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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大检查的简讯(汇集9篇)

发布于2024-07-19 20:58,全文约 4702 字

篇1: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放心的饮食就餐环境,12月23日上午,泉州市食药监丰泽分局餐饮股执法员魏斌、洪松霖前来黎明职业大学对黎明职业大学各食堂、超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后勤处副处长苏成筑,总务科科长钟通,科员刘友锦及膳委会部分学生陪同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超市食品经营许可持证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堂基本条件和卫生环境以及留样、清洗消毒等工作记录情况。

经检查,黎明职业大学各食堂、超市食品安全卫生情况整体良好,执法人员对个别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学校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意识。同时,执法人员也对总务科的日常巡查工作给出了宝贵建议。

在反馈会上,后勤管理处处长尤泽虎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以检查促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应加强合作交流,联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黎明职业大学师生食品安全。

篇2: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为切实做好20xx年高、中考试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期,眉山市食药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市高、中考集中就餐点及其周边的食品经营店、食品摊贩进行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整治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隐患。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对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安全操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食品留样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食堂索证索票不全、食品留样不完善、“三防”设施不到位、仓库食品储存不规范、晨检制度执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引导经营户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不得从事扰乱考点秩序的经营活动。

高、中考期间,该局将继续采取驻点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高、中考集中就餐点和相关食品经营店的监管,监督覆盖面达100%,确保广大考生食用到安全的食品。

篇3: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6月7日,程集镇组织宣教办,安监办、食安办、中心校负责人对辖区学校、幼儿看护点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检查组到所辖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幼儿看护点,对食堂及校内、校园周边食品小卖部、餐饮店、饮食摊点等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与责任制度建立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机制情况;学校食堂、食品经营单位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持证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教育情况;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制度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落实情况;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是否有违规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非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中发现各学校:

一是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健全,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分别建立《学校行政安全管理制度》《教务安全管理制度》《后勤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检查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和预防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地震逃生演练等,对师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

三是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利用安全课、校会、周会、升旗仪式等时间有针对性的进行防水,防事故,防侵害,防中毒,防流行病等宣传教育。

四是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每天检查登记。食堂不卖凉拌菜和糕点,确定专人购买相关食材,保证食材新鲜安全。但是部分学校仍然存在有安全隐患问题,如学校门口上学、放学时段各类车辆多,交通秩序较差,存在安全隐患;接送学生的车辆有超载现象;校园周边有流动小食摊打“游击战”,见到检查组就躲起来,检查组离开就卖些垃圾食品等。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篇4: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为深入加强我市学校校园及学校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高考考生饮食安全,6月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区学校校园及学校周边所有食品销售经营单位专项监督抽查行动。此次行动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调监管执法人员,执法人员随机抽取市区学校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经营户,重点查验《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情况、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是否销售“三无”食品情况等。

市局党组对此次行动高度重视,郭振启副局长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三深入”的工作原则,即深入学校周边做到拉网式普查、深入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做到执法准确,深入查处违规违法问题做到查处到位,开展专项检查。当天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车辆6台,抽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50余户,检查发现我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基本上能按照相关要求依法经营,但个别食品经营单位存在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不符,超范围经营,进货验收台账不齐全,经营的个别商品无标签或标识不明,《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没有粘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等不规范现象。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局将继续加大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查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我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篇5: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衡水市局针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多,外来就读的学生多等特点,认真落实省局与其他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整治工作。

一是迅速行动,督促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将省局和市局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学校,要求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联合教体局组织召开会议,与各校长集体进行责任约谈,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职责要求和具体的工作重点,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

二是加强互动,及时通报餐饮食品安全情况。针对在校学生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和食品安全知识了解少,饮食不注意,容易误食不合格食品等问题,衡水市局与教体部门沟通,专门为学生和家长代表设计了一堂包含如何鉴别放心食品、如何合理膳食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安课,增强对问题食品的防范意识,确保学生餐饮食品安全。还倡导各学校有条件开展学校食堂对家长开放日活动,让学生家长参与监督,及时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

三是惩防并举,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餐饮、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对各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饮、小摊贩餐饮服务许可持证情况;全市所有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主要是网络厨房和视频厨房;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情况;台帐管理、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情况;食堂卫生环境,餐饮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等进行检查。特别是畜禽肉及其制品、粮油等主、副食品的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的落实等。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次,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食堂)、学校周边超市小餐饮店659家,共排查隐患280余处,主要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记录不规范,工用具、水池等标识不明,存在混用现象,食品留样制度执行不规范等,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过本次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及食堂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了管理责任,对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篇6:乡镇学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10月20日,泸县毗卢镇安办联合村建中心、陆升燃气有限公司开展全镇范围内燃气管道隐患专项排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雄峰村、白合村,重点对燃气管道裸露、埋设深度不足、安全净距离不足等隐患展开细致巡查,对路边、田边燃气管道及与自来水管道交汇处等事故易发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发现部分燃气管道裸露的问题,检查人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整改,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下一步工作,检查组要求燃气公司接下来进一步加强管道沿线的巡护和检查,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扎实开展管线巡护、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篇7:乡镇学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了高峰期,燃气事故也相对易于发生。为此,东营区实验学校多举措切实加强了食堂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和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健全燃气使用安全责任制。

二是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燃气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由总务副主任专项负责。定期进行燃气供气系统试漏检查,并建立隐患台账,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三是加强对食堂员工的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使用燃气的安全操作技能。

四是每年定期与胜利油田燃气公司签订供用气合同,及时维护保养燃气用具、输气管线、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等设施,确保用气安全。

五是开展了食堂燃气安全检查,察看了校内输气管线和阀门无隐患、用肥皂水检测燃气供气系统无漏气、全部更换了食堂内输气软管。

篇8:乡镇学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徐霞客镇全面部署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据了解,该镇此次燃气安全专项大检查时间为10月17-21日,检查情况将纳入安全督查考核内容。重点对辖区内燃气经营单位和运输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液化气非法站点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学校、车站、宾馆、酒店(餐饮)、商场、娱乐、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使用检查,特别是小学、小医院、小餐饮场所等“九小”场所,加大对燃气管道违章占压的查处力度等。通过燃气安全专项大检查,该镇将进一步落实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行政村、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9: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记者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近日,河北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联合综治、教育、公安、住建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

按照各地自查和省级联合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各市及所属县区对照《国务院食安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逐条逐项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在此基础上,河北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牵头,综治、教育、公安、住建等部门委派业务骨干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赴石家庄、保定、廊坊等三个地市进行了重点抽查。检查组深入基层县区,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餐饮单位进行了随机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内容。

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将相关工作内容纳入了社会综合治理范畴,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逐步建立并完善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河北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部门间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风险会商和联查联动工作,推动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切实维护全省广大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