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委托代理产品进口项目协议书精选3篇 代理合同有效吗精品15篇

发布于2024-07-26 22:01,全文约 35869 字

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24-

篇1:委托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计划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篇2:房产发展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广告策划、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房产发展项目进行广告代理,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公关活动、监控、广告效果评估代理事宜。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月。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

合作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情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签订或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第三条代理内容

(一)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搜集及与竞争对手优缺点比较、竞争对手近期的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广告推广状况分析);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包括电视收视率、报纸阅读率等媒介资料的提供与分析);

3、应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关于项目整合宣传策划方案及销售建议;

4、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发布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6、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站牌广告、路牌、灯箱等):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7、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9、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10、负责属于乙方发布的媒介的监控。

报刊广告刊出后于5天内提供样报或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样报;

11、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分析及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广告表现分析、竞争品牌分析、下一步广告策略建议等);

12、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摆放规范的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

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

现场包装方案、楼书、宣传单张、展板、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攥文、设计、输出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影视广告的制作、户外广告的制作、大规模的专项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的组织及特别委托印刷等需第三方发生费用的项目。

第四条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项目广告。

(二)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

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

客户审定正稿制作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

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日内须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时更改媒介计划。

(三)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或按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2、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3、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四)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

甲方与乙方的专案小组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

(五)每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工作会议,每提交广告效果评估报告,检讨广告效果,以指导和调整的广告策略,乙方应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

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全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过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在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4、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

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交元的物料保证金。

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

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

并应于每个季度推广阶段结束时,免费向甲方提供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等);如需作更深层、更广泛的调查评估,需聘请第三者进行工作的,由乙方提前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另外支付费用。

5、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6、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7、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乙方将从第三者中获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费及奖励返回给甲方;双方一起或个别与第三者谈判,以任一方谈成的最优惠价为准。

乙方应按月将媒体提供的折扣证明提交给甲方。

8、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胶片及等)交回甲方。

9、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代理费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1、乙方按报纸投放刊例价的%收取代理费,此代理费包括合作期间相关的前期市场资料及广告资料购买、媒介策划支持资料购买、广告设计及创意提交、重要的创意概念小范围测试、一般性制作费用、一般性常规广告效果评估;乙方应在提交媒体策划及计划的同时提供广告达到率及有效接触率与预估的比率进行比较,作为公司工作表现的参考。

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数据及深层、广泛的调查评估,则须聘请第三者执行,由乙方提前天报甲方认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由乙方出具,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4、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的同时,应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二)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方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对于甲方与媒介无合同关系的,需经乙方支付媒介发布费的,必须是甲方在刊前个工作日前将所需媒介费用的%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样刊或播出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将所需媒介款项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计划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发布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代理费:甲方在每月广告投放完毕,凭乙方提交样刊、样报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广告评估效果、下一阶段推广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当月广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每月日之前将上月媒介代理费付给乙方。

3、其他设计、制作费:甲方必须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即分项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分项合同价款的%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帐户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双方向第三方争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4、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外地差旅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在个工作日内及时知会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胶片、带等创作成品的,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甲方于向乙方退还物料保证金。

若乙方未能及时完好归还甲方提供之物料,甲方有权相应扣除其物料保证金并追究其责任。

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广告推广业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九条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

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当月代理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篇3:进口设备委托代理采购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订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采购范围:

乙方委托代理采购范围为:

代理采购总信用额度为:

二、货款、代理费用、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

1、货款:以乙方向供货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为准;

2、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起计算,单笔支付金额账期最长不超过____天;

3、资金占用费及支付时间:为乙方向供应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____% (按年计算),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按月计算利息(不足一月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时一并支付。

4、相关费用及支付时间:因代理采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进口税费、报关费、提货费、保险费、运输费、其他杂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发生相关费用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如由乙方垫付的,甲方应在乙方垫付后___日内将相关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支付要求和结算方法: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采购合同要求,在___日内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支付货款,进行采购;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支付货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购货合同、采购清单、发票等;

3、甲方应在账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和资金利息;

4、发票开具: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回款情况开具发票(发票金额含代理费用和资金占用费、资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货权

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前,相应金额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后,货权自动转移给甲方。

