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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合作协议【实用15篇】

发布于2023-12-05 20:03,全文约 30504 字

篇1:融资担保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________________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________________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__________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合同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篇2:汽车贷款担保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鉴于:

1、甲方向__________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于年月日在处购买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车牌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篇3:贷款担保合同书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种类:科技三项经费

二、借款币别:人民币

三、借款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写)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年度科技计划中项目。

五、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独立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_______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________》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_________》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

(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

(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贷款债务担保合同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

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

满之日起二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概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与丙方在业务过程中,对购销合同(主合同)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的变更,无论是否经过乙方同意,也不论是否减轻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篇5:汽车贷款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7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篇6:贷款债务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担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号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经三方协商一致,丙方愿意为乙方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特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丙方担保乙方如约履行以下主债务:

债务1:_________

债务2:_________

债务3:_________

……

除以上债务外的其它债务均不在本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之内。

第二条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第一条约定主债务产生的以下债务中的第_________项: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或者由乙方和丙方为甲方落实新的担保。

第五条在有效期内,本合同若需变更或者解除当由三方意思表示一致。

第六条本合同是_________保证合同。

第七条本合同担保期间为: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本担保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第十条本担保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债务转让,非经丙方同意,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本担保合同为有偿担保,乙方应当为丙方支付____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生效:

1.自本合同三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3.当_________条件成就时生效。

4.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第十四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端:

1.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7:融资担保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市_______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相关顾问服务和居间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主要职责:

1、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融资工作。

2、及时提供引资或融资所需真实、有效的各项文件资料。

3、及时办理引资或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付款义务。

4、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主要职责:

1、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融资目标、整体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2、对甲方项目运作进行价值分析、策划和包装,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和财务数据编写权威性、规范化的引资、融资、申请文件和报告;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到甲方现场考察;

5、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商务谈判与沟通协调;

6、负责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方权益;

7、负责联系办理甲方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委托交办的其他事务和手续。

8、当引资或融资进入正式程序时,双方另行签署专项引资或融资居间服务协议,经甲方核准后予以实施。

四、顾问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委托顾问合作协议书;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资或融资项目有关资料、提出具体要求、合作意向并及时回复乙方专家的询问;

第三步:乙方协调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进行项目初步论证并到甲方现场调研、考察;

第四步: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共同草拟和编报甲方引资或融资相关文件、报告、报表;

第五步: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融资方式确定,担保及反担保措施,帐务合理调整,融资额度发放,资金到帐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项目正常运转后的经营监管顾问与咨询。

五、成本与费用核算:

1、乙方顾问费按:每年人民币万元(含策划启动、专家聘请、拟定引资或融资方案、项目调研、考察等)计算,由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10日内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时再支付余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担乙方为融资而支付的前期费用。

2、当甲方引资或融资项目成功,甲方保证按引资或融资的实际资金到帐额的一定比例在资金到帐当日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条款约定金额为准)

五、合作期限:一年,从甲乙双方正式签字日起开始计算。

六、违约责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七、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期无异议自动顺延;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协议书争议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8:汽车贷款担保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成都SS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彭州市

丙方:地址:

鉴于:

1、甲方向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于年月日在处购买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车牌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

身份证号:

乙方:成都SS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丙方:

年月日

篇9:担保公司委托贷款合同

托 人: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开 户银 行: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邮 政编 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_____ ,金额 (大写 _______________)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义

第1条 公司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二章 委托贷款事项

第2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_____ ,金额为 (大写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 )。

2.2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 _____年,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3条 贷款用途

3.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2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3.3 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 贷款利率

4.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 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4.3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_____%。

4.4 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_____%。

4.5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三章 账户开立

第5条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委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第四章 委托贷款的发放

第6条 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第7条、第8条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_____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7条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第8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9条 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第10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第五章 委托贷款的偿还

第11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还款来源是 ;偿还方式为下列第 __________项: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一年以上的贷款,按 _____结息,利息支付日为_____ ,利息共分_____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额为_____ ,到期结清本息;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2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第11条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结清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借款人账户,由受托人划入委托人账户。如果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应付款项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13条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14条 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对公营业日日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章 委托贷款的担保

第15条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 _____项:

15.1 受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 编号为 _____担保字第 _____号《保证合同》;

□ 编号为 _____担抵字第 _____号《抵押合同》;

□ 编号为 _____担质字第 _____号《质押合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委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六章 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16条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

对于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行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罚息,受托人按照罚息金额向委托人加收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

第17条 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的具体方式及时间,按下列第 _____项约定办理:

17.1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委托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17.2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

