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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审查调查安全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汇总两篇

发布于2024-08-16 16:46,全文约 3656 字

篇1: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主任会议议题安排,前阶段区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对我区《安全生产法》自XX年11月1日公布施行以来的贯彻实施情况,到区安监局、区总工会进行调查,分别听取了二个部门的情况汇报。10月26日财经委陪同人大各位主任,视察了区域内清江油库等五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看,近二年来区政府对《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是高度重视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安全形势状况基本稳定。     一、主要工作     1、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新区建设发展的实际,一着不让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全区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三级网络、四级管理”的监管体系。二是坚持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三位一体”的业绩考核范围,严格实行层层负责的目标管理。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重点行业和单位普遍建立了专人负责的资料台账,制定了重大险情应急处置预案。     2、强化宣传,努力提高安全意识。二年来,区政府通过“安全生产月 ”、“一法三卡”、“安康杯”等活动载体,不失时机地加大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的工作力度,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有了提高。据调查,近二年全区各个层面召开的安全生产法规学习报告会20余场,参加人数达1万余人次;组织咨询、讲座、录像、电影等各项活动近50余场,参加人数达1.5万余人次;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7000余幅;印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材料5600余份;举办各类培训27期,受训人员达3100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3、加强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首先,区政府建立了重大节日(或活动)由区领导带队参加的安全检查和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对检查管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其次,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根据“五个落实”的工作要求,具体安排部署每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年来,全区通过检查发现各类事故隐患1340多件,排除1270余件,整改率95%以上,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责任事故,其中:调查处理伤亡事故10余起,处罚10余万元,有效地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4、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区划调整后,区政府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锅容管特与燃气,密集场所消防,农业机械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六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及时排查了隐患,狠抓了整改。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安全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如质监部门收缴不合格钢瓶1779只,消防大队重新确定10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交警大队处罚超载违法行为983起,建设局、安监局联合对33个建设项目和275间民工宿舍进行跟踪检查等等,推动了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二、存在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一部分私营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职工在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方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少数企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基层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尤其是成片拆迁建设的河西工地,出现不少新的安全隐患。     3、全区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制度还需强化,应急快速反应能力有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安全法规的基本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和创建“安全家园”、“最安全城区”的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不断改善城市安全保障措施,促进全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要根据新区建设的发展需要,加大领导力度,不断提高职能部门和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继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坚持“一票否决”制度,积极探索先进、高效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3、加大公共安全资金投入。随着新区建设的推进,大量增加的公共聚集场所,给我区城市公共安全带来了诸多的隐患,城市公共安全的任务必将更加繁重,区政府要把公共场所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争取多方支持,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搞好安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项目要坚持安全设施同步建设。     4、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一是凡符合条件尚未建立工会的私营企业,都应按规定成立工会组织,切实把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二是个体私营企业的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要把个体私营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作为重点环节来抓,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xx区依法治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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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建筑安全生产情况的调研思考_调查报告_网

关于建筑安全生产情况的调研思考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专门组织了一次针对园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对工程安全的检查,走访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认真排查问题,牢筑安全防线。

我市是扬州地区开发区兴办时间较早、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的县市之一,各镇还举办了许多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的工业园区、外商投资区。如今,我市各类园区建设已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建设规模逐年大幅增长,其增长幅度已大大超过全扬州市平均水平,成为扬州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利用外资的重要基地、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示范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随着各类园区的快速发展,其建筑施工队伍、建设监理单位、建筑管理部门等均很难跟上发展的要求,加之各类园区的管理部门的精、少、独立等特点,综合造成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园区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也较为突出。

一、主要问题分析

1、当地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的难度大;施工企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建设项目未经施工许可开工建设,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等现象屡见不鲜。

2、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从历次园区安全检查,特别是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不少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的缺陷等。

3、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农民工大量涌向园区建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4、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

一是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如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对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有强制性、可操作性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规定等,造成企业在市场不规范竞争的低价中标中缺乏安全投入保证,产生大量事故隐患;三是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园区建筑施工企业还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行政执法和动态监管工作不够严格。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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