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物业管理制度【精彩20篇】
发布于2024-07-27 05:32,全文约 34400 字
篇1: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指为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经营方针和工作特点而制定的一系列在企业内部执行的规章和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管理条例
1、劳动用工制度:包括用工原则、员工聘用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工时制度和干部任免制度等。
2、管理员工行为规范:规定员工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热爱本职工作等。
3、员工福利制度:包括享受法定假日、医疗保险劳动保护等。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4、企业奖惩制度。
(二)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主要职责
1、总经理室:是物业管理公司的决策机构。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主持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面工作。
(3)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制定公司章程,签署物业管理制度。
(4)选聘各部门经理和关键岗位人员。
(5)选聘社会、劳务服务公司分担具体工作。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6)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各部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办公室主任:
①负责传达总经理指示,安排并组织召开会议。
②督促办公室人员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③负责日常人事行政管理,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④做好员工考勤工作,协助培训员工。
(2)财务部经理:
①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②审核各类会议报表,撰写财务分析报告。
③检查、督促各项费用及时收缴。
④审核、控制费用的支出。
⑤提出合理运营公司金融资产的有效措施。
⑥组织拟定物业管理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
⑦制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和操作流程。
(3)公共关系部经理:
①制定物业公司公关活动方案。
⑦策划公司大型活动。
③组织召开业主、业户大会,并处理投诉与纠纷:
④组织员工和社区内文体活动。
⑤协助总经理和其他部门工作。
(4)房屋维修部经理:
①落实并实施本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②合理确定和分配员工工作岗位,督促维修工、管理员工开展日常工作。
③布置、检查房屋保养和维修工作。
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业务技术培训。
(5)保安部经理:
①落实并实施本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②负责管理区内的治安保安工作、交通安全工作和消防工作。
③制定部门岗位责任制度、执行奖惩规定。
④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保卫、消防等技能培训。
⑤负责与社会联防有关方面的联系与沟通。
(6)清洁环卫部经理:
①制定部门工作计划与目标,合理安排清洁卫生。
②督促、检查各项清洁环卫工作的落实情况。
③负责进行辖区内庭院建设和绿化工作。
④制定部门岗位责任制度,执行奖惩规定。
(7)经营发展部经理:
①确定经营项目与经营发展目标。
②洽谈经营业务,合理制定各岗位网点的经营办法,估算经营利润。
③监督检查各项目的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员工岗位与工作时间。
④选聘服务人员,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
⑤定时召开部门会议,评论经营效果,开拓公司业务范围。
(8)计算机中心经理:
①组织本部门人员使用、开发物业管理系统软件。
②制定本中心的监控、保密制度。
③检查计算机的使用、信息输入和保存等工作。
④做好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系统长时间连续稳定的工作。
3、一般员工:指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和特约服务而设置的工作人员,如房屋管理人员、保安人员、清洁人员、绿化人员和服务人员等,主要职责如下:
(1)房屋管理人员:
①熟悉物业的结构和管区使用人情况,做好有关管理费用的收取工作。
②办理用户人住手续,定期回访。
③参与物业的验收接管,建立图纸档案。
④经常与业主沟通,耐心解答业主咨询。
(2)房屋及设备维修人员:
①及时完成下达的维修任务。
②及时处理各类管道的跑、冒、滴、漏等故障。
③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方法,及时排除出现的故障。
④巡查管区市政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3)保安人员:
①执行24小时保安巡逻制度,看管好物业,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②做好门卫登记,执行机动车辆验证制度。
③做好流动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④懂得救护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处理好意外事故。
(4)清洁人员:
①负责管区道路、楼梯的清洁与保洁工作。
②保持管区内公共卫生设施的清洁c
③保证管区内污水排放畅通。
④杜绝蚁蝇,及时外运垃圾。
(5)绿化人员:
①按时剪枝、补种、施肥、浇水、洒药。
②及时禁止破坏管区内花草树木的行为。
③做好绿化管理和草木生长情况的记录。
④保持花园草坪清洁。
(6)服务人员:
①准时到岗,按时开放小区文化娱乐设施,照章收费。
②搞好商业网点服务,有礼待宾。
③做好计时服务、特约服务等。
④管理好文体娱乐设备、设施,及时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管理制度和规定
1、工作管理制度:
(1)上班必须穿工作装、戴工牌;男士系领带(维修工及经批准的员工除外),穿着整洁,头发梳理整齐,不得留长发;女士应化淡妆。
(2)办公区内必须保持整齐、干净,不得在桌面上堆放杂物。
(3)每天上班前各管理人员需查看交接班记录本,了解各种情况和业主意见,及时处理问题或上门寻访。
(4)上班期间全体人员必须精神饱满,积极主动,热情地投入工作,不得精神不振、上班打瞌睡或偷懒。
(5)纪律严明,全体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获准后方能离开。
(6)全体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巡视、查楼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发现问题并做详细记录,及时汇报并跟踪解决。
(7)接待业主时态度要和蔼、温文尔雅、落落大方。不管发生什么事,绝对不能与业主发生争吵,要态度诚恳,仔细倾听业主的意见,能及时解决的问题马上派单解决,无法及时解决的要向业主解释清楚,并告知解决的时间。
(8)接受业主电话投诉时,要热情耐心,语言要规范友好。
(9)管理员派单后,一定要追踪落实,并负责检查。水电问题要求在12小时内解决,其他急修项目一般在24小时内解决,最迟不得超过72小时。把物业管理师加入收藏夹!
(10)对接受的投诉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到现场查看、了解情况,认真记录处理的时间、人员和业主对处理的意见。
(11)协助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费用的派单和催缴工作,派单要派到各户,催缴态度要友好。
(12)认真管好业主档案和业主托管的钥匙。
(13)认真做好装修审批和管理工作。
(14)不准在上班时间看书、闲聊、做私事,不准在办公室内高声喧哗。
(15)下班后将自己保管的资料(物品)放好,将办公桌收拾整齐。
