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读后感通用6篇
发布于2024-08-08 03:24,全文约 10723 字
篇1: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3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08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XX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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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天津中医学院2024年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天津中医学院2003年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天津中医学院2003年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2003年是我院深化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为适应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我院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为早日建成一流的中医药大学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人才干部支持,学院进一步加强了教学、科研、医疗机构的调整,完成了第四次处级干部聘任工作,为学院事业的整体发展,选拔培养一支素质过硬,能力出众,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现将2003年我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拔任用基本情况
2003年全院共新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24人,其中2003年8月学院本部在第四次处级领导干部聘任中选拔任用处级干部23人,2003年1月一附院选拔任用1名处级领导干部。在24人中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女干部4名;新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14名,女干部4名。在新提拔干部中35岁以下的1人;36岁-40岁的9人;41岁-45岁的5人;46岁-50岁的6人,50岁以上的3人。研究生学历15人,大专以上学历9人。副高以上职称22人。另外,中共党员20人,无党派和民主党派4人。
二、聘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江泽民同志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实现新老干部平稳交替,为我院教学、科研、医疗等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早日建成一流中医药大学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保证。
三、聘任工作的具体做法
1、学院党委对处级干部聘任工作高度重视。党委一班人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对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院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决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要求,遵守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调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组织部门负责,考察组对考察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层层负责、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为了做好聘任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成立了由组织部、纪委及其他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门考察班子,对被聘任的处级干部人选严肃认真地进行了全面考察,高质量地完成了考察任务,形成了客观公正的考察材料,为聘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在聘任工作中,按照处级干部必备条件,注重政绩、业绩,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和要求,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处级干部队伍行列。学院党委统一思想,坚持原则,集体讨论,秉公办事,不循私情,杜绝了在干部选拔上的不正之风。
坚决贯彻执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规定。在聘任工作中,严格掌握任职资格和条件,在考察过程中,党委要求考察小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执行,严格把关,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回避制度,保证了组织考察和组织任命的客观公正。
3、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考察材料的规范化书写、党委讨论、任前公示、会议记录、任职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4、进一步拓宽选拔任用渠道,保证干部脱颖而出。在民主推荐、组织任命的基础上,为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增强干部选拔的透明度,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给广大年轻干部提供展现自我、实现价值,为学院各项事业奉献服务创造机会,学院党委在14个副处级岗位上面向全院进行公开竞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和干部参与学院事业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在严格条件和考察的基础上,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懂业务、精管理的年轻干部,充实了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一线,为保证学院中心工作再上水平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强大活力,经过一段工作的锻炼,他们能够履行好工作职责,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做出了一定成绩。
5、严格把关。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委的监督作用。纪检委一直参与考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整个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6、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聘任工作中,学院党委注意倾听全院教职工的意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民主推荐。共发放民主推荐表401张,推荐出处级后备干部人选98人,在考察中考察组深入各总支与教职工进行座谈共324人次,这其中包括基层部门领导、教授、普通教师,也包括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的代表,涵盖了各个方面,充分反映了全院教职工的意见。
在民主推荐的同时,加强对现任处级领导干部的测评,分别在中层干部范围内和处级领导干部所在部门,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处级干部进行优、良、中、一般、差综合评价,从测评结果上看,新提任的10位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优良率均能达到90%以上,充分反映了群众对这些领导干部的满意程度,保证了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先进性。
7、建立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试用制和年度考核制度。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1年,期满后学院党委对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免去相应职务。通过试用制和考核,激发了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责任意识,促进了工作绩效的提高,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的任用机制。
8、加强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学院党委一贯高度重视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每年要举办两期处级干部培训班,保证足够的培训学时数,以达到预期培训效果。聘任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举办了全院新老处级干部培训班,进行岗位培训、交接工作。学院党政领导在培训班上对全体处级干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处级干部按照学院党委的安排,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就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研究。与此同时,学院党委一贯坚持选拔优秀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卫工委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通过学习,广大处级干部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清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历史使命,表示要立足本岗,忘我工作,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廉政勤政,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励精图治,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创建天津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天津中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4年4月20日
篇3: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_承诺书_网
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
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愿以自己的党性原则和人格作保证,自觉遵守如下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带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及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
