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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报告范文(汇编20篇)

发布于2024-07-26 09:09,全文约 31838 字

篇1:试论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及其完善_调研报告_网

试论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及其完善

一、社区自治法律的历史起源和发展     社区自治的全称是社区居民自治,其来源于早期的居民自治形式—— 居民委员会。1950年,xx市成立我国第一个城市居民委员会。之后,武汉、成都市也相继成立了居民委员会。1951年,上海市将多具有自治性质的联防服务队改为居民委员会,并明确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1953年,彭真向中央提交《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建立城市居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必要性。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即群众性的居民组织。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颁布对推进我国居民自治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到1958年,基本上每个城市都建立了居民委员会。     但是,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荡然无存,许多居民委员会被改名为“革命居民委员会”,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违背了居民自治的原则。这一状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得到纠正。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公布了1954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2年《宪法》正式在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确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我国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社区居民自治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     二、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重要性     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在强调社区自治的同时,不能忽视社区法治。社区“依法自治”的概念已经为我国政府所采纳,并被写入民政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XX年7月27日)的附件《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之中。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的关系是: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同时并存,社区自治必须建立在社区法治的基础之上,只有通过社区法治才能最终达到社区(依法)自治的目标。社区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表现形式,同样适用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区法治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手段和保障。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社区自治的目标,则社区自治仅限于空洞的口号;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社区自治的具体内容,则社区自治必然缺乏必要的手段和资源。本文重点研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对现行社区法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必须指出的是,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不是社区法治的全部内涵,而仅仅是社区法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区法治的起点。     社区自治的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为基础和保障,虽然其最初的诞生是自发性的,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持,这一自治组织将缺少立法的保护,其组织形式、组织结构、运作程序、工作经费等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从世界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依法保障自治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保障社区自治权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方面。     三、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现状     本文按照法律效力等级,逐一研究我国现行有效的关于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笔者认为,从效力等级上看,包含居民自治内容的法律依次为:《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有关行政法规(条例)、全国性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地区性的规范性文件,共五个等级。     1. 《宪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颁布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在前三部《宪法》中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及居民自治的内容。居民自治在当时没有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中。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的需要, 1982年《宪法》第111条规定了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说,居民自治已经获得《宪法》的认可,社区居民自治具有《宪法》的法律保障。     2.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性质决定了《宪法》的条文比较原则,即法理上所谓的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宪法》不可能详细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具体运作内容,这就需要另行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居民自治。同时,根据《宪法》第111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另行规定。笔者认为,这里的“法律”,应该是狭义上的法律概念,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 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取代了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确定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性质,并提出“三自”,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该法第6条至15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和组织结构。第16条、17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费用来源及办公用房来源。第19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组织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第20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3. 有关行政法规     根据《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989年发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37号令),该《条例》第2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群众性组织,是基层居民行使自治权自我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该条例早于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所以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治安保卫委员会。然而在实践中,居民委员会普遍设有治安保卫委员会,同时1982年《宪法》第111条第二款、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均规定居民委员会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在新的行政法规出台前,1952年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仍然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治安保卫工作。     4. 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第23号文件)。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意见》)已经得到党中央、同意,要求各地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从《通知》的内容上看,贯彻执行《民政部意见》是各地区、部门的义务,而义务是规范性文件的本质特征,所以,从法律性质上分析,《通知》所转发《民政部意见》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意见,而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指导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意见》对“社区”、“社区建设”下了定义,指出了社区建设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居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词频繁出现于《民政部意见》之中。值得强调的是,《民政部意见》对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做出了新规定,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取代了传统的“居民委员会”。     5. 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社区居民自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该法制定实施方法。据统计,全国有25个省市制定了适用于本省市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办法。这些实施办法一方面重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另一方面在某些环节制订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各省市颁布的一些“意见”,例如,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苏办发〔〕15号文件),继而,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办发〔〕20号文件)。这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民政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本地方制订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四、社区自治法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已经构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完整的框架,对我国社区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从狭义的法律层面上看,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条文仅有23条,条文偏少,内容比较简单、笼统,虽然确定了居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框架结构,但是缺乏具体的规定,不易操作和实施。     第二,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195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某些条文已经非常陈旧,应当做出适当修改。例如,根据《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第6条,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职权主要针对“分子”,但是1979年《刑法》中规定的“罪”已经在1997年被修改为“危害~罪” (1997年《刑法》第102条至113条),所谓“分子”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是一个有效的法律概念,《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应该根据1997年《刑法》做出相应修改。     第三,对于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集中在《民政部意见》上。《民政部意见》实际上修改了1989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从法律修改的角度分析,民政部(甚至)无权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严格地说,民政部对“居民委员会”名称的“修改”行为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更进一步说,由于《宪法》第111条采用的名称也是“居民委员会”,民政部将其修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为,是不符合《宪法》的行为。当然必须承认,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在《宪法》制订的时期(1982年)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订的时期(1989年),中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还没有达到现在的程度,社区的概念和地位还没有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所以《宪法》没有出现社区一词,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仅仅在第4条出现了“社区”一词,即“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这也说明《宪法》有关条款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应当做出相应的修改。然而,众所周知,修改法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修改《宪法》更是难上加难,而社区建设不可能坐等法律修改之后才能进行,所以《民政部意见》其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其中涉及的一些内容虽然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但是是可以理解的。从短期来看,《民政部意见》是合理的,但是民政部规定不能长期与现行法律相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最佳途径是将《民政部意见》中的合理部分上升为法律。     第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调整后的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户到3000户。这一标准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的100户到700户大相径庭。从表面上看,江苏省的文件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但是却符合现实社区规模的基本状况,这进一步反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应当修改。     此外,江苏省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还规定,要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社区群众性民主决策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也是3年。“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新的提法,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出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第10条只规定了“居民会议”,该“居民会议”既可能是“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也可以是“每户派代表”参加,还可以是“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参加。由此可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民会议”并不等同于“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前者既包括居民代表大会,也包括全体居民会议,而后者仅仅是居民代表大会。所以,江苏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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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普及调查”实践服务团实践报告_社会实践报告_网

“法律普及调查”实践服务团实践报告

敬爱的党组织:

从XX年7月15日起,我和我们班六名同学去了温州市泰顺县,在那里进行了“法律普及调查”的社会实践活动。

在泰顺五天的调查活动中,我们队员深入农村基层,一一走访了泰顺的各家各户,对他们的生活、经济、教育及思想观念等各方面进行了情况都作了详细的调查记录。此外,我团还开展了法律知识讲解、青年少年综合素质培训、农技知识现场讲解指导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虽然实践的时间还只有短短的五天,但留给我的感触、带给我的思想认识却是深刻的、难以忘怀的。

作为大学生,能够深入到农村这个基层中,走进广大劳动人民家中,主动地去了解、关心他们的现状及变化,是极其难得的一次机会。虽然我的家庭也在农村,也多少知晓农村的一些问题,但如今天这样深入的去了解、去仔细调查还是第一次,通过这次活动,使我对“法律普及”问题有了更加透彻的了解,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更好地提高我们的水平。同时,我们在调查走访的过程中,也同农民群众打成一片,建立了一种纯朴的感情。此外,对于农村尚处落后,有待发展的现状,我们也进行了理论探讨与实际分析。最后得出的结论只有一点,那就是必须依靠文化知识,运用科学技术,多方面发展农村其它产业,才能将科学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农村的问题,使农业得到真正的发展,改变农村的现状。

