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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动的读后感(热门15篇)

发布于2024-08-12 10:21,全文约 10324 字

篇1:《震动》读后感

我家有一本沈石溪的书,叫《双面猎犬》。书中的白眉儿是故事的主角,让我们先来听一听白眉儿的故事吧:

白眉儿是一只豺,从小在豺群中长大,别的豺都是红色,只有白眉儿是黄色,因为它的父亲是一只优秀的贵族的爱吃苦的猎犬。白眉儿的毛色就是继承父亲的。白眉儿的妈妈达维娅,在刚生下白眉儿不久,因为身体虚弱而至将要死亡,为了孩子能生存下去,把一只奶水正充足的豺妈妈的孩子杀了,白眉儿算是活了下来。好景不长,达维亚的秘密被豺群发现了,白眉儿就成了地位嘴低的苦豺。在一次危险捕食中,白眉儿用了空中噬喉。那是它只有一岁半,并且这个动作只有豺王夏索尔才能做到,豺王练了好几年,而白眉儿第一次就和夏索尔做的不相上下。夏索尔怕自己的豺王位置不保,而且一直怀疑白眉儿的血统,就把白眉儿赶出了豺群。饥饿的白眉儿被一个老爷爷救走,老爷爷经常让白眉儿偷鸡,大家认为白眉儿不是狗,是豺,让老爷爷把白眉儿卖掉,老爷爷就去了市场。在市场上白眉儿发现了村长阿蛮星,认为村长是识“才”的,极力靠近阿蛮星,阿蛮星买下了白眉儿,于是白眉儿开始了它辉煌的“猎犬”生涯。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白眉儿是一只有勇气、细心、懂人性和听话的“狗”。白眉儿如果没有勇气和细心的话,就不会做出漂亮的空中噬喉。懂人性体现在要把白眉儿卖了做狗肉的时候,白眉儿四处抓狂,这才救了自己的命。白眉儿之所以听话,因为人类救过它,证明了人类和豺也是朋友。

篇2:《震动》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看了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丛书里的一本,那就是《想变成人的猴子》。

它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没良心的对对眼老头儿,把一只猴子偷到城里,教猴子做一些动作,比如打招呼、鼓掌、飞吻,作揖等等。还逼猴子为他卖艺挣钱,猴子做不好,对对眼就用鞭子抽它、用烟头烫它,还不给它吃饭。后来马小跳他们用了三种方案才把猴子救了出来。第一个回合是和对对眼吵架,后来对对眼找了个上厕年的借口溜走了。第二次马小跳他们本来是想以和猴子合影的名义救出猴子,可是他们不公没照相,还白送给对对眼10元钱,因为他们被对对眼认出来了。最后一次是利用杜真子跟猴子照相,终于把猴子救出了对对眼的魔掌,后来猴子就和笑猫一起住在秘密山洞。慢慢地,它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后来有一次,马小跳他们来看笑猫和猴子,突然下起了暴雨,马小跳就把笑猫和猴子都带回了家。在马小跳家,猴子很喜欢人的生活,于是一门心思地想变成人,却弄出了许多笑话。马小跳带猴子参观他们家,猴子看见了冰箱,觉得里面很凉快,就偷偷钻了进去。它被冻得脸色惨白、全身冰凉。后来被马天笑救活了。马小跳给猴子洗澡,猴子记住了淋浴开关,晚上就偷偷溜进卫生间,打开淋浴开关,打算自己洗个澡,结果它忘了开排水口的开关,水从浴缸里温了出来,弄得马小跳家的地板上都是水。马小跳一家花了大半个晚上才把水弄干净。猴子听说人吃得东西都是用火烤过的,于是它打开煤气,拿了一些香蕉和苹果,放在火上烤了半天,弄得满屋子都是果香味,结果坏事变好事——好吃极了。最后,马小跳一家决定把猴子送回大山,他们费尽周折也甩不掉猴子。马天笑在一根香蕉里放了一颗安眠药,给猴子吃,这才把猴子甩掉了。

这觉得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很讨厌那个没良心的对对眼老头儿,人家猴子在大山里生活地好好的,他却要把猴子偷到城里,让猴子离开故乡,离开亲人。马小跳、唐飞、毛超和张达都是勇敢聪明的孩子。而笑猫呢,我非常喜欢它,不仅仅是因为它会笑,还因为它聪明、自信、有正义感。总而言之,这很喜欢这本书,我更喜欢写它的作者——杨红樱!!!

