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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书合同模板范文(精彩九篇)

发布于2024-07-22 09:19,全文约 18009 字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篇1:有关保姆聘用合同范本_聘书_网

有关保姆聘用合同范本

保姆聘用合同(一)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家政服务业行业公约》的前提下,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签定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亲属:___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紧急联系使用)

一、合同期限: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

二、服务内容:

(一)、看护、照顾两位老人(均为病人,父亲半自理、母亲暂时不能自理):

1、全天看护、照顾两位老人,照顾好两位老人的饮食和起居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工作。

2、对待两位老人要有爱心和耐心,____温和有礼貌,____严禁哄骗、____训斥老人,按时给老人吃饭、服药。

3、逐步养成两位老人的生活规律,按时吃饭睡觉。老人有异常表现随时与甲方沟通,但最好不要当老人面说。

4、关注两位老人每日的饮食、睡眠、外出,随时发现老人不舒服、特殊、异常情况及时告知甲方。

5、如果甲方母亲生病住院,负责照看和陪护工作。

6、重点看护、照顾甲方母亲要求:每日早晨温水洗脸洗手,每日晚上睡前热水洗脚。每星期帮助母亲洗澡(两/叁)次。及时帮助母亲接大小便并清洗干净,每次尿袋尿液超过150ML须立即清理干净。随时清洗母亲的衣服并归类放置。每天定时或按照甲方母亲要求帮助就餐、喝水、翻身、坐起、晒太阳等护理。每晚主动向甲方汇报老人当天生活和病情情况。

7、天气良好条件下,视情况帮助甲方的父亲每日按照固定路线进行二次(上午________点和下午________点)的户外走动活动,每次时间不超过分钟,活动时,乙方特别注意上下楼梯、周围交通安全、甲方父亲精神和身体状态,规避和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家庭日常家务:

家庭日常家务必须在老人口头说明暂时不需要照顾、老人休息睡觉或者有甲方家人照顾时,乙方可进行日常家务,家居清洁等家务工作。

1、负责包括乙方在内的5个人的每日三餐,厨房卫生保洁等(不负责买米、买菜等外出工作);

2、参考冰箱存有的菜品情况,可自行决定三餐品种,主、副食以及调料、炊具等厨房用品缺少时及时向甲方提出补给要求。

3、生熟菜板不混用。生熟刀具不混用;菜板,洗菜盆和炊具、刀具用过后要即时里外清洁。

4、厨房橱柜、餐桌椅、墙壁、地面、抽油烟机等要随时保持清洁;冰箱每月至少整理、清理一次。

5、洗衣服,清扫、整理房间环境卫生等家务(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家具灰尘、擦洗家具、拖地、卫生间卫生保洁、阳台浇花等等工作)。

6、乙方的主要工作地点为________,甲方根据服务内容需要,可要求乙方在甲方其他的居住地________履行合同约定有关服务内容。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____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工资人民币____元;

试用期满,每月劳务工资人民币________元整(为含工资、相关医疗和工作保险费、交通费、周末和节假日补贴、应缴个人所得税等的全部费用)。

乙方工作押金为人民币元,甲方从乙方第一个月工资中扣除,待合同终止后乙方凭押金收据条结算押金。

在合同期限内,由于乙方不能够胜任看护、照顾两位老人的工作,或工作服务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可随时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按照当月实际服务天数折算结清当月工资,乙方承诺不再另外结算其他费用。

四、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

工资按月给付,支付时间为每月底的最后一天,乙方收到工资后,签字为据。

五、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7天工作制,乙方承诺同意在国家规定的周末(周六和周日)、节、假日不休息,但乙方应在每月收到工资、签字为据时在旁边注明清楚每月实际工作天数。

六、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不适合继续开展服务内容工作的情形及乙方有偷盗等不正当行为时,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不得拖欠或扣发乙方的工资,按时、按约定、按月付给乙方足额的劳务工资。

4、不安排乙方从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如夜间单独外出、电路修理、攀高工作等。

5、向乙方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乙方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

6、在乙方使用家庭任何设备、设施前,必须予以必要的安全性规范使用指导。尤其各种家用电器、厨房电炉、高压锅、煤气设施等有危险性的设备及精密、贵重用具等用设备的安全使用方法,指导乙方小心谨慎使用,杜绝盲目操作。

