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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保安巡逻岗位职责(汇总13篇)

发布于2024-07-21 00:39,全文约 13828 字

篇1: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一、目的

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二、适用范围

保卫警用所有器械。

三、管理要求

1、配发的保卫警用器械主要包括防暴钢叉、防暴手电、防暴甩棍、防刺服、防暴头盔、防暴橡胶警棍等警用器械。保卫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任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发的保卫警用器械要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并由每班指定班组人员专人看守,严禁器械混乱使用。

3、所配保卫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巡逻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能力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4、严禁将保卫警械提供他人,严禁将保卫警用器械带出本单位,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以防不慎误伤到他人。

5、执勤巡逻时保安员必须随身携带必要保卫警械,如防暴橡胶警棍。巡逻时警械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6、警械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保卫器械的交接验收

8、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公司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9、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公司保卫部汇报。

10、每个保安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警械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

11、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公司保卫部将不定期对所属各单位保卫器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公司年度综治保卫工作考核,并通过保卫部工作简报予以通报。

昆仑能源(辽宁)有限公司

篇2: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一、奖励制度

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晋升或奖励100-500元

1.1对改革小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1.2在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顾客表扬者。

1.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1.5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2.0经过季度考核及民主评议,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奖励50-100元。

3.0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服务态度良好,积极主动地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得到公司领导和客户表扬的,经季度考核确认的奖励50元。

4.0积极参加工作,学习训练成绩优秀的奖励20-50元。

5.0抓获盗窃分子、自行车嫌疑分子的每次奖励100-200元。

6.0因公受伤奖励100-200元。

7.0内务卫生评比表现较好的奖励10-20元。

二、惩罚制度

1.0一般违纪

1.1违反公司程序操作要求未造成影响的罚款10元。

1.2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

1.3迟到或早退10-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0分钟以内一个月累计者罚款10元。

1.4当班打瞌睡、精神不振、姿态不正罚款10-20元。

1.5岗上看书、看报、吃东西、与无关人员闲聊者罚款10-20元。

1.6在队伍中闹不团结,搞小磨擦的,当事双方罚款20元。

1.7无故不参加训练、部门会议和突击任务的每次罚款10-20元。

1.8不爱惜或不妥善保管装备,造成一定程度损坏的罚款20元。

1.9在值班记录上乱写乱画,不按要求填写的罚款10元。

1.10员工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偷盗或自盗的,送公安机关处理,一律不发工资,开除处理。

1.11违抗命令,当众顶撞上级,不服从管理的:

1.11.1情节较轻的,罚款50-100元;

1.11.2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12当班睡觉被查实的:

1.12.1白天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12.2晚上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1.12.3一年内三次被发现睡觉的作辞退处理。

1.13服务态度粗暴、顶撞客户或管理人员,造成恶劣影响,视情节作以下两种处理:

1.13.1情节较轻每人每次罚款30-50元;

1.13.2情节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14当班时喝酒或不当班时酗酒滋事的:

1.14.1当班时造成不良影响但未酿成后果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14.2当班时喝酒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的,每人罚款50元以上同时作辞退处理;

1.14.3当班喝酒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责任后作开除处理;

1.14.4其它时间喝酒滋事未造成后果的罚款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罚款50元后作辞退处理。

1.15无故打骂污辱他人或员工之间相互打斗的:

1.15.1情节较轻的罚款30-50元;

1.15.2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作辞退处理。

1.16脱岗、失职现象:

1.16.1脱岗未造成责任事故的罚款20元;

1.16.2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的罚款50元;

1.16.3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辞退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1.17违反宿舍规定,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17.1留宿同性的罚款20元;

1.17.2留宿异性的罚款50元,并作辞退处理;

1.17.3内务不合格的罚款20元。

1.18散布对公司和客户不利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1.18.1罚款50元;

1.18.2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并扣除全部工资。

1.19拉帮结派,搞不团结和地方主义,影响员工队伍团结的:

1.19.1造成一定影响的罚款20元;

1.19.2情节严重的作辞退的处理。

1.20安管队员违反公司的请假制度的,不当班时间:

1.20.1不请假外出一天以上或两天以内,罚款50元;

1.20.2两天以上作辞退处理;

1.20.3休假逾期两天以上,五天以内,罚款50元,并扣除本季度奖金。

1.21聚众赌博两次以上作辞退处理。

1.22当班时间出现以上情况,每次罚款5-10元。

1.22.1当值时间在员工指定以外的场所用膳。

1.22.2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的声浪、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等。

2.0严重违规

2.1.0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记过、劝退或辞退处理。

2.1.1当值时间睡觉;

