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办法(精选四篇)

发布于2024-08-19 09:54,全文约 3692 字

篇1:开展防范假存折案件专项检查活动的情况报告范文_情况报告_网

开展防范假存折案件专项检查活动的情况报告范文

州局储汇稽查室:

根据x邮稽传[20xx]09号《关于转发省邮政储汇局%26lt;关于立即开展防范假存折案件专项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26gt;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立即组织市场部、金融业务部、监督检查部等相关人员,认真负责地开展防范假

存折案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增强窗口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于2007年6月22日将省局《关于遏制邮政储蓄存款冒领案件进一步蔓延的通知》及《关于防范变造和伪造邮政储蓄存折冒领存款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所辖各储蓄网点。在各网点醒目位置张贴有《特别提醒》,告之客户。

二、按照州局提供的文件和光碟,立即组织全县8个储蓄网点营业人员进行识别假存折有关知识培训,并认真做好存折(单)防伪标识的保密工作。

三、每个网点已配备“存折鉴别议”。此次对“存折鉴别议”情况进行检查,有2个网点(、)短波灯管已坏,有1个网点()长、短波灯管均坏,县局储蓄营业室3个柜员制台席仅有1只。

四、除县局储蓄营业室配备监控设施和设置“一米线”而外,其他网点均无监控设施和“一米线”设施。

五、能严格执行“实名制”制度规定。办理开户时,严禁使用不规范、不真实的身份证件开户。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边检查、边培训、并着手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加大了防范假存折案件的力度,促进了各邮储网点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增强了窗口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

x年9月17日

篇2:农民工工资支付讲话[页3]_农林牧渔_网

农民工工资支付讲话

我市自XX年7月1日就实行了劳务分包资质管理和劳动用工合同管理,但是很多工程项目仍存在使用无资质包工头、私拉滥招、不与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一些企业贪图私利允许一些小企业或个人挂靠把本单位承接工程,或将承接的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管理能力的单位,造成管理混乱,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

五是新的拖欠不容忽视

虽然我市已基本解决XX年以前形成的农民工工资拖欠,但是在施工过程因拖欠工资造成的农民工上访时有发生。尤其应该引起注意的是一些企业通常采取春节前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方式,一旦资金筹措出现问题,极容易造成拖欠,并引发集体上访和其他突发性事件。

三、下一步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集中全力,做好元旦、春节前的工人工资发放工作

元旦、春节是兑付农民工工资的高峰期,也是民工上访的高发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带着阶级兄弟感情切实抓紧抓好。重点要落实好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要保证工人工资优先支付

总承包企业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全面负责,保证每笔工程款必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和劳务分包款,在拨付工程分包款时,要监督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将工人工资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工人手中,严禁以任何借口挪用、克扣、拖欠工人工资。

各建筑业企业 要积极筹措"建筑业企业内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预备调剂资金" (可按XX年完成建筑业产值的2%-5%),对资金缺口大的工程,要严肃对待,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该停工的停工,该起诉的起诉,并立即采取措施多渠道地筹措专项资金,提前做好工人工资发放工作,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工人上访问题。

二是要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彻底排查

各建筑业企业要充实完善由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所有承建项目的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和使用分包队伍及用工情况排查和摸底,彻底清查私拉滥招的非法劳动用工,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要逐个工程、逐个分包队伍、逐人进行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要建立健全"解欠"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由被动接待投诉转变为深入基层检查劳务分包、拖欠工资情况,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提前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把经常被投诉的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力度检查其劳务分包和规范用工及工资发放情况,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认真做好接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市、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要立即召开关于防止拖欠工人工资的专门会议,认真安排部署。首先各工程项目经理在春节前这段时间要靠在工地上,特殊情况外出要保证通信畅通,使现场工人有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反映,出现情绪波动能及时化解。其次各企业和各区、市主管部门要设专人负责接待拖欠工人工资的投诉、上访,各总、分包企业要力求把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接待、不处理,推诿扯皮;自即日起要要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要保证车辆、通讯畅通,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人员到政府机关上访,存在问题逐级上报解决。

共5页,当前第3页12345

篇3:农民工工资支付讲话[页4]_农林牧渔_网

农民工工资支付讲话

四是重拳出击,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天会议上,已经通报处理了 家企业,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处罚打击力度,今后凡是发生农民工上访,各级接访部门首先要落实是否存在转包、非法挂靠问题,是否存在将劳务工程违法分包给无资质小包工头、私拉滥招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问题,一旦发现除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项目经理严肃处理外,属外地队伍坚决清出我市建筑市场,情节严重的书面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建设厅、国家建设部通报有关情况,要求进行进一步处理;属本地企业一年内不予资质升级,计入不良行为档案进行全市通报,在资质年检、招投标时一并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申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与降低或注销资质。对虽不存在以上问题,但对农民工工资发放、使用劳务队伍及用工情况排查不彻底,解决拖欠工资措施不力、推诿扯皮引发工人上访、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相关单位、项目经理进行全市通报,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招投标和资质年检时作出相应处理。

(二)标本兼治,切实落实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劳动用工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行为,从根本上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近期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加快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规范劳务分包、劳动用工行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建立了在全市建立施工现场普及性告知制度和建筑劳务作业网上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建筑劳务分包成建制管理,强化了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其中关于建立施工现场普及性告知制度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作《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知牌,与施工公示牌一并摆放于施工现场醒目处,"告知牌"中将农民工如何依法维权作出说明,并公布建设行政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使农民工能够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及投诉渠道,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制度长期化、规范化。

最近市建管局正在组织人员研究制定解决转包、非法挂靠的措施和手段,明年市建管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就是严厉打击转包、非法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要规范结算手续,切实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第一,要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规范化、法制化。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在承揽任务时,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严禁垫资施工;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要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司法手段予以解决;要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286条款的司法解释,行使优先受偿权,依法维护企业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经济签证手续,按照合同约定,认真执行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审查时限,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结算手续的,要运用法律武器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强化施工现场资料管理,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齐备、合法、有效,避免出现纠纷时因缺乏证据而无法采取司法手段予以解决。

共5页,当前第4页12345

篇4:农民工工资支付讲话[页5]_农林牧渔_网

农民工工资支付讲话

三是推行工程担保和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必须同时办理全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业主恶意拖欠工程款现象,承包商可依据相应程序,直接从银行支付工程款,从而利用市场手段有效防止拖欠工程款发生。为确保劳务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我市规定自XX年9月起,凡在青岛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缴纳中标价2%作为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建筑企业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将用于支付劳务分包款和农民工工资。

四是强化诚信建设

按时兑付农民工工资,是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记录的重要内容。凡存在拖欠行为的企业和责任人,都将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同志们,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也是创建"平安青岛"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坚定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继续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农民工兄弟及时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地回家过个好年。

共5页,当前第5页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