(16)休息时间如发生重大事故,或碰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推脱或不予理睬。
(17)管理处的工作原则是服务第一,工作标准是业主满意,工作态度是认真负责。
2、业主回访制度:
(1)管理员必须经常上门征求业主对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回访记录,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2)管理处负责人也应经常上门访问,了解管理和上门服务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对业主提出的要求应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
(3)维修人员每次上门服务均应让服务对象填写回访单,以征求对服务的意见。
(4)保安员在值班、巡岗时应定时征求业主对工作的意见,并做好记录,注意研究、改进。
(5)回访单、回访记录和保安队的征求意见单,应由管理处指定专人保管,每月集中装订存档,不得遗失。
3、巡岗制度:
(1)保安领班在当班期间,要经常定线或不定线地对各岗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各岗执勤情况、有无违纪现象、查看值班登记等。
(3)巡查的要求是,一边检查一边观察,做好巡查记录,掌握各值勤点值勤情况和动态。
(4)管理员主要负责对物业情况的定期巡查。一般每天巡查两次,交接班各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派单解决,并负责跟踪:
4、门卫制度:
(1)每位门卫保安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并对每位业主负责。
(2)按照规定认真巡视,巡视时要挂巡视牌。
(3)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任何外来人员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4)外来施工人员要有管理处发的临时出入证才能进入。
(5)认真做好报纸、信件的收发工作。
(6)严禁自行车进入塔楼。
(7)业主若向外搬运东西,一般物品需在保安室办理登记手续,大件物品必须到管理处开具放行条。
(8)电梯运货时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运送家具、装修材料等大宗货物时,必须收取一定得责任押金,在业主填写责任承诺书后方可准运。
篇2:物业管理主任职责
1、根据项目实际运转情况,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部署部门季度、月度工作任务,并下达工作及客户服务指标;
2、按照年度计划、年度经营指标,带领部门开展工作;
3、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维持和改进,落实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决议与检查事项,对部门员工的服务质量进行培训,并跟踪培训结果;
5、负责与小区内业主、住户、开发商(业主)的联络、沟通、信息传递与关系维护,并对部门服务质量的最终结果负责 ,横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
6、负责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与协作,负责员工的激励、考核、培训与相应权限范围内的奖罚。
篇3: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物业采购各类物资的管理进行控制,对完成企业日常工作所需及采购物资的品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固定资产与非固定资产物资采购管理的控制,公司实行集中统一采购;
3.物资分类
A类:办公用品(含电脑耗材类)、劳保用品,及各单位日常使用的低值耗材(单价低于500元)等非固定资产
B类:办公设备(含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单价高于500元的非固定资产类;
C类:应急类物资
4.采购管理
4.1先批后买原则
公司采购必须填制《物业物品采购单》(附后,以下简称《采购单》),申请单位、申请人填写《采购单》,注明采购项目类别、说明采购原因,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进行办理; A类物资:控制合理库存前提下,每月25日前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B类物资:合理调配、公司协商后,使用期提前10日,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C类物资:电话请示相关领导,经领导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事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办理审批后续;
4.2询价议价原则
固定资产及非固定资产的采购询价,必须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质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性采购不适用);
4.3样品封存原则
针对有一定使用时限的物资(相对低值的、可提供样品的),要做到样品封存,做到采购物品与样品一致;
4.4职责分离原则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所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采购物资由物资管理人员对数量、质量进行核对。物资管理人员对于所接收的物资,在接收时发现问题的,当即提出异议,与采购人员及时沟通,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沟通并解决;所采购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由使用单位通知物资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对涉事物资暂时封存,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沟通并解决;
4.5一致性原则
采购物资必须与采购单中所列要求保持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使用部门要求的、或成本太高的,采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反馈信息,经协调后,制定最终采购计划;
4.6合同会审原则
大宗物资采购,除符合上述4条原则外,还应做到合同会审,使用单位、采购人员、物业总经理、地产总经理,调研汇总后,经领导审核许可后,方可执行合同签订程序;
5.供应商管理
5.1供应商选择
5.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如由特殊物品采购,供应商还应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件;
5.1.2 选择供应商必须进行询价和综合评估,若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质、业绩等,供应商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参考因素;
5.1.3 为保证供应渠道顺畅,防止突发情况,应有两家以上供应商为备用供应商;
5.2合同供应商登记、归类、存档,定期协助财务部门与供应商对账;
5.3 定期走访合同外供应商,择优更换或淘汰现有供应商;
6.合同签订管理
6.1董事长(法人)委托人对外签订、履行合同,必须按照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6.2意向合同必须进过合同会审后,方可签订。签订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签订后,即分类汇编、存档,分送有关部门;
6.3签订采购合同,必须比质、比价,择优选订。
7.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
7.1 合理借款:针对性采购,借款金额保持在采购预计总金额的±5%左右;
7.2 凭票报销:采购完成、入库后,采购经办人凭销货单、入库单、发票至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
7.3 挂账处理:需要签订合同的、存在挂账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7.4 严格按照公司颁布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8.采购人员廉洁管理