篇3:《震动》读后感

“黛玉葬花”是《红楼梦》里最广为流传的故事。众人皆认为黛玉太多愁善感了,有些痴病,可我并不这么想。

黛玉是高冷孤傲的,她如一朵白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哪怕在大观园这样充斥着金钱权利的大染缸里,她也仍旧不自大轻浮。她何需在《葬花吟》里“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她本就有一双翅膀,只不过末梢飘了几根羽毛,只得被困在人间罢了。她就如东坡居士笔下的那只孤鸿,在“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的夜晚里吟道:“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令。”

黛玉如一朵血梅,她虽寄于冰雪之中,却在冰天雪地里独领风骚。她是红色的可却不似朱妃、胭脂般红得耀眼,艳得生辉。她的红是血色的红,不容一丝尘杂,永远在寒风中绽放最美的笑靥。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总是香飘玉散;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柔柔弱弱;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触指可破;她似花般娇艳,却用那红在一片洁白里绽放,永不凋零。

黛玉如一簇兰,有着旷谷幽达。她哪怕没有水仙般冰肌玉骨,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可她从杂草中而生,却绽放出了最美的花朵。

黛玉如橘梗花,在无园丁照料下生长,却仍旧开出了金黄的花朵。她同简。爱一般,为了爱,可以不顾生死,不惧困难,哪怕再不可实现,也要放手一搏,努力去追寻。

柔弱又何妨,只要心坚强,就会有一双翅膀,飞向梦想的彼岸。哪怕你折翼,也仍会有灯光。

黛玉似花,花却不如黛玉。

篇4:《震动》读后感

我承认的确存在《后浪》中的那种年轻人——自由的、做自己热爱事情的年轻人。但是,这种行为,并不能代表年轻人。自由、做自己热爱的事情、追求梦想等等等等,不止在年轻人身上表现出来,还有很多年过半百的人也在做同样的事情。那么,究竟什么是年轻人? 我认为,年轻,是一种即将消逝的财富。 这里的消逝是对个体而言。对每个年轻人而言,没有人会永远年轻,当年轻人接受了时间给他们

的另一种财富,他们也不再年轻。而这里的财富其实是对时代而言,评价一个时代的好坏、优劣,不如去看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时代的态度。他们是否接受这个时代?或者说,他们是否接受这个时代的全部?后浪有别与前浪的关键点就在于,大多数前浪已经接受了这个时代,而年轻人才刚刚开始探索这个时代。在探索的过程中,年轻人会留下自己的声音,而时代也总是在聆听他们的声音。所谓年轻人啊,其实

就是处于探索期的人们,或无知,或敏锐,或自由,或被束缚,或追求梦想,或与世俗为伍,或勇敢,或懦弱,一切的情感都适用于他们,这些都是年轻人的情感。在情感方面后浪和前浪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在于,这些情感产生于年轻人对于时代的探索期,他们的情感表现,是对如何在时代中生活的尝试,能自由,就不拘束,能勇敢,何必懦弱,有梦能追,为何自甘妥协?没错,年轻人会在他们年轻的时候做出各种对生活的尝试,因为年轻,所以尝试。 所以我个人认为,年轻人就是处于探索期的,正在尝试的人。

篇5:《震动》读后感

20世纪初,有感于欧洲资产阶级日趋颓靡,法国青年作家罗曼。罗兰一度希望借助“英雄”人物来感召人们变革现实,先后创作了多部名人传记,其中《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被称为世界“三大英雄传”,又称“巨人三传”或《名人传》。

无论是音乐大家贝多芬,伟大的雕塑家米开朗基罗,还是文坛泰斗托尔斯泰,在那闪耀着灼人光芒的背后,却是一个个的孤独者,精神上的孤独者,像是在茫茫无际的沙漠上徒步的行人,他们在不断地探索。

