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意见(精彩9篇)
发布于2024-08-02 08:18,全文约 13242 字
篇1:小学走访座谈征求意见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小学走访座谈征求意见调研报告
4月14日至18日,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第一阶段的征求意见环节。本次征求意见,通过个人自主征求意见、集中走访征求意见、分类座谈征求意见,专项调查征求意见四种方式进行;调查的人员涉及到党员、老师、学生、家长四类人员;调查的内容涉及到有关学校发展和改革、教育教学、学校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老师有关管理、改革、作风等多方面的问题。在活动中,学校要求校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五个带头,带头开展学习调研,带头征求各方意见,带头做好对照检查,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带头加强联系指导,把争取意见活动落在实处。
一、调查过程概述
1. 在个人自主征求意见中,校级领导干部之间人人谈话征求意见,党员每人征求非党人士意见2~4人,每一位老师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4~8人。
2. 在集中走访的过程中,学校由校级领导带队,组织中层及部分管理人员计15人分成5个走访小组,对学校15个行政单位(组)进行了征求意见活动。
3. 在分组座谈中,学校安排党员、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4个各20人,进行了分类座谈。
4. 在分组座谈中,学校在家长、学生、老师中进行了专项调查问卷,在全体教师中进行了有关学校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四风专项调查。
5. 在活动期间,学校开通专门意见通道,设立专线电话,来访信箱以及电子邮箱。
6. 第一阶段学习和征求意见群众评测安排在下一周进行。
二、主要意见建议
(一) 关于思想与作风方面
1.多深入群众,走进办公室,听听群众的呼声,多和老师们沟通,交流思想,了解老师们的想法和困难。
2.各部门多去教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服务师生。
3.关心群众,了解教职员工生活中的困难,为老师们排忧解难,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所有领导都应关注学校的教学改革与研讨,深入一线,共同研讨,提供指导,解决教师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5.遇事不要老是指责别人,让老师心情不舒畅,有问题单独交谈。
6.注意不要听片面之词,偏听偏信。
7.不要翻闲话,传小话,杜绝风言风雨,营造良好氛围。
(二) 关于管理与服务方面
1.希望领导班子成员多读书,勤学习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做到“欲明人者先自明”,才能更好地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充分调动每一位教工的积极性。
2.在安排各项工作时,更条理,减少冲突;集中活动时间,如党员活动等不要安排其它工作;协调学科活动时间,保证校本活动时间不要与其相冲突。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协调,减轻教师的不必要的负担;各部门尽量协调工作,减轻老师们“写”的负担;
4.部署工作要切合老师年龄、身体和家庭的实际;合理分配教师,均衡教师工作量,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对老师的加班要合理处理。
5.老师们的活太多,学校要从实际考虑,减轻老师和学生负担;建议50岁以上老师,教案减写或不写,会议上少参加;机械写的东西,要综合平衡一下,尽量要少写点。
6.班主任什么事也要跟学生,钱还挣不下;可以让年轻人、其他学科老师当班主任,班主任实行轮岗制。
7.落实课表不到位,许多课经常不上。
8.对老师们的调课请假,在工作、教案都没有落下的情况下,扣钱的时候要予以考虑。
9.多为老师提供校外专家辅导,从专业角度,解读课标。
10.希望在校外多安排一些校警;加强校门口附近车辆的管控安全工作,保障上下学道路的交通安全。
(三) 关于身心与生活方面
1、多关心老师们的身体、心理健康,创设机会、创造环境组织老师们一起锻炼。特别是要关注中老年教师,把锻炼身体落在实处。
2、多关心老师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了解教师的想法,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在决策上多考虑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3、健康器材也要深入群众,最好安装在一层。
4、工资太低,20年工龄不到最两千;多为老师们谋福利、提高教师待遇。
5、了解群众疾苦,关心群众家庭,老师们才会有精力和时间多投入工作。
(四) 关于教育与发展方面
1、学生的养成教育不好,要抓起来。
2、多些安全教育活动,校园安全活动。
3、减少作业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短自习时间,让学生早些放学。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尽快把操场修好;希望学校绿地多一些,多加一些花草,多一些运动器材。
5、建议多增加一些课后校本活动;校本活动时间有些短,建议下午二节课后开始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增加活动次数,让学生得到多方面的发展;
6、关注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加强体育运动锻炼;建议二节课后活动时间至少保证1个小时以上,增加运动细胞;经常开展一些体育活动、每年一次运动会、各种比赛等,丰富课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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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教师评职称单位推荐意见_单位工作总结_网
小学教师评职称单位推荐意见
工作以来教学认真踏实,政治思想上能和上级的指示和精神保持一致。他关心、爱护学生,在学生中有很高的威望。他和同事能和谐相处,热心助人,在老师中有很好的口碑。任教班级成绩显著。班主任工作很有特色,各项工作实绩显著。该同志完全符合中学高级教师的申报条件,经学校推荐,同意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该同志政治素质好,有很强的奉献精神和高尚的师德师风,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学工作严谨,基本功扎实,胜任高中语文各年级教学工作,实绩显著。班主任工作非常出色。能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组织管理能力很强。平时能不断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更新教育教学观念,采用多种形式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学中,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勇于探索和研讨教学方法。完全符合晋升中学一级教师条件,经研究,同意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工作以来一直认真负责,政治思想上能和上级的指示和精神保持一致,任教班级成绩显著,发表教科研论文二十余篇,班主任工作很有特色,各项工作实绩显著。该同志完全符合中学高级教师的申报条件,经学校推荐,同意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篇3:小学生共青团入团介绍人意见范文_入团介绍人意见_网
小学生共青团入团介绍人意见范文
范文一:
对团有正确认识,坚信共产主义一定能够实现,并决心为之奋斗终身。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平时能够自觉用团员标准要求自己,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前一时期的工作调动中表现出了较高的思想觉悟。本职工作和组织上交给的其它任务都完成得较为出色。缺点是工作中有时有些粗心。总的说来,我认为已具备了团员的条件,我愿意作他的入团介绍人。
范文二:
该同学品德良好,团结友爱,热爱劳动,学习优异,现我推荐**同学参加中国共青团,望团支部批准!
篇4:中小学校须规范开展课后服务指导意见_意见_网
中小学校须规范开展课后服务指导意见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将要求各地做好和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并严禁以任何名义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开展集体教学或补课。
课后服务暂不“一刀切”
