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精品9篇)

发布于2024-08-13 13:21,全文约 15202 字

篇1: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房产管理系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房产管理系统干部凡有下列重大事项应予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个人购置的通讯工具以及超过三千元以上的家电、家具、微机等大件物品的情况。

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二、局党组负责受理副科级干部的报告。一般干部的报告由局纪检组负责受理。

三、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党组或纪检组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四、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房产管理系统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六、局党组将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篇2: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_规章制度_网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一

XX年,在西安市国税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我们进出口处全体人员,紧密的团结在以沈天林处长为首的处室领导班子周围,按照年初召开的国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思路,认真组织安排我处XX年的各项出口退税工作,克服种种困难,大力实施,狠抓落实,使我们进出口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较快的发展,包括我所分管以及我所参与的工作同样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作为处室领导班子成员,现将自己今年以来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述职如下,不足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始终如一地团结在以沈天林处长为首的处室领导班子周围,服从班子领导,听从班子召唤,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决策能力。在XX年的工作中,作为班子的一员,能准确的摆正自己的位置,始终将我处领导班子视为帮助自己更好的开展工作的发动机和主心骨,虚心接受班长的领导,无条件服从班子的安排,工作中全心全意投入,毫无保留地将班子的各项决定和安排,准确迅速地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不拖拉,不缩水,不走样,并能从更高层面更高水平上把准方向,努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一心一意当好班子的帮手和助手,努力培养和提高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总结评价问题的能力,用实践不断检验和增强自己的工作才干和领导能力。

二、认真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自觉运用科学发展的理念指导工作,指导实践,帮助自己开拓创新,开阔眼界。在平时的学习中,本人能将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紧密的结合起来,以政治学习提高境界,以业务学习提升素质,努力使自己的文化业务素质得到全面均衡综合发展,以满足建设文化强国、不断提高退税服务质量的需要。XX年,本人还多次参加西安出口加工区、西安海关等部门组织的有关工作协调会和业务研讨活动,多次应邀在有关培训会议上宣讲出口退税政策。这样的学习,开阔了思维,增强了能力,使自己的思想品质和执行力得到极大锻炼与提升,有利于工作的更好开展。

三、面向全局,履好本职,认真做好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为班子分忧解难。根据班子分工,今年,我主要分管人事教育科、综合业务科、办税服务厅、审核一科、审核二科等科室的工作。米晓东副处长8月份调走后,除了继续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以外,我又承担了原来由米处分管的一些科室的工作。这样,我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工作责任更大了。在米处调离后,班子成员只有我跟沈处两个人,这种情况下,更显得班子的力量和重要。因此在工作种,面对更大的工作量和更多的工作头绪,我能够随时和班长保持联系和沟通,在思想上言论上行动上时刻与班子保持一致,以科学的理念,积极的态度,随时听从吩咐,采取多种措施,及时组织落实,促进有关科室以及全处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进而带动了退税效率的提高,加快了退税进度,切实为广大出口企业提供了一系列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了处室建设,完成了退税任务,受到了外界的好评。

受班子委托,我还积极参与税收调研活动,对有关科室业务范围调整及局部人员调配进行研究论证,还与省市有关部门进行工作沟通,与加工区进行工作洽谈,还就一些重要退税事项 及业务问题包括指标计划管理使用等重要内容,及时向省局进出口处反映、请示或报告,并依据工作进程认真做好工作小结以及汇报请示,优化了内外部工作环境,促进了处室工作的整体协调推进。

四、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政意识,促进廉洁勤政。作为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本人能自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构建和完善处室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年来,自己从不以税谋私,不以权谋私,没有收受过任何财物,没有参加过任何吃请,并教育身边的同志一起搞好廉政建设,共同促进进出口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廉政勤政,促进行风建设,促进出口退税工作更加健康地发展上。

XX年,我会在市局党组和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进出口处班子的积极带领下,在全体干部的配合支持下,正确看待自身不足,不断改进完善自己,按照班子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积极努力,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全面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让自己得到充分全面的锻炼。

以上,请领导和同志们指正。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XX年对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今年我从工作了20多年的纪检战线来到了人大这个新的工作岗位。一年来作为内务司法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直接管理和领导下,我坚持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制度管理,民主集中,坚持弘扬正气,反对歪风邪气,在全委起到了领导干部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全体干部通过一年的努力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和盛市人大常委会下达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现就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各方面情况汇报