2.1.2擅离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2.1.3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住户物品;

2.1.4对住户不礼貌、与顾客争辩;

2.1.5吵闹、粗言秽语,扰乱公共秩序或小区安宁;

2.1.6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住户房间;

2.1.7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博;

2.1.8未经批准,私自配调住户或公司钥匙;

2.1.9涂改、造假单据、证明或拾遗不报;

2.1.10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1.11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公司荣誉;

2.1.12违反公司程序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2.0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即时除名或开除处理。

2.2.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2.2.2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住户吵架;

2.2.3向住户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2.2.4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2.2.5赌博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住户物品以及当班时间饮酒;

2.2.6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假另谋职业;

2.2.7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2.2.8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2.2.9经常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2.10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

2.2.11由于工作失职使住户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2.2.12拉帮结派、挑拨离间,影响员工的团结,影响公司声誉,屡教不改者。

3.0惩罚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过失罚款通知书》)、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及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犯有严重错误,便会受到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可在无提前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三、奖罚程序

1.0奖惩依据:客户投诉、群众反映、员工或主管检查发现、部门领导发现等。

2.0奖罚原则:实事求是、奖罚分明、恰如其分。

篇3: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一 、服装款式与配置:

1、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腰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皮鞋一双(自备)

二、服装的使用管理:

1、保安人员正式入职起,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发放保安服装。

2、保安服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保安人员应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 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三、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保安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

别情况外,一般不进行量身订做。

四、保安人员服装折旧费计算:

1、保安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 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保安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含)的,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服装自发放之日起计算,保安递交离职书时,连同保安服一齐递交到人事行政部。服装折旧费用由人事行政部在员工离职的结算工资中扣除。

五、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125元/套,普通蓝衬衣30元/件。

2、夏装:85元/套。

3、棉袄大衣:85元/件。

4、佩饰:大盖帽 (含帽徽)35元/顶、腰带12元/条,肩章8元/对,臂章10元/对。

注: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篇4: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1.0 职责

1.1 保安部经理负责保安装备的发放和保管。

1.2 各班长负责对各类装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

1.3 当班保安员负责当班时期各装备的维护和保管。

2.0 工作要求

2.1 保安装备包括:

a) 对讲机及其配件;

b) 电警棍、警棍。

2.2 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2.2.1 保安各岗位配置一部对讲机,使用“2”频道。

2.2.2 对讲机只供当班保安员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对讲机损坏未查出责任人时,由当班班长负责维修和赔偿。

2.2.3 对讲机备用电源由专人负责集中充电,统一调换,以保证对讲机正常使用。

2.2.4 使用对讲机时一律戴耳麦,对讲机佩戴在右腰后,严禁随手乱放。

2.2.5 对讲机通话必须使用规范文明用语,禁止大声喧哗。

a) 呼叫:“×××(部门/岗位)收到请讲。”

b) 回答:“我是×××,收到,请讲。”

c) 完毕:“收到。”或“完毕”。

d) 报告情况时应按人、地、时、事、历、因、果七字要素报告,报告时语言要简练,发音要清楚干脆。例如:“我是中银5号,9:30有一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闯入,请指示。”

e) 称呼规范:一律使用文明用语,男性称“先生“,女性称“女士”,小孩称“小朋友”,领导的称呼应是:“姓加职务”。

f) 呼叫程序规范:当有人在使用对讲机,且没有通话完毕时,其他人不得抢用。

g) 如需汇报值班情况,有情况汇报情况,无情况只需汇报:“中银号正常”。

2.2.6 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3 电警棍、警棍的使用管理

2.3.1 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当班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2.3.2 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2.3.3 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2.3.4 严禁私自动用警具伤人,违者视情节做出警告、严重警告、除名等处分,后果自负。

2.3.5 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4 当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损坏按价赔偿。

3.0 记录

3.1 WDWY/ZY-FR-BA2401A 《保安物品发放登记表》

篇5: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一、职责

1、行政人员负责保安员装备的采购与监督工;

2、仓库管理员负责保安装备入库、摆放、出库、清洗等工作;

3、财务部负责保安装备的领用登记、发放、退回、换装工作;

4、保安管理部负责保安装备的日常管理;

5、保安员负责当班时期各装备的维护和保管。

二、保安员装备管理规定

保安员装备是保安从业单位按照公安部规定的标准,为保安员配备执勤所需的交通、通信、防卫、防护等准备器材并集中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养维护,保安装备包括:

1、对讲机及其配件;

2、电警棍;

3、强光手电筒、手提式手电筒

4、易耗品:如手套、警用雨衣、雨鞋、签字笔等;