第18条 受托人对于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

第七章 委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19条 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以受托人名义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并自行承担该贷款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委托人声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20条 委托人保证其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是其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合法自有资金,其来源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21条 委托人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委托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委托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委托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22条 委托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委托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委托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委托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委托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23条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条 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25条 委托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26条 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委托贷款发放前将自有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贷款发放金额。

第27条 委托人声明: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委托贷款金额、用途、利率、贷款期限等均经委托人确认。

第28条 委托人承诺: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本合同项下贷款损失的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受托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第八章 借款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29条 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第30条 借款人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借款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借款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借款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借款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31条 借款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借款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借款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借款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32条 就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到委托人或/及受托人判断本合同项下的风险或决定是否签署本合同、是否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是否采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行动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尽其所能向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资料、陈述、说明、解释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33条 截至签署本合同时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责任的、任何针对借款人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并且借款人基于善意和诚信原则已合理预期直至贷款发放日都不会出现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隐瞒任何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事件。

第34条 借款人声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借款人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八章 受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35条 受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委托贷款经营资格。

第36条 已发放的委托贷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归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受托人不承担委托贷款的任何风险。

第37条 受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对于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5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时支付了其应付的本金和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5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38条 受托人在向委托人划付利息收入时,应依法履行为委托人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受托人实际划付给委托人的利息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第九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39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39.1 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协助其催收贷款,但委托人应承担催收费用;

39.2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约定及时划付借款人按期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

39.3 委托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39.4 委托人有义务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

39.5 委托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交付委托贷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偿还的委托贷款的本息。

第40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0.1 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贷款。

40.2 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贷款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发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款借据;

40.3 借款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40.4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40.5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使用贷款,并保证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0.6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重大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7 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停业整顿、解散、破产以及其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40.8 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理影响的其他任何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9 如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董事会成员变动、公司章程修改的,须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发生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位变动的,借款人须在变动后十个对公营业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10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41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41.1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委托人委托之贷款的发放及催收等手续;

41.2 受托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

41.3 受托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41.4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终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则在委托贷款逾期满1年后,受托人有权将该笔委托贷款注销,受托人不再履行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切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十章 委托贷款风险的承担

第42条 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的法律规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若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未能清偿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债务,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或担保责任,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

第43条 委托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偿还的,如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受托人无义务为委托人的利益主动提起诉讼。经委托人的要求并经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诉讼的,委托人应承担受托人为此产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44条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45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与保证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的;

5、发生本合同第40.7条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满意的偿还安排的;

6、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

7、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的;

8、借款人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行为。

第46条 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按照本合同第4.3条规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罚息;

2、按照本合同第4.4条规定收取挪用罚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5、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第47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在委托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贷款资金;

2、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3、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48条 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或借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2、受托人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第49条 如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须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如下第 _____项处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偿还本金数额的 _____%支付违约金;

3、其他: 。

第十二章 受托人的除外责任

第50条 受托人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51条 受托人不负责审查担保人的资信情况、担保物状况以及担保物的监管等工作,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52条 贷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人仅限于协助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且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2.1 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担未送达责任。

52.2 委托人的邮寄凭条作为已送达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邮寄凭条均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证明依据。

第53条 无论委托人是否收到贷款本息,受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章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第54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55条 本合同一切争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各方有权向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56条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章 其他

第57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均应发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页列明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及时地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条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所有通知将被认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达被通知方:(1)如为递交,则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为送达日期;(2)如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区与郊区)采用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3)如为异地的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但是,前述规定的送达日期与被通知方实际收到或正式签收的日期不一致时,则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为送达日期。(4)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59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相关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或承诺,不受后者存在、有效性、终止、被撤销或可执行性的影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内容被依法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时,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不受影响,仍为有效

第60条 本合同构成三方就该本合同项下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并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做出的一切书面的和口头的有关合同、协议、约定、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但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为同受托人订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受托人提供的申请、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对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约束力。

第61条 委托人、受托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委托人、受托人依据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委托人、受托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章 附件

第62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 ;

2. 委托贷款通知书;

3. 公司委托贷款业务利率调整通知书。

第十七章 附则

第64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份,委托人、借款人及受托人各执 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条 在签署本合同时,受托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委托人、借款人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66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在 签订。

委托人: (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 ___月 ___日

借款人: (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 ___月 ___日

受托人: (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 ___月 ___日

篇10:汽车贷款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向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处购买____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____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6.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7.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9.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____

乙方: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11:双方担保贷款合同

立协议单位: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质 权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为确保借款人________和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公路收费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质押的标的

甲方用作质押的标的是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以下简称公路收费权)。

第二条 质押的期限

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

第三条 担保的范围

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实行的费用等有关费用。

第四条 专用账户的设立和托管: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日或在本合同项下质押公路开始收费之前,到乙方分行或其指定的______行(以下称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

