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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规定什么【热门4篇】

发布于2024-07-22 04:39,全文约 7017 字

篇1:工作者队伍计划之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_工作者工作计划_网

工作者队伍计划之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强化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局党组决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个别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和谐平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意义

开展警示教育是认真汲取康仁兵案件深刻教训、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履行法律服务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律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的实际行动。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目标

(一)全县律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进一步坚定,全县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全县律师诚信执业信息档案。建立律师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失信和处罚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律师与司法人员互相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相互关系。

(四)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监管、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制度,规范查处流程、明确查处期限、建立投诉查处考核机制,坚决纠正律师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律师执业中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不法行为,做到“应查必查,应处必处”。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五)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所内运行程序切实规范,“散、乱、差”的律师事务所得到全面整顿和清理。

(六)进一步拓展律师工作,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的联系与协调,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警示教育要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学习。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宪法、法律,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律师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行业规范,认真学习《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宪法观念和严格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提高律师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纪律观念,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讨论。通过揭披个别的违纪违法情况,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剖析个别违纪违法的原因,认真总结教训,并结合我县律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如何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如何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如何在执业活动中努力

篇2: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_意见_网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浙教基〔20xx〕242号)和《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xx〕138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构建多元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长效机制,满足学校选拔人才参照需要,促进学校切实转变育人模式,努力培养学生全面有个性的发展。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

二、评价原则

坚持全面评价。评价要注重学生个性特点、成长过程、学习兴趣和潜能,要全面反映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情况、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实现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情况。

坚持科学记录。根据学生不同的生理、心理、情感、兴趣等状况,要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尊重差异,科学评价,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和指导。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全面、动态的反映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

坚持民主评定。采用学生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实施民主评定,确保产生认同度较高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必须公开,参与评价的所有人员必须端正认识、正确掌握评价标准和方法,评价的结果必须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三、评价维度

1.品德素养。主要反映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学生道德认知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记录学生诚信、正义、尊重、关爱、责任等情况(包括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等日常在校表现和参与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等)。

2.运动健康。主要反映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修习情况、体育运动方面的特长发展和心理品质的发展水平等。重点关注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日常体育锻炼与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成绩及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审美表现。主要反映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能力,反映学生音乐与美术课程修习情况及艺术特长发展等。重点关注参与音乐与美术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业考查、艺术展演、比赛以及艺术兴趣及特长等情况。

4.劳动技能。主要反映学生对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和生活劳动的感受、理解、表现能力。反映学生信息技术与实验操作课程修习情况及动手能力特长发展等。重点关注参与信息技术与实验操作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业考查、常规生活劳动等情况。

5.实践探究。主要反映学生创新思维、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体验经历等,反映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科学与技术的实践操作、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及其相关成果与作品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科学实验、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社区服务及社会实践、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情况。

四、评价程序和方法

各校应建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袋或信息管理系统,以学校为记录主体,采用客观数据录入、学校统一录入和学生提交实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1.过程记录。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制度,采用写实方法,客观记述每一位学生每学期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先进荣誉、违纪违规情况、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信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得分、体育艺术科技活动项目等内容个人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全面、全程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袋”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有人记录、有人核对,可供查询。

2.民主评议。学校要通过民主评议方式,组织学生和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品德素养、运动健康、审美表现、劳动技能、实践探究逐项进行评定。评议采用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学校评定和教育局抽评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学生自评占10%,学校评定占50%,学生互评占40%。小学低段评议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3.结果评定。学期评定和学段综合评定,评价结果均采取等第赋级制,等第分A、P、E三等(分别代表“好”、“合格”与“需努力”),除有严重违纪及以上情况的学生外,一般不评E等且比例不超过5%。本县范围内转学的学生,其在转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视为有效,由外地转入本县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按本校制订的实施办法从转入之时起予以确定等第,并录入该生的成长记录袋或学校相应的管理系统。