一、加强学习,注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一年来,始终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马列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自觉参加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能够认真通读党的xx大四中全会报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盛市人大会议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一年来,共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累计10000余字。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尝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工作实际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自身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得到提高,能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比较客观、全面、准确地看待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更新知识结构,重点加强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在一年中,我认真系统的学习了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各种法律。并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

二、爱岗敬业,想事干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一、想事干事,注重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为了尽快适应新的岗位,用尽量短的时间实现由外行到内行的转变,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努力钻研,不断提高。结合工作实践,一年来,先后探讨撰写了《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等有关人大工作的研究文章、和学习心得。通过学习研究,不仅对工作确实起到了指导和促进作用,而且也对在全委创造学习型科室、培养学习型干部队伍和提高全委的工作水平都起到了影响和带动作用。

第二、干事务事,软件硬抓,努力通过强化管理作好工作。针对内司委任务重、人手少、条件苦、待遇差的实际,作为内司委主任,既注意通过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来引导和培养全委同志高度的无私奉献精神,同时又注意下功夫研究管理并通过完善管理措施来不断强化全委内聚力。为此,一是注意研究管理,强化措施,使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统计工作和机关管理实际,先后组织制定了有关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全委行为。注意把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紧密结合,既抓大事、又办小事,既坚持制度、又入情入理,从而使遵章守纪逐渐变成大家的自觉行动。

第三、尽心谋事,倾力干事,力求在任期内多干一点实事、留下一点印象。任职以来,抱着“多干少说、先干后说、干好让别人评说”的决心,带领全局上下团结一心、艰苦奋斗,从小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求发展。经过一年多的努力

三、注重德操修养,恪守廉洁勤政,带头守装清水衙门”这块阵地。

一是在党性修养上,坚持政治学习,注重自我改造,不仅经常教育全局同志,而且能以身作则地自觉做到政治上不说糊涂话、不做出格的事,与市人大常委会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在处世为人上,坚持做到自严、自律、自尊、自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自认为自己多年来的所言所行、所作所为对得起党性、对得起良心。特别是能够自觉做到无职无权时不奢望、手中有权时不张狂,既保持向上向善的良知,又坚持处事为人的理性。三是在处理工作关系上,十分注意摆正自己的角色位置,做到宽容待人、宽厚用人,公正办事、公平处事;乐于让名让利于上下左右,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敢于负责任;做到不争权利、不争高低、不闹无原则的纠纷;十分注意发扬民主,联系群众,坚持大事商量、小事通气;遇到问题时放低姿态,主动沟通,注意通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来化解矛盾、消除误解;真心实意培养干部成长,设身处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尽心尽力地为大家办了一些有益的事情;坚持言教与身教有机结合。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回顾过去的工作,由于任职时间较短,缺乏经验等原因,在开拓创新,对外协调方面还做的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1、勇于创新,不断进龋使工作更进一步。

2、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提高领导能力。

3、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塑造领导干部形象,当好反腐倡廉带头人。以上是我任职一年来的述职报告,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篇4: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1、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私房、买卖私房,参加集资建房,转让住房或宅基地的;

2、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庆贺生日、乔迁新居等易引起群众议论的;

3、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理解国外和港澳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的;

4、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戚在自己单位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

5、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农转非、招工、录(聘)干、大中专毕业分配、工作调动的;

6、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劳务输出、出国、出境、探亲、定居、自费留学的;

7、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买卖股票、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的;

8、凡配偶、子女、父母及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认为其他可能引起群众议论的事项。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能够事前请示。

五、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资料,一般应保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必须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局党组、纪检级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必须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局党组、纪检组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状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资料。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状况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一次。

篇5:2024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__年对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今年我从工作了20多年的纪检战线来到了人大这个新的工作岗位。一年来作为内务司法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直接管理和领导下,我坚持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制度管理,民主集中,坚持弘扬正气,反对歪风邪气,在全委起到了领导干部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全体干部通过一年的努力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和盛市人大常委会下达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现就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各方面情况汇报

加强学习,注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马列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自觉参加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能够认真通读党的xx大四中全会报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盛市人大会议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一年来,共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累计10000余字。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尝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工作实际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自身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得到提高,能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比较客观、全面、准确地看待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更新知识结构,重点加强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在一年中,我认真系统的学习了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各种法律。并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

爱岗敬业,想事干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想事干事,注重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为了尽快适应新的岗位,用尽量短的时间实现由外行到内行的转变,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努力钻研,不断提高。结合工作实践,一年来,先后探讨撰写了《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等有关人大工作的研究文章、和学习心得。通过学习研究,不仅对工作确实起到了指导和促进作用,而且也对在全委创造学习型科室、培养学习型干部队伍和提高全委的工作水平都起到了影响和带动作用。