7、工作期间,因乙方身体隐患而突发疾病,甲方不承担医疗费用和相关责任,但须提供必要的帮助。

8、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9、有权拒绝乙方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乙方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10、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员权益。

11、发现乙方患有不能胜任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的疾病,甲方有权及时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必须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证实自身身份情况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具备从事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作经验、乙方亲属信息和联系电话,以及近期体检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实用性负责。乙方的身份证自愿交由甲方保管,乙方工作期限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交还乙方身份证。

2、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热诚服务。尊重甲方的就餐习惯,乙方同意在保证照顾好两位老人的就餐后,可与甲方同台就餐。

3、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月、如数拿到工资的权利。乙方承诺并同意在国家规定的周末(周六和周日)、节、假日不休息。

4、乙方要热心工作,勤快,有责任心,有爱心,爱卫生,积极主动多承担事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乙方不得与其他人员(如小区其他保姆、保安等)随意谈论甲方的家庭情况。

5、积极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临时离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乙方自负责任。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不得有偷窃等违法行为。

7、不得参与甲方家庭邻里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严禁出现服务工作不主动、消极怠工、言语态度粗俗、粗鲁以及侮辱性语言和行为恶劣、虐待所服务对象的现象,否则甲方有权及时解除本合同。

8、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事先详细了解并掌握甲方家用电器、厨房电炉、高压锅、煤气设施等有危险性的家电设备及精密、贵重用具等的安全使用方法,小心谨慎使用,杜绝盲目操作,由于乙方未按规范操作带来的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使病人发生呛食、呛水、摔倒等意外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保持自身卫生,工作整齐、干净,工作态度和谐,但不负责甲方成员内衣、内裤清洗及室内吊灯、玻璃清洁。

11、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12、乙方在非工作范围和工作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协议,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协议。

九、其它:

1、合同期满,双方经协商可续签定新一轮合同。

2、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3、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争议和其它事故,可先由见证机构进行调解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申请由服务工作所在地仲裁机关裁决。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一、安全指导确认:

在乙方使用家庭任何设备、设施前,甲方已经完成对乙方服务工作的安全性规范指导,乙方详细了解并已经熟练掌握甲方家庭的家用电器、厨房电炉、高压锅、煤气设施等有危险性的设备及精密、贵重用具等的安全使用方法,并承诺小心谨慎使用,杜绝盲目、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甲方已实施上述“第十一条安全指导条款”内容,乙方确认(签名、手印):________。

甲方:________(签名、手印) 乙方:________(签名、手印)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姆聘用合同(二)

甲方(雇主):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雇员):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及地点:

1.负责每日三餐、洗衣、打扫卫生等家政服务。

2.照顾孩子,接送孩子上下学。

3.服务地点:甲方居住或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

二.服务要求:

乙方应认真负责做好家务,按照协议规定内容履行服务职责。乙方每个月休息____天,具体休息时间根据甲方需要,如乙方有特殊原因须提前和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

三.服务费用:

乙方每月服务费用为:____元/月,甲方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住宿,并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健康状况以及与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在服务期间的饮食,尊重乙方,不歧视、不虐待,保证乙方服务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4.甲方不承担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服务期间内突发的疾病或其他伤害产生的费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聘乙方:⑴乙方有违法行为的;⑵乙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⑶乙方工作消极懈怠,或不胜任家政服务的;⑷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予以留用的;

5.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必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做好家务。

4.乙方应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大方,自己随身用品(衣服、日用品)不要随便乱放,衣服不要和雇主家人的衣服放在一起洗。

5.乙方不能随便往雇主家里带人,有人或事情需见面,应到外面见面。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及时与甲方沟通,不能擅自离岗;

6.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9.乙方在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一概由其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诉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姆聘用合同(三)

篇2:劳动合同解聘书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当因为某些原因而不能继续工作之后,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书写解聘书的,用人单位解聘员工需要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并且相关的解聘协议书也要规范,解聘书的内容需要包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姓名等相关信息,以及双方之间达成的所有协议,此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篇3:总经理聘用合同书_聘书_网

总经理聘用合同书

总经理聘用合同书怎么写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总经理聘用合同书,希望大家喜欢!