8.1积极维护企业利益,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8.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8.3廉洁自律,严禁接受供应商各类回扣、礼品;
8.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各部门监督,并有义务提醒各部门按程序提报申购计划;
8.5工作认真仔细,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8.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新事物及市场信息。
9.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正、废止时亦同。
篇4:物业管理主任职责
1、负责统筹管理治安、消防、客服、工程、保洁等工作,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体系考核与评审。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方针,完成公司下达的经营管理目标;
2、负责落实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决议与检查事项,并按规定向公司反馈过程与结果。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处理不合格服务事项,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跟踪;
3、负责客户关系建立与维护工作,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营造良好物业服务环境,提升客户满意度。根据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很好的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4、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参与处理政府部门的公关等事务性工作,建设企业品牌形象。
5、协调好与业主(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的关系;
6、提出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配置的建议;督促、指导、考评管理中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定期对管理中心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篇5:物业管理主任职责
1.协助客服主管拟定客户服务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
2.负责客户资料收集、整理及处理等管理工作,分析客户信息档案,建立和完善客户资料库;
3.负责向业户解释、说明管理处的有关管理工作细则、管理公约、住户手册等相关管理规定;
4.负责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做好登记;
5.负责办理业户搬入、迁出、公司水牌制作及大厦客户的二次装修申报,跟进落实有关审批手续,并对有关装修单位的申请做好记录、整理分类、存档;
6.维持大堂秩序,有效疏导上班时高峰时期的客流;
7.认真执行上级管理目标,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篇6: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篇7: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篇8:物业管理主任职责
1、 制定项目管理相应计划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执行;
2、 按照公司的相应管理制度,制定出适用于案场的具体管理方案;
3、 完成前期物业团队的组建,做好全面管理工作,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4、 了解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全项目人员进行政策、时事、业务技能方面的提升及学习;
5、 加强员工关系管理,提升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友好关系,加强理解与支持;
6、 针对案场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质量保障体系、管理措施、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管理情况和提升进度;
7、 做好客户关系管理,建立优质的客户关系;
篇9:物业管理主任职责
1、遵守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贯彻上级公司的工作布置,负有组织、教育管理区域内全体物业员工的责任。
2、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要求,达成年度考核指标。
3、全面负责区域的行政、财务、治安、消防、绿化、维修、卫生等管理服务工作。
4、熟悉辖区情况,与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及业主反映的投诉意见。
5、加强收费工作的检查、监督,协助公司财务监管各类款项的收支,对帐目日清月结。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
收费率指标,并组织开展多种经营创收工作;
6、组织召开物业服务中心每周工作例会,合理调配各岗位人员,确保制定计划按时按质完成;
7、协调与业主委员会、开发商、街道政府、物业管理科等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关系;
8、按公司规定对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培训、实施考核。
9、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决议,领导部门员工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
10、识别环境因素、危险源,针对所有危险源制定相关的目标、方针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全面贯彻公司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制度的培训、检查及监督工作,同时对于职业健康安全
制度的完善提供反馈意见和建议。
12、完成总经理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
篇10: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0 管理处值班分管理人员值班和财务值班
1.1 管理人员值班:节假日及每天晚上,管理处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值班。
1.2 财务值班:由管理处在每周星期六上午须安排一名财务人员值班。 2.0 管理处值班时间
2.1 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7:00
2.2 晚上管理人员值班时间: 晚上:17:30—20:00
3.0 管理处值班安排
3.1 管理处每月底须安排好次月值班表,上墙公布,公司相关部门随时抽查。
3.2 值班人员因故请假、调班,须经主任同意,安排好代班人员。
3.3 当值人员因故需离岗,须安排好代班人员。
4.0 管理处值班纪律及要求
4.1 当值人员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4.2 当值人员不能迟到、早退、脱岗。
4.3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调班,否则按脱岗论处。
4.4 当值人员值班地点为管理处办公室。
4.5 当值人员遇到不能处理的事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4.6 当值人员违犯值班纪律,按《员工奖惩条例》与《考勤细则》规定处理。
4.7 当值人员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5.0 管理处值班人员权限
5.1 值班管理人员有权调动本处的所有员工,有权纠正本处员工违纪行为。对违纪人员,有权建议管理处按《员工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5.2 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对本处的突发事件有临机处置权。
