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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委托书19篇 委托书范文【精选2篇】

发布于2024-08-08 19:02,全文约 3457 字

篇1:网络运行维护委托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 相关网络运行提供维护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 服务范围

1. 服务内容包括:

(1) 网络的维护;

(2) 广域网和网络核心设备(路由器、CA代理服务器等)的维护;

(3) 的核心网络;

(4) 为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5) 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顾问服务;

(6) 提供甲方长期现场运行维护服务;

(7) 提供 现场服务;

(8) 。

2. 服务范围包括

3. 有效期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全部服务期结束前 个月内,双方友好协商签署下一个服务期协议。

二、 双方职责

4、甲方职责:

(1) 负责提供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资料;

(2) 负责提供乙方在本服务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工作场所、设备等;

(3) 负责配合乙方协调相关单位实施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4) 。

5、乙方职责:

(1) 负责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保质、按时的完成各项服务内容。

(2) 协调广域网的线路服务商保证主干网畅通,保证相关网络稳定。

(3) 根据甲方需要,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4) 指定项目负责人,并成立相应的技术支持队伍负责网络技术及运行维护服务。

(5) 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

(6) 保证在实施服务时,不得侵害其他第三方的软件著作权、财产权和名誉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三、 服务实施验收

6、乙方技术支持队伍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在 内进行相关网络运行维护。

7、具体服务实施前,乙方应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和经费预算报甲方确认。

8、具体服务实施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代表签字验收,并由 审核确认。验收文件作为服务费结算的依据。

四、 培训

9、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进行人员培训。

10、培训人数、课程安排等由双方根据具体需求协商制定。

11、培训的场地及设备由甲方提供。

五、 服务费用

12、服务费用构成:

序号工作内容工作量 费用备注

1、 工作量以实际发生的服务为准;

2、服务费用根据行业记录为准。

13、本协议所涉及的费用每 结算一次。

14、结算时间到期前 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提交 的实施服务的明细表(附表1)和汇总表(附表2),经甲方审核后确认相关费用,报甲方 审核。

16、 15、服务过程中,如遇服务内容增加或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或变更,由双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后,与下一结算期间产生的费用合并计算。

16、在甲方确认 服务内容和费用概算后的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 违约责任

1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项服务费用 /日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金可以从服务费用扣除。

18、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在甲方发出催办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乙方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9、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约付款,延期超过 个工作日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日的滞纳金,因付款拖期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20、其他违约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 不可抗力

21协议的任何一方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履行其义务时,本协议履行期限将延长与上述事故持续时间相等之日数。

22、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3、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于该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4、 如不可抗力影响协议履行超过 天,双方应就协议的进一步履行与否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

八、 其他约定

25、 本服务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由双方协商,并以补充协议或会议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同意后,方能生效。双方在更换全权代表时,须

在 个工作日内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6、 在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7、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服务中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九、协议生效

28、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29、本合同用中文制成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中的条款与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相冲突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31、所有关于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并制作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篇2:网上远程交易业务委托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服务网站: __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销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远程交易委托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网上交易:是指投资者按照本协议规定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账户资料变更等业务处理的交易方式。

2.投资者:指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网上交易的直销投资者。

3.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变更情况及基本资料的账户。

4.基金交易账户:指基金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人买卖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5.认购:指开放式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6.申购:指开放式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7.赎回:指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间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单位的行为。

8.基金份额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9.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10.t日: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1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2.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13.交易密码:指_______直销交易账户的交易密码。

第二条 远程交易服务的内容

本协议所述远程交易服务内容包括:变更基金账户信息,转托管,基金分红方式变更,提交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申请,撤销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申请等。

第三条 网上交易风险提示

如果甲方愿意申请使用乙方网上交易业务,甲方即被认为已经完全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并能够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

乙方已最大限度地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客户资料和交易活动的安全。尽管如此,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乙方在此郑重提醒甲方,网上交易仍然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是全球公共网络,并不受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绝对安全可靠的环境。

2.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交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4.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分析、预测性资料,可能出现错误或被误导。

5.投资者的网上交易身份可能会被仿冒。

6.投资者自身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影响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7.投资者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漏,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