甲方承诺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依约配合乙方过户和交付该房产。

甲方保证该房产共有人或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有不符,给乙方和经纪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该房产是以现状售予乙方,乙方已被邀查验或已授权代表查验该房产,乙方确定无异议后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3、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物管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相关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乙方违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违约悔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经纪方服务费用由违约方支付。

2、乙方已交付全额房款或交付部分房款后,若甲方违约,甲方须将已交付的房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30%作为赔偿标准对乙方作出赔偿,经纪方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已交付全额房款或交付部分房款后,若乙方违约,乙方须按总房款的30%作为赔偿标准对甲方作出赔偿,甲方获得赔偿金后须将所收到的房款全额退还给乙方。

乙方仍须支付经纪方服务费用。

4、签署本协议后,甲乙双方协议取消、解除、终止本协议,则仍须承担本协议规定之服务费数额支付给经纪方。

5、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约定的补充事项(随附相关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纪方各持壹份,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经纪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