我们这支实践团中有一名党员,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通过一周的相处和生活,我们结成了深厚的友谊,打造出了一支有凝聚力、团结向上有团队。尤其是每晚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共同交流白天的调查情况及探讨工作方法,工作心得等,对我们的思想也特别大。

这次实践活动,带给我们的不只是对泰顺这个地方的法律普及情况的了解,也不只是专业知识和实践,更多的是让我们渐渐成熟起来。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XX年7月1

篇3:2024年2月入党转正思想汇报范文:勇于实践_转正思想汇报_网

2018年2月入党转正思想汇报范文:勇于实践

敬爱的党组织:

记得大一开学,有位党员进入我们新生寝室,在无意识谈话中,我们谈到了入党过程,她给我们讲了她的入党历程:写入党申请书、参加党校培训、答辩、各种考核、再到成为正式党员以及成为党员之后,其中有艰辛的,也有愉悦的。那时我对入党决心动摇了,后来经过党校培训后,我明白了,此时的动摇并非我畏惧复杂的入党过程,而是觉得自己的思想觉悟不是很高,对党史了解不还够。党是神圣的,党的地位是崇高的,党的任务是艰巨的,只有经过层层考核,才能让我们的身心真正的成为一名合格的的党员。

入党申请书是我真实意思的表达,党校培训是我对党更深层次的认识,也是我思想觉悟得以升华的重要过程。党校培训加深了我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的理解,端正了我的入党动机,坚定了我的入党决心与信念。党的性质是党的本质特征集中的体现,正确的入党动机是正确行为的精神力量,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党的事业不断成功并兴旺发达的强大动力,坚定的入党决心是我们积极靠近党并努力完成时代赋予我们使命的力量源泉。

每天坚持晨读是我坚定意志的体现,积极参加有关党的活动是我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和党员优秀品质的极好机会。我们应该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离党更近,并深入党组织、了解党组织;我们还应该努力完成每项任务,只有在实践中才能真正体味到党员的职责、党员的道德修养,从而对自的行为进行检讨并改正。现在我们正处于学习阶段,没有真正意义上接触社会,无法感受到党在现阶段对我国的发展起着怎样的作用,而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我必须有着超前意识,了解我国的发展状况以及党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这样我们就能融入社会、联系群众,并与其他党员一起肩负党的历史任务。

从写入党申请书到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我不仅认识了党,更多的是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该积极靠近党组织,主动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的愿望、汇报自己的情况,自觉的接受党的各种考察,这样才能使党组织认识你并了解你、帮助你,同时进行辅导性教育,使我们思想提升的更快,也促使我们更快的融入党组织。上次“两会”学习中,我们相互交谈自己的想法及意见,把“两会”精神传达到群众中去,“两会”已结束,但“两会”精神还在。所以汇报思想动态也是一个自身进步的过程,这不仅靠近了党,还提高了我们自身的修养。

在今后的入党历程中,我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检查自己与党员的差距,积极主动参加党内活动,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自觉的接受党组织的批评、指导和帮助,努力学习,勇于实践,不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汇报人:第一范文网

XX年9月15日

篇4: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实践报告_实习报告_网

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实践报告

半学期的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中,我感悟到,思想政治确实是我们一生都不能丢的,我需要进一步学习。在老师把我们的课后实践学习材料发下来后,我们就开始准备,组队,讨论实践方向;经过大家的努力,我们确定做关于08届农学院90后女生的恋爱观的实践学习;实践方向确定后,我们小组开始收集材料,编制问题,制作问卷调查表;然后我们在农学院女生中进行随机问卷调查。

我在调查以及分析问卷中有如下情况:

同学们积极配合,在问卷过程中我们不小心丢失了一份,因此有效问卷为45份。

现我对我们问卷的部分问题作分析。

第二题:你有无恋爱经历?其中有24人曾经有恋爱经历,有一小部分还恋爱了多次;对于恋爱,大家都很看得开,表现出大家心理较为成熟。

第三题:当看到别人有男朋友时,你也想交吗?绝大多数有点想,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女生需要我们大家呵护。当然这与恋爱校园环境有关。

第四题:假如在你渴望爱情时,刚好有位从未受你关注的人追求你,你会?有26人作出了“先不理睬,观察一段时间”,说明我们农学院的女生都比较理智。她们多信奉“因为爱,所以爱”,而不是“因为无聊、寂寞而恋爱“的恋爱观。

第八题:你心中最喜欢的异性类型是(限选两个):得出如下结果:

正 文:活动内容,基本情况:

经验体会

理性思考

问题和建议

从相关数据发现:我们农学院90后大一女生比较实在,有自己的主张。

第九题:假如你爱上一个异性,你会?其中有7人敢于表白自己的感情,占总样的17%,可以得知:我们女生趋于开放,不太压抑自己的感情,这从心理来说这是一种叫好的现象,她们会为自己减轻心理压力。

第十题:如果失恋了,对你意味着什么?大多数选择认真学习。这也是非常好的事。

简答题:“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的问题。她们也表现得较为坦然,同时她们也注意到了结婚需要一定的基础。

最后,我得一个较为全面的结论,这也是我们这次实践的总体结论:

对于我院90后来说,大学恋爱是很为正常的。她们的恋爱观更独立、更自我,自控能力很强,不易受周围的人和事打扰,见多识广的她们更专注倾听心灵的声音,她们信奉“因为爱,所以爱”,而不是“因为无聊、寂寞而恋爱“的恋爱观。她们的恋爱观念方面(所能接受的亲密行为,恋爱可能带来的影响,恋爱对象的类型,表达方式以及失恋):较为开放,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易接受一般的亲热方式;同时她们注重学习,爱情可以服从学业、促进学习。她们在大学校园空闲的生活和紧张的学习中需要他人的关怀与照顾。对于失恋会有一定的痛苦,但痛苦之后还是能更好的自我调节,尽快的投入到学习中去。恋爱心理方面(恋爱的动机,失恋等):她们爱情心理稳定,较为成熟;爱情心理承受较强,有自己的主张。但还是缺少恋爱方面的相关知识。

最后,对于这次问卷调查以及分析得到的结论,我提出如下建议:1。我院女生应该端正恋爱态度,明确什么是真正的恋爱;2。摆正爱情的位置,找准自己的定位;3。学院要加强爱情法制教育,积极关心我们90后女生的成长。

从这次调查中,我学会了很多,如何独立做事以及团队怎样合作,ppt制作过程中我也学会了相关方面的知识。

小组总结: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一共发放了调查问卷46张,收回有效问卷45张。大多数同学都很配合我们的工作,做了认真的回答。下面就此次调查的细节做一下报告。

这次调查所用的问卷由十道选择题和一道问答题组成,问题覆盖到08届农学院90后新一代女生的思想观念和恋爱心理方面的大部分。

调查结果表明:我院90后女生的恋爱观更独立、更自我,自控能力很强,不易受周围的人和事打扰,见多识广的她们更专注倾听心灵的声音,她们信奉“因为爱,所以爱”,而不是“因为无聊、寂寞而恋爱“的恋爱观。