5、办公用品:电脑、巡逻登记本等。

6、交通工具:电瓶巡逻车。

7、日常用品:如洗衣机、电饭煲、电磁炉、取暖器、被褥、床单、枕头、脸盆等 。

备注:以上物品随时更新,列表附件1(采购物品市场指导价格明细表)为准

三、 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对讲机使用者必须随身携带,严禁随手乱放,下班须交接好,一旦损坏丢失责任确定必须赔偿;对讲机通话必须规范用语,以及使用人每天进行日常维护,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应立即上报公司进行维修。

1、保安各岗位配置1部对讲机,特殊情况试项目而定。

2、对讲机只供当班保安员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对讲机损坏未查出责任人时,由当班班长、队长负责维修和赔偿

3、对讲机备用电源由专人负责集中充电,统一调换,以保证对讲机正常使用。 4、使用对讲机时一律戴耳麦,对讲机佩戴在右腰后,严禁随手乱放 5、对讲机通话必须使用规范文明用语,禁止大声喧哗。

6、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7、如遇安保项目合同到期或合同终止情况下,保安装备需退回公司。

四、电警棍的使用管理

保安员在执勤期间,应注意自我防护,保安员执勤时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可使用电警棍等防护装备:

1、协助捕捉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遭到抗拒的。

2、协助处理打、砸、抢、聚众骚乱或结伙斗殴事件的。

3、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遇到正常进行的不法侵害,情况紧急的。

4、遇到违法犯罪嫌疑人袭击,需保护自身安全的。

5、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当班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6、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7、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8、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9、非执勤时间不得使用保安员装备。

10、当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损坏,当事人需按价赔偿。 11、如遇安保项目合同到期或合同终止情况下,保安装备需退回公司。 五、易耗品、日常用品的使用管理

1、公司发放至各安保项目的易耗品属正常消耗,保安员不需承担任何费用。 2、公司本不提供日常用品的发放,如保安员需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采购员统一购买,采购费用需由保安员个人承担。

六、生效及修订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颁布的规定即行废止,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负责解释和修改

篇6: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一、具有良好的职责意识:值班时必须穿保安服、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礼貌、亲切和蔼。严禁当班饮酒及酒后值班。保持室内整洁及厂区门口环境卫生,负责有关的清扫工作。爱护公物,杜绝浪费,早晚准时开关照明灯具。做好每天的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二、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保持高度警觉性,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的内部情况。上午班应站立。有客人、车辆进出时,应在大门站立,并行军礼。

三、监督检查员工是否带易燃品、零食进入厂区。严格检查出厂的一切物品、工具、产品、材料等,有关物品必须持有本司规定放行条,经清点检查后才可放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厂区。对来访人员问明情况后,打电话给相关部门征得被访人的同意,并在《来访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并核实有效证件,方可放行。对政府机关等上级部门来访,先放行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接待事宜,然后再登记。不得在值班室留客。

五、在工作时间内,值班保安必须对外出员工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出进厂区的时间,月底将记录本上交办公室统计。监督并提醒员工打卡,维持好秩序,因停电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时,值日保安必须监督并记载迟到或早退员工的名单,月底将记录上报办公室。

六、负责车辆进出安全及对外来车辆注册登记,货物出门一定要有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的放行条,方可放行。并按指定大门进出,平时不得随意打开大门。

七、对消防设备和防盗监控设备应爱护,不得随意操作,杜绝玩耍。注意跟踪消防设备运转情况。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

八、对视频监控电脑应按规定操作,禁止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处以200元/次罚款,屡教不改者给予解雇处理。

九、在厂区范围内不定时巡查,注意人、财、物安全,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要进行盘查及查看,对监控系统出现警报时,应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有异常时,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或报110。下班后值班人应及时到厂区、办公楼巡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锁。天气恶劣时加大巡逻力度,确保财产安全。

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写好交接班记录。早、中、晚餐时间顶班者提前10分钟到岗。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应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再另行安排后方可离开,外出时需将联系方式及去向留给值班人员以便必要时联系,以便有情况发生后及时到现场配合处理。

以上规定如有违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篇7:保卫处拟竞聘岗位职责及任期目标_竞聘指南_网

保卫处拟竞聘岗位职责及任期目标

一、拟竞聘岗位4个:

岗位一:政保科科长

岗位二:防火科科长

岗位三:校卫队队长

岗位四:校卫队副队长

二、岗位职责及任期目标

(一)政保科岗位职责:

1、负责信息队伍建设和政保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及时掌握敌、社情动态,为防范工作提供信息;

2、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敌、社情调查,协助查处政治案(事)件。

3、做好“”人员的监控、帮教工作,确保“四个为零”;

