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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试行条例(热门3篇)

发布于2024-07-19 16:09,全文约 4144 字

篇1:矿山企业农民轮换工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高矿山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挥农民在矿山生产建设中的作用,保护农民轮换工的劳动权益。根据《"矿山企业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试行条例》的规定,甲方从乙方招用_______名农民轮换工。双方本着正确处理三者关系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动合同。

一、招用人数:______名。

二、招用农民轮换工的基本条件:政治表现好、年满____周岁的男性农民,身份检查合格,能坚持矿山体力劳动,家庭有富余劳动力,合同期间能坚持正常生产。

三、合同期五年,自____年____月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期满,必须终止,不得延长,农民轮换工返回农村。

四、农民轮换工的熟练期:农民初换工进矿后,根据工种,规定___个月的熟练期,农民轮换工在熟练期内,因身体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适应生产要求时,经公司同意,可以提前离矿,在熟练期内,企业发现农民轮换工不符招用条件退回的,乙方应作好安置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及时补充缺员。

五、生产任务与工作安排

家民轮换工一律安排在井下采掘第一线和井上需要进行轮换的生产岗位,不得借调从事其他工作或转为固定职工。

被招用的农民轮换工必须服从企业分配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

六、农民轮换工的工资待遇

农民轮换工工资待遇在熟练期内,与同工种固定工相同,熟练期满后,应高于固定工的工资的_____%.

奖金、下井津贴、夜班津贴、保健津贴、班中餐、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均应与固定工人相同。

进矿满一年,可享受探亲假待遇,探亲假每年5天,工资照发、路费报销。录用后来矿和按合同规定正常离矿的路费,均由企业按规定支付。

农民转换工年工勤超过250个工日的,每年一次,由企业加发一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于合同期满时发给。

七、农民轮换工的劳动保险待遇

农民轮换工患病或非因工钠伤,停工医疗期以3个月为限,医疗费和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费待遇与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或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费待遇与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或停工医疗期到期尚未痊愈的,企业可以辞退,并酌情发给-2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因工负伤,由企业免费医疗,按月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生活费,也可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结算,由乙方负责处理。

因工致残,不能从梧原工作的,由乙方负责送回所在生产队安置,由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患矽肺病的医疗和生活待遇,按固定工办法处理。

八、农民轮换工的管理

"农民轮换工在矿山工作期间,由企业负责管理。企业应对轮换工进行思想教育、技术培训,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生产。

农民轮换工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同工种固定工标准发给。

企业应妥善解决农民轮换工的食、宿及其他生活问题。

企业要按月向乙方交纳相当于在矿农民轮换工当月标准工资总额______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农民轮换工的费用。"

农民轮换工在矿工作期间的口粮,按国家规定办理。

农民轮换工要向所在社队交纳本人标准工资_____的公益金。农民轮换工仍享有社员待遇,责任田应予保留。

农民轮换工在矿期间,违反劳动纪律,按国务院关于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予以辞退或给予行政处分,直至除名或开除。

被开除、辞退、除名的农民轮换工,由乙方负责退回所在生产队,并按企业要求及时补员。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有正当理由,并提前_______月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十、争议的处理及违约责任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负违约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经公证后生效,并报甲方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矿山企业农民轮换工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担任工作。聘任时间至___________起。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乙方的日常工作管理;

2.负责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时间为次月15日;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甲方要求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

2.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2天以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2.因患重大疾病,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盗窃、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5.在工作期间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完不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不服从甲方管理;

7.无故旷工.

(三)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四)试用期限

1.乙方至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为试用期,试用合格后上岗,工资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请事假扣除当天工资100%。

六、请病假扣除当天工资100%。

七、其他事项(另见规章附件)规章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九、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 :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企业员工处分制度参考条例_条例_网

企业员工处分制度参考条例

一、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五、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六、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七、 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 十、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十一、 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二、 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十三、 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十四、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五、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