这是一种伟大的悲哀。精神上的痛苦让他们变得决绝,思想上的那种既受压抑又想冲破束缚追求自由的矛盾的内在爆发力,成就了他们无与伦比的艺术才华。

如果没有这种精神上的绝对的孤独,伟大的艺术作品该如何产生。音乐、雕塑、文学领域将平庸无奇,所谓的艺术再也不能称之为艺术。

贝多芬的孤独让人感动,他在孤旅中努力地寻找一个个突破口,希望能凿开一个小孔,他用音乐与外界的人沟通。

米开朗基罗,他的脚步是如此的匆忙,他的手永远是不停息地在抚摸着那一块块光洁的大理石,然后,在狂热的目光的注视下将这些冷冰冰的大理石一击一凿雕刻成一尊尊美丽的塑像。

托尔斯泰他拥有显赫的地位,多情的家人,可是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孤独者,在精神的沙漠中为了创造一片片绿洲而努力开垦的行人。他永远渴望着人与人之间的爱,退让、宽刷微笑、质朴、明净,这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美丽。

古人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印证了三位巨人孤寂的人生旅程,然而,他们却创造了人类艺术的辉煌,他们的作品流传千古。

篇6:《震动》读后感

读了《难忘的一课》后,特别是读了这篇文章里面的“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这句话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难忘的一课》主要写作者在中国台湾的一所乡村小学,见到一位年轻的中国台湾教师正在认真的教孩子们学习祖国文字的动人情景,以及在学校礼堂里参观中国历代伟人形象的深切感受,表达了中国台湾民族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以及强烈的民族精神,作者被深深的感动。

记得在书上讲过民族英雄郑成功的故事。荷兰殖民者曾侵占过中国台湾,是明朝将领郑成功率领军队,千帆竞发奔向中国台湾,与中国台湾民众一道把荷兰侵略者赶出中国台湾,解救了这受苦受难的千万名中国台湾民众。作文

不管是中国台湾民众,还是明朝将领郑成功……他们都有着一颗热爱祖国的心,都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那就是: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以自己的行动去体现对“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人”的情感,为祖国早日统一做出巨大的贡献。

篇7:《震动》读后感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是张爱玲说的,也是近来白落梅的一本书名。带点禅意,有点孤傲,让人感怀。

对于张,听过说多关于她的故事,也没有很好的看过她的文字,只是从人家那里,从电视电影之中,品过片言只语,虽美却不想陷于其中。或许是,她写得太好了,或许是,对于他们那一代人疏忽了,或许是,自己本不属于爱文之人。总之,看得不多,零零碎碎的读过他们的书,如梁实秋、沈从文等,文字都很美,或许,今后他们的文章还会给予一个更高的地位。因为,只有他们处于如此风云际会之时,中外皆通,风华绝代。

从那时起,许多都不一样了,没有那种意境和情怀,没有那份大气和深厚,没有那样贴切和恣意。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东西写下来,有钱可以出书,没钱也可留于网络,存之于世。可能,太容易了,就不值得珍惜,或也写不出什么太好的东西,有的也只是小花小草,不能达到一个高度,一个历史的以来的高度。不由得想到,何新曾说过,哲人或伟人的高度,不是想超越就能超越的。(原话已不记得了,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于文字,或文章,我想也是如此,有些高度不是想超越就能超越的,况且在如此一个浮燥的时代,快速的社会,浅薄、快餐、读图自是时尚。

许多东西,或许就是如此,你在意,它在那里;你不在意,它也在那里。临水照花,尽由你去把握。过往与否,都是一生一世。

岁月往复,如是就是;光阴消磨,浅息如语。

篇8:《震动》读后感

我读的《史记故事》,是节选自司马迁《史记》中的一些人物故事的白话本。这本书只节选了30篇史记中的故事。古人说过“一叶而知秋”,读《史记故事》我完全可以领略《史记》的历史、文化的精深。

