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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员工签劳务合同【实用6篇】

发布于2024-07-23 11:30,全文约 14196 字

篇1:员工劳务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成为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外贸业务人员,就聘用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2、乙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合法公民。

3、乙方须提供真实合法的个人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成为甲方外贸业务人员。

4、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对甲方的经营理念须有较高的认知度及忠诚度,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销售业绩发放相应的业绩提成,如业务人员有出差经费,乙方需按规定如实报销相应费用。

6、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操作平台。乙方在职期间所开发的一切客户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下订单,一经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

7、乙方为业务级人员,如在甲方提供资料情况下无业绩或达不到公司所规定的业绩,甲方有权按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8、乙方需保密公司所有资料,包括离职后,不得向同行业报出公司客户资源及产品价目表(离职人员不得享有任何公司资源,如,邮箱),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应付相应法律责任。

9、甲方试用期为_____个月,乙方在试用期内底薪为______/月,提供中餐和晚餐。

10、乙方的销售提成根据以下方式计算:

销售额:_____(考核期_____个月)乙方所得薪资为:底薪+(销售额____)

甲方(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2:劳务职工雇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武大计算机楼工程的建设,确保工程优质、高速、低耗、如期完成,遵照合同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分包内容:武汉大学机算机大楼挖孔桩成孔分项工程。

二、工程地点:武汉大学。

三、基本要求

1、乙方须持有“四证”(身份证、计生证、就业证、暂住证)的镇、县、市级施工企业和办有建筑、工商、劳动等部门注册核准,审批手续的单位。

2、符合省、市有关外地来汉、市属效县进城分包有关文件规定。

3、队伍素质好,并向甲方提供建制齐全,各项专兼职能管理人员及职工花名册,施工过程中服从管理和调配,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

4、本合同签订三天内在项目部办公室办理有关安全教育工作及合法劳动手续。

四、承包范围及形式

1、承包范围: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将武大计算机楼挖孔桩的成孔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

2、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一切机械、工具由乙方自理。

3、工作内容:除控制线、控制标高测放以外的有关成孔工程的所有内容,包括挖土,护壁,运土和其它一切事项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与权利:①、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说明和进行技术交底,内容包括质量、安全等。②、下达施工任务单及限额领料单,明确施工时间及材料使用数量。③、负责技术、安全、后勤保障工作。④、及时供应材料。⑤、对班组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不合格的按我公司及合同有关条款落实。⑥、有如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清退乙方队伍并不予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a、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的技术交底拒不执行的;b、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c、施工进度、工期达不到甲方度计划要求的;d、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2、乙方责任:①、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②、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人应对安全负责,督促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整改,同时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③、按甲方的技术交底、《施工规程规范》以及施工方案施工,编制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明确人员责任,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施工。④、接受总包单位,建设单位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检查,服从项目管理和调配。⑤、随时提醒材料部供应材料或提供材料计划,一般材料三天,特种材料十天,送项目材料组。材料损耗必须控制在定额范围内。⑥、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共创文明施工现场。⑦、保证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工期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发现质量问题应积极与甲方技术部门协商及时解决,对工程进度较慢或予计不能按期完工,应找原因即时调整。⑧、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方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正常进行,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拆乱动现场的各种安全装置,严格遵守关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严禁酒后上岗作业等规章制度。⑨、保证甲方要求的施工人数:能保证按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⑩、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挂胸牌,如发现不按要求执行者一次罚款50元。

六、进度及质量要求

1、依据总工期甲方按月,旬或分部分项给乙方下达施工任务计划,乙方分班进行全天候施工,特殊情况甲方下达的变更计划或临时限期完成的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2、若因特殊原因在取得甲方当日签证后,工期可顺延,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擅自停工。

3、施工期限:按甲方周进度按时完成。每推迟一天按1000元/天罚款。

4、质量要求:现场施工质量实测必须达到国家优质工程。

七、结算形式及价款:

1、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按月发生活费(时间为每月的2日、16日),除生活费外可借支,每月借支和生活

2、价款:本工程采取优质优价的结算方式,如果乙方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由各施工负责人签证认可)按下列价款预以结算(基价已包括除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以外的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价)。