4、做好政保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

5、开展国家安全、政治保卫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出入境人员的登记审核,协助做好外事及涉外安全工作;

6、负责全校师生员工常住户口管理和身份证的代理工作,做好户籍政策宣传和咨询答疑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期目标:

1、积极指导、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我校涉“”人员的监控、帮教和转化工作,确保我校“”人员不失控、不漏管,确保省、市委610“四个为零”目标的实现;

2、积极与上极机关和相关科队进行工作沟通,掌握政保案件的发案规律,加强校内巡逻,全年政保案件发案率控制在0.5‰,查破率较上年明显提高;

3、按时做好每月《政保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好对国家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国际国内外重大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判研及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4、做好日常户籍业务办理,工作中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树立窗口形象,师生满意率100%,不得出现师生投诉情况;

5、认真做好任期内毕业生户口迁出、新生户口录入及每年新引进教师的户口落户工作,错误率控制在1‰;

6、学生毕业、新生入校期间分别做一次户籍业务宣传。

(二)防火科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防火档案,制定灭火预案,确定防火重点单位。

2、负责全校防火检查工作,排查并督促整改消防隐患,确保无上等级火灾事故发生。

3、负责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开展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培训工作。

4、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校内一般火情、火险的查处工作。

5、负责防火器材配备、维护和检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任期目标:

1、加强防火安全宣传和演练,组织全校性防火宣传全年不低于2次,组织、指导各单位举办防火演练全年不低于10次;努力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切实提高保卫人员灭火作战能力。

2、保障校园公共部位消防器材100%正常使用;及时发现、督促、指导火险隐患整改,做到全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控制在总人数0.3‰以内。

(三)校卫队岗位职责:

1、负责门卫管理,做好门卫管理形象工程,促进专业化队伍建设。

2、加强对进出校园车辆、人员、物资的检查工作。

3、负责教师公寓的安全防范工作;

4、做好现场出警工作,保护现场;

5、协助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值勤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任期目标:

1、依法文明执勤,着装整齐,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疏导有方,保证校门交通畅通;

2、认真检查过往车辆,有效防止被盗公私财物外运;

3、加强小区安全管理,翻窗入室盗窃案件控制在10起之内。

4、劳动纪律严明,无脱岗睡觉现象,队伍管理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篇8:保卫处竞聘岗位职责_竞聘指南_网

保卫处竞聘岗位职责

(一)政保科岗位职责:

1、负责信息队伍建设和政保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及时掌握敌、社情动态,为防范工作提供信息;

2、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敌、社情调查,协助查处政治案(事)件。

3、做好“”人员的监控、帮教工作,确保“四个为零”;

4、做好政保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

5、开展国家安全、政治保卫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出入境人员的登记审核,协助做好外事及涉外安全工作;

6、负责全校师生员工常住户口管理和身份证的代理工作,做好户籍政策宣传和咨询答疑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期目标:

1、积极指导、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我校涉“”人员的监控、帮教和转化工作,确保我校“”人员不失控、不漏管,确保省、市委610“四个为零”目标的实现;

2、积极与上极机关和相关科队进行工作沟通,掌握政保案件的发案规律,加强校内巡逻,全年政保案件发案率控制在0.5‰,查破率较上年明显提高;

3、按时做好每月《政保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好对国家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国际国内外重大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判研及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4、做好日常户籍业务办理,工作中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树立窗口形象,师生满意率100%,不得出现师生投诉情况;

5、认真做好任期内毕业生户口迁出、新生户口录入及每年新引进教师的户口落户工作,错误率控制在1‰;

6、学生毕业、新生入校期间分别做一次户籍业务宣传。

(二)防火科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防火档案,制定灭火预案,确定防火重点单位。

2、负责全校防火检查工作,排查并督促整改消防隐患,确保无上等级火灾事故发生。

3、负责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开展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培训工作。

4、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校内一般火情、火险的查处工作。

5、负责防火器材配备、维护和检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篇9: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一、为规范保安队员着装,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为每位保安队员配发2套冬秋装、2件短袖衬衣、2件长袖衬衣、2件夏装(裤子)、1顶大檐帽和1顶贝雷帽。新进厂保安需缴纳200押金,经三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再配发服装。配发服装两年内离职的,在结算工资时,原价扣除所配发制服的价钱。

三、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穿戴:

1、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除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应穿深色鞋子。

2、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其他不宜戴帽子的地方,应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夏季戴贝雷帽,其他季节一律戴大檐帽。戴大檐帽时,帽檐与眉毛齐高,保持大檐帽饰带并拢整齐,并呈水平状态。

