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卷闸门安装的合同汇编6篇
发布于2024-08-16 09:31,全文约 13854 字
篇1:简单的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_________________学校教师公租房及学生宿舍三相电,以及维修维护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学校教师公租房及学生宿舍。
二、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学校教师公租房及学生宿舍三相电的安装与维修。
三、工程造价
门行架_________________套_________________元,三相闸刀_________________把_________________元,电能表_________________只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变头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元,水管 _________________米__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税务发票交学校报账,报账经费划拨到学校后一次性付清,税款由乙方负责。
甲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2:简单的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某某工程项目部水电安装承包协议
发包方: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工程项目的内部招标文件及本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就工程价款、承诺书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承包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总建筑面积:约33373平方米;
3、结构层次:住宅2#-7#楼为框架结构;每幢楼楼层为12层
4、工程建设地址: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工程内容:X小区商住楼工程的水、电.消防.通风安装工程及配套工程,其中电力、电信、电视、自来水配套项目的室外进栋的穿线安装工程除外。
三、承包方式:
1.按安微省20__安装定额直接费96%承包(不含税)。
2.包工包料。
四、工程总造价及保证金
1.暂估价__大约为200___万元
2.按安装工程总造价的5%(_壹拾__万元)为保证金一次性交予公司。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每次验收必须通过监理、建设方、质监站一次性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按优良工程标准评定。
2、工程必须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图集、设计说明、图纸会审纪要和变更设计联系单组织施工,施工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经甲方、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可后,才予落实下道施工工序。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竣工后二年内的维保责任。
六、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按总包进度要求乙方必须密切配合总包方的土建施工进度,按照土建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穿插施工。
2、 如工程质量或进度达不到要求和验收标准,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返工不得顺延施工工期,并不得影响其他工种的施工进度,如发生此类事情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或监理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重大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3)非乙方原因影响工期。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签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已被确认。
七、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须按双标化规范要求作业。
2、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等的管理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八、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办妥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
2、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2套,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3、配合提供现场必须的生活设施、仓库及操作场地。
4、落实主材的品牌及主材单价的签认;签证时应考虑采管费。
九、乙方工作:
1、 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2、 向甲方提交决算书,上报正确的材料使用数量。
3、 乙方必须配合土建安装好。安装好工地现场临电.临水(电到三级箱;水到每幢楼楼层)
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
4、 乙方必须密切配合土建施工,掌握土建施工进展动态,不致后拖土建工期。预留、预埋好各种管件、孔洞,不得事后现凿,安装阶段必须与粉刷工程衔接好,不得出现凿除粉刷层或使粉刷不能正常进行等情况,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上述情况,则由乙方负担相应经
济损失。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交整套资料3套和竣工图各2套,其内容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表格填写说明》的要求。
十、材料供应:
本工程除甲供和配套单位提供的材料外,乙方必须采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品牌。如果不能按本条款执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不能达到预定质量目标,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非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不能达到预定质量目标,则按乙方承担责任的大小相应承担责任和损失。
2、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处以每日按总造价的3%罚金。
十二、要求:
1、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的质量必须有质保单和厂家试验报告,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
2、所有的卫生器具均不考虑,弱电系统仅报预埋管,敷线根据外配套单位的实际情况来执行。
十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根据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进度款,以此每月类推至工程结束。
2、工程竣工验收15天内,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及相关工程资料,满足工程结算条件及具备工程移交条件的,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乙方上报的决算材料审核完毕,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国家规定及相关约定执行。
3、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凭竣工图与甲方鉴证的联系单按实计算,按工程直接费96%进行结算。人工按安徽省20__年安装定额的人工费计算,另加每工日3.5元人工流动津贴及每工日陆元的人工调整差价结算。
4、由于乙方未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造成工程量增减或返工等,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5、保证金按规定返还时不计息;竣工验收备案后一个月内返回。
6、 预决算编制依据及工程造价计算方法: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__年安徽省估价表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__年安徽省价目表;
(2)所有管线的出户预埋管均计至外墙外1米;
7、应扣除工程总价款的2%,作为土建配合费。
