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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担保合同样本(15篇)

发布于2024-08-17 00:56,全文约 30609 字

篇1:政府优惠贷款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政府优惠贷款合同样本

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以下简称优惠贷款)是指中国政府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的具有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

贷款用途

(一)在借款国建设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生产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及社会福利项目;

(二)借款国采购中国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物资。

贷款管理

(一)政府归口管理部门为商务部会同外交部、财政部,负责制订政策和计划,签署优惠贷款框架协议;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负责贷款协议的签订、项目评估审查、放款、贷款管理、本息回收等。

贷款对象

借款人一般为借款国政府财政部,特殊情况下可以为受援国政府指定并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财政部提供还款担保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

贷款条件

(一)申贷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19万元人民币。

(二)利率和期限:执行政府间优惠贷款框架协议规定。贷款期分为宽限期(含提款期)和还款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只支付利息,不偿还本金;进入还款期后,按贷款协议规定还本付息。

(三)利息:每半年计息一次。自首次提款日起每年3月21日和9月21日为固定付息日。

(四)本金偿还:进入还本期后每半年一次等额还款,每年3月21日和9月21日为还款日。

(五)费用:借款人按贷款总额在首次提款前一次性支付管理费;按贷款未提取的部分支付承诺费。

政府优惠贷款合同范本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作为一方

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

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本合同

鉴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__________(国家)政府已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框架协议,并就优惠贷款事达成了原则意见;

2.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同意将优惠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3.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商务合同已由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草签;

4.贷款人经其自身的工作程序,已决定按照如下条件对建议的项目提供融资;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均有其相应的确定含义。下列术语有如下含义:

1.1 “贷款人”:指中国进出口银行,系中国政府授权承办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的银行。

1.2 “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__,系由项目所在国政府选定并经货款人同意,负责将本贷款转贷给最终用款人的机构。

1.3 “项目国”:指__________(国家),系本贷款资助项目的所在国。

1.4 “最终用款人”:指经由借款人转贷、最终使用本笔贷款的机构。

1.5 “保证人”:指__________(名称),系由项目国政府或借款人选择,并经贷款人认可,为借款人按时将本贷款项下的债务归还给货款人提供保证的机构。

1.6 “贷款期限”:从本贷款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全部债务清偿日止;包括用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

1.7 “用款期”: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最后一次提款日止。

1.8 “宽限期”:自用款期结束日起至协议规定的第一笔还本日止。在宽限期内,借款人只付息不还本。

1.9 “还款期”:自宽限期结束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日止。

1.10 “协议”:指本协议文本及其附件。

第二条 贷款条件及使用

2.1 贷款人在此优惠贷款协议项下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总额不超过__________(金额)的贷款。为此,贷款人将在其账簿中开立一名为“___贷款账户”的账户(下称“账户”)该账户可用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借款人亦应在其账簿中开立一相应的账户。

2.2 上述贷款应用于资助__________与__________间签订的商务合同no._____ (见附件_____)项下的__________项目;使用本贷款的商务合同必须在本贷款协议签署后_____天内正式生效。

2.3 上述商务合同或其分包合同中所需物资、劳务或技术服务,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部分应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70%。

2.4 本贷款期限为_____个月,其中:用款期_____个月,宽限期_____个月,还款期_____个月。

2.5 本贷款适用利率为:

2.6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贷款承诺费及贷款管理费。但借款人可向最终用款人收取转贷手续费,年手续费为贷款余额的_____%。

2.7 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天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性地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为贷款总额的0.25%。

2.8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使用及偿还均使用人民币记账。货款支取及借款人对贷款人的任何支付,均按照贷款人出账或人帐日中国官方公布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贷款人不承担贷款使用和偿还过程中发生的汇率风险。

2.9 上述提及的商务合同必须与本贷款协议的内容相互衔接不得在贷款协议生效前生效。

第三条 贷款的支取

3.1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支取基于如下前提条件:

(a)有关的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生效;