总经理聘用合同书(一)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为 年,为固定期限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报酬

乙方报酬由基本工资、利润分红两部分组成,计算方法为:报酬=基本工资+红利。

基本工资每月元,红利按照公司进行年度分配、提取后的净利润 %计算,采用“上打下”的原则,即来年底结算后才能支付上一年的分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受聘为公司的总经理后,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和履行同等义务;

2、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根据董事会要求,拟订年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4、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公司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纳入公司管理体系中;

6、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员工;

7、组织编制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核后执行;

8、受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9、获得经董事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10、主持和召集总经理工作会议;

第四条 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并承担如下义务;

1、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决策和领导下开展工作;

2、将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会越权;

3、严格履行董事会授予的职责和权利;

4、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5、充分发挥个人领导和管理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的迅速增长,为公司牟取最大利益;

6、遵守国家法律及法规,包括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7、当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和诚信的原则,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义务:

(1)真诚地以对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

(2)按赋予权利时原定目的行使权利;

(3)亲自行使所赋予的酌情处理权,不得将其酌情权转给他人行驶;

(4)除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或由董事会另有批准外,不得与其他公司订立合同、交易、

参与或进行关联交易;

(5)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6)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五条 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执行股东会及执行董事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红利,同时由股东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决定。

3、总经理任职期间不称职的,导致严重失误的。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总经理聘用合同书(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由甲方董事会决议、且经甲方股东会批准,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总经理一职,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经营权。特此约定,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聘用期限:

? 聘用期限五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经营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全面组织公司管理、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工及财务管理工作;

2、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注入资金人民币XX万元,作为乙方组织公司生产经营的启动资金;

3、甲方为保证启动资金的顺利到位,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在 银行开立公司生产经营专用账户,并按照前述约定将启动资金以 (转账、电汇、现金)方式注入该专用账户;

4、乙方有权使用前述启动资金,但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

5、甲方承诺:将公司每年利润的25%以及公司当年总产值的3%作为绩效奖金发放给乙方;乙方可自本协议签订当月起,每月从甲方处领取固定工资人民币 月,待年终结算绩效奖金时,再将已领取的工资从绩效奖金中进行抵扣。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公司资产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财产的使用、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指派一人担任公司监事,直接负责监督乙方在职期间的工作,监督乙方对启动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4、甲方不得以不正当形式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权;

5、甲方不得以不正当形式干预乙方对公司财务的管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主安排并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工作,审批年度投资、财务计划内各项经费的开支;

2、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董事会授予的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对公司现有人员全部接收,但乙方在总经理任职期间有人事管理的自主权,有权聘任、解聘公司内部任何岗位的人员,但应将相关人事材料报甲方董事会备案;

4、由乙方指派人员负责保管公司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鉴;

5、公司财务负责人亦由乙方指派:财务负责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和报表,管理公司账目,对乙方负责并报告工作;

6、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7、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但乙方按照前述规定处分甲方财产时,应将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等)报甲方董事会备案;

8、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如需以甲方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董事会同意;

9、乙方应于每月_日前据实向甲方董事会报送乙方的财务报表;

10、乙方应依法纳税,按时清偿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及时收回应收款;

11、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1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个人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或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1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出让;

14、本协议期限届满三十日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乙方方可离职。

第五条?协议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履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如滥用职权侵吞公司财物、侵占公司资产的;

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5款之承诺向乙方交纳发放绩效奖金,逾期2个月以上;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以本企业名义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4、甲方以不正当形式干预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全面实际履行协议致使聘用协议解除,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如果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违约方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

1、双方在协议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解除而消灭;

2、本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聘书算不算劳动合同_聘书_网

聘书算不算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可是现实中有的单位以聘书来取代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聘书是不是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告诉您。

一、聘书是不是劳动合同

聘书并不属于书面劳动合同:一方面,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聘书属于公司经过面试后,希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要约。劳动者对此可以接受或要求修改相关内容,甚至也可以拒绝接受。接受则意味着承诺,双方应当据此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现实中,如果聘书的内容具备了上述必备条款,劳动者也已经直接签字认可,表明双方对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聘书因而转化成劳动合同,具备劳动合同的效力;反之,要是未经劳动者直接签字认可,则意味着尚未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合同的违法责任如下: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可知,聘书并不是劳动合同,所以要是单位只向你出具聘书,而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在实践中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很多,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是可以要双倍工资的,那该怎么向劳动者索要呢,索要双倍工资有没有时间限制?此外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呢?这些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代为索要。