十四、管理细则: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本工程需要,安装必须满足土建施工进度,保证实现同步竣工。开、竣工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承包范围中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施工乙方的承包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接受甲方及监理对工程质量、进度等的管理。
4、甲方对本工程派遣代表,代表建设方处理本工程的有关事务。甲方代表为:
5、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如遇图纸设计更改,需按更改后的图纸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6、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和减少工序,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严肃惩处。
7、所有施工用设备、工具均由乙方自带或自行解决,自己实行保管,甲方仅提供电源和水源。
8、做好“落手清”工作,多余材料及时进仓妥善保管,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施工结束后清理现场移交甲方。
9、做好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其它事项:
1、乙方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及其它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自理。
2、乙方进场后需在当地机关办理有关证件。
3、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如发现现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等违法违纪事项除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500元的罚款。
4、施工中发生的联系单必须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生效,乙方人员不得以何种方式行贿甲方工作人员,否则扣除贿赂金额十倍的工程款。
5、对于民工工资发放由乙方按月、按实编制工资表,由乙方签字后由甲方财务人员代发到人。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安庆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协议书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或有未尽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
当该协议书执行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请争议解决机构进行处理。
本协议书一式伍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浙江省东阳市天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
住 所 :
总 经 理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3:2024年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包方施工,为了使本工程保证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面积:野丁小区14#楼水电、消防安装, 1.1万平米
2.承包内容:本楼水电、消防安装工程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等级:合格
二、合同价
工程总造价 金额(大写): 约壹仟叁佰肆拾万元.
水电、消防总造价 金额(大写): 约壹佰陆拾万元. 本工程的付款依据为以上合同价为基准。
三.发包方工作责职
1.依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对承包方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工作中 行监督与指导。
2.按合同规定及建设单位付款给甲方比例按时付给承包方工程款。
四.承包方工作责职
1.在发包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全权负责本工程水电的安装。
2.工程质量:承包方对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全面负责制,自觉接受各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达标,确保工程的质量等级。
3.工程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管理好施工人员,确保不造成任何事故,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己违章造成的事故均由承包方自己负责,与发包方无涉,若因非承包人的原因给承包人人员造成伤害则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结账方式:由承包方与大甲方结账按图纸工程量+变更由审计部门审计核定和公司均摊的下浮为8.98%时的总价减去甲控材部分后的金额扣除地方税金、材料票税金和公司上交后的总额乙方上交给发包方8%的管理费,甲控材部分则上交甲控材金额3%的管理费,在投标和施工时发生的必须要摊派的费用则由发包方提供票据或有力证明按工程总价和安装总价的比例摊派,发包方除此以外概不收取承包方任何费用,若工程以8.98%为基准多下浮一个点发包方的管理费则少收一个点。
五.付款方式:按大合同建设单位付给甲方的工程款同等比例同等进度付款,没按进度付款的,在穿线前必须补上,若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则与乙方无关。
有其他事由和争议均协商解决或提请有权部门协调解决。
此协议共两页一式两份,发包、承包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法律效应。任何一方违约或解除合同都得负法律责任。
发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
篇4: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钢结构料件加工、制作由乙方负责;钢结构安装工程应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有专业资质之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该公司的安装责任仍然由乙方承担。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造价: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设计院提供之蓝图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干。工程总价计人民币: (RMB¥ ),其中钢结构制造费用为人民币: (RMB¥ );安装费用为人民币: (RMB¥ )。如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变更工程内容或数量时,则承揽总价则按变更后之内容、数量及本合同议定之单价计算(不含总包单位管理费、配合费、挂靠费、报建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钢结构件、屋、墙面围护系统及通风气楼的制作、安装(不含门、窗)
第三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执行
(一) 本合同协议书;
(二)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三)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
(四) 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汉语。
2、 适用法律: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工程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 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第五条。 付款办法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2、钢构进场款:主框架构件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以材料到场之日起算,甲方应于7日内将该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若未见此款项,乙方有权作出停工选择,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彩板开始进场时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2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元整。
4、完工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甲方收到乙方完工报告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此款项)。