(b)借款人已按协议要求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

3.2 本协议签订后_____个月内可在“__________贷款帐户”项下支用贷款,用款期的截止日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双方同意此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期申请必须在用款期到期前30天内,由借款人授权签字人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在此用款期或经双方同意的延长期结束后,贷款仍未支用部分应视为自动撤销。

3.3 借款人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用款进度(见附件)及时提取贷款项下款项。

3.4 本贷款项下的提款,必须由借款人按照附件__________的格式缮制“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指示并授权贷款人将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借款人或供应商的)账户。贷款人在收到有效的“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并对其提款用途进行审核后方予放款。

3.5 提交给贷款人的“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需经借款人“授权书”(见附件_____)中指定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借款人在“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中应明确授权贷款人,只要贷款人按照指示进行支付,贷款人即可将支付的金额直接借记贷款账户。只要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其付款的证明,借款人即应解除贷款人与产生此项付款指示的任何商务活动有关的义务,并承担在到期日偿还该付款指示项下款项的责任,而无论此商务活动的目的如何或发生与此相关的任何以外情况。

3.6 自本协议签订30天后,借款人应在用款期内以人民币就贷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o.5%每半年向贷款人支付一次承诺费。首次支付承诺费应在贷款协议签订后_____天的季末。

第四条 还本付息事宜

4.1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贷款协议规定的条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4.2 本贷款项下已支取未偿还款项,借款人应按年率_____%向贷款人支付利息,自支款日起至还款期结束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的计算按照一年为360天,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 本贷款“账户”项下的所有已支款项应在宽限期结束后_____年内偿还,并应分_____期,每半年为一期,以相等金额偿还。第一次分期还款到期日为“账户”项下用款期结束后的第_____个月,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4 用款期及宽限期内所有累计的利息或第4.8条所述逾期利息应按贷款已支未还余额计算,并定期在每年三月二十一日和九月二十一日支付。进入还款期后,利息支付日应予调整为与分期还款日相同,直至本项贷款全部清偿为止。

4.5 一俟用款期结束,贷款人将制定一还本付息计划,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应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规定的分期还款到期日偿还货款。

4.6 借款人还本付息时,应将款项在到期日汇达: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付款到期日不是北京的银行营业日,该项付款则应顺移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

4.7 若在任何本金到期日或在任何利息到期日后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支付到期款项,该笔款项应被视为逾期并产生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_____ %(日利率_____%)自迟付利息或迟付本金第1天开始计收至实际偿付日。

4.8 若逾期期限超过30天,则按第6.1条规定办理。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借款人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候全部或部分地提前偿还一期或几期每半年为一期的分期还款款项。在此情况下,仅按照已支未还的金额计收利息。提前还款应按与分期还款到期日相反的顺序进行,需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提前中止和终止

6.1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项下贷款,或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a)借款人未能按本贷款协议的要求支付任何到期本金、利息或承诺费、管理费等;

(b)借款人违反了本贷款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规定,并在收到贷款人关于有关违约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

(c)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的安全偿还;

(d)最终用款人的行为或状况将危及贷款的安全偿还;

(e)项目国出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形式的社会动荡等,危及项目实施的正常环境;

(f)贷款人国内法律或政府相关政策的变更,要求贷款人对货款采取中止或终止行为。

第七条 借款人申述

7.1 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做出如下申述:

(1)借款人是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性质)的机构,有权按照本贷款协议规定借款;

(2)为签订和执行本贷款协议所需的全部授权和程序已完成并生效;

(3)为使本贷款协议按照其条款对借款人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借款人已完成_______(国家)法律和规定所要求的所有手续。

第八条 特别保证及承诺

8.1 借款人保证在本贷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与其其他非抵押外债同等位次。因此,借款人对这些债务给予的任何特惠或优先立即适用于本协议,而无需贷款人事先提出要求。

8.2 借款人应保证按照本协议第2.2条和2.3条所述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人按照本协议支付的全部金额,并根据本协议规定向贷款人还本付息。在任何情况下,借款人还本付息应是无条件的。