五、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以乙方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接受该购销合同所有条款,乙方仅负责接收委托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内支付货款,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转移货权,其他具体合同履行内容只对甲方负有协助义务,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在甲方未按协议向乙方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前,乙方保留相应货物的所有权。

3、因甲方原因致使产品购销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臵权,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4、甲方自行处理供货方在品质、价格、运输、装卸、仓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承担相应风险。

5、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乙方书面通知将相关费用划至乙方账户。若甲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则甲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6、若甲方发生未偿付所欠的款项等违约事项,乙方有权终止协议中的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及资金利息,或其它有关费用。

3、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甲方均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4、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如同时造成乙方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无条件赔偿,否则即为甲方违约。

5、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的权利。

6、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损失,并与供货方一起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方在账期到期后未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甲方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金额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__________法院管辖。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货物直接抵扣或处臵或暂停交付,并有权决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终止或解除,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4:委托进口代理合同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委托方与受托方根据国家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订立进口代理合同,条款如下:

一、委托方授权受托方按以下条件代理其进口下列商品。

(1)质量要求:由委托方自行与外商商定,如出现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2)包装要求:适用于国际长途海陆运输包装。

(3)价格成交条款:

(4)交货日期及地点:约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启运港分批装运,受托方于货物通关后直接在进口口岸交货于委托方,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可协助委托方安排最终货物目的地的有关运输事宜。

(5)货物采购事项由委托方与外商具体协商,受托方仅负责货物进口报关手续及对外商付款手续。

(6)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为该合同货值的%(合同货值美元___%___人民币汇率),汇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

二、货款及代理费的支付方式:

(1)对外付款方式:%货款T/T,%L/CATSIGHT(即期信用证);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本合同后15天内,委托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额的%折合人民币汇至受托方账户,并由受托方在收到外商对应的%货款金额的银行保函后以电汇形式付至委托方指定外商处,同时受托方对外开出%合同货款金额的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至委托方指定外商;委托方与外商所签署的合同关于%信用证分期付款条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笔对应合同总金额%的发票及证明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合同总金额货款(预计时间为委托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后天内);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笔对应合同总金额%的发票及证明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合同总金额货款(预计时间为委托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后天内);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笔对应合同总金额%的发票及证明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合同总金额货款(预计时间为委托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后天内);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笔对应合同总金额%的发票及证明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合同总金额货款(预计时间为委托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后天内);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货物的全套以受托方为收货人的提单、保险单、发票、装箱单等资料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合同总金额货款(预计时间为委托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后个月内;委托方应当在开证前支付受托方%合同货款的保证金,受托方收取%开证保证金后对外开出合同金额85%的即期信用证至外商,对应每期信用证承兑付款至少天以前委托方将信用证每期对外付款的等值金额付至受托方,受托方收取的%保证金于信用证最终两单付款中抵减信用证付款金额;如委托方于信用证承兑前未支付完全额货款至受托方,委托方可按未支付款项总额的%/每天向受托方支付利息,如委托方在信用证承兑后20天内仍未支付完毕余额货款,则受托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并且委托方需承担受托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关损失以及责任。货款结算汇率以信用证付款当天银行美金卖出价计算,届时多退少补;如信用证到单承兑存在不符点,委托方需要以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予以承兑支付或者拒付该信用证货款,如承兑期限到达时受托方仍未收到委托方书面形式的决定,则视为委托方同意予以承兑支付;

(2)受托方代理费于进口货物全部清关、天津新港起运后3个工作日内收取(受托方根据委托方来款情况及指示开具增值税发票至委托方)。

三、其他:供应上述货品的外商系委托方自行联系确定,其资信情况由委托方负责。如该外商在交货时间和交货质量、数量上发生问题,受托方不承担责任。如海关对货物的商品编号、价格等有异议,委托方须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按海关最后决议支付相关款项。

四、通关环节的有关费用(进口报关费、码头费、商检费、查验费、仓储费、运输费等)由委托方根据海关开给委托方的发票金额实报实销。

五、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约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委托长期代理进口项目合同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客户开立信用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开立信用证

1.1 “代理进口开证”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按甲方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甲方向乙方偿付信用证项下所有款项。