3、进入室内,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冒夹在左腋下,帽顶朝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冒置于桌前沿左侧或膝上,帽顶朝上,帽徽朝前。

四、保安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胸徽、肩章,不得佩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五、下列情况,保安不得穿制式服装:

1、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2、休假、探亲的;

3、因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

六、值勤时,保安着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次违反罚款2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50元,第三次违反罚款100元,留用察看一个月,留用察看期间违反者直接开除。

1、爱护、妥善保管保安制服、标志,保持整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制服、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2、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走姿,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3、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长袖夏装上衣必须扎入裤内。

4、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5、不得戴有色眼镜。

6、不得边走边吸烟或吃东西,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

7、不得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或席地而坐。

七、不得留长发、染头发、留长指甲,不得留胡须、剃光头,保持仪容整洁,违者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纠正。。

八、两名以上保安着装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整齐、威武有序。

篇10: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一、保安员服装由公司统一购制、配发。

二、保安员服装分为冬装和夏装两种款式。

三、保安员转正后到办公室领取服装,在次月的工资中扣除服装成本价的一半,即人民币300元。

四、保安员自动离职或被公司除名,服装费用扣除比例:服装穿用不满三个月的,按其原价的70%折价(即个人上缴服装原价的70%);服装穿用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其原价的50%折价;服装穿用满六个月的,不满九个月的,按其原价的30%折价;服装穿用满九个月,不满一年的,按原价的10%折价;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或以上者免费。

五、保安员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服装,严禁将服装外借给他人使用。保安员丢失服装或非工作原因严重损毁服装者须按原价赔偿。

六、保安员在离职或更换服装时,旧服装一律予以回收;若

七、保安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制服,如上班时间不穿制服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孝义市浙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七月四日

篇11: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一)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二)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 岗位值班保安人员由当值班长负责领用本班组人员使用器械,并做详细签领记录;下班时与接班班长办理器械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2. 保安队长、副队长于每日上班时签领器械,下班时须将器械交归管理员入库,并做好相关记录。

3. 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1)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

自保留器械。

(2)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保养制度

1.0目的:为了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作用。

2.0适用范围:小区任何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

3.0管理程序:

3.1小区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均由管理处统一实施有效的管理;

3.2严格执行管理处制定的消防器材使用、保养、保管制度;

3.3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器材应印有管理处统一的消防明显标志及编排号;

3.4消防水源、器材、设备未经管理处经理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3.5灭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显、合理,有紧急情况便于使用,但又不阻碍他人,灭火器必须按楼层号进行编号,防止遗失,灭火器箱必须用管理处统一印制的消防封条予以封住,杜绝别人乱使用;

3.6消防管要做明显的消防标志,方便区分使用,更利于加强管理;

3.7消防栓应按编号,统一用消防封条进行封闭,杜绝有人乱使用水源和动用设施;

3.8消防斧、消防车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绳,必须统一摆放、统一管理,交接班必须进行清点,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3.9 消防泵、喷淋泵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供水,消防水泵必须控制在自动状态,以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工作;

3.10 物业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按时更换灭火器材的药剂、充氧等工作;

3.11 各用户单元内或自备的消防器材由用户自行负责保养、更换,检查用户单元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由管理处组织进行,同时做好记录备案;

3.12 消防通道经常检查,不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干净,防火门应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能够安全有效的隔绝不安全隐患;

4.0消防器材的保养制度:

4.1灭火器保养做到无灰尘、喷咀通,位置摆放符合规定,压力值正常,四周无其它物品堆放;

4.2消防栓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衔接口正常,无滴水现象;

4.3水带做到卷紧放齐,保持水带无破裂,水带衔接口正常,水带箱玻璃保持清洁光亮,无灰尘;

4.4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防栓都要定期进行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的预警预防状态;

篇12: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员工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保安按照规 定穿着统一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保安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 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 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 春秋服、冬服、棉大衣,必须扎黑色制式武装带;着夏服,必须扎制式腰带;着两用大衣,必须扎配套大衣外腰带。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 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 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

(一) 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 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二) 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 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三) 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四) 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 (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

(五) 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 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第四条 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 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第五条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 装:

一、 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 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三、 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四、 其他不宜着装的。

第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一、 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二、 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三、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第七条 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 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二、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

三、 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四、 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 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 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3: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项目秩序员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秩序员按照规定统一穿着的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秩序员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秩序员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着夏服,必须将短袖、衬衫扎于皮带里。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秩序员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秩序员专用帽。

1、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2、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3、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4、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5、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三、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四、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装:

1、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2、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3、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4、其他不宜着装的。

五、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1、 非工作时间外出的;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a)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 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b)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c) 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d) 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 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