8.3 使用本贷款和对本贷款还本付息过程中在项目国内可能产生的一切税收、费用及开支,均应由借款人负担。因此,借款人保证本协议项下支付的所有本金、利息、承诺费及管理费等均是净值,并不做任何的扣除。

8.4 借款人应定期向贷款人汇报贷款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其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向贷款人提供其年度报告、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贷款人随时合理要求借款人提供的、与执行和管理本协议有关的报告及资料。

8.5 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8.6 借款人应将如下事项立即通知贷款人:

(a)本协议项下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签订的确认书及商务合同签署副本;

(b)借款人组织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c)本协议10.1(d)中述及的授权官员和签字样本的变更;

(d)贷款项下商务合同的修改、变更或补充。

8.7 借款人及贷款人均必须保持本协议项下贷款使用及还本付息的准确财务记录,双方应定期进行财务对账。

8.8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随时应对方的要求对本贷款协议的执行及管理进行商讨,以通讯联系或必要的会晤来解决本协议项下可能产生的分歧及项目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或形式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所有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9.2 本贷款协议在法律上独立于相应的商务合同,因此借款人不能因商务合同中出现的问题而影响其对本协议的执行。

9.3 借款人与最终用款人之间的任何关系,应不影响借款人对本协议的执行。

9.4 在借款人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时,本协议中的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9.5 本协议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并按其解释。

9.6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争议仍未解决,则可提请仲裁或申请诉讼。仲裁可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诉讼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或任何双方商定的第三国法院进行。

9.7 可能产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执或索赔,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应以任何方式被视为可解除借款人的义务。

9.8 本协议附件,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9 除非日后经双方同意另有变更,本协议双方的联络通信地址如下:

给贷款人: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给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9.10 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的联络及财务往来单据一律使用英文书写。

第十条 本协议的生效

10.1 本协议在下述前提条件下生效:

(a)贷款人满意地收到借款人的《章程》;

(b)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营业执照及外汇业务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c)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证明借款人有从事本协议项下贷款事务的能力,并已完成有关的批准与授权手续;

(d)双方均已收到对方有关授权官员签署和递交的与本贷款协议事务有关的文件、报告、声明等的授权书及授权签字人的样本,并经证实

(e)贷款人已收到保证人提供的有效的保证文件。

10.2 贷款人及借款人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本协议首页所写的年份及日期在__________ 正式签署了本贷款合同,合同分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一式二份,同等有效,以昭信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贷款人 :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篇2:个人贷款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个人贷款合同样本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壹仟圆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个人汽车贷款担保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个人汽车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汽车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申请购买本人名下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所购车辆车款的,还款方式为分期偿汽车按揭贷款还本息的贷款。汽车按揭贷款一般期限不超过5年.

个人汽车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__________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 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 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篇4:委托贷款合同担保主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河南省__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账户,委托款项存入该账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_________________

1、存单质押贷款;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五、委托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账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账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5:出口信用证抵押外汇贷款合同样本下载_合同范本

出口信用证抵押外汇贷款合同样本下载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_________的信用证。

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款第一点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出运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款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_________%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6:个人担保贷款合同样本

贷款方:

借款方:

经中国银行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种类)贷款(大)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人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一份。

贷款方:

借款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质押担保助学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出质人: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质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质押登记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质人执_________份,质权人执_________份,_________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质人:_________质权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篇8:个人担保贷款合同样本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一: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二: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三:

地址: 联系电话:反担保合同本合同系反担保人为经甲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乙方在 银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担保的合同,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在甲方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经甲方审查,乙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经甲方确认并通知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办理与乙方的借款合同,乙方与已于 年(编号为),借款金额为万元,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担保。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丙方亦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反担保形式为保证。

第二条 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丙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第三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丙方提供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四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五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六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A、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B、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C、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E、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其他应付费用;

B、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如属双方或多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及本担保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送达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书面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收到书面通知之日;

(3)如果是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则为向对方所留通讯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发送之日。

第九条 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它事项

由乙方签订的所有与该笔借款相关的文件及合同,作为本反担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各方与经办银行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印章):