首先,我们从90后恋爱观念方面(所能接受的亲密行为,恋爱可能带来的影响,恋爱对象的类型,表达方式以及失恋)调查得知:90后的女生爱情观较为开放,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易接受一般的亲热方式;同时她们也注重学习,如果拥有爱情也希望爱情可以服从学业、促进学习。她们在大学校园空闲的生活和紧张的学习中也需要他人的关怀与照顾。对于失恋有一定的痛苦,但痛苦之后还是能更好的自我调节,尽快的投入到学习中去。

然后,我们在90后恋爱心理方面(恋爱的动机,失恋等)调查发现:爱情心理稳定,爱情心理承受较强,有自己的主张。

最后,我们从简答题分析可知:对于90后来说,大学恋爱是很为正常的,但对要结婚之事,她们也表现得较为坦然,同时她们也注意到了结婚需要一定的基础。

结论:我院90后女生心智较为成熟,没有被“缺少爱情的大学生活是不完整”的恋爱表象所误导,更独立自主,较为现实,但还是缺少恋爱方面的知识。

建议:

根据我们的调查和总结对90后女生的建议是:

1。端正恋爱态度,明确什么是真正的恋爱;

2。摆正爱情的位置,找准自己的定位;

3。加强爱情法制教育。

学生自我鉴定:

学习态度积极,做事认真,生活态度明确。在这次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有很好的团队精神,能组织同学参加课后实践。在这次实践中能积极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篇5:2024年9月入党转正思想汇报:党的阶级基础_转正思想汇报_网

2018年9月入党转正思想汇报:党的阶级基础

敬爱的党组织:

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共 产 党的阶级基础,中国共 产 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听此,让我不觉思考中国工人以及中国工人阶级。工人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而产生,资本主义生产需要大量劳动力,那些没有生产资料,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人沦为工人。与此同时,工人的增多,形成了工人阶级。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收到严厉的剥削和压迫,不仅整日辛苦劳动,而且不能完全得到自己的劳动价值,收到的劳动果实少之又少。更可悲的是他们的社会地位非常低贱,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在中国,工人阶级特别是产业工人阶级是工人阶级政党的阶级基础。

自从五四运动,工人阶级登上历史舞台,逐渐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相结合,中国的工人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工人阶级继续发挥自己的力量,为新中国的建设与发展。与此同时,中国工人的地位大翻身,许多人以做工人为荣,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工人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收到人们的尊崇,朴素的穿着,黝黑的皮肤,健壮的身体,乐观的精神……构成了我们对于新中国工人的印象。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近几年来,商业老板、政界精英……收到社会的追捧,确实他们为中国的繁荣富强作出了贡献,而我们对于工人这一社会的的群体却失去了应有的关注与敬意,我们脑海中形成了对工人的这一印象深蓝甚至破旧的着装,辛苦的劳动,粗鄙的行为语言……我想,这的确是现实,但是只是现实的一部分,并且是短暂的现实。我们应该在心中重塑中国工人的形象。他们不是社会的底层,不是社会的拖沓一派,他们有或者会有新风貌。其实,中国涌现出了许许多多是先进工人。他们应该成为榜样、模范,并且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蔚然成风。

蓝领工人的邓建军,许振超,他们虽然学历不高,起初只是小小的技工,但是他们在生产实践中,踏踏实实,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最后成为了蓝领精英,知识性工人,精通与一门技术,不亚于高学历的人,为公司,为产业创造了无可估量的价值。从最普通的技术工人到生产是指挥领导者等,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完成华丽的蜕变,成为新世纪工人的典范。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

所以,中国工人是一个大有潜力的群体,工人阶级是中国强有力的阶级基础。中国的工人应该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并之于勇于创新的现代精神,围绕在党的周围,在党的领导下,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

汇报人:第一范文网

XX年1月23日

篇6:关于如何在审判实践中克服和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_调研报告_网

关于如何在审判实践中克服和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

人民法院实行司法改革以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院也在审判工作运行管理模式、审判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公众普遍反映我院从审判作风到审判质量都有了较大的转变和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面貌也都有了较大改观。但是,一些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反映,在审判活动中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仍然存在,如何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是我院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在审判实践中我院审判人员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妨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以及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反映及态度,我院就此问题向当事人、旁听群众展开了问卷调查。调查反映,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对我院审判人员是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实现各项诉讼权利”方面的不满意率相当高,认为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存在妨碍当事人充分行使各项诉讼权利的问题。在此后召开的律师座谈会上,律师们也认为这一问题在我院已经非常突出,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实现各项诉讼权利已经成为我院的当务之急。     鉴于如何以正当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已经在审判实践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和紧迫,我院研究室认为及时解决和规范这一问题既是我院重视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扩大司法改革的成果。为此,我院研究室将这一问题作为专题调研课题进行了调研。在研究室的主持下召开了专家研讨会,专家们论证了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以及目前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指出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审判人员应当转变司法理念,树立程序观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室对我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诸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形成原因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调研、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院维权活动的开展。现将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及内涵     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公正审判的权利。这种权利从诉讼法的角度出发,也可以称作程序保障请求权或司法保护请求权。以往审判人员常常“重实体、轻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当事人的程序保障请求权。法院进行司法改革以来,针对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但这些调整和改革都未从根本上明确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关注的焦点也基本上集中在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即法院如何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则的贯彻和实施上,而忽视了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程序权利)对法院审判活动行为的约束作用。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认识到要想切实保障和落实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就必须首先明确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和内涵。     (一)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     随着社会法治化步伐的加快,各国都在不断扩充公民接受公正裁判权利的渠道,许多国家都规定了公民有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即程序保障请求权。一些国家将这种权利作为法律制度的核心并在宪法中予以规定。我国宪法虽然没有关于程序保障的直接规定,但是宪法第33条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125条关于公开审理、第126条关于法院独立审判等的规定,却可以看做是程序保障的宪法依据。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含着公民可以平等地享受包括宪法在内的所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以及通过法律程序实现权利及获得权利救济的内容。而第125条和第126条就是实现第33条规定的程序保障权利的有效方式。所以,第33条、第125条和第126条的规定不仅是宪法原则,而且也是程序原则的宪法化。因此,我国程序保障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在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基础之上,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究其实质是宪法权利。     (二)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内涵     宪法和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具有以下内涵:     1、程序主张权。即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享有充分的权利就涉及实体法及程序法问题的事实和法律阐述自己的主张。程序主张权赋予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并就该主张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权利,同时要求法院必须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主张权的机会,法院的裁判必须就当事人主张的具体事实、依据特定的法律进行。     2、程序平等权。它包括两层含义: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所谓平等保护是指法官在诉讼程序进行中应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机会便利和手段;法官对各方的意见和证据予以平等地关注,并在制作裁判时将各方的观点均考虑在内。     3、程序法律行为的及时终结权。当事人享有要求法院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及时审结案件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当事人应当有权知悉个案的审理期限;如果案件延审,当事人有权询问原因及解决的办法;因为法院的原因造成诉讼迟延时,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及时审结案件。     4、对法院和法官的请求权。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请求权可以概括为(1)要求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就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审判的请求权,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了此项权利;(2)要求法官中立的请求权。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法官的中立,但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以及诉讼法都规定了回避制度,这是宪法关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的具体化和制度保障;(3)要求法官行为理性的请求权,法官的行为必须以确定、可靠和明确的认知为基础而非随意或恣意,法官对其决定应当阐明理由;(4)要求适用法律统  一、确定的请求权。这种统一和确定包括各地区、各个法院之间对相似案件处理上的偏差值在正常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基本一致,即执法原则和尺度的统一。     二、更新司法理念,强化程序意识,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     司法公正不仅包括实