仰望夜晚的苍穹幽深而遥远,繁星闪烁,又使多少人沉醉其中,迷恋、憧憬,感慨万千。《史记故事》犹如这深邃的夜空一样给人思考、哲理,前车之鉴的警醒。

走进《史记故事》一个个帝王将相,士族文人的音容笑貌、谈笑风生跃然纸上。跟随他们的脚步,我目睹了他们在那个时代留下的串串印记。有的人圣德,有的残暴,有的英武,有的昏庸,帝尧禅让开启圣德,商纣酒池肉林、炮烙之刑无不揭露其有多残暴,周厉王防民之口,让百姓道路以目的暴虐无道,周幽王为搏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的昏庸,项羽刘邦的楚汉相争的风起云涌的治国策的较量,廉颇蔺相如将相和的美谈。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成为古今文学典范。这也许就是母亲说的几千年来我们中国人厚重的文化底蕴,是我们的文化树的根基。只有这如此丰厚的根基,我们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读史使人明智”说的一点也不假。《史记故事》作为历史书籍带给我们的思考无穷无尽,它的哲理让看过他的人一生受益。当我读到《卧薪尝胆》时,越王勾践的毅力,改正错误的决绝,让我心生佩服,他让我明白:面对困境时,我们的心态决定了我们的未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让我对军事家项羽、韩信敬畏不已。“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让我们这些后辈明白:身处绝境拼死一搏的能量有多么巨大!《纸上谈兵》赵括惨败秦军,让我明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个语言的巨人,却可能是一个行动的矮子。我们要多思考、多实践。每一个故事,让我们读过之后,都是一种启迪;每一个故事我们领会之后,都将变成我们的一种智慧!

我读了至少五遍《史记故事》才敢拿起笔写这篇读后感,因为他的厚重、智慧、仁德,不容许我亵渎!

篇9:《震动》读后感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所谓制度,概而言之,就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规范和准则。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社会,任何一个国家,要保持长治久安、纲维有序,就必须有一套稳定成熟的制度体系。可以说,天下大治,是古往今来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理想。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伟大的民族,曾经创造了无与伦比的制度文明,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效仿的典范。据史料记载,隋唐朝贡场面盛况空前,“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景象蔚为壮观。世界进入近代以后,当西方社会正在发生一场影响深远的工业革命和制度革命时,沉湎于“天朝上国”美梦的中国社会,却还在以历史的惯性向前运行。1793年,马戛尔尼率英国使团访华,面对他们带来的西方工业革命的最新成果和信息,乾隆皇帝嗤之为“奇技淫巧”,对西方发生的一切不屑一顾。

在浩浩荡荡的历史洪流中,清王朝的美梦很快就被戳破了。长期以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几千年沿袭下来的封建专制制度,明显落后于时代发展潮流,不适应工业化大生产,在“洋枪洋炮”面前败下阵来。1840年以后,西方列强屡次发动侵华战争,由于那时制度的腐朽落后,注定了中华民族“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的历史命运。为挽民族于危亡、扶大厦之将倾,先进的中国人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但北洋水师的甲午惨败,深深地惊醒了国人,中国之败表面上是技不如人,根子上是制不如人。自此,中国走上了制度变革探索之路,先后尝试过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种.种方案,但都一一碰壁,以失败而告终。

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社会主义从科学理论成为制度现实,让黑暗中彷徨无计的中国人找到了一种新的制度选择。但要在中国建立这样的先进制度,必须有一个先进的政治力量来领导。这个使命历史地落在了中国共产党身上。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作为矢志不渝的追求。在长期革命实践中,我们党在局部执政的革命根据地,对建立适合国情的社会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无论是“互助合作运动”还是“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无论是“三三制”还是“豆选法”……这些早期实践蕴含着社会主义的制度因素和价值主张,为建立新型国家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在总结制度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一般性”同中国国情的“特殊性”相结合,立破并举、正本清源,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套制度对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特别是关系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制度,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巩固。比如,重新确立党的思想路线,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等,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同时,对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到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从科技体制改革到文化体制改革……这些“中国特色”,极大地激发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活力。