工程项目结算单价表 单位:元

a、依据“分部分项工程结算通知单”各职能部门签证对照结算,各部门须明确注明工程“合格”“优良”及工期进度情况说明,文明施工“好”或“一般”,只有工程优良,工期按时完成,文明施工好按此表结算价结算,否则按相应项目加基价结算。

b、材料结算依据“限额领料单”予以结算,材料部门每月按限额领料单计算材料使用情况,并将结算单送各施工段施工员执行奖、罚。其他情况在结算通知单签证时有明确奖罚金额。

c、施工期间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如有发现按1000元/次处罚。

d、各工种因其工作范围内任何未完成量而引起甲方其它支出(如计时工)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结算时扣除。

e、承包范围不允许发生计时工,承包范围外所发生计时工按实际工日每工日25元包干,不取其他费用。当日发生计时工,必须当日取得主管施工员,执行经理签证,当日送项目经理,综合员各一份。否则视无效不予结算,一次性发生计时工10个以上者需由综合员参与估工。

八、 奖 罚

1、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奖励已含在结算单价内,如延误工期超过十天,每延误一天罚结算价1%,二天2%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5%,延误十天以外者不予结算。

2、质量现场实测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如施工中连续出现三次返工,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予结算,一切损失乙方承担。

3、安全、文明施工符合要求,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其损失一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4、以上奖罚,当月核实,当月执行。

九、其 它

1、乙方人员住宿由乙方自已统一安排。

2、乙方进场后要搞好兄弟施工队伍之间的团结,严禁打架斗殴,凡参与打架斗殴队伍不论其是非,责任自负,并一律罚款1000元/次,对于单方伤害行为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3、乙方对其进场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及爱护国家财产的教育,对其人员的盗窃行为,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盗窃物资价值10倍的罚款。并令作案者退出现场。对盗窃价值较大,直接影响生产的盗窃团伙,甲方将其交公安部门处理。

4、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甲方办公室,办理材料领退,乙方必须派专人负责,强行进入人员,责令其退场。

5、非施工人员(含家属)不得进入甲方施工区,对不听管理擅闯施工区者,发现一次扣款100元,造成伤害责任自负。

6、若在本合同内乙方不服从工作安排,素质低下,违章作业,违法乱纪,队伍不稳定,管理混乱,甲方有权令其停工,限期整顿直至令其退场,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由 王广元 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本队的安全、质量、进度监督和施工协调及本队人员的法制教育等全部工作。由 为本队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队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本队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队人员每天的安全检查,并向甲方安全员反馈自检结果及整改意见,杜绝本队人员违章操作,确保本队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8、本协议是在甲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将不予以结算,并向乙方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9、本合同内的各项要求如有冲突的,以要求高的为准。

10、未尽事宜按本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帐后即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篇3:派遣员工劳务合同_合同范本

派遣员工劳务合同

( )字第____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 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 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 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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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员工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参考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劳务派遣

第一条 劳务派遣系指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的行为。

第二条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工作地点、岗位等标准,甲方确定上述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乙方参照附件一格式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包括:

(一)参照甲方制度应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各项工资报酬等。

(二)乙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统筹保险费用。

(三)管理费等费用,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等费用。

第四条 甲方确认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姓名、派遣地点、派遣起止时间、聘用职务、劳务费用及其组成等可在相关附件中约定,本协议相关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试用和使用有选择权、决定权,并在派遣期间具有管理权。

(二)新入职的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不符合任职要求的,有权将其退回乙方,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的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特长等实际情况,在派遣期间对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做适当的调整,在调整前应通知与乙方。

(四)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其直接退回乙方,且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若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或未回复的,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意见。

(六)甲方有权督促并检查乙方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同被派遣的劳务人员签订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以及发放薪酬等工作完成情况,乙方在每月申报社会保险后,应向甲方提供劳动部门确认后的申报资料复印件,甲方有权核查派遣员工的经劳动部门确认的社保申报资料。

(七)甲方对乙方与其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变更享有知情权,且甲方录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截止日期应同于或迟于本协议截止日期,甲方同意的除外。

(八)乙方在协议期内主动做好各项约定服务工作,甲方可根据实际给予一定嘉奖:能按照甲方要求协助做好人员招聘,且人员素质较好的;协助甲方做好员工思想教育与培训工作,协议期内未发生任何工伤或劳动争议的;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能按规定处理,未对甲方正常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任何影响的。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履行情况给予500-10000元的奖励。