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在诉讼法上实体公正也就是结果公正,是指法院裁判的内容正确、适当、无误,它包括案件事实认定真实和法律适用准确两方面。公正的裁判结果是法院或法官通过整个诉讼过程所要达到的一种理想结果。然而,这种理想结果的实现必须以程序公正为前提。虽然公正的程序并不必然产生公正的结果,但当事人对诉讼程序产生的不公正感和人们对程序不公正的评价却会降低人们对实体公正的信任程度,甚至动摇实体公正的根基。因此,以正当程序来保障法律的实施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它是保障当事人实现法定权利的需要     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不仅是诉讼法规定的权利,而且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是以往当事人在行使诉讼权利的时候,常常由于不谙法律或者存在阻碍当事人接受裁判权利的各种障碍而不能在实质上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而强化程序保障,则通过在诉讼中充分给予双方当事人对等的“攻击”、“防御”机会,并形成制度化的程序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这样的程序要求,来保障当事人法定权利的实现。     (二)它是法院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的需要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的审判职能是其最重要的职能。以往法院的审判职能主要体现在追求司法的实体公正上,认为程序公正只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手段而已,处于辅助地位。这种实体至上的作法和观念导致实践中将实体法适用正确与否作为评判裁判结果的主要标准,使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极大损害。从某种意义上讲,实体公正是相对公正,因为这种公正要受到时空条件的限制,很难有唯一的标准或结论。而诉讼程序则是被宪法以及诉讼法明文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与实体公正相比,程序公正更具有绝对性的特点。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不予采纳或不予重视,开庭审理走过场,合议庭“审而不判”等现象实质上都是“重实体轻程序”的表现。的确,相对于实体规范而言,程序具有其工具性的一面,但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适当的实体规范是经由程序铺设的轨道通过公正、有效的程序形成的”。因此,程序公正不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具有优先性。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思想,在保证法院全面履行其审判职能的同时,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它是推进和深化司法改革的需要     法院的一系列审判方式改革措施的推进,已经开始涉及审判组织的改革,如审判长选任机制的实施。这意味着今后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案件的权力越来越大,如何防止审判权力的滥用将是今后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程序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因为程序的公开性使法律程序的要素已为公众知晓,法官的行为必须要受程序规则的约束和公众的监督。一方面,程序的公开便于各级人大、各级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另一方面,程序的公开也通过保证当事人对程序的了解和参与程度,限制法官滥用审判权。因此,完备的程序能够限制恣意的发生和权力的滥用,对司法改革的深化亦起到保障和推进作用。     (四)它是诉讼民主和文明执法的客观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诉讼制度应当是民主的诉讼制度。司法审判的民主化程度越高,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就越高,程序的公开性就越强,程序的作用得到越充分地发挥;反之,司法审判越具有~特征,司法审判就越不透明,程序的秘密性越强,而其作用就越弱。因此,诉讼民主要求诉讼程序的每一个阶段和步骤都应当以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五)它是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的需要     强化程序保障的价值在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方面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程序保障有利于迅速及时解决争讼。诉讼效率强调以最少的时间耗费来解决争讼,当事人诉诸法院的目的在于让法院尽快解决争议。因此,对诉讼案件的认识不可能无限期地进行下去,对诉讼行为必须有时间上的限制,审理期限和诉讼期间的设置便是出于此目的。强化程序保障要求法院做到遵守审限规定,及时审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以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遵守程序安排可使当事人以最少的花费利用诉讼制度达到其诉讼目的,法院以最少的司法资源的耗费解决争讼。在民事诉讼中有关诉讼费用、诉讼周期、诉的合并、简易程序以及代表人诉讼等制度,都是为了实现诉讼效益而设立的,是实现诉讼效益的保障。在诉讼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效益也是现代诉讼制度所追求的目标。     (六)它是当代司法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是法制进步的标志。     我国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晚,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经构建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最初的法制建设主要是以经验为指导,以实体法为中心,工作也主要是应急性的。英美国家对接受程序保障极为重视,并将其作为一个基准来衡量一个法律或者一个程序是否正当。程序公正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国际文件承认和接受。中国入世之后,中国政府承诺我国人民法院将努力做到“平等、统一、独立和透明”,所有这些都必须以程序公正为保障。而我国宪法关于程序保障的规定比较抽象,对程序建设也尚未形成体系,一些程序规则还比较粗糙,不利于操作,需要进一步分析、论证和技术处理。因此,强化程序保障不仅是我国司法系统恪守政府承诺、维护我国司法权威的前提条件,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和法制进步的标志。     三、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妨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突出问题     虽然宪法和诉讼法为当事人借助诉讼程序接受司法救济和裁判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和存在于审判人员头脑中的传统观念的束缚,长期以来,在审判实践中,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或多或少、程度轻重不同地存在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问题和习惯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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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8月党课实践活动思想汇报_8月思想汇报_网

2019年8月党课实践活动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这次党课我们的实践活动是采访数院08级学生会主席种田学姐。学姐结合自己大学四年的经历分别在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给予我们很多实在宝贵的建议与经验,让我们收获颇多。

首先学姐讲到对于大二下的我们应该对自己将来的发展方向有一个定位,考虑清楚自己是从事数学教育还是数学研究,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去有方向的努力奋斗。在努力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处理好,工作时就不要想自己的学习,学习时就一心学习不要因工作分心。而不管是大的干部还是很基层的干部,学会统筹是很有必要的,将工作细致地分配下去再复杂的事情也变得明朗了。

其次在学习上学姐建议我们要有“一追到底”的精神,彻底把书上定义、定理弄透彻,尽量利用在校时间与老师多交流,学会在做作业中发现问题。在学姐谈到她自己以前学习数学分析的时候,说到自己有一个小习惯,那就是随身都会带一个小本子,没事就抄抄书上的定理定义,后来她觉得这实际上也在潜移默化种帮助了她理解这些内容。这让我想到自己的一些我经历,以前我会因为不懂书上的内容就不停地抄书,曾经抄了两个笔记本,我之所以会抄下去那也正是因为我发现就算当时不懂,但抄多了以后这个积累的过程是有用处的,但进入大学后,我没有再抄过,并不是因为我书上的内容我都明白,而是自己懒惰了、松懈了、浮躁了。当学姐说到这点的时候,我心里非常有感触,觉得一些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不应该丢掉,在任何学科的学习上都应该坚持下去。

而在生活方面,学姐建议我们每周运动一两次,珍惜体育课,看几部好的电影,在放松的同时也对自己的身心发展有好处。最后学姐送给我们一句话:我们要做一个独善其身兼济天下的学生党员,要做一个努力工作精致生活的当代大学生。

我非常幸运能与种田学姐有这样一次接触,她的宝贵建议与经验让我学到很多东西,我感谢数院给我这个机会参加这次的培训,感谢我们第三小组每个成员共同努力成功地开展了这次实践活动。