乙方(签字、手印): 丙方(签字、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9:个人担保贷款合同样本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 银行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月 日在 处购买 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年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昆明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及按手印):

甲方配偶(签字及按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篇10:公司债券担保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公司债券担保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_元,期限_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_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_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1:个人担保贷款合同样本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_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

第五条 抵押财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第七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 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 其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 款 方 :_________

贷 款 方 :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12:个人担保贷款合同样本

保证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甲方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阶段性担保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保证人担保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和债务履行期限

第1.1条按照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的约定,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至郑XX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二条 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第2.1条乙方为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索偿费用、甲方为实现清偿全部代偿款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三条 保证反担保的期限

第3.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

第四条 保证反担保的方式

第4.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保证反担保的义务履行

第5.1条如果甲方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履行了代偿义务,乙方就应立即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偿还其代偿的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六条 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6.1条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向甲方提供其真实的财产状况及相应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6.2条配合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第6.3条乙方不得以违背法律的手段和行为来逃避保证反担保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第7.1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第8.1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8.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两方协商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指模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最新融资担保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最新融资担保合同样本

议号:zjjl00000000

甲方: ×××

乙方: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伍仟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 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浙江×××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14: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_合同范本

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

合同范本(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担保内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

第二条 委托费的约定

委托费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不少于房价总款(见甲方与卖方在《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银行贷款与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价总款,则甲方应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差额部分。

2.甲方承诺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合同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

4.甲方须特别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及申领权属证书事宜。

第四条 乙方义务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担保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交纳给乙方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归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间为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范本(2)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借款,特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及担保范围和期限

乙方对甲方向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的 ,借款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个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担保,另立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取得优先受偿;有权委托贷款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担保评审费__________元,在项目立项审查时一次性付清;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每月__________‰计算,期限___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_元,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 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交纳,所有权属于甲方。

⑵甲方应依约履行合同,如逾期还贷,乙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还本付息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5、乙方代为甲方偿还其上述借款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为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次日起的代偿资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以及乙方为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本合同贷款担保金额的1‰计算。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3)

委托人(甲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托人:(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和委托,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权人)贷款事宜,为甲方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陈述与保证

1.1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均具备签署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住址且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请中应向乙方如实、完整地说明其个人有关信息以及借款资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将按其申请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1.4 甲方应就其个人所有的和其与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权处置的全部资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以及甲方所承担的负债(含或有负债)情况以及银行账户情况(包括开户行、账号和存款余额等),向乙方作出详细充分的说明,并提交全部文件、凭证及其他材料,甲方保证上述情况说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欺诈或误导。

1.5 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不存在对乙方订立或履行本合同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诉讼程序、调解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或其他争议。

1.6 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事先经过乙方正式明确的书面同意,甲方不会就其任何资产或权益进行转让、转移占有、出租、出借、承包、托管、设定担保、设定信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处置。

1.7 对于任何损害或者可能损害乙方在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权益的事实发生或可能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发生违约行为等,甲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即时通知乙方。

1.8 甲、乙双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第二条 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为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的(业务品种) ,(币种) ,金额(大写)

元。具体内容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为准。

第三条 主合同履行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期限以主合同为准。

第四条 保证方式

乙方为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保证责任范围、保证期间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为准。

第五条 反担保措施

本合同订立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和内容应以乙方的最后确认为准,并另行订立相应的反担保合同、条款。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应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交纳担保费、评审费,担保年费率为主债权金额的 %,金额为 人民币;评审费率为担保额的 %/年,金额为 人民币。评审费一经收取即不予以退还,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获得主合同项下融资或贷款的或者甲方提前履行完毕主合同项下债务的,乙方已收取的担保费均不予退还。

6.2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延迟向乙方交纳费用的,每日按延迟交纳费用的金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赔偿损失。

6.3 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6.4 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6.5 乙方的担保责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进行可能危及乙方追偿权实现的资产转移。