4、廉洁奉公,不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6、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7、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到任何厂矿、酒店、公司和其他私营企业入股分红,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各种票据或抵冲发票等。
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篇4:干部选拔任用个人简要述职_述职报告_网
干部选拔任用个人简要述职
考评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评价的通知,我们对年以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我代表局党委将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述职,请予评议。
一、从统一思想认识入手,严把了《条例》的学习关
我们党委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在《条例》正式下发之后,我们翻印了《条例》全文,做到局级干部、组工干部和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人手一册。首先,局党委中心组集中组织了学习,并联系干部培养、选择任用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提高了党委一班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其次,利用每月的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条例》,并在机关走廊开辟了宣传栏,大力宣传《条例》精神。把《条例》的学习纳入财政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在每次调整干部前,组织考察组成员集中学习《条例》有关内容,确保干部调整工作严格按《条例》规定进行。
二、从严格基本条件入手,严把了用人标准关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党委始终坚持以《条例》为准绳,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除《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外,我们还对财经所长的任用条件作了规定:①专科以上学历;②有会计从业经历;③任副所长3年以上。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择任中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看品德,注重选拔靠得住的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又看潜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大力选拔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加大了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高知识层次干部和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选拔力度。年9月新提拔副股级干部及以上干部33人中,大专以上学历29人,占新提拔干部的88%,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干部任用导向。还看实绩,注重选拔有本事的人。对那些政绩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而对那些政绩平平,只有“唱功”而没有“做功”,甚至投机取巧、哗众取宠、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则果断进行降免或调整。也看公认,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我们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民主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坚决不用,从而杜绝了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三、从严格程序办事入手,严把了用人环节关
《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等各个环节,作出严密的程序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按《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严把用人的各个环节: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每次推荐,考察组都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专门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明确要求。单位对民主推荐的干部,要写出署名推荐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局推荐后备干部。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得不到所在单位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列为提拔任用对象。二是严把组织考察关。每次考察前,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由党组成员带队,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张贴考察通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工作任务完成资料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把考察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从而解决了考察中了解面不宽、了解情况不真、对干部评价不准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三是严把集体决定关。在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环节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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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局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局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自查报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5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颁布以来,我局把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作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的重要抓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宣传发动,浓厚氛围
为保证《暂行规定》在我局的全面实施,促进该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局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纪检监察机构与组织人事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机制,为贯彻落实问责规定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迅速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转发到局属各单位,提出了我局落实中央、省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并在全局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学习解读和专门部署。我局各单位纷纷采取开展专题学习辅导、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配发文件单行本、组织知识测试和充分利用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全面领会问责制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实行问责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问责原则。局属院党委举行了专题辅导会,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权力上的敬畏感、本领上的恐慌感、工作上的危机感,用党员干部的责任感,换取职工群众的幸福感。
(二)健全规章,规范机制
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局逐步建立起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先后下发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及量化考核标准》、《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关于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局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关于在全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党务公开基本目录》等文件,在全局推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保廉合同》制度,对各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严肃实行问责。
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科级干部管理办法》,院制定《效能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等,各单位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更加明确对当事人、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单位的责任追究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强督查,讲求实效
为促进《暂行规定》的全面贯彻执行,我局始终坚持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督查形式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施问责。围绕局党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专项督查,对有令不行失职渎职的,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地勘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实施问责。加强对干部任用、人事调配、财务管理、设备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矿业权运作、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八个重点“领域权力行使的监督,进一步健全权力行使制约机制。