篇8:学习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4月思想汇报范文_5月思想汇报_网

学习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4月思想汇报范文

敬爱的党组织:

今年的3月份以来,全省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如火如荼,各地党员干部纷纷依照部署,加入到此次活动中来,受到他们的感染,我也积极参加到集体的学习当中去,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取得了更大的进步。

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十几个字是我们党在90多年来长期奋斗的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在党的全部活动中,逐步形成和发展了群众路线,这一路线不仅是党领导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人民民主政权,顺利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力量源泉和根本保证,也是开创小康社会胜利的力量源泉和根本保证。

3月份,我在其他优秀党员干部的带领下,经济参加了很多次的学习,如“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集中学习;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文化的互帮互组的学习;《同呼吸擦能心相印--在正定工作期间坚持群众路线纪实》的个人学习等等,除此之外,我也参加了相关的讲座聆听,电影观看,通过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我对党的群众路线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

党来来高度重视群众工作,我们将党和群众的关系比之如鱼水,喻之为血肉,视之为种子和徒弟。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成就,都是通过同群众共同奋斗取得的,党和人民事业能不能顺利发展,关键就在我们党能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且创造性地贯彻于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贯彻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全部活动中,我们党才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条件的改善,办公环境的优化,执政环境的优化,现在党员同志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好的现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违背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有的党员干部发生角色错位,有“公仆”变“主人”,自认为能够主导群众,支配群众,代表群众,从根本上脱离了群众;有的党员干部看不起群众,认为他们无知,不讲理,怕接触群众,从心理上拒绝群众;有的则是不关心群众,对群众反应的问题漠不关心,久拖不办,从感情上伤害了群众等等。尽管这些行为发生在少数党员身上,但损害了党的形象,腐蚀了党的肌体,是当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反应最强烈的问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在以上的基础上,我对自己也进行了自查,切实改进了自己的工作作风。首先,照镜子明得失。照镜子,即正视自己,在大是大非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在小事小节上保持清醒,防微杜渐;其次,守底线正衣冠,要求自己要个好人,心不邪,眼不瞎,耳不聋,嘴不馋,脚不懒。心正才能成事,要坚持眼见为实,坚持说真话,听真话,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除此之外,保持纯洁勤洗澡。要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不断清洗思想上和行为上的灰尘,保持员的政治本色,倡导积极、健康、乐观、友善,守法的正能量。

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这三十八的字对我的教育意义重大,我现在是基层的一员,是人民群众的一员,更是党员的一员,忠心对党,真心为民,清心律己,用心干事是以后我工作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做到尽心尽力完成本职工作,做好基层工作,坚持反省,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争取在基层中干出点不平平凡的事情来,为群众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预备党员的一年里,我取得了比较显著的进步,在此基础上,我要抱着不骄不馁的乐观心态。继续学习,艰苦奋斗,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紧随党的前进脚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相信在党组织的帮助和督促下,我能得到更大提升。

篇9:法律专业实践报告_社会实践报告_网

法律专业实践报告

XX年2月22日,我旁听了一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

早8点在县级人民法院开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办公室里面见到了法官和原被告双方。书记员还没有到之前,法官再详细的了解点关于纠纷的详细内容,并试图调解双方(这种努力自始至终都没停止)。

书记员到后正式开庭,先有原告陈述案情: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为被告垫付保险费,一年后被告退保,违约损失却不予赔偿给原告。并拿出保险公司开具的被告退保证明。有法官查看,书记员记录后,被告发言:投保乃被原告纠缠无奈,退保时又没有详细说明损失额度,不相信会有近万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险公司的详细账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证明。

保险公司不属于国家机构,其资金详细计算方式方便随意对外公开,所以原告无法出具更有效证明,法官马上给该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却被告知:除非本人亲至,否则难以提供详细账目。

法官提议由双方各处3百保证金,然后雇车去该保险公司(在外地)查账,再根据原告出具证据的是否有效来决定退还谁的保证金。被告不愿意,说自始自终都没有见过一分钱,一分实利,现在反而要投钱进去,他是无辜的,怎么可能还要损失呢?不了了之,等法官庭下询问相关专业人士后再择日开庭……

整个审理过程双方随未其争执,但长达五年的接触已经使其冷面相对。导致审理过程也充满了火药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况下,主动偏袒,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国人情味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识不同程度的缺失,导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给双方普及法律常识,例如“谁反对谁举证”什么的,这应该与国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原被告在审理过程中都有些许无奈和自卑感,缘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决问题当作了很羞耻,丢人的事,毕竟“打官司”这有悖于中国传统观念习俗,很没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这样的经济纠纷案件?

本案开始时被告由于人情关系才“被迫”购买了原告推销的保险,这样就产生了纠纷的隐患。如果我们做事情都能够顺着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问题也不太会从别人身上找原因,纵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来解决。所以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给考虑进去呢?这里说的“人情味”其实有点像是中国古代的那种“人治”——他们一个县城也就靠十几个衙役来管理,说到底也就是灵活运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现在的公务员)来判断具体情况。向我上文所说的法官为什么要一直试图调节原被告双方呢?判案肯定会使有一方受损,如果能调节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责就可能少一点,至少本乡本土的不会太惹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像是美国的法律在运用上比较灵活,而且重案例,但这种情况本来就容易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可是如果像现在法律那样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惩罚都规定得死死的那样死板的条律恐怕也不能对灵活中国人产生足够好的效果。这样的法律问题恐怕还得专家来掌握这个“人治”与“法治”的度量。

二,在审理过程中怎样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谓公正,也只不过是以大多数的利益来考虑的,所以这样一来,必然会有属于少数派的不心腹,被责难也在所难免,“清官难断家务事”恐怕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下的极端例子。这起案件中法官试图采用一种“和稀泥”的方式来“善了”此事,虽未成功,但似乎给我们指出了一条现行的道路:尽量减少直接冲突,有问题以协商解决——法院在怎么说也是第三方,给出的结果必然不如当事人双方自己协调出来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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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2024年6月:努力学习,勇于实践_7月思想汇报_网

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2019年6月:努力学习,勇于实践

敬爱的党组织:

入党申请书是我真实意思的表达,党校培训是我对党更深层次的认识,也是我思想觉悟得以升华的重要过程。党校培训加深了我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的理解,端正了我的入党动机,坚定了我的入党决心与信念。党的性质是党的本质特征集中的体现,正确的入党动机是正确行为的精神力量,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党的事业不断成功并兴旺发达的强大动力,坚定的入党决心是我们积极靠近党并努力完成时代赋予我们使命的力量源泉。

每天坚持晨读是我坚定意志的体现,积极参加有关党的活动是我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和党员优秀品质的极好机会。我们应该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离党更近,并深入党组织、了解党组织;我们还应该努力完成每项任务,只有在实践中才能真正体味到党员的职责、党员的道德修养,从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讨并改正。

现在我们正处于学习阶段,没有真正意义上接触社会,无法感受到党在现阶段对我国的发展起着怎样的作用,而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我必须有着超前意识,了解我国的发展状况以及党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这样我们就能融入社会、联系群众,并与其他党员一起肩负党的历史任务。