第干事务事,软件硬抓,努力通过强化管理作好工作。针对内司委任务重、人手少、条件苦、待遇差的实际,作为内司委主任,既注意通过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来引导和培养全委同志高度的无私奉献精神,同时又注意下功夫研究管理并通过完善管理措施来不断强化全委内聚力。为此,一是注意研究管理,强化措施,使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统计工作和机关管理实际,先后组织制定了有关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全委行为。注意把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紧密结合,既抓大事、又办小事,既坚持制度、又入情入理,从而使遵章守纪逐渐变成大家的自觉行动。

第尽心谋事,倾力干事,力求在任期内多干一点实事、留下一点印象。任职以来,抱着多干少说、先干后说、干好让别人评说的决心,带领全局上下团结一心、艰苦奋斗,从小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求发展。经过一年多的努力

注重德操修养,恪守廉洁勤政,带头守装清水衙门这块阵地。

一是在党性修养上,坚持政治学习,注重自我改造,不仅经常教育全局同志,而且能以身作则地自觉做到政治上不说糊涂话、不做出格的事,与市人大常委会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在处世为人上,坚持做到自严、自律、自尊、自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自认为自己多年来的所言所行、所作所为对得起党性、对得起良心。特别是能够自觉做到无职无权时不奢望、手中有权时不张狂,既保持向上向善的良知,又坚持处事为人的理性。三是在处理工作关系上,十分注意摆正自己的角色位置,做到宽容待人、宽厚用人,公正办事、公平处事;乐于让名让利于上下左右,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敢于负责任;做到不争权利、不争高低、不闹无原则的纠纷;十分注意发扬民主,联系群众,坚持大事商量、小事通气;遇到问题时放低姿态,主动沟通,注意通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来化解矛盾、消除误解;真心实意培养干部成长,设身处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尽心尽力地为大家办了一些有益的事情;坚持言教与身教有机结合。

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回顾过去的工作,由于任职时间较短,缺乏经验等原因,在开拓创新,对外协调方面还做的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勇于创新,不断进龋使工作更进一步。

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提高领导能力。

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塑造领导干部形象,当好反腐倡廉带头人。以上是我任职一年来的述职报告,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篇6:2024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_述廉报告_网

2020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根据《市党政领导干部述廉、评廉、考廉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现本人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将个人履行廉政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实践江总书记重要思想,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人民的公仆,按照党的廉洁从政的要求,认真落实廉政监督责任制,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加强廉政学习,提高廉洁意识,注重自我预防。

本人能够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本处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各项党纪政纪,重视自学努力领会精神实质。并常对照党纪法规认真查找自身在贯彻廉政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整改。通过不断学习,不仅使我在思想上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还增强了我严于律已的自觉性和同腐败作斗争的主动性。达到能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身工作。

二、严格以身作则,处处防微杜渐。

我深知"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因而我常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一年来,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还严格做到了遵守“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在工作中本人分管司法所、信访办、劳保所,经常教育分管工作的干部严要求、严管理,教育他们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准则,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心存侥幸、不以身试法,教育村干部用人民给予的权利为父老乡亲谋利益,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讲排场、比待遇、追逐名利和拜金主义。

四、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权力。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一是做到了“慎权”。二是做到了二要“慎欲”。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不为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所动,过好了享乐、金钱关,艰苦奋斗,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做到了“慎微”。做到了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自觉增强“守一”意识,不越雷池一步,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高境界。四是做到了“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五、坚持民主集中,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岗位职责。

篇7: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_规章制度_网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8:2024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__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本年度的工作当中,在各位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资产经营稳步增长,我区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都取得了健康、持续的发展,国土资源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抓学习,提高能力。

一是参加了区委组织部组织、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承办的区20__年党政一把手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听取《国情、民生与发展》、《公共危机管理战略》、《区域经济发展创新》、《领导干部创新思维》、《阳光心态塑造与岗位调适》等专题讲座,并积极参与讨论;考察了《__创意产业园》,增强了危机管理、创新发展、创意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参加了区纪委组织的反腐倡廉知识竞赛、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知识竞赛、区政府举办的《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认真学习省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的意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自觉学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转型升级、财务金融创新、行政权力指导等方面的知识,拓展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指导和服务企业的针对性、效率性,提高服务企业、指导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前瞻性、计划性。