5.3 财务值班人员只负责本处的费用收缴工作,不办理退款手续,特殊情况须由主任签字方可办理。
5.4 财务值班人员对未结清费用而需搬离本小区的业户,有权要求管理人员值班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6.0 补休
6.1 管理处值班不计加班工资。
6.1.1 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可安排补休。
6.1.2 只有一个财务人员在晚上值班的管理处,财务人员工作日的上班时间由原八点调至九点。
6.1.3 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补休须经主任同意。
7.0 遇强台风、暴雨、洪水及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等特殊情况,管理处全体人员均须留守管理处。
8.0 本规定由公司管理人员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篇11: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 管理处应合理调配人员,保证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
二、 值班人员由物业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值班人员是值班期间的办公室负责人。
三、 值班员每天准时到岗,3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30分钟仍未到岗者视为旷到(罚款50元)。
四、 值班员首先检查上一日工作记录,处理上一日交接的工作。
五、 值班人员代替房管员处理日常事务,检查水、电、暖使用情况,避免浪费,对破坏设备、设施现象及时制止,检查防火防盗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巡视并检查小区内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六、 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不能自主决定时由值班人员上报相关领导。
七、 值班时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证,值班期间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如:打扑克、打麻将、喝酒等)一经发现首次罚款50元,第二次150元,三次以上情节严重者将开除。 八、 值班期间有事外出须先向部门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并有
人替值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岗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九、 管理领导应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巡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对违规或擅自离岗者进行处置。
十、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开机,节假日期间保证24小时开机,违者按违纪处置。
篇12: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项目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办公楼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甲方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项目包括:
1、房屋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综合办公楼房屋的房顶、地面、墙台面、吊顶、门窗、楼梯、灯具、通风道等的日常养护和维修。
2、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的管理维护;
3、中央空调机组、高压水泵房、给排水设备等的管理维护;
4、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管理维护;
5、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的管理维护;
6、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7、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8、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楼内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楼层及院内垃圾的收集、清倒,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9、部分室内的卫生保洁,包括局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
10、会议、接待、传达服务;
11、安全保卫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包括来访人员登记通报、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防火防盗报警、突发事件处理等;
12、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等档案资料。
第四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元/年。甲方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上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用(元/季)。
第五条除人工及必备的工具以外,零配件、材料等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公约的行为,乙方应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止。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年度服务计划;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无偿使用;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6、负责按时交纳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协调、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乙方须按甲方的标准要求,实现目标管理。
2、甲方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时通知乙方,需要整改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第十一条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施工。
第十二条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服务项目变动时,由双方协商服务费的具体调整办法。
2、甲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经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方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优先续订合同,双方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物业管理主任职责
1、负责项目现场客户的引进、入驻、退租、变更、续租等相关手续,收取建档入驻客户相关证件等资料,确保其合法经营;
2、及时关注更新客户经营信息情况,及时完成各类经营数据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3、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和标准的要求,负责各类现场管理,监管、巡视、执行和调配各楼层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共享前台及保洁员的工作,对其日常服务工作及劳动纪律进行管理监督;