此次教育厅转发的文件为《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人员、场地、设施等条件,充分论证,稳妥进行,不可盲目一拥而上,以免造成负面影响。学校确实不具备条件开展课后服务的,可以做好向家长的解释工作,但要开展好多种形式的校内课外活动。
严禁集体补课
《指导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省教育厅明确,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不是学校教学的必须内容,不得强制要求中小学生参加,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要与校内课外活动、“书香校园”等专题活动、各种兴趣小组活动等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好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运动场、计算机房、功能教室等设施,科学安排课后服务。
教育厅表示,将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开展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通过课后服务,加重学业负担;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提前放学。
严禁任何名义收费
省教育厅表示,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坚持免费服务,严禁以任何名义收费,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开展创收,或为校外机构人员提供创收便利。省教育厅同时表示,将按照国家规定,尊重教师劳动,考虑教师工作量,提高教师积极性,开展好课后服务。各校可以指定开展课后服务的规章制度和学期服务计划,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此外,我省也将加强对课后服务的检查和考评。
篇5: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_意见_网
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
各市、州、县教育局、物价局: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托管服务原则。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小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托管服务应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开展托管服务所需成本,由参加托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学生家长和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应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二、托管服务实施。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家长委员会要建立健全组织,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做好托管组织服务工作。学生需要参加课后在校托管的,由家长向家长委员会提出申请,家长委员会审核并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后,组织课后托管服务。
三、托管服务内容。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时间由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学生家长协商确定。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做课外作业,开展文体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等。不得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开展收费培训活动。
四、托管服务保障。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成本由家长分担,家长委员会进行成本核算,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发放托管服务人员劳务报酬。托管服务人员由家长委员会聘请,根据托管服务需要,可聘请家长、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参加托管服务,家长委员会应明确托管服务人员条件和托管服务工作要求。学校要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托管服务场所及后勤保障条件,对托管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管理指导。
五、托管服务监管。家长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开。要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签订聘请协议。学校要认真审核家长委员会制定的托管方案,加强对托管服务的监督和托管安全的监管。县级教育、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托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并查实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鼓励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除在学校开展课后托管服务外,鼓励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举办公益性托管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对开展托管服务的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贴。
篇6:2024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指导意见范例_员工评语_网
2020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指导意见范例
昨日,广东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小编整理了20xx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指导意见范例,欢迎参考借鉴。
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指导意见范例
一、适用范围
(一)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学校、工读学校以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小学,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机构中在编在职在岗,且从事中小学教学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管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按岗聘用、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调整、合理优化的原则。
(四)坚持科学规范、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教师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根据中小学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中小学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三)中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为: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正高级教师,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名称为高级教师,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一级教师,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二级教师,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三级教师,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教师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中小学教师岗位总量应根据编制部门核定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确定。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学工作需要,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