抓基础,创新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的合作与分工,注重提高班子的整体行政能力和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明确了主管、分管和协助分管的责任,在提高班子成员的积极性的同时,也使班子成员得到了适当的锻炼,各尽其长。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创新管理手段。采取会办单、办文单、局务例会、会审等形式,充分征求区国资委主任、区政府领导的意见,充分听取局领导班子每个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部分经营业务邀请审计局、监察局参与监督、审议,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汇报、重要事项集体议事、常规事项集体会签等途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民主性。

三是深入企业,加强调研,提高服务一线的针对性和效能性。今年围绕创新融资、资产租赁、项目建设、节庆活动等多次到公司进行调研,为工作推进进行专项指导、提供协调和服务。

抓业务,创先争优。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编制了《区国有房屋资产移交接收注意事项》、《区国有(集体)资产公开竞租操作程序指南》,与区检察院联合拟订并下发了《关于共同保护国有集体资产的协作意见》。

二是完善考核体系,设定经济指标、基础指标、重点指标和特殊指标四大指标类别,将公司分为以项目建设为主、项目建设和资产经营并重、以资产经营为主分为三大类别,在指标设定和权重设置上,更加注重基础管理和重点项目建设,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和构建和谐,更加注重重大事件一票否决。

三是拓展软件功能。资产管理软件在线监管和预警功能进一步强化和完善,10月底对110余处资产提出预警。在原有功能上,该软件又增加了国有资产权证档案管理模块,目前正在试运行中。

四是坚持政务、行政权力和行政信息三公开。及时将相关业务动态、行政权力运行等进行公开、公示。

五是以让人大代表和政协满意就是让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承办政协委员提案7件,满意率100%;以动迁为使命,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精神,积极投身动迁活动中,截至目前累计签约户,为_动迁组织、提供成套房屋__套和单间房屋__间。

抓队伍,干事创业。

一是印发《区国有企业员工管理暂行办法》,对员工招聘、录用等环节进行规范,明确待遇和权益,规范员工管理。

二是组织国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对所有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民主测评和互评,国有企业所有在职员工参加了民主测评,大大提高了他们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三是组织参加财务、宣传等各种业务学习、培训,学习、座谈两高《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并邀请区检察院检察官进行专题辅导讲座。

四是组织财务、资产及安全例会,加强业务沟通和联系,密切局机关与企业之间,及各联络员之间的相互合作。

五是编制《员工工作手册》,发放到各国有企业和相关部门,在提高员工工作计划性的同时,增加了国资局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理解。

六是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爱岗敬业、一专多能,着力培养业务精、善管理、会协调、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的干部职工队伍。

七是与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廉洁从业列入年度目标经营责任书,实行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一票否决。

抓自身,廉洁从业。

一是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区政府《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自觉按照《廉政准则》的相关规定和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常怀律己之心,自我警示,廉洁自律,远离红线和高压线,做到政治上明白、经济上清白。

二是坚持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廉洁从业承诺、廉洁自律公示,自觉接受民主测评、防范廉政风险、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自身清白。

三是密切与企业的关系和群众的关系,多听企业声音,多听群众意见,切实为企业解决问题,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得到实惠。

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对新政策、新形势的要求理解和把握不够,工学关系需要进一步妥善处理好。

二是廉洁从业方面,需要加强对国资局和国企领导班子的警示和规范,惩防体系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三是工作不够大胆,特别是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考核上,谨小慎微,怕出差错,怕得罪人。

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以学促工。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3篇)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3篇)。重点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监督、国有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国有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理论和业务的学习,以个人思想的解放、思维的突破、思路的拓展,带领国资局领导班子整体经营和监管水平的提升,切实推进我区国有经济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二是改进作风,提高效率。进一步改进机关及国有企业工作作风,特别是加大对领导交办事项和国资局临时交办事项的指导和督办力度,提高机关及国有企业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三是廉洁从业,加强效能。除加大对廉洁从业的教育力度和责任分解外,关键是要加强对资产租赁、处置、项目建设、监理、验收、重大资金使用和人事任免过程的监督、检查,真正使廉政从业落到实处,实现局机关及国有企业的廉洁、效能。

以上就是本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不当之处还请上级领导批评指正。

篇9: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_规章制度_网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中国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第五条 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

第六条 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 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 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八条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第九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

请示事项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属于本规定的解释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请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的意见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十条 报告人未按时报告的,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督促其报告。

第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 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告人的报告材料,应当设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第三条第(六)项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本规定第四条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称“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

第十九条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制定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需要扩大报告主体范围或者细化执行程序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XX年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