篇5:聘任书究竟算不算劳动合同_聘书_网

聘任书究竟算不算劳动合同

在一般情况下,向某人颁发聘任书是一件正式的、很严肃和庄重的事。颁发聘任书,意味着对某人的承认和信任。但在山东省临沂市,前不久却发生了一起企业颁发聘任书算不算签订劳动合同的争议。 企业意欲终止聘任书 刘某是某高校20xx年市场营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20xx年6月22日

在一般情况下,向某人颁发聘任书是一件正式的、很严肃和庄重的事。颁发聘任书,意味着对某人的承认和信任。但在山东省临沂市,前不久却发生了一起企业颁发聘任书算不算签订劳动合同的争议。

企业意欲终止聘任书

刘某是某高校20xx年市场营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20xx年6月22日通过洽谈会应聘到一家公司。

20xx年7月1日,刘某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聘任书。聘任书约定:聘请刘某为公司营销员,主要从事市场营销工作,月工资1200元,聘任时间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聘任书同时还约定了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等条款,明确了刘某的职责、待遇、工作期限等。聘任书盖有公司公章以及公司负责人与刘某的签字。之后,公司再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

刚毕业就找到工作而且从事所学的专业,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然而,刘某毕竟刚刚毕业,缺乏市场实践经验,所以一直未能打开所负责地区的产品销路。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品销路关系到企业生存的情况下,业绩不佳对任何人都不是一个好消息。

3月2日,公司新任经理找刘某谈话,宣布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关系,要求刘某1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员工称公司行为已违约

面对公司“1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的要求,刘某认为这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因而应该支付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等待遇。公司则以聘任书不是劳动合同、与刘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等待遇。刘某与公司就聘任书是否算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自己是否应该享受相关待遇争执不下。

4月6日,刘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刘某称,公司虽然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但聘任书已经明确规定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工资待遇以及违约责任,公司在聘任书未到期的时候无故解除聘用关系,应该支付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刘某要求公司继续履行聘任书规定的聘用期限,按时支付聘任书中规定的待遇,或者支付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

该公司则辩称,当初与刘某只是签订了聘任书,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刘某在实际工作中未能按时完成公司交办的营销任务,直接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应该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因此,公司没有必要支付违约金,不追加刘某的责任已属照顾。

仲裁委受理此案后经审查认为,刘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公司从事市场营销工作。工作期间,刘某按照公司的安排主要从事产品推销工作。公司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与刘某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虽未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聘任书基本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公司与刘某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公司,该聘任书应视同为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刘某工作业绩一般,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但并不是刘某主观造成的,不存在违约的事实,公司应该按照当时的约定支付单方面解聘的违约金。

5月9日,经劳动争议仲裁委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与刘某解除劳动关系,终止执行聘任书;公司向刘某支付违约金6800元、经济补偿金1200元。

聘书与合同有啥区别

本案虽已结束,但该公司以聘任书替代劳动合同,进而逃避法定义务的做法,应引起企业依法从事管理的思考。

聘任书是发给应聘者的文书,是企业录用员工的书面文件。聘任书沒有具体的格式要求,但一般应当写明被聘任者的姓名、聘任的职位或职称、聘任期限等内容。由于聘任书是企业单方面制作的文书,是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颁发的文件,内容非常简单,一般不涉及双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聘任书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内容由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达成的,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由双方签字或盖章方能生效。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不能因为颁发了聘任书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本案中,聘任书应视为劳动合同,公司提前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因为公司与刘某签订的聘任书中已基本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且双方对聘任书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一直执行聘任书的约定。这说明,双方当事人对聘任书中明确注明的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待遇等达成一致并已实际履行。公司未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责任在单位,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因更换领导而单方面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既然聘任书已经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公司也应该支付违约金。

篇6:聘书能否代替劳动合同_聘书_网

聘书能否代替劳动合同

汤先生问:20xx年8月1日,我在一家公司参加应聘面试后,公司认为我符合岗位要求,遂向我发出了聘书,聘书中不仅通知我前去报到,还对我的工作岗位、工作报酬、聘期进行了说明,且加盖了公司公章。此后我即在公司上班,但彼此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聘书所定期限11个月届满后,公司要求我离职。我以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但被公司拒绝,理由是公司已向我发过聘书,该聘书就是劳动合同。请问,该聘书能替代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答:该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公司虽已发聘书,但仍必须向你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依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前提条件,是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仅限于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就时间而言,本案明显属于“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关键在于聘书是否属于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公司当然不必每月向你支付两倍工资;反之,则应每月向你支付两倍工资。而事实上,聘书并不属于书面劳动合同。