(二)岗位等级结构比例
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中小学的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高、中级教师岗位的设置要根据学校实际,兼顾不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2、正高级教师数量国家实行总量控制,人数较少,考虑我省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的现状,我省正高级教师岗位聘任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
3、特殊学校、工读学校、教研室及校外教育机构比照同级中小学学校进行设置。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控制标准,研究制定此类中小学岗位设置(调整)方案。
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应在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合理设置,既要考虑现实矛盾,又要保障事业发展,采取分段核岗、逐步到位的方式,根据不同学校单位的实际,动态调整设置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
5、高、中级之间的岗位原则上不互相借用,但在专业技术5级~7级、8级~10级之间可高借低用,不能低借高用。中级岗位数已被占满,或已超岗聘用的中小学事业单位,经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其高级空岗数60%的比例范围内给予借岗。
6、各中小学在同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省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根据各教师岗位等级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综合因素,可自行确定本单位各岗位等级具体竞聘细则。竞聘细则应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根据中小学的特点和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中小学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程序确定。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获贵州省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乡村教育家称号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其余中小学特设岗位政策继续执行黔人社厅通﹝20xx﹞86号文件有关规定。
五、按岗推荐评聘程序
考核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岗位聘用工作要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探索和完善各中小学自主选人用人机制。考核推荐评聘工作应至少包括核定推荐空岗数、个人申报、考核推荐、公示、评审、聘用等环节。
(一)核定推荐空岗数。各中小学要在当年6月份前,按规定程序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核定当年拟推荐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空岗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各中小学上年末高、中级岗位空岗数,按40%的比例(四舍五入)核定当年该中小学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空岗数。对于上年末高、中级岗位空岗数只有1个,或已没有空岗的中小学,当年核定该级别岗位推荐数不多于1名。各单位的核定推荐空岗数应及时在本单位进行公布。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且符合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规定程序的,申报评聘时,可不占当年单位的核定推荐空岗数。
(二)个人申报。各中小学在编在职在岗教师,根据本单位当年核定的推荐空岗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标准,在各地规定的时间程序范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报。
(四)公示。各中小学考核推荐的人选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评审。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六)聘用。各中小学应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及时办结相关聘用手续。
六、鼓励和引导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
(一)提高乡村薄弱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对村级学校(含教学点)、边远少数民族乡镇和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镇中小学的结构比例,各地区可根据需要,在同级中小学结构比例的基础上,高级岗位上浮两个百分点,中级岗位上浮三个百分点。
(二)鼓励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向基层一线流动。对于县级及以上中小学在编在职在岗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调动交流到乡村中小学;或是乡村中小学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三)向优秀乡村教师倾斜。对在村级学校(含教学点)、或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镇薄弱学校(由同级教育部门给予认定公示)连续任教三年及以上,经任教学校考核表现突出(近3年连续单位综合考核排名均位列前30%),并报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且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在评聘教师岗位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引导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城镇中小学教师由单位选派到农村学校全职支教三年及以上,经支教学校考核表现突出(连续3年单位综合考核排名均位列支教学校的前40%),并报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且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由所在单位给予适当加分)。
(六)探索特设岗位教师校际交流工作。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优秀教师校际交流,按照岗位专设,职务特聘、待遇先兑、关系不动的原则,探索专业技术特设岗位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新机制。各地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校际交流评聘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各市(州)每年须提前制定特设教师评聘工作方案和岗位计划,认真开展调研,选择确定好受助学校和所需学科,科学设定高级岗位指标,从县及以上重点学校选派优秀教师到乡村中小学从事3年以上教育教学服务。每年开展特设岗位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情况,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教育厅。
七、健全完善评聘监督制度