(二)如果甲方在乙方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该专用账户,指定行监管该专户资金的存入与使用,甲方不得将其公路通行费收入私自存入非乙方指定的账户。

(三)对甲方在指定行开设的_______质押专用账户内的资金,指定行代乙方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向乙方通报该账户内资金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对单笔资金支用数额超过_____万元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予以办理支付手续。乙方定期检查该账户资金收入与支出情况,甲方和指定行应予积极配合。

(四)指定行每周一向乙方提供上周甲方在质押专户内每笔资金流入与流出凭证复印件,并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快捷方式送达乙方。

(五)如果甲方在乙方分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乙方认可的_______行,并由该行最迟在3个工作日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甲方在乙方分行设立的公路收费权专用账户。

(六)甲方保证在乙方贷款本金到期日、每季结息日前10日,在乙方分行或指定行的专用账户中备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偿还乙方的当期贷款本息;乙方可在到期日或结息日当日从甲方在分行设立的专用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或指示指定行从甲方在其设立的专用账户中以特种转账方式扣收贷款本息,如甲方不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将按第九条的约定实现质权。

第五条 保险

(一)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妥公路的工程建设保险;

(二)在本合同项下公路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公路财产保险。

第六条 担保的补足

如果公路收费权的价值非因乙方过错发生减少,以致于公路收费权不足以为主合同提供充分担保时,或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经乙方认可的质物予以补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第七条 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有权管理部门办妥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领取质押权证书后,应在一周内交乙方收执。

第八条 甲方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保证质押公路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质押公路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公路收费权出售、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处分;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进行承包、租赁、兼并、合并、分立、合资、联营、股份制改造等经营方式变更或产权变动时,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双方达成新的协议。

第九条 质权的实行

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偿还本金,或者借款人有其他违约事件发生,或者借款人在质押期限内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乙方分行直接或要求指定行将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相当于乙方到期贷款本息数额的资金划交乙方。如果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清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乙方有权自行或要求指定行将此后一段时间之内公路收费专用账户新增的资金直接划交乙方,直至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为止。

(二)如果乙方采取前款所述措施以后尚未能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公路收费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处分收费权所得不足以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的,乙方可以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二)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须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

附件:一、有权管理部门批准甲方经营质押公路的批文(略)

二、有权管理部门关于质押公路收费站数量、地点和收费标准的批文(略)

三、有权管理部门批准甲方用质押公路收费权作质押担保的批文(略)

四、质押权证书(略)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经办行确认:

本行愿意承担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的各项义务。如果本行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愿对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指定行: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篇12:双方担保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提高经济效益,除自愿执行《更新改造措施贷款办法》外,经双方商定,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根据批准的借款申请书,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借款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向贷款方报送年度分季用款计划(第二年应在年度开始前),贷款方据以及时供应资金。

二、贷款用途、开竣工日期,按批准的借款申请书执行。

三、此项贷款,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全部偿还本息,具体分年还款计划按批准的借款申请书执行。不能按分年计划归还的,作为逾期还款处理。

四、贷款利息按月息______‰计算;逾期归还部分加收利息______%。

五、借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如果违反规定,或管理不善,损失浪费严重,致使项目在批准的期限内不能竣工投产,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提前收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罚息。

六、借款方的担保单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单位保证借款方按期还本付息。贷款到期后,借款方如未偿清本息,由其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3个月内代为偿还。

七、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贷款本息偿清之日止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贷、担保单位三方各1份。副本__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篇13:担保公司委托贷款合同

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协议书

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协议书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北*信托投资公司____________区(县)代办处(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____________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做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贷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______‰向甲方(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账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理处开立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委托存、放项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意见: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协议书

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协议书

篇14:汽车贷款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彭州市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向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于年月日在处购买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甲方(签字按手模):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15:贷款债务担保合同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债务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因(以下简称“债务人”)与(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乙方为债务人提供了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并与债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保证合同》/《不可撤销担保书》。

为保障乙方的权益,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自愿以在__公司、__公司享有的债权为债务人向乙方提供质押方式的反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主合同金额和期限为:借款(或银行承兑汇票/额授信/信用证)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利率为年%,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债务人委托乙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公司、__公司享有的债权。

(2)质押债权金额均为万元整,合计万元整。

第四条、质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

(1)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为实现质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书面通知__公司、__公司。

第七条、本债权质押项下的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债权质押项下主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八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九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直接依法定方式处分该质押的债权。

(1)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贷款的。

(2)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该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的。

(3)债务人依法解散公司的;

(4)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

(5)债务人被责令关闭;

(6)出现其他损害及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情形;

第十条、若甲方所提供质押物存在瑕疵,应及时更换。

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除应予全部赔偿外,还需按给乙方造成损失数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及必备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