首先,本案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聘书属于公司经过面试后,希望与你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要约,你对此可以接受或要求修改相关内容,也可以拒绝接受。接受则意味着承诺,双方应当据此签订劳动合同。本案所缺少的恰恰是最后一步。

其次,本案聘书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现实中,如果聘书的内容具备了上述必备条款,劳动者也已经直接签字认可,表明双方对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聘书因转化成了劳动合同,而具备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果劳动者未签字认可,则意味着尚未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本案中,公司对你所发聘书只对你的工作岗位、工作报酬、聘期进行了说明,且只有公司单方盖章,并没有包含其他必备条款,也未经你签字认可,故不能视为劳动合同。

篇7:聘书、入职表可视为劳动合同吗?_聘书_网

聘书、入职表可视为劳动合同吗?

聘书、录用通知书、入职登记表等等都可视为劳动合同吗?只要具备了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他们都是可以视为劳动合同的哦。下面我们来这个非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单某于20xx年6月30日入职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档案管理工作。20xx年8月17日,单某向某公司提交辞职报告,随后向仲裁委员会要求该公司支付其20xx年7月30日至20xx年8月17日期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仲裁支持了单某的诉求。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公司主张,与单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放在单某的人事档案袋中,是单某利用其职务之便将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资料带走。单某在庭审时仅仅出具了《员工录用审批表》、《公司物品申请表》的原件。

一审法院认为,单某持有的《员工录用审批表》中明确约定了工作部门、工作地点、聘用期限、试用期、工资待遇等并附有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已经符合构成劳动合同的要件,据此判决该公司无需承担两倍工资的差额。

单某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员工录用审批表》的内容与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罚则的立法目的,对单某上诉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分析】

1、特殊岗位应具体分析

根据一般常识,劳动合同签订事项应属于人力资源负责的事项。人力资源部员工未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已是失职行为。且作为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本就应当知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及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义务主动向用人单位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在该公司与其他员工都订立劳动合同这一事实基础上,单某身为人力行政部员工,诉称公司与其未订立劳动合同,在事理上难以说通。且根据该公司的人员档案保管管理制度来看,公司其他员工的档案袋中都有劳动合同、员工录用审批表和公司物品申请表,单某的员工档案亦应如此。现单某在仲裁庭审质证时仅出具了员工录用审批表和公司物品申请表的原件,唯独没有提交劳动合同,显然缺乏合理性。可以推定,单某存在离职时利用保管员工档案的便利。

2、界定是否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从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具体必须采取什么样的书面形式,只规定了劳动合同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应有法律规定的九类内容。而在本案中的《员工录用审批表》具有上述的九类内容;且该《审批表》上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足以代表公司的行为,该审批表内容已经具备劳动合同的要件,能够既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又固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实现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功能。故应当认为其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

3、二倍工资的立法目的

二倍工资的立法目的在于提高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晰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非劳动者可以从中谋取超出劳动报酬的额外利益。

从某种意义上说,即使存在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的事实,但用人单位已实施了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样的必要义务履行行为,二倍工资规定的立法目的已经得到实现,那么二倍工资的补偿责任就应予以排除。

本案中的《员工录用审批表》具有劳动合同法的性质,已经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符合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与内在性质,已然达到《劳动合同法》要求达到的目的,再对公司进行双倍工资的惩罚是有违立法目的的,故对单某的双倍工资支付要求不应予以支持。

【温馨提示】

1、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要认定其他文书具有劳动合同性质需要在文书中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九项事项进行约定。

虽然对入职登记表的合理设计可能可以规避一些责任,但一般的企业文书中,不会存在规定如此完备的审批表,所以最好还是能够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为合适的约定是对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2、需要能证明为双方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多数公司的入职审批表是仅有领导审批而无劳动者签字,或由劳动者签字在最前面的自我介绍栏、申请栏,即使在入职审批表中,写明了其他劳动合同约定事项,亦难以确认劳动者对其签字部分之后的程序中,公司领导所确定的诸如合同期限、劳动待遇等内容是否有合意。