1.2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开立信用证时,应按本合同附件格式提交一式两份的《开立信用证委托书》(以下称“《委托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证明已办妥开立信用证所需进口和外汇管理手续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国际收支申报、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等。

(2)进口合同、贸易代理合同等证明存在真实、合法贸易背景的文件。

(3)相关商业单据和凭证等。

(4)其他乙方所要求的资料。

1.3乙方没有接受甲方委托的义务,对甲方开立信用证的委托,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如乙方接受委托的,应填写《委托书》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甲方,相应的代理进口开证业务适用本合同约定。

1.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乙方有权拒绝开立信用证:

(1)甲方已按第二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了开证手续费。

(2)委托开立即期信用证的,甲方已按不低于《委托书》所载金额/ %的比例存入保证金;委托开立远期信用证的,甲方已按不低于《委托书》所载金额/ %的比例存入保证金;

(3)甲方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第二条 手续费

2. 1本合同项下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开证、修改/注销、承兑、偿付以及退单等手续费。标准手续费按乙方公布的费率计算,乙方有权调整手续费费率,自调整日起(含当日)所办理的相关业务,标准手续费按调整后的费率计算。

甲方应按以下公式计算的金额及通知的时间、币种支付手续费:

手续费=标准手续费×/ %

(大额开证手续费采取逐笔议定的方式)

2.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利用其他银行的服务,所产生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如果信用证规定被指示提供服务的银行因执行指示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任何佣金、手续费、成本或开支)由受益人负担,但该费用未能收取或从信用证款项中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等费用。

第三条 保证金

3.1保证金账号:。

3.2甲方在乙方开立信用证前,应将不低于约定比例的保证金存入前述账户,保证金自存入保证金账户之日起即转移为乙方占有。

3.3每次存入的保证金及利息为其对应的《委托书》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3.4保证金的计息方式为/ 。

第四条 开立和修改信用证

4.1 乙方审查后同意开立信用证且符合第

《代理进口开证业务合同》

作日内开出信用证,并将两份信用证副本抄送甲方。

4. 2信用证如需修改,由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修改。所有修改在信用证受益人接受后才能生效,否则甲方仍按原信用证及先前已接受修改承担所有责任。

4.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出的信用证、修改书副本后,应及时核对,如有不符之处,应在收到副本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乙方收到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如未通知,则视为正确无误。

第五条审单

5. 1 乙方依照国际商会现行有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包括其不时的修订)和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包括其不时的修订)的规定独立审核信用证项下单据,并仅基于单据本身确定其是否在表面上构成相符交单。无论是否征求甲方意见,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独立的审单结果对外承付或拒绝承付。

5. 2乙方确定交单不符时,有权自行决定联系甲方放弃不符点。甲方放弃不符点的,应在单到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乙方收到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 付款赎单

6. 1乙方因以下情形对外承付的,甲方应偿付乙方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

(1)乙方确定信用证项下交单相符并对外承付;

(2)乙方确定信用证项下交单不符,但因甲方放弃不符点而对外承付;

(3)乙方因指定银行确定交单相符并将单据发往乙方/保兑行(无论指定银行是否已承付或议付)而对外承付,即使单据在指定银行送往乙方的途中或保兑行送往乙方的途中丢失。

(4)乙方因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退还全套单据而对外承付。

6. 2乙方经审查认为信用证项下交单不符而对外拒付,但经国际商会(包括其国家委员会)下属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的咨询意见或法院/仲裁机构裁决属交单相符应予付款的,甲方不得以交单不符为由拒绝付款赎单。

6. 3 在甲方未办妥付款赎单手续前,乙方享有该信用证项下货物和单据的所有完整的权益,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的任何处分措施。甲方不应以转让、抵押、质押或赠予等任何方式处分信用证项下货物,无论信用证中是否要求提供全套正本海运提单。

第七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7.1 甲方具有开办外汇业务的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委托乙方开立信用证。甲方与其客户间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甲方在本合

同项下的义务。

7.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7.3 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任何信息。