“人间正道是沧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拍脑袋臆想出来的,而是经过从理论到实践的反复探索、历尽千辛万苦形成的。从大历史的角度审视,从鸦片战争引发中国几千年封建制度“摇摇欲坠”到本世纪中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定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以新中国成立为节点,第一个阶段是以社会主义为指向、为归依的百年求索,第二个阶段是社会主义立足中国国情、彰显中国特色的百年复兴。

回顾近代以后中国立制、创制的艰辛历程,中国人民苦苦追寻、不懈探索、接力奋斗,有过山穷水尽的迷茫,有过屡试屡败的苦楚,有过照搬照抄的教训,有过成功探索的喜悦,书写了一部在困顿中觉醒、在艰难中摸索、在坚守中创新的壮丽史诗。

篇10:《震动》读后感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篇11:《震动》读后感

我有许多好看的书,其中有《冒险小虎队》、《中华上下五千年》、《实用文摘》、《百科全书》等,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

《百科全书》先了500余幅精美的图片,内容丰富,构思精巧。它包括科技、军事、动植物、地球、宇宙、历史等方方面面。书中介绍的科学知识都是我所不知道的。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的时候,霎时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激起了我强烈的求知欲。我翻到《宇宙星际》一章中,木星-太阳系中称“老大”时我就被吸引了。木星是太阳系八大行星中最大的一个,它那圆圆的大肚子里能装下1300多个地球呢!质量是地球的318倍,历害吧!书里还有星座名称的起源,北斗七星的位置,水土流失的危害等等。这些课外知识让我知道世界原来是这么大,真是无奇不有,需要我们认真的去学习和不断探索才行的。

当我恋恋不舍的放下这本书时,心里想“我要多读书,学习更多的知识,探索书中的奥秘,只有这样才能掌握更多的知识,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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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震动》读后感

读此书不由感叹古代的三纲五常是如此的顽固与不人性。可笑的是芸做的事是对的,但在父为子纲的背景下,老子就是王法。那个年代,对于男性去逛妓院貌似再正常不过,文人“骚”客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不正社会风气。

对于爱情?或许沈复和芸是真爱,但芸爱的更深一点。文中闺房记乐,从年代上看写的都是新婚之乐,过了新婚之年,沈三白无了这份兴趣,有的是逛妓院,游上玩水。对妻子,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让妻子过上好生活,没有和妻子一起分担生活重担;对孩子,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对父母,没有做到孝敬父母;对自己,没有好好鞭策自己,好高骛远,浪荡散漫。而芸的一生,显示出古代女性伟大的一生,为家和孩子操劳一生。

沈复一生过的很潇洒,游山玩水,一生过的很多彩,但身边的亲人过的就很苦了,他这种性格适合做现在所称的“独身主义者”。

短短的《浮生六记》是沈复一生的浓缩,不由感叹时光如白驹过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做人不可太自私,生活中扮演的每个角色的责任都要担负起来。人不可无志,“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共勉!

篇13:《震动》读后感

假期里,我看了生命教育小学生读本——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故事个个令我感动,尤其是《疯娘》这篇文章使我潸然泪下。

故事是这样的: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子,见她还有几分姿色,就暂时收留她做小树爸爸的媳妇,等她生了儿子小树后就把她撵走。小树的奶奶不让他吃疯娘的奶,也不让她抱,因为怕吃了她的奶变成小疯子,不让她抱是怕她的疯劲上来把孩子当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可她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啊,奶奶不应该这样对她。小树两岁的时候奶奶把疯娘赶走了,临走前疯娘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她抱抱她的儿子,奶奶只让疯娘抱不到三分钟,而疯娘笑得春风满面……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小树上高中时,疯娘每周为他送饭。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读完以后,我觉得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即使她没有健全的体魄,但她仍然是一位母亲,一位拥有母爱的母亲,她将永远爱着她的孩子。连“疯娘”都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何况我们的妈妈呢?世界上任何一杆秤都无法计量出母爱的重量,因为那是一份为了子女可以舍弃自己一切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最圣洁的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们的妈妈。

篇14:《震动》读后感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篇15:《震动》读后感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

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