5、验收款:经甲方及有关之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之7%,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6、保固款:乙方开据工程保固书之日起算满壹年后3日内,甲方支付余款总价之3%,计人民币: 元整(RMB¥ )(乙方提供工程保固书予甲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及相关配合单位之配合工作,可满足钢结构施工之日起算;合计 日历天为施工工期。
第七条。 延期处理
如因甲方工程设计变更、或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灾、政治、恶劣天气条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之停工;甲方未按时提供施工配合条件和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越期罚款
若乙方无法如期完工时,工期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作为其工程罚款,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之百分之一为上限;反之,乙方完成工程每提前一天,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工程奖励。若甲方无法按照合同付款时,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且乙方有权选择停工,导致乙方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的,甲方应赔偿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九条。 工程管理
1、 乙方在工程进行期间,应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可靠之代表,常驻守工地(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人员 )除非由于法律或实际原因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的协调、施工和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的程度,遇有事离开工地时,应委托人代理,并通知甲方监工人员。
2、 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及派至工地之人员,(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皆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如发现乙方工人技术低劣,工作怠慢者,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倘乙方所做工程草率,材料低劣,不合规定,有权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倘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之代表监督、指示有误,导致工程出现问题需要拆除重做,其损失由甲方负责,延误之工期相应顺延。
3、 凡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交由其它承办人办理时,乙方与其它承办人,有相互协助合同之义务,甲方对此负有沟通协调配合之义务。如因甲方或其承办人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乙方者,甲方应负责赔偿之;倘若为乙方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甲方或他人者,乙方应负责赔偿之。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凡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干预、自然天候不佳(依气象资料)及国家制订之庆典或其它非甲乙双方所可控制之事由,致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约履行其义务时,甲乙双方应不负赔偿责任。唯在该情事发生日期之前,依本合同应履行之义务仍行持续,一旦上述情事消失,即行继续履行合同,如该状况将延续三个月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协议适当之补救办法。
第十一条。 工地安全及保险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和维护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费或损害赔偿费用除外:
1、 经甲方验收完成之工程,并转由甲方使用之建筑物。
2、 甲方组织验收不及时或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的。
3、 由甲方其代理人或不是乙方所雇用的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或疏忽所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4、 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第十二条。 配合工程:
甲方配合工程说明如下:
1、 负担施工所需水、电及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厂内协议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信道,以及协议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全由甲方负责)。
4、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第十三条。 变更工程
本工程进行中,如甲方对原订计划有改善或变更之必要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照变更设计图说明办理,乙方不异议,凡因变更计划以致该局部之原设计工程数量有增减时,一般情况按原合同附件分项单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议定合理单价及管理费,并相应调整工程造价及工期。
第十四条。 解除或终止合同
双方依下列各款规定,其相对之一方有权提请解除合同及请求补偿:
1、 甲方因故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终止本合同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其已完成之工程及专用于本工程已进场或已备之材料,均由甲方立即核实付款,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需以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接通知后十日内仍不改正,经甲方再次书面通知仍未未采取任何改正措施的,甲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a、 乙方越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工程进行明显迟缓,作业无常,施工品质不良,经甲方两次以上书面通知限期改善但乙方仍无意改善时。
b、 乙方产生资金困难,明显不能继续施工或破产。乙方因前项各款原因而被子解除合同时,应实时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使用,由甲方自办或另招商承办,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及在场材料之价款,应作现场点收,并办理结算。
3、 甲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时,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就已完成工程及进场材料或已备之材料办理验收结算,并支付乙方人员及设备之损失费用。
a、 合同签订后越半年,因甲方原因不能全面开工者。
b、 甲方要求减少工程量及金额达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c、 工程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而需全面停工,且一次连续三十天以上,或累积达三个月以上者。
d、 甲方未按时付款两次以上或应付款累积延迟二十天以上时。
e、 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时。
第十五条。 工程保管
1、 施工期间不论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物,其于验收点交甲方前,不论遗失、减少或损(焚)坏均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有实际需时,得要求乙方配合作部份点交验收使用,其于验收前由乙方负责,其于验收后,由点交使用单位负责。
3、 其他配合施工承包商之工作物与材料器具,分别由其各负责。
第十六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图纸、施工规范、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完工后建筑使用无碍为依据。
2、 甲方应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算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程序,并以书面之验收结果通知乙方,倘若甲方未能于上述之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或如未经验收使用,则视为甲方已检视并同意验收合格。