从写入党申请书到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我不仅认识了党,的是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

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该积极靠近党组织,主动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的愿望、汇报自己的情况,自觉的接受党的各种考察,这样才能使党组织认识你并了解你、帮助你,同时进行辅导性教育,使我们思想提升的更快,也促使我们更快的融入党组织。上次“两会”学习中,我们相互交谈自己的想法及意见,把“两会”精神传达到群众中去,“两会”已结束,但“两会”精神还在。所以汇报思想动态也是一个自身进步的过程,这不仅靠近了党,还提高了我们自身的修养。

在今后的入党历程中,我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检查自己与党员的差距,积极主动参加党内活动,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自觉的接受党组织的批评、指导和帮助,努力学习,勇于实践,不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汇报人:

篇11:月思想汇报:学习实践重在多办实事_2月思想汇报_网

2月思想汇报:学习实践重在多办实事

尊敬的党组织:

做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知道在今后自己即将成为一名正式的共产党员,所以我将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做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在今年第二季度街道老龄工作中,街道老龄工作将继续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将继续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街道广大老年人创造幸福、快乐、祥和的晚年生活,推进了*街道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大力加强老年文体工作,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

让老年人的晚年工作丰富充实起来,是我们的工作职责,为了丰富辖区内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我们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组建了老年合唱队、太极拳队、健身队等老年活动队伍,聘请教练为老年人作指导,更多的老年人加入到文体健身活动的行列,做到了每天有老年人小范围文娱活动,每月有集体学习活动,每季有集体文体活动,实现了老年人活动经常化。

二、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为解决社区老年人的医疗问题,街道为老年人集体交纳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老年人建立了家庭病床和健康档案,定期对社区老年人进行体检、健康咨询服务和必要的健康检查,为行动不便的社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提高了社区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

三、以社区居民学校为阵地,加强社区老年教育

通过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设备,组织老年人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和党的现行政策,增强了老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维法意识。邀请市人民医院专家举办了科学饮食、慢性病康复、急救等知识讲座,增长了社区老年人的医学知识,开展了社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因地制宜、注重引导,发挥老年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作用

根据“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了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鼓励老年人才继续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发挥了老年人的专长和余热。开展了互动活动,安居小学的小记者们为老人们赠送了贺卡,多乐公司员工30余人为街道敬老院的老人义务打扫生,拆洗被褥,对公司员工进行了良好的尊老、爱老、敬老教育。

各居委都成立了“三老”义务联防队,他们在社区内义务看家护院,维护了社区稳定。*小区的老年人也自发地成立了老年书画小课堂,老年人互相砌磋技艺,增进了感情,促进了老年人身心健康。

汇报人:

篇12:粮食局局长述职报告:敬业是我忠诚履职的思想基础_述职报告_网

粮食局局长述职报告:敬业是我忠诚履职的思想基础

按照县委决定,我于今年2月6日到县粮食局报到上班,担任局长、党委副书记职务,迄今已将近一年。在此之前,我只是想在县人大机关内部轮换一下岗位,没有半点思想准备无条件接受了县委的决定。20年前,我还在监察局工作时就开始对粮食局的工作有所了解,近些年来,因粮食体制改革带来的冲击我更有所闻。因此,我是带着压力和情绪而来,因粮食工作困难重重而有压力,也因职务不按志愿“录取”、同类情况只免去我的人大常委委员和到岗时临时改任我的党委书记而有情绪。尽管而此,一年来的工作完全可以表明,我能正视困难而战胜压力,克服情绪而恪尽职守,依靠全局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支持与帮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报告如下:

讲大气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到任时,我曾表态要做到一要大气、二要干净、三要有思路、四要抓落实,用“四要”来开展工作,当好局长。我觉得尤其是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要讲大气。即从大局出发,从长远着想,从宏观把握。不鼠目寸光,不鸡肠小肚,大度宽容。我局现有党委委员6人,曾因工作需要调离了一位副局长,分别从原党委委员中提拔了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纪委书记。一是明确分工,按能级管理,各负其责;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基本上每月召开一次党委(扩大)会,集思广益,民主决策;三是带头示范,处处以身作则,勤政廉洁;四是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掌握思想动向,交心通气,以诚相待等。尽管我局在县直单位中是罕见的局长书记分设的班子结构,但总体上讲目前的班子是一个团结和谐的班子,一个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班子,一个积极肯干和敢负责任的班子。另外,我们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还注意抓学习型机关创建,整个机关工作人员面貌是积极的、健康的、向上的。

讲方法  科学安排落到实处

要全面做好粮食管理工作,既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又要搞好相关部门的协调;既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还要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既要讲求思路科学安排,还得落到实处监督检查。因此,如何讲求领导方法与艺术,是摆在我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基本全面完成了其他工作任务。一是全面落实地方储备粮计划。实行地方储备粮管理是一项新生事物,去年市局下达我县计划4000吨,今年改由中储粮代收代储,到财政补贴资金列入决算预算安排,贷款资金的到位,粮食收购及拍卖粮食实物入库,各项制度的完善与验收等做了大量工作。该项工作完成由落后被市委市政府督办已进入先进行列被肯定。二是依法依规严格资产管理。对改制以来资产处理遗留问题进行了处理,对委托企业代管的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明晰与加强,对难以管理的少量资产进行了依法处置。三是对企业管理进行了探索与研究。由于国家粮食政策的调整,公司贷款资格被剥夺,导致购销业务的停顿,企业生存遇到空前的挑战。与国企和民企洽谈收购、兼并或重组都不成功的情况下,目前只能采取盘活资产搞活经营的办法来渡过难关。四是做好稳定和信访工作。这项工作是我当局长感到压力最大的一项工作, 曾一到任就接受了面试(我写下《赴考》),接下来我们曾先后处理了资产管理中的矛盾:如三墩资产处置后苏氏祖坟矛盾的处理;浯口资产招商引资出租后矛盾的处理;余坪资产处置后矛盾的处理;虹桥资产胡氏逼还祠堂矛盾的处理;春江面厂股权纷争矛盾的处理等等。 群体与个体上访对象的接访也是无休无止(我写下了《接访无休何时了》),改制后的原法人上十次到机关要求妥善安置;伤残军人多次到机关要求特殊对待;4050人员几次要求退还个人部分(8%)保险金;原直属库分流人员要求解决失业救济与就业;其他改制人员要求解决实际困难等等。各类来信也都得了及时回复。五是做好了宏观调空、行业发展、流通监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建整扶贫、工会老干等各项工作。

讲学习  提高素质增强品味

讲学习是我一直以来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我认为通过学习可以陶冶情操,丰富知识,增长智慧,充实生活,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人格魅力与品味。因此,我每天都要看一看报刊杂志、电视电脑,学习时事、新闻、法规、文学等知识。同时还能结合工作、生活实际写一些文章,今年以来,我先后写了各类文章10多篇,其中与粮食工作有关的就有8篇,如象七一前的老年支部会上的讲话我就把它整理成《好心情是自已的财富》,老年节会上的讲话就整理成《老有所乐是一种思想境界》,为了做好稳定、信访工作我就写了《接访无休何时了》等文章。而且还学着写一些古体律诗,前后也有30多首。有些文章与诗作已予公开发表。这样既加深了学习与工作的体会,还将工作中遇到的烦事予以超脱。做到学在其中,也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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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月思想汇报:努力学习,勇于实践_9月思想汇报_网