4.公示确认。学生综合素质材料在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整理、遴选。班级学生互评结果需在班级内公示,并附相关事实材料;学校评议结果包括学生互评结果、教师评议结果和综合评价结果需在学校公示栏和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须5个学习工作日以上。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签名确认,小学低年级需家长签名。

5.形成档案。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档案必须告知学生并由学生签名确认、公示后,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

6.录入要求。各校要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做好学生的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录入、核实与报送工作。报送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须书面提出申请,逐级报批。

五、结果应用

1.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引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促进教师开展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和生涯辅导,帮助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促进学校育人模式优化。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引导中小学校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3.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依据。稳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学校招生录取中的使用,积极探索学校招生录取方式的多元,推动学校特色发展。高中学校要自觉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为招生的重要依据,并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将结果纳入到新生招录中。具体由高中招生录取规则详细制定。

六、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全面安排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培训工作和审核认定工作,要负责、协调、落实好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各校要制定详实、具体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要健全学生成长记录有关规章制度;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和复议制度,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3.确保常态实施。各校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开展工作,有效指导师生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完善评价方案。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及时收集整理、保存有关材料,学校要把每学期的评定结果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且纳入到学生素质报告单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资料库,保证学生的标志性成果和公示的实证材料可备查。

七、解释权

本评价方案解释权在磐安县教育局。

篇3:律师工作计划之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_律师工作计划_网

律师工作计划之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强化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局党组决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个别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和谐平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意义

开展警示教育是认真汲取康仁兵案件深刻教训、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履行法律服务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律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的实际行动。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目标

(一)全县律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进一步坚定,全县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全县律师诚信执业信息档案。建立律师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失信和处罚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律师与司法人员互相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相互关系。

(四)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监管、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制度,规范查处流程、明确查处期限、建立投诉查处考核机制,坚决纠正律师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律师执业中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不法行为,做到“应查必查,应处必处”。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五)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所内运行程序切实规范,“散、乱、差”的律师事务所得到全面整顿和清理。

(六)进一步拓展律师工作,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的联系与协调,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警示教育要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学习。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宪法、法律,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律师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行业规范,认真学习《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宪法观念和严格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提高律师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纪律观念,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讨论。通过揭披个别的违纪违法情况,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剖析个别违纪违法的原因,认真总结教训,并结合我县律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如何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如何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如何在执业活动中努力

篇4: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塑师德、正师风”活动的实施意见_德育工作计划_网

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塑师德、正师风”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塑师德、正师风”活动的实施意见so100

为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思想,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师德建设月”活动,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以“塑师德、正师风”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师德教育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促进全区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治理软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育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为目标,通过“塑师德、正师风”活动的扎实开展,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着力解决的问题

1、解决精神状态方面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突出整顿纪律涣散、不思进娶精神不振等不良作风,消除拜金主义、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努力形成纪律严明、敬业奉献、敢争一流的干部、教师战斗集体。

2、解决教师行为方面的问题。杜绝侮辱、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以及埋怨、指责、训斥学生家长的现象;突出解决在个别教师中存在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在遵守“教师十不行为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3、解决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健全和完善教师日常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教师的工作态度、责任心、质量效益观念与教师的职业道德联系起来,增强教师为学生终生负责的意识。

4、解决原则性不强、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防止~和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5、解决为教不廉的问题。突出解决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杜绝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的现象,禁止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家教活动。

6、解决教师公众形象方面的问题。从规范和约束教师言行举止、仪态仪表以及社会活动入手,突出解决教师违~公德,损害教师、教育形象等方面的问题。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学习阶段(~.9——~.1)

1、区教育局、各学校分层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总体部署,周密安排,并利用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认真组织广大教师系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每名干部和教师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有关规定和精神进行深层次学习,撰写学习笔记。

3、通过开展师德知识测试、辅导报告会、心得交流会、学习笔记展评等活动,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二)对照检查阶段(~.2——~.3)

对照师德规范和上级要求,采取个人找、大家提、组织帮和师生评议等方式,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查找问题的同时,形成个人剖析材料,理清整改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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