第十七条。 保固责任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供保固书给甲方,由乙方负责工程保固壹年(自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但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保固期间内如因乙方材料或施工不良所造成这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但如因甲方或第三人不当使用或周围环境改变及不可抗拒之外力所造成之损坏,经查非乙方责任者,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所有权:
当甲方依合同第四条付清乙方除保固款外其它所有款项及完成第十五条之验收程序后,本合同工程之所有权始转为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五家渠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二十条。 合同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届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5:综合楼窗户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①支付工程款风险
在拖欠工程款初期,除催讨外,应通过法律承认的函告方式催讨,若无效果,应分析业主的融资能力、履约能力,明确其违约行为,进一步催讨和索赔。可根据项目部资金周转情况与发包方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书。
对于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款的业主,应采取措施控制项目在建过程,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②变更价款风险
若存在工程设计变更,极有可能导致价款发生变化,项目部应在变更确定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并要求对方签收。
③资料不全的结算风险
妥善保存工程资料,包括如下方面:
(1)施工图纸;
(2)关于洽商、变更的文件、协议、通知等资料;
(3)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往来手续。
工程资料应经签字确认后,由项目部设专人保管。
④频繁变动的风险
发包方主要负责人变动对承包人影响非常之大,不言而喻,所有前期积累的关系成了泡影,一切都要从头再来。
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承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变更通知,且项目经理须及时向发包方索要加盖公章的《人员变动通知书》。
⑤拖延不结算风险
若在约定时间发包方未结算,则应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提交结算报告书,由发包人代表签收,若28天内不予答复则发包人构成违约。
在合同中只约定竣工时间,不约定交付时间。双方达成一致后,若发包人未按约定付清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所有款项,则承包人无交付义务。
⑥质量风险
建立完整的分部分项工程与隐蔽工程验收的书面材料,验收记录须经甲方代表、监理、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
后期补充的确认材料须在14天内确认完毕并妥善保存。
⑦分包转包风险
分包情况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可将全部工程转包,且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不可将承包的工程二次分包。并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承包资格、营业执照、人员资格证书等。
对于业主指定的分包工程须明确拨款方式、配合费收取比例基准与时间以及承担的安全责任。
⑧事故处理风险
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救助伤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上报,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当必须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做标志。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应尽量采取措施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⑨索赔风险
若发包方存在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及时、承包范围内工程随意更改、图纸提供不及时、未按约定时间组织验收、供料不及时等情况,承包方可合理进行索赔。
篇6:简单的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按施工图纸规定的该标段范围内室内外给排水、强电安装、防雷、所有安装工程预留预埋等工程的要求及内容中全部所属水电安装部分的工序及工种进行施工。
(四)承包范围:按第一条中第(三)条承包内容,内容如下:
1、给水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给水管道、洁具及配套安装等。
2、排水系统按图纸规定内容,包括排水管道、洁具及配套安装等,管道接至室外排水井(不包市政工程)。
3、强电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电气安装,包泵房、低压泵、高压泵、包发电机房、低压配电柜的管线安装、消防控制中心、网络房、包括空调电、地下室风机电源等,但不包括(必须要专业厂家才能安装的项目)如高压等工程。
4、防雷接地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
5、消防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喷淋、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箱、消防栓、喷头的安装等。
6、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烟感、温感、警铃、按钮及管线等安装。
7、智能系统按图纸规定范围内主体结构施工时需预埋的管线安装敷设(不含管内穿线及所有器材安装调试)。
8、其他属水电安装工程的附属项目。
9、以上项目包括安装、调试至符合验收要求。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施工照明线路和灯具安装及费用、包承包范围内的预埋工程、包水电施工后的孔洞塞补(不包饰面)、包本专业的地下埋管和管坑土方填平夯实、包本专业需要的一切施工机具、包进退场路费、包安全帽、包劳保、劳保用品和社保费用及赶工费、包办理暂住手续、安全教育合格证(平安卡)等手续和费用、包计生和流动人口等必须办理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承包范围内的验收(含验收资料)达到市 工程、包保修期内属承包范围内的质量保修。
第二条 工程计量及造价:按第一条(四)(五)款的规定内容以议定的单价包干;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大写: ),本单价验收不达标扣5%,还应无偿返工至符合要求,保证达到总包单位的等级要求。建筑面积按有关定额规定计算,约为 万m2(预算或概算)人民币:暂定¥ 万元(大写: 万元),竣工后按实结算。
第三条 工期
按定标规定工期为 天;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按现场甲方安排计划规定实施。如甲方提出赶工期加夜班交接作业施工或增减人力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不得延误,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不承担工程或要求中止合同,则应赔偿甲方损失及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造价的10%。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广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狠抓细部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总包单位的等级要求。
2、 工程质量等级以经主管部门复验后发了等级证书为准。
3、 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二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五条 文明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各楼层板面不得直接集中堆放材料,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楼地面应清理干净,要做到当日工完场清,保证施工现场物件整齐,道路畅通,创造一个文明整洁的施工环境。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工程进度款按月实际工作量或形象进度在当月25日由乙方送交计算依据给甲方,甲方在当月30日审核好工程量,经双方认可签字,在下月10日支付工程量的70%,当月新进场工作不满十五天者,进度款压归下个月份支付。中途不作借支,若有违例现场罚款部分,将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回。工程完工付至总款80%,工程竣工后验收达到要求后并经双方确认结算后三个月内付至总款95%,余下5%至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工程款以支票支付)。