5、负责入驻客户各类申请、投诉、纠纷及突发事件等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做好后期跟踪服务工作;
6、负责客户各类费用按时足额征收及催缴工作;
7、对接客户、大甲方及公司相关服务工作;
8、完成上级交待的其它工作。
篇14:物业管理主任职责
1、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协调、督导、考核部门员工工作质量,落实奖惩措施,做好员工绩效评估;
2、负责组织物业服务费用和其它经营性费用的催收工作。
3、负责业主的定期走访工作,了解业主意见,妥善处理好业主投诉,并定期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
4、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协调、组织内外各种资源提升服务品质。
5、负责各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培训其他部门员工,统一对外口径,确保培训效果。
6、负责组织管理区域内业主文化活动的开展,建立和谐社区。
7、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8、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15: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强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为小区住户提供更好的物业管理服务,维护物业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
三、客服电话
24小时服务电话:0539-5125000 0539-5125022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3.1春夏季:7:50-17:30 秋冬季:7:50-18:30为正常上班时间,期间,所有日常事务工作都正常进行。特殊节假日适当调整。 3.2周一至周六:17:30 -20:00 安排客服组二人,其他业务组一人在服务中心前台值班,处理日常业主的报修、建议与投诉、车位租用等工作。期间,家政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3.3每天:20:00-次日9:00由监控中心负责值班,主要负责处理一些紧急事务(如:业主家里没水没电等情况安排技术员上门急修),对重大投诉或重大事件的处理和及时报告公司领导进行处理。同时安排有两名技术员值班到晚上22:00;22:00后有一名技术员留宿,确保对紧急维修事务及时处理。
3.4保安值班制度:实行三班24小时值班制度,对小区内实行安全监控。
3.5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准时到各岗位值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位值班,要经部门经理同意,并作好调配,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6各位值班人员的着装必须符合公司的标准要求。
3.7各位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的交接工作。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篇16:物业管理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集团会务工作;
2、负责食堂对接供应商物品采购、验收及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保证员工的饮食健康;
3、监督食堂卫生,包括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组织做好食堂的食品安全以及食堂定期清扫工作;
4、食堂预算以及食堂成本控制,按照食堂用餐人数以及食堂食品采购数量、市场价格变化等进行食堂预算,严格控制食堂伙食成本的支出;
5、监督并严格执行相关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6、饭卡充值管理工作;
7、负责园区及567号楼宇保洁管理工作;
8、按上级要求管理垃圾分类工作;
9、楼宇绿化管理工作;
10、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篇17: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发挥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出勤: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二. 请假:必须要请假条,写明事由,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核实。一天以上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经理批准,擅自离开者,按自动辞工处理,扣发15天工资。
(1) 请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2) 请病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三天以内工资照发,三天以上扣除请假期间工资。
(3) 旷工者除扣当天工资外,年终奖扣发一天工资。
(4) 请假一天以上请假者必须提前申请。
(5) 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如检查不在岗位范围内,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三. 坚守工作岗位,必须按质、按量达到管理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住户反映较大意见者,管理处有权做出调离原岗位或辞退处理。
四. 如损坏管理处及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照价赔偿并扣发工资。
五. 管理处的工具、机器、设备未经管理处或办公室同意,不准外借。
六. 上班时间不得看报、闲聊,不得用通迅设备聊天;业余时间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知识。
七. 不得在工作时间在本住宅区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偿劳务。
八. 严禁向业主、住户索取财物、吃、拿等不良行为。
九. 热情、周到、主动、高效服务住户,依靠法规严格妥善管理,绝不可粗暴、冷漠、置之
不理。
文明办公制度
一. 员工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办公讲求效率。
二. 员工应自觉遵守管理处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中间私自离岗,外出办公说明去向。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须事先请假。
三. 讲究礼貌,注重仪容。员工服装庄重、大方、清洁。
四. 各办公室、会议室严禁吸烟。
五. 保持办公环境优美清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六. 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七. 重视防水、防盗和安全生产。
八. 办公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准串岗聊天;嘻闹、高声喧哗和争吵。
九.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 以上规定,有违者将按管理处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小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 值班人员: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均应参加值班。
二. 值班地点: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三. 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2:00—13:00。
四. 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登记表,注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时间、值班情况等。