(九)乙方若在甲方提醒、敦促后仍无法履行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义务、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第五章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具体薪资福利标准、作息制度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二)甲方尊重劳务派遣人员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劳务派遣人员。

(三)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教育其遵纪守法。

(四)按照甲方制度向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工具。

(五)向乙方提供甲方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或员工管理手册,如甲方变更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或员工管理手册时,需及时告知乙方。

(六)甲方可与拟录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另行签订《上岗责任书》,《上岗责任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诸条款并应书面告知乙方备案。

(七)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甲方应按国家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劳务派遣人员的病假工资及医疗补助(生活费)等,由乙方全额支付给该劳务派遣人员。

(八)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提前解除与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关系:

1、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劳务派遣人员;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务派遣人员;

3、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且仍处于治疗期的劳务派遣人员。

如甲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人员达成协议,乙方应协助执行。

(九)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与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关系:

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2、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包括但不限于连续两次未通过岗位测试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等);

3、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提前终止用工关系的。

上述情况出现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所收到的甲方书面通知载明情况另行计算收费日期。甲方应按国家有关经济补偿金规定通过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业务联系。

第三部分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甲方劳务派遣服务费,并获得管理费收益。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三)甲方对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修订后的文件备案。

(四)乙方有权督促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及卫生条件。

(五)乙方有权对其所属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处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解,甲方应予以配合。

(六)若甲方无故拖欠劳务费用达到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所欠劳务费用和因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未到期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第五章约定及时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时向甲方提供劳务发票。

(二)根据甲方的要求与甲方决定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或甲方直接选定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根据当地档案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合同期内乙方应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免费档案保存服务,乙方必须保证其劳务人员的身份资料具备可追溯性、真实性。

(三)乙方对派遣给甲方的劳务人员应协助甲方进行法律法规、安全操作等方面的教育,并进行安全、服务、业务培训及制度规范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若损害了甲方利益或使甲方受到经济损失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依法处理,并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四)乙方应根据国家及甲乙双方约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及相关手续,若因乙方未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而导致的相关劳动争议,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无故向甲方增加劳务派遣人员或撤回已被甲方租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劳务派遣人员离职情况处理

1、 直接向乙方提出书面辞职的

乙方应在2日内以传真或复印件邮寄形式通知甲方,并在确认该劳务派遣人员已与甲方办理完离岗交接手续后方可与其办理离职手续;

2、 直接向甲方提出书面辞职的

甲方应在3日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并在该劳务派遣人员已办理完离岗交接手续后,告知其直接至乙方办理离职手续。

3、 未办理任何手续自行离职的

甲方发现劳务派遣人员旷工的,应及时通知乙方;累计达到3日及以上的,乙方应立即停发其薪资待遇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暂停缴纳手续。

4、乙方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离职的,甲乙双方参照附件四表格办理手续。

(七)乙方应在与其劳务人员合同期满前45日内向甲方确认是否继续使用该劳务人员;甲方若在乙方与其合同期满前通知乙方退回,届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给乙方,但仍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务派遣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服、工具等物品,在劳务派遣人员离职时,乙方有责任协助收回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从劳务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九)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人员需求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向甲方提供通过乙方岗前公共职业培训的派遣候选人,并协助甲方对候选人进行上岗培训。乙方应配合做好候选人零星招聘及基础培训等工作。

(十)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在本协议期限内,若发生劳务派遣人员无理滋扰(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曝光、堵门、商场或办公区域内哭闹,及其它影响甲方正常经营与办公的行为),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善后工作,并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

(十一)乙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名义、标识进行招聘、企业宣传等活动;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从服务保证金或服务费中予以扣除20xx-20xx0元。

(十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被派遣的劳动者或乙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发生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支付赔偿金的情形,由甲方承担此费用。

第四部分 争议与工伤处理

第九条 甲乙双方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乙方与其劳务人员因本协议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引起争议仲裁或诉讼时,乙方负责应诉处理,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 工伤处理

(一)由乙方负责工伤处理

1、因劳务派遣人员属乙方员工,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予以配合及参与;

2、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最迟24小时内),由乙方参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向甲方借款;

3、工伤医疗期间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由甲方承担;