第七条 工程管理
按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质量标准按总承包单位同等级,乙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责任,必须按有关规定配足施工员、质量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和劳动力,(提供有符合本工程的各种上岗证)。严格按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分项、分部、整体工程。乙方须指定现场施工责任人,合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本协议责任,离开工地应与甲方管理负责人请假,并委托其他人临时负责工程管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或浪费材料,材料和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提供现场住宿、生活用电、水、集体食堂饭菜出售、与本工程各工种共用的大型动力机械,负责结构施工放线、技术管理、控制各班组交接流水作业及分部分项进度计划。
2、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负责办理工程进度、质量、监督、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变更签证手续。
3、 乙方责任: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负责按设计图纸要求、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等施工,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广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工,按施工质量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量及按期完工。乙方须接受工程质量部门的监督,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其主要形象上拖延进度达五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检部门确认后,乙方须在五天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如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不符:发现设备或关键部位零件材料有缺陷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尽快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乙方须保证施工现场物件整齐,道路畅通。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工程,违者合同作废,已完成工程量结算按实物量75%结付,乙方对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所转包者进行其他事务协商,乙方不得干涉。
4、 乙方必须正确使用、保管、维护甲方提供的各种施工机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机具的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5、 备料应提前7天以上,材料及半成品材料必须爱护,若造成材料不合理损耗,由乙方负责,造成工期拖延或影响他人进度,由造成者负全责及处罚。
6、 乙方对不属于范围施工的项目应有成品保护意识,如造成其他班组成品损失者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损失。
7、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发放工人工资应设立付款签收名册,复印件送甲方管理处,并作为向甲方结算进度款的依据。若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打架斗殴现象,将按现场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如出现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一切损失。
8、 乙方须及时向甲方送交施工计划、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第九条 安全施工及工伤:
1、乙方应在开工前与甲方签定安全协议及其负责责任状,并建立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等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一切由于自身的人员健康问题和安全生产措施不力或违章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处罚及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合同、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前5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初检验收,隐蔽工程应提前1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初检验收,并配合甲方与设计监理作验收工作,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甲方所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后,再报甲方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甲方对业主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其他工程
有关本工程承包范围外的甲方管理处借点工,技工为 元/日,杂工为 元/日,包含生活费在内。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为保工程符合验收等级要求,所有建筑细部均按有关规范和“质量防治通病条例”等要求施工,具体按相应方案和细部交底执行。
2、 若因乙方自身管理问题或未能配合现场需要以及质量问题等,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和执罚,甚至作清退场处理。若发生清退场时,其结算最高按实物量的75%结付,甲方也可视情况作部分工程甩项处理,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并配合。
3、 如不能按甲方要求进驻工人(在签定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三天内),甲方有权划分工程量给第三者承包,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支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如乙方进场人员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乙方的费用自行承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按清退场结算方法结算。
4、 甲方接施工用的电源至各楼层,箱后的灯具和线路等均由乙方自理(包料),并必须满足安全用电规定的要求。乙方如需使用除照明、办公用电以外的电器,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由甲方负责安装电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自电表安装之日起,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电表显示实际用电量向甲方交纳电费,逾期每天将按3%计取滞纳金,并由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 本协议签定后,本工程若单项修改(主材变更不做调整)工作量变更则按超过额量增减结算。按相应定额的工日含量每工日按 元结算调整。
6、 由于政策变化及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履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退场提供条件,并支付已完成工程款的80%。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或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复检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甲方留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