(一)实行岗位设置核准制度。中小学岗位设置工作按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程序相关规定执行。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和兑现岗位工资的依据。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调整岗位设置方案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核准。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和纪检监察部门及广大教师的监督,确保各环节程序公正规范,推荐评审聘用公开透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加强监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政策规定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对各学校(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调整,要按照统筹兼顾、资源均衡、保证重点、有保有压、循序渐进、强化监管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加强动态管理和宏观调控。严禁擅自突破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也禁止采取“一步到位”的简单方式将结构比例调整设置到最高控制线。
(四)严肃按岗推荐聘用工作纪律。自20xx年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全省各中小学一律不允许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脱离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和聘用。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防止在改革后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
八、强化聘后管理
教育部门要根据教师特点,加强对本地区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要建立健全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调整岗位、晋升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各中小学要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教师岗位特点和聘任期限,结合教师各等级岗位职责要求和条件,制定可操作量化的考核标准,确定每一个具体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作为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定期对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或低聘,做到能上能下,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做好受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指导意见范例二
职称岗位实行总量控制
省教育厅指出,《意见》将改革试点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实现县域内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
《意见》提出,完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管理机制。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的总量管理,按照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会同教育行政和财政部门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班额、生源(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照教职员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员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据悉,原则上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总额每年核定一次。
《意见》指出,完善中小学教职员岗位设置管理。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优化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国家、省制定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县域内中小学校编制总量,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县域内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实行总量控制。
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照学校规模、班额、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将岗位具体分配到各学校,结合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在调整分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时,应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适当增加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
落实教师聘用合同管理
《意见》明确,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制定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适应性的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
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创新公开招聘考试办法,分类探索面试+笔试、直接面试、考察聘用等方法,遴选出热爱教育事业、真正适合当教师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建立完善招聘优秀人才到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
同时,完善中小学岗位聘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等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依法依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活力。
引导优秀人才有序流动
《意见》指出,完善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多种交流轮岗形式,逐步实现学校之间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中高级教师职称比例和骨干教师比例大体相当,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管理和服务,为交流校长教师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积极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缩小城乡、校际间教师队伍水平差距。
严禁“有编不补”,严禁中小学自行招聘临聘教师。注重发挥退休优秀教师的作用,支持鼓励身体健康、近期退休的优秀教师支教讲学,保障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
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
《意见》表明,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推进开展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依照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违规情节严重者应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应按照规定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或按聘用合同约定处理。
同时,意见指出,完善教职员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将依法依规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 叶仕春 赵军 报道
由天弘中小学绩效考核研究院、广东省东莞市天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广东省英德华粤教育集团承办的为期2天的第十一期全国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高级研修班于5月18日在主会场英德市实验小学隆重开班。来自浙江、四川、江西、湖北、山东、广东、安徽、河北、河南、黑龙江等全国各地的教育同行130余名参加了此次高级研修班培训。大家都为着同一个目标:做有担当、有价值、有情怀的教育,办有温度、有情趣、有文化的学校。
中小学教师的绩效考核如何实施,才能做到既公平、公正,又科学、合理?