6.6 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发生个人资产、个人信息等的变动情形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6.7 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6.8 主债务的反担保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消、被起诉或仲裁、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主债务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主债务的反担保物价值减少、意外灭失、甲方应当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反担保。

6.9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6.9.1 包括但不仅限于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6.9.2 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仲裁、诉讼等;

6.9.3 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9.4 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被处理(如转让、赠与等);

6.9.5 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6.10 甲方在未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6.11 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险、评估、登记、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有权了解甲方的个人信息、财产变化等情况,在本合同终止前,甲方须将变更情况提前三十日前书面通知乙方。

7.2 保证期间,主合同债权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时,乙方有权自主选择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支付:

7.2.1 通知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支付;

7.2.2 通知反担保人支付;

7.2.3 乙方直接代偿。

7.3 自主债务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除收取担保费以外,按被担保金额每日万分之 比例支付逾期担保费。

7.4 乙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除收取逾期保费以外,还有权向甲方及反担保人追偿收回代偿资金本息及相关费用,并自代偿之日起,有权按照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收取代偿款的利息。

7.5 乙方依法享有与甲方同等的对主债务的抗辩权,乙方的此项权利不因甲方怠于行使或放弃对主债务的抗辩权而丧失。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7.6.1 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

7.6.2 甲方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7.6.3 当甲方死亡、失踪或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时(甲方的财产继承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除外);

7.6.4 改变资金用途;

7.6.5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6.6 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6.7 个人财务状况恶化,生活发生严重困难;

7.6.8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

7.6.9 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主合同或本合同的;

7.6.10 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

7.6.11 甲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特别约定

8.1 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8.2 非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或者无效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时,甲方所支付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担保费则根据具体的担保时间、已经履行的担保责任和为履行相关责任产生的费用进行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不足部分,由甲方进行补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任何义务事项的(包括承诺性事项),应当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 本合同经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支付担保保费或承担相应的责任。

10.3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放款通知

11.1 具备下列条件后,乙方正式通知主合同债权人放款:

11.1.1 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正式生效;办理完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和抵押登记等手续;

11.1.2 甲方已经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了担保费和评审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代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还款后,乙方有权要求或委托主合同债权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扣划资金以弥补乙方代偿损失,甲方对此无异议。

13.2 自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20天起,甲方应逐步将资金调集到其在主合同债权人处开立的账户上,以作好还款准备,乙方有权对此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二份、乙方各持一份,登记机关执一份(若需要),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15:申请贷款保证担保协议_合同范本

申请贷款保证担保协议

甲方:_____(证券持有人)

乙方:_______(证券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申请贷款,丙方同意为此提供保证担保。

二、甲方愿以其在乙方开立的下列资金帐户及其下挂的证券帐户内全部资产向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资金帐户:_________;证券帐户:_________(上述帐户如与所附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上记载不一致,以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为准)。

三、丙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上述资金帐户及证券帐户进行监管,乙方接受委托。甲方同意丙方及乙方对其帐户进行监管。

四、乙方对上述资金帐户及证券帐户在其电脑系统内进行质押监管记载。

五、如甲方上述帐户内资产总值低于_________万元(即警戒线),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应即时采取填补资金等措施。

六、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不得为甲方已质押资金帐户办理资金划出,不得为该资金帐户下挂的证券帐户办理股票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销户等导致甲方资产减损或转出的手续,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监管期间,甲方在本协议约束下可自由进行证券交易。

八、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甲方帐户内总资产低于_________万元(即平仓线),丙方有权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帐户内证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帐户的证券交易权。乙方同意予以办理,但不承担证券卖出过程中由价格变动及市场承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损失。

九、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借款人届期未还清借款,丙方有权仅持贷款行出具的借款人未还清借款的证明,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帐户内证券并扣划甲方资金帐户内款项至丙方指定的帐户。乙方同意予以办理。

十、乙方在收到丙方出具的申请书后,应及时为丙方提供资金及证券对帐单。

十一、如借款人届时依约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监管协议。

十二、签约时所打印之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作为本协议附件。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约时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 负责人: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