五. 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公司经理,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六.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 值班人同因事、因病无法参加值班的,应事先安排调班,并报办公室。事先无法安排的,应找机动人员暂替,并在值班登记表上注明。
八. 国家法定节假日另做加强值班安排。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与业主、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业主、住户排忧解难,提高社会效益,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 接待来访工作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有门、信任管理处。
二. 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刁难,不得推诿,不得对抗,不得激化业主、住户情绪,并做到对熟人、陌生人一个样、对大人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三. 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客服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须于当天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和处理建议汇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和责任部门。
四. 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托、扯皮、推卸责任、为难业主、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利益等,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 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住户提供满意管理、服务,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业主、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用户投诉处理制度
一. 用户投诉的接收
1. 凡用户对公司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面谈,统一由管理处物管员集中登记、组织处理、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2. 管理处建立《客户投诉登记表》,对每一份投诉或意见均予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投诉文件(信件、传真、电话及面谈的正式记录)的编号、投诉性质或内容摘要、处理结果等。
3. 管理处亲自或指定人员根据客户投诉或意见,填写《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为了便于跟踪、检索,每一份《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应进行编号,并与《客户投诉登记表》中的编号以及对客户投诉或意见原件所作的编号保持一致。
二. 用户意见的处理(必须满足公司对用户的承诺要求处理)
1. 管理处将《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连同用户投诉或意见原件责成相应班组进行处理。
(1) 由有关班组负责作出补救措施。
(2) 作出补救措施的同时,还需采取纠正措施,近预定时间完成。
2. 对重大问题的投诉,管理处不能处理的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经理,由经理作出处理决定。
3. 对需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要在《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中记录,以便跟踪检索。
4. 在完成补救措施后,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管理处,由管理处负责与用户联系,报告处理结果,直到用户满意为止。
业主投诉处理和分析制度
一. 凡业主对管理处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或面谈,均由客服务中心进行接待、记录,然后按照投诉内容反馈给各相关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应做好相应记录。
二. 各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在预定时间内向业主答复采取何种补救措施,答复时间最长不应超过三天。
三. 各责任部门按照业业投诉的内容,安排相应人员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反馈给部调度室。
四. 对重大问题的投诉,各责任部门不能处理的或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作出处理决定。
五. 服务中心应采用电话或其他形式跟踪投诉解决后是否仍存在问题,如有,仍需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六. 对业主的投诉,分半年和年终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防止重复发生。
业主意见调查和回访制度
一. 客服中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主意见调查,业主意见调查应列明业主对以下方面的满意程度:
a) 供电管理;
) 供水管理;
c) 消防治安管理;
d) 卫生管理;
e) 绿化管理;
f) 公共设施管理;
g) 维修服务;
h) 服务态度。
二. 服务中心对回收的意见表进行统计分析工作,并将结果如调查表的回收份数,总的满意率以及分项满意率,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共性的意见)等书面报告办公室主任。
三. 对各部门存在问题,办公室主任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四. 对业主的误解,服务中心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五. 对业主意见调查结果及整改方案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进行通报,接受监督。
六. 物管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相关业主进行回访。
七.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八. 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九. 回访后遇到的重大问题,应上例会讨论,找出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固访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与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住户排扰解难,把管理工作置于住户监督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 接待来访投诉工作
1. 接待来访望风披靡工作由服务中心物管员负责,管理处应广为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住户投诉有门。
2. 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当住户有不理解住宅区的管理规章制度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住户理解并支持管理处的工作。
3. 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当天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处理结果汇报管理处责任部门和主任;不能解决的,要将问题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和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
