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市场摊位出租合同合集3篇 租房合同【汇集2篇】
发布于2024-08-19 15:11,全文约 4256 字
篇1:百货市场摊位长期出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根据《劳动法》和《_________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租赁输出内容
1.甲方按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租赁员工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租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租赁员工劳务费、社会保险费
、公积金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目标准:
租赁员工劳务费_________元/月至_________元/月;
社会保险_________元/月;
甲方按租赁员工每人每月_________元收取的输出劳务服务费;
公积金_________元/月;其中:单位_________元/月;个人_________元/月。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租赁员工工资应由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提供适合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办理好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2.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发放租赁员工劳务费、缴纳社会保险费。
3.租赁员工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租赁员工,由甲方办理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掌握乙方使用租赁员工的情况,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租赁员工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租赁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租赁员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租赁员工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合同书》,明确劳务内容及要求和劳务费标准等。
2.乙方应为租赁员工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租赁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租赁员工发生因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租赁员工进行考核奖惩,租赁员工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务关系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租赁员工劳务费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甲方如有截留租赁员工劳务费和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
处理
与租赁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农贸市场摊位长期出租合同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就农贸(肉菜)市场档位租赁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档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档位位于广州市 区 路 号 市场 交易区 号,面积为 ,设施为 ,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项目为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档位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交付档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和押金
租金每月 元,当月的租金在每月的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档位租赁押金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退回档位租赁押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市场物业、治安、消防、计量、环境、卫生、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相关义务,并监督乙方遵守有关规定。
2.对乙方利用所租档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对出现的消费纠纷及时调解与处理。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协助、督促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因市场升级改造而对档位进行调整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档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乙方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3日内退回乙方结余的租金、押金和保证金。
5.负责市场内公共安全、消防、清洁和经营设施的管理,积极开展市场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发布市场内经营者违法违规情况、商品质量检测抽查情况、场内经营信息等。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依法亮证亮照经营。
2.按约定的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索票索证制度、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4.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档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应在3日退回乙方结余的租金、押金和保证金。
第六条 保证金及先行赔付
1.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合同签订 日之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元。保证金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2.如遇消费者投诉,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
(1)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乙方拒不进行处理及赔付的;
(2)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3)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4)以欺诈手段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5)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6)对消费者提出的换货、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因乙方过错而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的,先行赔付后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足保证金。
4.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甲方应在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3日内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证照的;
(2)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情节严重且不服从管理的;
(3)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押金、保证金或水电费等费用的。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及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场地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05%的违约金,未按约定提供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不得收取租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押金、水电费等费用或保证金(包括保证金补足差额)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费用金额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点所列情形而被乙方解除合同,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1点所列情形而被甲方解除合同,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7.乙方损害场地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和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第九条 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档位的优先租赁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按租赁期满当月的租金标准执行。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市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在租赁期限内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的档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同时甲方将押金和保证金全额退回给乙方。乙方拒不交还场地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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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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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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