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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自查报告【汇总2篇】

发布于2024-07-23 03:08,全文约 3892 字

篇1:医院医疗服务自查自纠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医院医疗服务自查自纠报告

市中医医院根据纠风办、卫生局关于在全区医疗机构开展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坚持以人为本、执医为民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自纠、查处、整改”四个步骤,采取问题纠正与全面整改,自查自纠与重点查处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医院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法规范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一, 工作情况: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们认为,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是党的18大召开前,省委省政府着力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的重大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医疗机构是党和政府密切人民群众的窗口单位,医疗机构突出问题的整治效果如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因此,我院把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组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加强了政策法规的宣传,分别召开了党政联席会,领导小组工作会,药事委员会,设备采购委员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医疗质量委员会等专业工作会议。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认识保证和组织保证。

2、明确职责,严肃纪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举报电话,院长轮流接待信访投诉,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多种形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整改。

3、突出重点,全面自查。我院依据《湖北省医疗机构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标准表》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到八查:一查大处方,看有无过度用药。医院曾经明文规定西药门诊处方不得超过300元,中药开药天数不得超过5天;二查乱检查,看有无过度医疗,医院曾经明文规定,凡是门诊有明确诊断的,住院不得检查,凡是近期三级以上医院有明确诊断的不得重复检查;三查药品价格,看有无提高价格收费;四查药品设备采购渠道,看是否按法规办事;五查回扣,看是否有人收受“红包”;六查广告,看有无虚假广告损害群众利益;七查药品质量,看有无假药和过期药品;八查疫苗,看有无私自采购二类疫苗。通过八查八看,我们对医院医疗服务和突出问题的现状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为下一步的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做好了准备。

二、存在问题

通过八查八看,医院存在如下问题:

1、个别医务人员存在着开大处方和重复检查的现象。

2、有两个药品的销售价高于采购价的15%。合计费用 万元。

3、有个别药品供货商证照不齐。

4、高值耗材有自行采购的现象。

5、设备招标的资料归档不全。

6、神经类药品以及部分专病专科特殊药品没有纳入招标范围之内。

7、有少数科室存在着重复收费的现象。如自立“晨间护理”、“晚间护理”费,合计 万元。

8、少数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和患者家属宴请。

三, 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医院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教育引导。结合争创“三甲”、争先创优和治庸问责活动,开展法律法规、纪律警示、职业道德教育。恢复自XX年至XX年建立的全院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档案记录评比和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增强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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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开展“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20开展“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县政法委:

我院自开展“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专项行动正按照方案有序进行。召开动员会后,我院于XX年8月中旬至今即由各部门就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在第二阶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自查出的主要问题

根据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三严三实”和“六个照一照、八个查一查、四个剖一剖”,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政法部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我院纪检组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组织各重点部门认真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三是个别人有行为失范,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纪违禁的苗头;四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

3、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有个别同志衙门作风依然存在,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烦”时有发生;二是司法指导、司法救还不到位;三是涉诉上访工作做得不够,“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有所遏制,但未能全面杜绝;四是司法为民措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有的不完善、有的流于形式、有的走过场;五是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六是对新时期如何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好的办法和措施,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

二、整改措施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我院近期重新整理、修订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法庭工作人员在岗考核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治理“六难三案”。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五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抓审理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全过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调解机制,最大强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

7、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我院以提高对外服务质量为切入点,要求全院干警做好多个“一”字文章:方便当事人,力求“少跑一次腿、少累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花一分钱”;服务态度上力求“一视同仁”,即生人熟人一个样,有无关系一个样,外地本地一个样;服务方式力求“四个一”,即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递一坏茶水,说一句暖心话;第一印象要求做到“五个感”即进庭有清洁感,登门有亲切感,说话有热情感,办事有实在感,工作有高效感

8、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拓展法院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公开的渠道和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9、是加大查处惩戒力度。纪检监察审务督察组采取实地明查暗访和电话查岗本结合,对人民法庭的“走读风”进行专项治理。对被查到“走读”的干警按本院的规章制度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