7.4经甲方审核,其客户已获得相应的政府许可、批准或登记,具有合法的进口经营权,经营的进口商品在批准的经营范围之内。

7.5 甲方委托乙方开立的信用证具有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

第八条 甲方的承诺

8. 1甲方负责对其客户进口开证的申请及进口开证所需资料进行审查,负责向外管局办理结售汇、国际收支申报等手续;负责向人行征信系统上报数据;负责按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客户采取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保存措施、在乙方要求时提供客户身份资料,并承担相应的授信风险和合规风险。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为遵守反洗钱或其他监管要求而需甲方予以协助的,甲方应予配合。乙方因接受甲方委托开证而遭受损失(包括支付罚款等)的,甲方应予赔偿。

8. 2除非开立的信用证明确修改或排除,国际商会现行有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包括其不时的修订)项下各条款对信用证所有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甲方同意乙方按该惯例办理信用

证项下一切事宜并按该惯例的规定免责。甲方承诺遵守该惯例并承担该惯例中规定的申请人的责任。

8. 3 外国法律和惯例加诸于乙方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甲方应受其约束,并就此对乙方负补偿责任。

8. 4所有与进口开证业务相关的与国外代理行的联系都必须通过乙方办理,甲方应承担因擅自对外联系而造成的后果。

8. 5甲方与客户或出口商与客户之间的争议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6无论甲方是否收到其客户所支付的信用证款项,甲方应当于乙方单到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适用于即期信用证)或付款到期日前(适用于远期信用证),按《委托书》规定的币种将货款足额交存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8. 7甲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等。

8.8甲方应遵循乙方与办理进口开证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

8.9甲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破产或发生任何对甲方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违约

下列任一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相关《委托书》项下保证金直至达到已开立但尚未付款的信用证金额,或要求甲方补交所有《委托书》项下保证金直至达到依本合同已开立且尚未付款的所有信用证金额。

(1)甲方在第七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8.9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乙方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甲方在履行与乙方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且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 追偿

11.1甲方未按要求将信用证项下款项足额存入保证金账户而导致乙方垫款的,自乙方垫款之日起,甲方应立即向乙方偿还垫款并按垫款日美元一年期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00BP支付利息。

11. 2乙方有权处置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货物以抵偿垫款及有关利息、费用。

11.3甲方未按时足额交存信用证项下款项、未支付各项费用或或未偿还垫款、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 扣划约定

12.1 甲方有应付的信用证项下款项、垫款、利息、手续费或其他费用时,授权乙方扣划保证金及甲方在**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2.2扣划后,乙方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合同号、《委托书》编号、信用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甲方。

12.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甲方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

12.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要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银行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项下所附《委托书》格式及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签署的《委托书》、相关银行业务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约定事项与《委托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委托书》为准;《委托书》中未约定的事项按本合同执行。

14.2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印章后生效。

《代理进口开证业务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单位印章):_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篇6:进口设备委托代理采购合同书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就代理进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经自愿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口货物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货物品名及型号规格_____数量_____单价_____小计_____备注

合计

二、进口货物计划进度:

三、货物货物货款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

四、委托报酬:

1.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方权利义务:

1.委托人权利义务

(1)委托人有权决定供应商的选择、设备选型、技术选择及定价,有权在进口合同上附签;

(2)委托人对所进口的货物享有完全物权,享有因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权利;

(3)负责办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手续,并向受托人提供有关正式批准文件;

(4)组织引进小组参与谈判前期的准备工作,为技术、商务谈判的发起人,负责起草有关技术附件;并主持商务谈判;

(5)负责筹措本项目所需的钱款,在收到受托人付款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履行进口合同过程中应由委托人承担的全部费用(货款、关税、代理费等);

(6)支付内陆运费;

(7)负责对供应商所提供设备的安装、调测的督促以及验收事宜;

(8)协助受托人办理减免税手续,提供有关减免税的申请文件。

2.受托人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委托人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及询价;

(2)参与起草进口合同并在进口合同上主签、页签;

(3)负责办理各种对外申请审批手续(办理报批、办理进口许可证、船运业务、开证、审单、商检、提货手续);

(4)承办技术引进合同执行合同中的对外联系工作,协助设备的安装、调测、验收;

(5)保证在收到到货通知后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清关手续,并将货物送至委托人指定地点,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6)设备到货后,如果出现零件短缺和损坏,受托人应及时办理商检手续并负责办理上述零件的复进口报关手续。有关商检结果报告在十个工作日作出,并负责向供应商的有关交涉手续;