即使有了满足了上述条件的其他文书,也不是就一定会被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文书,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2款、第8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者手执一份,且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加强监管员工档案保管

首先,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负责员工档案的人员未经特定的批准程序,不得将相关材料交给任何人或自行带出。其次,单位可以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共签订三份,交员工一份后,一份交人事保管,另一份则交财务等其他部门保管。

再次,将员工的劳动合同交特定人员负责保管时,要求该保管人员签字确认已接收相关文本,而该确认件则交由其他部门或人员掌管。

最后,单位还应当注意,劳动合同文本交劳动者一份后,应当要求劳动者确认已收到,否则也有可能会承担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法律风险。

篇8:聘任书和劳动合同书的区别_聘书_网

聘任书和劳动合同书的区别

签订劳动合同和聘任书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具体区分,也较容易混淆,特别是在发生一些劳动纠纷的时候,那么企业聘任书和劳动合同内容是什么?

聘任书和劳动合同

企业聘任书是企业发给应聘者的文书,是企业录用员工的书面文件。应聘者经过考试、面试、复试以后,如果企业决定录用,则要向其颁发聘书。

聘任书沒有具体的格式要求,一般情况下应当写明被聘任者姓名、聘任的职位或职称、聘任期间等内容。

企业的聘任书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其内容由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而达成的,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必须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聘任书是由企业单方作出的文书,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由企业颁发的文件,其内容非常简单,不涉及双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聘任书上只有企业一方的签章,沒有被聘用者的签字。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不能因为颁发了聘任书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聘书范文】

聘任部门(单位)(甲方):

受聘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200x)30号文件《xx大学关于实施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制度的办法(试行)》、[200x]44号文件《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聘任方案》及《xx大学岗位津贴实施细则》,经学校公开聘任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聘任书。

一、聘任岗位:甲方聘任乙方在岗位工作,享受岗位津贴。

二、聘任期限:自x年xx月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

(……)

四、乙方对岗位职责的承诺及工作计划

(……)

五、本聘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聘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9:干货:聘书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效力_聘书_网

干货:聘书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效力

聘书是否具有劳动合同效力

案情简介

20xx年8月,刘某应聘了上海某广告公司销售经理一职。面试结束后,公司认为刘某的条件符合公司的岗位要求,便通知他前来报到,并发出了聘书,聘书对刘某的工作岗位、工作报酬、聘期进行了约定。

20xx年9月,刘某正式到公司报到,但双方一直都未签订劳动合同。刘某曾经向公司提出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却表示,对于经理这个岗位,公司一直都是发聘书的。20 11年1月底,刘某在工作中因为与公司领导意见有分歧而提出辞职。辞职时,刘某再次提出公司应与其补签劳动合同,但公司拒绝了他的要求。

离职后,刘某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争议焦点

公司认为,对于经理岗位,公司规定一律只发聘书,不签订劳动合同。聘书中对于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报酬、聘期都做了明确的书面约定,且也加盖了公司的公章,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故对刘某所提出的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间的双倍工资无支付义务。

刘某认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其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虽然发了聘书,但与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不同的,聘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因此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效力。而且自己再三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却一再拒绝,故要求公司支付其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间的双倍工资。

仲裁结果

仲裁庭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公司向劳动者发了聘书,但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并不能视作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故仲裁庭最终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律师点评

OFFER、聘书、劳动合同,一直都是许多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经常使用的文书。

从本案分析,首先,公司发出的聘书,从法律效力分析只是相当于我们平常所说的OFFE R,只是一个要约,并不代表劳动关系当然成立。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本案中的“聘书”只是公司单方发出的要约,是否真正建立劳动关系,还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并真正履行合同,劳动关系才成立。《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即便公司发出了聘书,如果劳动者没来上班,劳动关系仍然没有建立。

其次,聘书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虽然本案在裁决中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但是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看该聘书是否具备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在实际生活中,劳动合同的范畴是比较广泛的,能规范双方劳动关系的文件应该都是劳动合同。如果聘书的条款具备了上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也签署了聘书并反馈给单位,说明双方对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且实际履行,那么该聘书可以视为劳动合同。

反之,若聘书不具备上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则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本案中,公司对刘某所发出的聘书只对工作岗位、工作报酬、聘期进行了约定,落款也只有公司单方盖章,不具备上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故不能视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故公司应当支付刘某20 10年10月-20xx年1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唐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