9月思想汇报:努力学习,勇于实践

入党申请书是我真实意思的表达,党校培训是我对党更深层次的认识,也是我思想觉悟得以升华的重要过程。党校培训加深了我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的理解,端正了我的入党动机,坚定了我的入党决心与信念。党的性质是党的本质特征集中的体现,正确的入党动机是正确行为的精神力量,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党的事业不断成功并兴旺发达的强大动力,坚定的入党决心是我们积极靠近党并努力完成时代赋予我们使命的力量源泉。

每天坚持晨读是我坚定意志的体现,积极参加有关党的活动是我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和党员优秀品质的极好机会。我们应该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离党更近,并深入党组织、了解党组织;我们还应该努力完成每项任务,只有在实践中才能真正体味到党员的职责、党员的道德修养,从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讨并改正。现在我们正处于学习阶段,没有真正意义上接触社会,无法感受到党在现阶段对我国的发展起着怎样的作用,而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我必须有着超前意识,了解我国的发展状况以及党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这样我们就能融入社会、联系群众,并与其他党员一起肩负党的历史任务。

从写入党申请书到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我不仅认识了党,更多的是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

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该积极靠近党组织,主动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的愿望、汇报自己的情况,自觉的接受党的各种考察,这样才能使党组织认识你并了解你、帮助你,同时进行辅导性教育,使我们思想提升的更快,也促使我们更快的融入党组织。上次“两会”学习中,我们相互交谈自己的想法及意见,把“两会”精神传达到群众中去,“两会”已结束,但“两会”精神还在。所以汇报思想动态也是一个自身进步的过程,这不仅靠近了党,还提高了我们自身的修养。

在今后的入党历程中,我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检查自己与党员的差距,积极主动参加党内活动,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自觉的接受党组织的批评、指导和帮助,努力学习,勇于实践,不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篇14:法律专业大学生暑期实践报告_暑期社会实践报告_网

法律专业大学生暑期实践报告

这一次的暑期社会实践确实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两个星期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滨湖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实践老师的教导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    买卖合同起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先让我叙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公司名称不是记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来代替了)

被告:代理销售机动车公司

原告与被告系合作伙伴关系,在去年就将原告公司制造的机动车运输给被告,被告诉称资金周转不灵,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货物的全部货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还未将货款付清,几经原告的追讨,被告仍然没有全部偿还,还有

1万6千元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合作诚意,便提起诉讼。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曾还了XX元给原告,原告称没有收到。被告还提出原告的货物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的质量标准,所以才迟迟未将货款付清。

经过法庭的审理:被告所称曾汇款给原告XX元,事实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并且是一个与原告素不相识的人,可见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符实。第二个焦点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许多信件称是客户反映质量出现问题,要求退货,被告还称曾致函给原告要求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告对被告的这些证据提出质疑,因原告当事人没有出席法庭不能确认事实真伪,要求与当事人求证后给予答复。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这起案件来说,被告拿出的证据并不充分,法官亦认为如此,这样的民事经济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双方调解的,并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场的两为律师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各退一步。尽管这次法官没有作出判决,但是后来的一些场面上的事情还要继续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走下过场。不过从案件的侧面来说,我发现现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说明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二、    一起离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结婚之前就怀有身孕,通过欺诈骗婚。婚后不久就有一女婴,原告对此怀有疑虑,认为不是自己的小孩,就带着自己的孩子到上海一家医院进行亲子鉴定,结果证明该女确实不是本人所生。原告系于被告的欺骗行为便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财产均分。

法庭判决同意离婚,在分割财产时,照顾到女方的利益,作出了公平的判决,可是女方的父亲认为法庭的判决有失公正,不断的到法院进行干扰,法院工作者告之正确的解决途径他不采用,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两个星期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这一系列的事情可都是要认真细致的,目录上要写好案号,原告,被告,事由等等,判决还是调解不能写错,案卷一定要分正卷副卷,并且案卷的内容还要按照证据材料,法庭材料整理好,将它们装订好,贴上封条。看着自己的案卷整理好真是很高兴。

在实践中我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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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月党员思想汇报范文:党的执政基础_1月思想汇报_网

1月党员思想汇报范文:党的执政基础

尊敬的党支部: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战胜各种困难风险,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

党员干部作为党的先进分子,是党的形象代言人,能否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保持鱼水关系对党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要在感情上贴近群众。老子讲:“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群众路线。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群众当作是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广开言路、倾听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中体察民情,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中建立感情。

二、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指出:“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作为党员干部,就是要把群众放在很高的位置,把自己放在很低位置,坚持用平等的眼光看待群众,对待群众不分贫富,一视同仁;坚持用平等的身份接待群众,不在群众面前打官腔、摆官架子、说官话;坚持用平等的心态联系群众,不高高在上,不以权压人,让群众说心里话,道烦心事,讲真想法,提好建议。

三、要在作风上深入群众。善于深入基层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为党员干部,绝不能整天围着办公室转,围着上级领导转,而不围着群众转。应该把的时间用在了解民意,体察民情,解决民难上,做到无论工作多忙,都要安排时间深入基层,无论时间多紧,都要抽出时间联系群众,切实在联系群众中找到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四、要在生活上关心群众。干部为群众多送一份温暖,群众对干部就多生一份感情;干部多尽一份职责,就为党多增一份光彩。作为党员干部,就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态度,诚心诚意地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五、要在工作上依靠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事业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谋划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发展中的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改进发展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发展任务靠人民群众努力,衡量发展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用群众的智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因此,党员干部必须要把人民群众作为我们党的根本所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自觉在联系群众、服务人民、造福百姓中密切干群关系。

篇16:月大学生思想汇报:党课实践报告_5月思想汇报_网

4月大学生思想汇报:党课实践报告

在本次党课培训与学习中,我们系统的学习掌握了中国共产党各方面知识,不仅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等各方面内容,而且思想与人品也获得了一次升华,早日加入中国中国共产党,做一个有良心有党性的优秀共产党员已成为我的奋斗目标。

经过本次的学习和自我感悟,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的重要性。在本次党课学习的第一讲中,谭书记就为我们剖析了现在不少大学生存在一些不正确或不完全的入党动机,如盲从型入党动机,少数同学抱着从众心理,有的人看到周围一些同学提交了入党申请书,自己也随大流要求入党;虚荣型入党动机,一部分同学是满足虚荣心,认为入党光荣,在亲戚和朋友面前很有面子;功利型入党动机,一些同学认为入党后对申请奖学金和今后找工作、提拔都有好处;情感型入党动机,部分同学是为报答党的恩情入党。被动型入党动机,一些同学因为各方面表现突出直接被分党委推荐但自己却没有相关积极意愿,被动入党,还有一些成才型入党动机等等。参照上述错误的入党动机,我也开始自省,发现自己的入党动机也多少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在我们小组实践与文学院组织员刘高权老师座谈后,我认识到有错误的入党动机并不可怕,只要在学习实践中不断克服自己错误的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就不失为一个合格的党员,甚至成为一个优秀的党员。