(7)负责办理进口货物减免税手续。如本项目不符合减免税规定,则应负责完成纳税事项;

(8)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将代理合同转由他人代理或转执行。若受托人未守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的保密责任:合同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受托人保证不经委托人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方泄露委托人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况。

七、违约责任

1.在开证、审单、报关、商检、纳税、索赔等环节由于受托人过错而产生的损失,责任由受托人承担,并应赔偿委托人因此产生的损失;

2.因受托人未能及时清关而产生的滞报金应由受托人承担外,受托人还应赔偿委托人由此产生的损失,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应承担相当进口合同延误部分金额0.15%的违约金。延误超过三十日,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托人按进口合同总价1.8%支付违约金;

3.受托人在及时收到委托人的进口货物的货款后未按进口合同规定支付给供应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托人承担;

4.委托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委托事项的报酬,则每逾期一天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对逾期付款金额部分支付违约金;

5.委托人所提供的办理减免税手续的材料应真实、完整,并在减免税许可范围内使用进口货物,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6.受托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进口有关手续,不得采用非法手段偷逃关税和其他税,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7.如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受托方违约的,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有关诉讼由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自________起生效,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十二、本合同附件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贷款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财政部

乙方:代理银行

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或乙方与贷款国金融机构为该项目签署的对外金融协议中规定的贷款条件(包括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将贷款转贷给借款人。乙方不对项目进行评估,不承担贷款还本付息风险。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业务:

(一)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交下列文件:

1.甲方关于同意该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批复;

2.省级以上计划部门或经贸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或利用外资方案的批复;

3.代理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银行列明具体内容)。

(二)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有关文件。在审查文件时,如果发现问题而无法办理转贷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转贷协议。在转贷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应将转贷协议草本报甲方确认,并在转贷协议签订后将副本报送甲方备案。

(四)建立必备的项目档案。

(五)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的采购公司提交的申请,按对外金融协议和转贷协议的规定办理贷款项下提款手续,并根据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的提款回单,负责贷款的账务记录并通知借款人。

(六)按转贷协议的约定通知借款人偿还本息及支付费用。

(七)按对外金融协议的要求,办理贷款本息及费用的对外支付。

(八)受甲方委托对项目实施进行财务监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转贷协议的约定按时如数偿付到期的全部债务,乙方应进行催收,并应及时将催收情况报告甲方。

(十)负责贷款项目的统计工作,向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项目统计资料。

(十一)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与国外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就项目执行、债务管理、统计数据等问题进行业务联系。

(十二)甲方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甲乙双方应就项目的执行情况定期交换意见。

四、乙方按甲方《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手续费收取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财债字〔20__〕74号)收取转贷业务费。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还款责任而导致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付费时,乙方应先行予以垫付。乙方应将对外垫付的本息、罚息及按国家规定可收取的有关费用的明细清单在下一个年度 月 日前上报甲方,并抄送借款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清单审核无误后,将采取财政扣款措施,按照实际发生额(包括本息、罚息和国家规定的可收取的有关费用)以相同币种或按实际拨付日银行外汇卖出价折算成的人民币在同一财政年度内拨付乙方。

六、乙方对外垫款所需的外汇将按甲方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述第五条限定的本财政年度以内拨付垫付资金,按违约支付额以发生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按日支付违约金。

八、对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截止到该项目对外金融协议及转贷协议执行完毕。

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修改或补充的书面协议。修改或者补充的书面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以修改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署。本协议正本两份,副本一份。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由借款人持有。

甲方:财政部

乙方:代理银行

篇8:委托长期代理进口项目合同

协议号: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价格条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制造商及原产地: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属文件]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年__月__日将货款总额的%计人民币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通关提货后,

□货存乙方仓库内。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到货确须运至甲方处的,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银行保函[或向乙方办理有关资产/有价证券的抵押/质押手续,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业的担保]。远期信用证到期承付前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计人民币元和银行费用计人民币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追索所欠款项[或按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向担保企业追索所欠款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篇9:进口代理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以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品牌/商标 其它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 (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账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

2、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 %。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5、乙方应在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的运输及保险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如本合同其它条款与本款的规定发生冲突,以本条的规定为准):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篇10: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项目承包、建设单位):