李秋红介绍说,从20xx年1月国务院颁布《在九年义务制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改革方案》以来,我们就开始着手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问题的研究,一直到20xx年5月,进行了长达八年的理论研究。从20xx年5月-20xx年10月,我们把多年的科研成果——“绩效化考核”用于实践。参与试点的学校有公办学校,也有民办学校;有重点学校,也有普通学校;有城市学校,也有农村学校。通过长达八年多时间的理论研发和实践操作,我们已经掌握了国内最先进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和操作系统,能够有效帮助中小学校长解决95%以上的绩效考核难题。她的演讲激起了热烈反响。
培训结束时举行了专家讲师聘任仪式。李秋红希望高级研修班所有学员们不负时代使命,继续关注绩效考核新成果新动态,不断探索,努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迈上新台阶。
篇7:星火小学党支部工作补充意见_意见_网
星火小学党支部工作补充意见
一、立足新起点,围绕新目标,激发新热情,为实现学校新发展做好理论教育工作
在市区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圆满完成之后,学校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平台上,因此,学校支部思考如何进一步加强理论教育,统一思想,凝聚意志,促进学校创新上档。
1、开展“新起点、新展望”的主题学习交流活动。引导全体教职工正确看待学校发展的现状和学校面临的挑战,明晰学校发展方向和教师个人成长目标,正确看待个人与学校发展的关系,知道每个人在学校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超越过去和现在,在促进学校不断做出应有的贡献。
2、开展“知恩知足做一个幸福的教师”座谈会。结合建国六十周年、绩效工资兑现,突出幸福教育理念,开展教育活动。通过老教师回顾过去教书生涯,通过了解改革开放三十年成果,教育教职工要知恩、要知足,切实维护好学校来之不易的、良好的。和谐稳定的校园生活。教育教师正确看待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与解教师待遇提高的关系,正确认识教师职业,增强职业认同感,提高工作内驱力,饱含工作激情,做好本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幸福的教师,一个幸福的人。
3、开展“两型学校”建设教育活动。把和谐校园建设与“两型”学校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全体教职工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意识,增强教师、学生在学校生活中的主人翁意识,将个人置于学校和社会生活这个大背景之下,树立我是学校主人,建设两型学校和和谐校园我有责。主要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师生同承诺”教育活动。利用一次国旗下 讲话 进行。二是开展知识竞赛活动。三是进行两型学校建设先进个人和和谐校园建设先进楼层组评比(与和谐年组评比结合)。
二、夯实基本点,把握关键点、发挥堡垒作用,为实现学校新发展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学校要有所新发展,干部是关键,党员是根本。因为学校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和一线教学的骨干基本上是党员,而且发展的新目标、新举措需要我们党员干部去思考和确定,只有发挥好了党员干部的先锋作用,学校的发展才有保障。
4、切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支部的壁垒作用。认真组织学习xx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求,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党员发展“四制”要求,发挥党内民主,党内重大工作要征求党员的意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内活力。加强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落实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等汇报制度。开展“两培一推”活动,即把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教学骨干,有 计划 地把党员推到各级岗位上,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5、牢牢抓住党员队伍建设根本,进一步发挥党员示范作用。一是扎实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解放思想,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讨论。二是开展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修改学校党员示范岗标准,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动员全体党员争创党员示范岗。三是开展党员满意度测评工作,了解群众对党员队伍的看法,从而加强党员整理队伍教育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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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精选小学入团介绍人意见_入团介绍人意见_网
精选小学入团介绍人意见
入团介绍人的填写要求:
1、入团介绍人应为两人,在团内有职务的在职务一栏填写职务,并在介绍人签名处写上姓名。
2、第一介绍人填写介绍人意见,内容为:被介绍人的经历、表现、培养考察情况、优缺点。最后一句写【这句是必写的】:根据其本人表现,基本具备团员条件。我愿作该同学的入团介绍人。【要告诉介绍人这些内容要打草稿,检查之后再填写】
3、第二介绍人在第一介绍人的介绍意见下,另起一行写:“我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愿作该同学的第二介绍人。”时间为填写当天时间。
4、上述所有内容均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入团介绍人意见范例
xx同学,入团动机端正,有积极为群众服务的热情,工作上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勤恳、踏实,注重细节。积极主动帮助其他同志,在班团组织的活动中,表现出色,在同学中的反响较好,老师交给的任务都完成得较为出色。
我愿介绍xx同学加入中国共青团。
在任课期间,x同学始终给我这样一种感觉,学习非常认真刻苦,对所学的每一科都一丝不苟,且成绩优良,有一定的钻研精神。在日常生活中,勤俭节约,生活朴素,能够团结周围的同学,并积极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在同学间反映良好。
我愿介绍x同学加入中国共青团。
篇9: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_意见_网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没有开展、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教育部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意见》强调,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应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须服务群体。
《意见》还明确了课后服务的内容主要为,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教育部还要求各地各校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