4. 当住户主动前来提合理化建议时,要详细、认真地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采取或制定整改计划,并张榜公布整改措施和表彰“爱我小区”的住户名单,同时给住户优先评选“文明户”。
5. 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诿责任、为难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 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住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尽量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7. 当同行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参观时,管理处员工应给予热情接待,把住宅区情况做全面的介绍,通过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二. 回访工作
1. 回访要求:
(1) 办公室主任把对住户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回访处理率达100%,有效投诉率力争在1%以下。
2.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3) 每半度召开一次住户座谈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村民集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馈。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发放住户调查问卷,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回访工作制度
一. 维修回访由经理、主管、维修负责人担任。其中:经理回访率不低于10%;主管回访率不低于30%;维修负责人回访率不低于60%。
二. 回访时间安排在维修后一星期之内。其中:安全设施维修两天内回访;漏水项目维修三天内回访。
三. 回访内容:
1. 实地查看维修项目。
2. 向在维修现场的业主(住户)或家人了解维修人员服务情况。
3. 征询改进意见。
4. 核对收费情况。
5. 请被回访人签名。
四. 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24小时内书面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住宅区管理处回访回访制度
为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广大住户(业主)的联系,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住户(业主)监督之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对住户回访制度。
一. 回访要求
1. 物业管理处正、副主任把对住户(业主)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对住户(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访处理率达100%,投诉率力争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物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月回访1次。
3. 每季度召开一次楼长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6. 物业管理处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办公室主任及时处理。
7. 随时热情接待来访,作好登记。
篇18:物业管理主任职责
1、接受客户各类投诉,做好投诉情况记录,做好相关的跟进工作;及时回访客户,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
2、负责客户接待来访,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3、负责园区的日常巡查,保持物业卫生的质量、环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知会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4、定采集客户对物业管理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物业管理发生的情况,并及时跟进处理;
5、负责定期派发物业管理费通知书及租金通知书,及时通知客户领取发票;
6、负责所管物业的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7、协助招商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19: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区路的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居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由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区路;
2.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方米,非住宅平方米(商业用房平方米,(商业用房平方米,其他平方米);
4.楼宇栋套;其中:高层楼宇栋套,多层楼宇栋套;
5.业主数量: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元;
(2)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管委会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平方米;
(3)商业用房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平方米;人行道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所,建筑面积平方米;小学所,建筑面积平方米;幼儿园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个,建筑面积平方米;网球场个,占地面积平方米;门球场个,占地面平方米;游泳池个,建筑面积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个,占地面积平方米;
其他:a、
(5)路灯盏;庭园灯盏;其他为灯:a、b、
(6)污水检查井个,排污管米;雨水检查井个,雨水管米;化粪池座;明沟米;暗沟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个;
(8)停车场个,总占地面积平方米,车位个;
(9)综合楼座,建设面积平方米,其中:a、b、
(10)肉菜市场个,建筑面积平方米;
(11)邮电局(所)个,建筑面积平方米;
(12)影剧院座,建筑面积平方米;
(13)医院座,建筑面积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年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签约时间: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下物业:住宅:栋房
商业用户栋房(店、铺)
其它:
附: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本管委会设委员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执行秘书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住户手册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它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物编写此住户手岫,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公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绿化率为。物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各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用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和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地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你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么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理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也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____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机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入下年度帐目。各业主与用户床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入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管理帐项
5、管理帐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帐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的,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帐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
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吕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高有电视天线插位。若需啬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是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桉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甜言蜜语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工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抵装修期内收到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恶意火简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空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工作证每天四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好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高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入坐厕或排水渠内。
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适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讨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帐篷、窗花、秩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物业外墙上。
发吸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环,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别服务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入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负责及管理的小区,并对您给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在这里您将充份享受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丫区管理处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务。
为了便于您尽快、顺利地进驻小区,管理处开办了装饰、搬家业务,如您需要,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装饰):
联系电话:(搬家):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1、物业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秫等许可告示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汇及做废物处理事宜。
3、噪音气味
为优质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篇20: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行政服务中心地上层、地下层。1至3层为行政服务窗口,4至5层为办公区域。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
第二章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
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
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
第三章管理运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壹年,即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
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明细如下:
(一)人员工资万元。
其中:保洁员8名,解说、导办员5名,水电维修工2名,弱电系统维护工1名,秩序维护人员11名。
以上合计27人,月工资元,全年共万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
第四章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大厦外墙清洁等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章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大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
五、对本大厦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楼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厦设置物业管理处。
七、建立大厦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
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相关的大厦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十一、不承担对大厦工作人员和使用人的财产保管、人身保险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因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管理不善甚至发生重大失误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服务费用中罚款,并应同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准)。
三、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因大厦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须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或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