乙方(受委托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一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合同金额: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之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与甲方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施工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咨询服务。

第四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1、工程前期。

2、项目施工策划。

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人员架构组织。

4、施工项目组织、协调管理。

5、合同管理、过程资料管理(协助甲方完成过程中的合同签订,

甲方具有合同签订的控制权)。

6、工程进度管理。

7、工程质量管理。

8、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如甲方要求自己后期自行负责,可将词条更换为:乙方为甲方培养自有团队)。

9、乙方按期向甲方递交财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 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

3. 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七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詹 稳 先生(简历附后)为带头管理人员,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组织架构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乙双方协商由于甲方原因或项目需求时对人员进行调整补充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日。如未按时完工,服务时间时间自 至 。

第九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金额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管理团队内之内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非团队内成员产生费用与乙方无关。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

5、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的业绩确实优秀,乙方自始至终全心全意遵守从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带来附加利益,甲乙双方应友好讨论给予乙方 额外绩效奖励以激发乙方管理人员的能动性。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产品资源、技术资源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上级拨款逾期日期不计在内,即:上级拨款应不影响甲方向乙方履行的义务)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无偿延期项目服务日期。

3、除非甲乙双方协商将合同中止,或因甲乙方如出现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亦可终止。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及时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

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或期满,且乙方已经完成项目管理内容,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委托代理产品协议书

代理出口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2.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2.5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委托人

3.外销合同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进口设备委托代理采购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计划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委托代理产品协议书

协议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________传真: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________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传真: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价格条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制造商及原产地: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属文件]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将货款总额的_____% 计人民币_____元 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__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金额的_____% )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提货后,

□货存乙方仓库内。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到货确须运至甲方处的,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银行保函[或向乙方办理有关资产/有价证券的抵押/质押手续,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业的担保]。远期信用证到期承付前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_____% )计人民币_____元 和银行费用计人民币_____元 。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追索所欠款项[或按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向担保企业追索所欠款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0.0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篇14:进口设备委托代理采购合同书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进口设备委托代理采购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进口设备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原产地列下表:(_____单位:人民币)

序号: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

原产地: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

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1.进口设备(仪器)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______%即人民币_____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第三条 交货

1.设备/仪器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_____大学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2.设备/仪器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支付后_____天内交货。

第四条 设备/仪器技术质量要求,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3.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4.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

5.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2.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4.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______。

第八条 索赔:

1.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1)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2)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进口设备委托代理采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5:委托代理外贸出口产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和长期合作的愿望,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出口其各种外贸出口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本协议体现的宗旨是甲方的业务由乙方代理出口,乙方的业务由乙方自行出口。谁的业务谁受益。

第二条、甲、乙双方保证各自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按受益原则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三条、出口货物的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应对并全权处理,甲方积极配合。所发生的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按谁的货物谁负责的究责原则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代理出口甲方商品

第四条、定义与代理费用的计量。

1、乙方代理出口甲方货物的定义。此类代理业务的范畴是以甲方的名义代理出口甲方生产或甲方旗下或代生产企业的货物,出口的对象是甲方与国外客户签订外销合

同。乙方的职责是以甲方的名义代理办理报关和申请退税,即通常的纯代理业务。

2、代理此类业务的报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出口退税收益全部归甲方享有。

3、代理费用按实际结汇的美元为计费基数。USD10,000的代理费用为5分(以前的行规是USD 7000在7~9分,因美元汇率下降,提议按5分予以洽谈并争取以4分成交。)。

4、出口退税按实际的退税总额的3‰乙方支付出口退税佣金(目前的行规是在4‰~6‰,提议按3‰予以洽谈并争取下浮10%。)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与国外客户洽谈并确定具体商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结汇方式等具体合同条款并将有关资料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对同外商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合同的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出口货物的外销合同,原始信息,负责缮制出口所需的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结汇单据,办理出运、外汇核销等手续并进行报关出口,处理与跟进退税申报等手续。甲方有权对本代理业务中货物出口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货物在国内,外运输期间发生的意外损失,均由甲方直接追溯其保险公司或运输环节,乙方可协助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据及手续,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由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甲方对此需积极配合。乙方代为办理的相关许可证证照归甲方所拥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4、货物若需商检,乙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5、在乙方负责报关的方式下,出口商品的货运代理公司需由甲方指定,乙方代理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甲方负责。甲方指定的货运代理公司无暇顾及时,乙方可自行委托货运代理公司,但运输费用不得高于甲方指定的货运代理公司的标准。