4、涉及劳务派遣人员一次性工伤赔偿的,由乙方按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人员(若为伤亡的,为其直系亲属)进行商谈,但具体赔偿费用确定前需得到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对商谈结果不予认可,责任由乙方承担;

5、在工伤处理过程中,乙方应负责做好劳务派遣人员及其家属安抚工作。若发生劳务派遣人员或其亲属无理滋扰(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曝光、堵门、商场或办公区域内哭闹,及其它影响甲方正常经营与办公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服务保证金或服务费中扣除500-20xx元。

(二)工伤理赔

1、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派遣服务费中已含工伤保险费用,发生工伤后,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理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获得工伤理赔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申报工伤,乙方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给付义务;

2、所有发生的与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相关费用单据,乙方应于费用发生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对,甲方留存复印件,必要时应提供原件予以留存;

3、无论本协议或甲乙双方合作关系是否终止,乙方获得劳动部门工伤理赔款后,乙方应于三日内将理赔款送交甲方,并办理借款冲帐手续。若逾期不办理的,乙方除返还工伤理赔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全部工伤赔付款两倍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劳务费中直接予以扣除;

4、工伤事故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相关待遇由工伤保险机构支付,应由企业负担的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

第五章 协议期限及费用结算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确认是否续签。若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则应在本协议期满前另行签订下一期协议。

第十三条 劳务派遣服务费支付

1、甲方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核对上月份劳务派遣服务费,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符合税发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并告知乙方其劳务派遣人员应发薪资明细(见附件二);

乙方收取甲方费用的银行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甲方须按本协议确定的乙方账号汇款,乙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甲方已付款,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后,应于每月22日前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并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签字的工资发放明细(见附件三),并在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新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当月15日前上岗的,管理费自派遣当月起计发;当月15日及以后上岗的,管理费自派遣的次月起计发。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不满15天的,甲方仅需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报酬以及乙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统筹保险费用,无需支付管理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每月实付的管理费为应付管理费的80%,其余20%作为劳务派遣服务保证金,按月累计。经双方沟通,若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协议约定,则甲方于年底予以累计无息返还。

第六部分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因甲方原因延迟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逾期支付劳务费,逾期10日-30日的,除应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外还应按每逾期1日加付当期未付劳务派遣服务费0.2‰的滞纳金;超过30日的,甲方除应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期劳务派遣服务费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并不属违约行为,造成乙方其它权益受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按约支付了本协议规定的各项费用后,若乙方未按照甲方工资支付标准按时足额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或克扣工资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延迟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以及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年劳务派遣服务费总额的20%。若导致甲方及劳务派遣人员其它权益受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欲中止、终止及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否则任何单方终止本协议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为本协议已执行月份的平均劳务派遣服务费总额的20%。

第七部分 其 它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协议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九条 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有出入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需增加、修改或删除本协议的条款内容应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确认事宜: 补充确认事宜与本协议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确认事宜的约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员工聘用劳务合同_合同范本

员工聘用劳务合同

甲方: 青岛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青岛市韶关路18号

工商登记号码:370xx801701邮政编码:266071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0532-

网址: 传真:0532-3866507

乙方:(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网址: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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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员工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参考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劳务合作协议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输送劳务人员赴乙方从事劳务兼职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务合作协议:

协议期限:根据乙方需要和要求,自 20xx年 01月04日起至20xx年01月 09日止,甲方向乙方推荐各类兼职人员。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 对求职人员进行职业指导;

2、 将求职人员个人信息录入人才库,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3、 组织和管理劳务派遣人员。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一、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 乙方必须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岗位和人数安排劳务人员工作。

2、 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按规定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 工作时间

1、 乙方安排劳务人员一天的工作时长不低于8小时(低于8小时工作时长时工资以8小时计算)。

三、 劳务报酬

1、 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以 白班___元/小时(不含税)、晚班___元/小时(不含税)计算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若需代开发票,需在总劳务报酬基础上加收___%税金。

2、乙方须于 __前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甲方,并将劳务人员全部的劳务报酬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3、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由甲方负责发放。

解除或不得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劳务协议期限内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并退回甲方处理:

1、严重违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乙方又无法安排劳务人员工作的;

5、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乙方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必须提前_2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人员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

l、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乙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

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如当地仲裁委员会无法仲裁,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