三是围绕廉政风险源头防治实施问责。注重源头防治,坚持预防为先,及时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勤政廉政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四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问责。近年来,我局把解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实施问责制的着力点,经常征求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代表及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监察员意见,有效维护了职工群众利益,促进干部作风的持续好转。
五是围绕影响机关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实施问责。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我局积极探索和实践效能问责工作,以问事、问效、问责为主要手段,对上班时间脱岗、炒股、玩游戏等现象,一经发现,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教育和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有力推动了机关作风转变和行政效能提高。
二、主要成效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推动省、局一系列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增强了服务意识。实施《暂行规定》两年多来,我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必须以实际行动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以人为本,努力为职工群众提供尽可能便利的服务。机关作风明显扎实,服务态度明显改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改善。
二是提高了责任观念。问责制启动后,各级干部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增大了,肩上的责任加重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明显提升,执行力明显增强,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局全面建设贡献力量的自觉性提高了。
三是提升了法治理念。在问责制推行以前,个别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违规操作的行为时有发生。通过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存在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对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和规范。
一是重执行问责,轻决策问责。当前在具体实行问责中,更多重视执行中出现过错的问责,而对超越规定职权、未按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政策实施决策的追究力度不大,出现借口“集体决策“而逃避责任的做法。
二是重有过问责,轻无为问责。《暂行规定》明确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公共安全事件时,才会有领导干部被追究问责,而对于懒散、拖拉、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却少有问责。
三是重事故问责,轻日常问责。重大责任事故,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将被问责,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决策失误或违规失职造成损失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责任追究往往被忽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究。在深入学习贯彻《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强化责任对象,做到职能清晰、权责一致,有责必问,失责必究。
二要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整合监督资源,形成有效监督的合力,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三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到从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使领导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
篇6: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的汇报_情况报告_网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的汇报
为了进一步开展问责工作,深入分析问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实践中加强问责工作的思路和对策,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在钦南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自查情况,现在将有关问责工作的情况如下汇报:
一、制度上墙,挂牌上岗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来办事的人员不受冷落,改善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分局根据不同股室的业务要求,形成了制度上墙。特别对国土部门的效能建设“五不让”、“五条禁令”、行政为民“五项措施”等处于显要位置,在领导干部的工作中时刻起着警醒作用,并要求工作人员持证挂牌上岗。
二、加强对问责体制的协调与监督
《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了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体制的目的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暂行规定》还指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内容的七大类型,与其相对应的体制制度监管,更需要监管的到位性。一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等措施,拓宽监督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更大优化了监督层面的扩大化,坚决纠正在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落实首问责任制、承诺制和公示制,促进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公正透明。三是狠抓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措施,努力营造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纪检监察部门对上级部门的政令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各项政令的畅通无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档案,与政绩评优、评先、晋升等相互挂钩,促进问责体制的协调发展。
三、初步成效
(一)机关的作风和形象有所好转。钦南国土资源系统掀起了学习“行政问责办法”的新高潮,进一步提高了对“行政问责办法”的认识,并结合各自实际,深刻剖析自我,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认真整改。
(二)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所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把握了“行政问责办法”的精神,把握了问责事项、方式、主题和程序,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制意识。
(三)机关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所增强。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白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增强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工作严格按规定急事急办,开创了廉洁高效的工作局面。
四、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推进措施
《暂行规定》的颁布,标志着领导干部问责制进入了实际性层面,对领导干部的重大失职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依据,体现了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反腐倡廉、整顿吏治的坚强决心。
(一)存在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发展经历一个从无到有的制度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问责制度内容不断拓展、范围不断扩大、程序不断完善,问责制度建设逐步走向了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但是,在问责制的实施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还存在着民主不够公开、信息不够对称、内容不够完整、程序上还有漏洞等种种弊端;问责主体的不够明确,导致问责体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难以真正的实现问责的效果;领导干部重新任用机制有一定的模糊性;问责范围比较狭窄等,这都是问责机制中可以再作更细化调整的方面。
(二)整改措施。充分发挥上下级甚至是不同部门间的联动性,形成相互间的监督合力,确保问责体制发挥其应有作用,使问责走向常态化、理性化、法制化。
五、下步努力方向
(一)加强对行政问责工作的领导。行政问责是一项十分艰巨而繁重的工作,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切实把行政问责紧紧抓在手上,摆上突出位置,拿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配合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强有力的工作体系,扎实推进行政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行政问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以开展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为抓手,抓好行政问责办法的落实工作。将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相关内容作为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在各业务股室的服务公示牌中予以明确规定,以保证服务承诺不走形式,不说空话,实实在在落实好四项制度,便于社会监督,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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