6、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和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7、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

8、积极协助应由甲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9、甲方应将出口货物托运及报关的详细资料,在货物出运前七个工作日用传真、E-mail通知乙方,使乙方有足够的时间办理货物出运手续,其后任何的修改必须用书面形式,并在不影响出运的前提下进行。如果由于甲方或者甲方指定工厂的原因造成货物不能及时出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保证每笔货物出运后,外汇进账金额需与报关数据一致,确保乙方顺利办理外汇结汇和核销手续。如有外汇预付款时,甲方需提前提供外销合同条款及内容,让乙方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确保外汇正常,及时进入甲方账户。

11、甲方保证出口货物与报关单内容一致,保证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真实、完整。发票的品名、数量、金额、单位与报关单完全一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便于乙方申请报备和退税工作。

如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原因导致不能退税或不能全额退税,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与乙方无关。

第三章、乙方自有商品出口

第六条、定义与代理费用的计量。

1、定义。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的货物以甲方的名义出口的货物统称为“乙方自有商品出口”。

2、特点。乙方自有商品出口的货物是乙方生产、代生产的商品,出口的对象是乙方与国外客户签订外销合同。

2、此类业务是乙方自行报关,自行承担报关一切费用。出口退税收益由甲方收讫后全部归甲方享有。

3、乙方收到甲方的退税收益后,按第二章第二条第四款的公平对等原则处理,按实际的出口退税总额的3‰退还给甲方出口退税佣金。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与国外客户洽谈并确定具体商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结汇方式等具体合同条款并将有关资料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对同外商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合同的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出口货物的外销合同,原始信息,负责缮制出口所需的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结汇单据,办理出运、外汇核销等手续并进行报关出口。货物出口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由乙方自行办理和跟进。货物在国内,外运输期间发生的意外损失,均由乙方直接追溯其保险公司或运输环节,甲方可协助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据及手续,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自有商品出口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由乙方自行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甲方对此需积极配合。办理的相关许可证证照归乙方所拥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有商品出口货物若需商检,乙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5、乙方自有商品出口的货运代理公司由乙方自行决断,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如需甲方旗下的货运代理公司代理的,甲方需在第一时间予以配合并满足乙方的货运需求。但运输费用不得高于第三方的货主的运输标准。

6、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和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7、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

时完成退税工作。

8、甲方保证每笔货物出运后,外汇进账金额需与报关数据一致,确保乙方顺利办理外汇结汇和核销手续。如有外汇预付款时,甲方需提前提供外销合同条款及内容,让乙方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确保外汇正常,及时进入甲方账户。

9、乙方保证出口货物与报关单内容一致,保证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真实、完整。发票的品名、数量、金额、单位与报关单完全一致。乙方因增值税发票不真实而出现的涉税风险和涉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如因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原因导致不能退税或不能全额退税,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章、增量增值税补偿

第八条、如甲方出口货物如增值税发票不足以支撑甲方出口货物的需求,乙方可以给予必需的支持。甲方则按乙方提供的增量性增值税票的价税合计金额的8%给予乙方所提供的增量性增值税票的税费补偿。

甲方给予补偿后不论乙方在纳税环节是否有收益空间均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增量性增值税发票必需是真实、完整和合法的、经认证是合格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若提供的增量性增值税发票是虚假的,经认证是不合格增值税发票,乙方除退还甲方给予乙方8%的增量性增值税票的税费补偿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涉税风险和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乙方提供的增量性增值税票的出口退税收益按6:4分成,乙方享有60%的退税收益,甲方享有40%的退税收益(商议时争取对半开)。

甲方应在收到出口退税款项的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享有的出口退税收益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账卡)。

第五章、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出口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应对并全权处理,甲方积极配合。所发生的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按谁的货物谁负责的究责原则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互相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对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守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第十三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第十四条、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届满后,双方仍未终止业务往来或合作,则在签订新协议或终止业务或合作之前,甲乙双方所有业务合作仍按本协议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费用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第十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