刘老师在座谈中跟我们谈了他的人生经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就是他在实践中不断调整自己的入党动机,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历程。刘老师出生于湖北洪湖一个穷苦的贫农家庭,建国前生活在水旱灾和剥削压迫害中,建国后,党的恩情让他不再颠沛流离,进入了学校接受教育,这些早期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意志也加深了他对党的崇拜之情。从入学加入少先队起他就担任小队长、中队长,学习部长、学生会主席等职务,多次被评为模范,“五好学生”、“五好青年”。刘老师毫不隐瞒的向我们说出他最开始的入党动机是看到自己的两名同学成为党员,不甘落后写了申请书,同时也有回报党的恩情的想法。后来通过不断地学习实践和党的教育培养,刘老师入党动机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他在进入大学时写下了:“我跨进了人民的大学,我决不辜负党的培养,决不忘掉祖国的恩惠,立志做个出色的中学人民教师,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人民教育事业献出我的一切”。他引用保尔﹒柯察金的话:“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他也言传身教,在入党后五十一个春秋里,他没有碌碌无为,一直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甚至“退而不休”为培养党的事业接班人辛勤工作。从xx年10月至今,刘老师一直担任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班主任,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工作,7年多以来,培训的文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已达两千多人。英雄可以是枪林弹雨中泼洒热血的人,可以是平凡的岗位上挥洒汗水的人,为国家奉献有人可以只做一次,有人却可以终其一生。刘老师虽并非世人眼中的大人物,却是我们眼中的英雄。

入党是为了一种理想、追求,所以现在没有入党之前就要认真思考入党以后的事情。端正入党动机,不仅是入党以前的事,更是入党以后必须经常扪心自问、严格要求的问题,是一辈子的事情。有的人虽然组织上入了党,但入党动机并没有正确解决;有的人入党时动机是端正的,但后来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意志衰退了,变质了,甚至犯错误。我们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学,不论组织上是否入了党,都应做到首先在思想上真正入党,而且要长期地检查自己做一个共产党员的动机,克服那些不正确的思想,决不能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松一半。

正确的入党动机,是与我们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相一致的。只有坚定的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了献身共产主义伟大事业,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才是唯一正确的入党动机。从雷锋到焦裕禄再到郑培民、牛玉儒,这些先进的共产党员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主观动机上时刻准备着为党和人民的需要而牺牲个人的一切。他们的这种一心为公,公而忘私,不计较个人得失,没有私心杂念,甘于吃亏,乐于奉献的崇高的思想境界,才是我们每个入党积极分子所要学习的。然而就像冯圣兵书记说的,现阶段我们能做的不多,但是在学习、生活、思想上要有敢于创优争先,服务同学等。认真学习党章党纪,提升完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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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律专业高校生暑期实践报告_暑期社会实践报告_网

法律专业高校生暑期实践报告

这一次的暑期社会实践确实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两个星期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滨湖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实践老师的教导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买卖合同起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 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先让我叙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公司名称不是记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来代替了)

被告:代理销售机动车公司

原告与被告系合作伙伴关系,在去年就将原告公司制造的机动车运输给被告,被告诉称资金周转不灵,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货物的全部货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还未将货款付清,几经原告的追讨,被告仍然没有全部偿还,还有

1万6千元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合作诚意,便提起诉讼。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曾还了XX元给原告,原告称没有收到。被告还提出原告的货物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的质量标准,所以才迟迟未将货款付清。

经过法庭的审理:被告所称曾汇款给原告XX元,事实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并且是一个与原告素不相识的人,可见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符实。第二个焦点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许多信件称是客户反映质量出现问题,要求退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 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 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这起案件来说,被告拿出的证据并不充分,法官亦认为如此,这样的民事经济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双方调解的,并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场的两为律师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各退一步。尽管这次法官没有作出判决,但是后来的一些场面上的事情还要继续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走下过 场。不过从案件的侧面来说,我发现现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说明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篇18:2024年6月学生会主席党课实践活动思想汇报_7月思想汇报_网

2019年6月学生会主席党课实践活动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这次党课我们的实践活动是采访数院06级学生会主席种田学姐。学姐结合自己大学四年的经历分别在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给予我们很多实在宝贵的建议与经验,让我们收获颇多。

首先学姐讲到对于大二下的我们应该对自己将来的发展方向有一个定位,考虑清楚自己是从事数学教育还是数学研究,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去有方向的努力奋斗。在努力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处理好,工作时就不要想自己的学习,学习时就一心学习不要因工作分心。而不管是大的干部还是很基层的干部,学会统筹是很有必要的,将工作细致地分配下去再复杂的事情也变得明朗了。

其次在学习上学姐建议我们要有“一追到底”的精神,彻底把书上定义、定理弄透彻,尽量利用在校时间与老师多交流,学会在做作业中发现问题。在学姐谈到她自己以前学习数学分析的时候,说到自己有一个小习惯,那就是随身都会带一个小本子,没事就抄抄书上的定理定义,后来她觉得这实际上也在潜移默化种帮助了她理解这些内容。这让我想到自己的一些我经历,以前我会因为不懂书上的内容就不停地抄书,曾经抄了两个笔记本,我之所以会抄下去那也正是因为我发现就算当时不懂,但抄多了以后这个积累的过程是有用处的,但进入大学后,我没有再抄过,并不是因为我书上的内容我都明白,而是自己懒惰了、松懈了、浮躁了。当学姐说到这点的时候,我心里非常有感触,觉得一些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不应该丢掉,在任何学科的学习上都应该坚持下去。

而在生活方面,学姐建议我们每周运动一两次,珍惜体育课,看几部好的电影,在放松的同时也对自己的身心发展有好处。最后学姐送给我们一句话:我们要做一个独善其身兼济天下的学生党员,要做一个努力工作精致生活的当代大学生。

我非常幸运能与种田学姐有这样一次接触,她的宝贵建议与经验让我学到很多东西,我感谢数院给我这个机会参加这次的培训,感谢我们第三小组每个成员共同努力成功地开展了这次实践活动。

篇19:法律实践报告_社会实践报告_网

法律实践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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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入党转正思想汇报小结:努力学习,勇于实践_转正思想汇报_网

入党转正思想汇报小结:努力学习,勇于实践

敬爱的党组织:

入党申请书是我真实意思的表达,党校培训是我对党更深层次的认识,也是我思想觉悟得以升华的重要过程。党校培训加深了我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的理解,端正了我的入党动机,坚定了我的入党决心与信念。党的性质是党的本质特征集中的体现,正确的入党动机是正确行为的精神力量,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党的事业不断成功并兴旺发达的强大动力,坚定的入党决心是我们积极靠近党并努力完成时代赋予我们使命的力量源泉。

每天坚持晨读是我坚定意志的体现,积极参加有关党的活动是我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和党员优秀品质的极好机会。我们应该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离党更近,并深入党组织、了解党组织;我们还应该努力完成每项任务,只有在实践中才能真正体味到党员的职责、党员的道德修养,从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讨并改正。现在我们正处于学习阶段,没有真正意义上接触社会,无法感受到党在现阶段对我国的发展起着怎样的作用,而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我必须有着超前意识,了解我国的发展状况以及党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这样我们就能融入社会、联系群众,并与其他党员一起肩负党的历史任务。

从写入党申请书到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我不仅认识了党,更多的是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