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合集3篇
发布于2023-12-05 05:53,全文约 2821 字
篇1: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
按照《武强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措施的补充通知》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确定PM2.5年均浓度下降10%的目标,现将情况汇总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坚守一线,统筹安排部署我镇空气污染应急响应及措施的落实,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响应人员到位,行动迅速。
二是加强巡查治理。由班子分包领导带队,抽调了6个全天候巡查组,按照不打招呼、不分昼夜、直奔现场的工作方式对辖区大气污染源进行全天候监管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确保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将石黄高速两侧、各村道路、田间地头等地区列为重点秸秆禁烧巡查监督区域,成立6个巡逻队开展巡查,加大对秸秆焚烧的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对于焚烧行为人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
截至目前,我镇10家玻璃纤维行业涉气工厂全部停产并全部安排驻厂员驻厂,在启动一级响应期间全部关停所有环节工序;土小企业一律关停;另外我镇结合环保局对区域内的所有碳棒企业全部封停;对镇区范围内的所有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书并全部安排了驻厂人员;建筑工地已全部停工;对辖区内的料场、沙场、煤场全部进行了苫盖,并安排人员全天候巡视。
针对前一段的工作,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企业进入生产旺季,订单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时,部分企业经营者思想工作不好做;西刘庄村集中存在20多家纺织作坊,粉尘污染严重,需要县统一组织进行关停取缔;我镇农村今年不属于洁净煤补贴区域,部分馒头房、油条摊点存在使用散煤现象。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篇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
20xx年1-10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进展情况通报
一、大气环境质量通报
10月份,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以AQI指数统计)25天,优良率达80.6%,较去年同期上升16.1个百分点。市区PM2.5浓度为49 μg/m3,浓度较20xx年下降9 μg/ m3,下降幅度为15.5%。
1至10月份,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22天,优良率为73.0%,较去年同期上升4.6个百分点。市区PM2.5浓度为50μg/ m3,浓度较20xx年下降7μg/m3,下降幅度为12.3%。
二、主要工作进展通报
1、清洁能源行动。(牵头部门:经信委、城管委)
开展高污染禁燃区创建,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淘汰,超额完成金华下达的淘汰任务,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564台,占金华下达淘汰任务数的215%。淘汰落后产能,印染14060万米,织造4510万米,砖瓦窑3000万块。推进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完成天然气管网建设24.1公里,居民管道项目新增覆盖14个小区12500户。
2、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牵头部门:公安局、环保局、商务局)
完成拆解场地标准化建设,出台黑烟车举报制度,将限行区域扩大至各镇街主干道,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查处黄标车违法行为6187余起。截止10月30日,已淘汰黄标车8055辆,占今年淘汰任务的88.52%。
3、有机废气整治工作。(牵头部门:环保局)
环保局积极开展有机废气整治工作,对省、金华市重点治理企业上门督查,加强技术指导,对整治进度慢的龙头企业进行约谈。推进有机废气企业整治进度,已完成整治企业有30家。
4、城市扬尘控制工作。(牵头部门:城管委、执法局)
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组织在建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完成创建三鼎商业广场和义乌国际电子商务城绿色工地2处。
5、大气综合整治行动。(牵头部门:交通局、执法局、农林局、农合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
发展清洁能源汽车,已完成新增或更新清洁能源公交汽车76辆,新增公交线路9条。开展汽车维修行业排查,重点区域14家维修企业中,有6家已完成喷漆房拆除。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综合整治行动,累计查扣炉具203件,移动遮雨棚151件、桌椅板凳735件、三轮车、冰柜、蓄电池等其他物件2424件,有效打击了露天烧烤等违法违规行为。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2.14万亩,化肥减量305.2吨,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8.71万亩,农药减量29.6吨。
三、镇街工作考核通报
根据《20xx年度镇(街道)考绩细则》及《20xx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考绩细则》精神,对列入考核的四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通报,其中针对垃圾秸秆禁焚和农村工程扬尘管理两项工作,大气办于10月27日和28日组织了城管委、农合联、交通局以及执法局工作人员对镇街进行了现场考核。结果如下:
1、截止10月底,按照各镇街黄标车淘汰完成率,对该项工作进度排名通报,从高到低依次为:后宅、大陈、福田、稠江、苏溪、江东、佛堂、廿三里、稠城、赤岸、上溪、义亭、北苑、城西。
2、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完成较好,但各镇街的进度很不平衡,截止10月21日,按照各镇街燃煤锅炉淘汰完成率,对该项工作进度排名通报,从高到低依次为:赤岸、大陈、上溪、义亭、廿三里、稠江、后宅、福田、江东、城西、北苑、后宅、苏溪、佛堂。
3、垃圾站(点)管理有较大改进,除江东外,其余镇街均落实了垃圾站(点)标牌设立工作。但是垃圾秸秆焚烧现象仍较普遍,现场考核发现:苏溪、廿三里垃圾站(点)垃圾秸秆焚烧痕迹较明显,希望相关镇街引起足够重视,强化网格化管理,打击焚烧行为。经统计查实的垃圾焚烧举报件,以下镇街垃圾焚烧现象较多:江东、苏溪、稠江、佛堂。
4、农村工程较少,可考核点少,虽然扬尘管理有所改进,但各镇街应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减少扬尘污染。
附件:《义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镇街10月份月考综合排名通报》
篇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
环境保护部通报20xx年10月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地方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于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期间,继续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行动。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20xx年10月,环境保护部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化市、黑河市,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宁波市,广东省广州市、肇庆市,湖南省湘潭市,重庆市主城区、梁平区,四川省达州市、巴中市,云南省昭通市,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甘肃省金昌市等17个地市(区)进行了重点督查。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查各类工业228家,发现污染源超标排放、未正常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小企业群区域污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不正常使用等问题。现将其中24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通报(附后)。
邹首民表示,各督查组已将上述问题反馈地方,并督促依法处理处罚并进行整改。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监督。
附件一: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典型案件(20xx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